为尽量减小噪音对人类的危害,我国著名声学家马大猷教授曾总结了国内外现有各类噪音的危害和标准,提出了三条建议:
(1)为了保护人们的听力和身体健康,噪音的允许值在75~90分贝之间。
(2)保障交谈和通讯联络,环境噪音的允许值在25~50分贝之间。
(3)在睡眠时间,噪音值建议在35~50分贝之间。
控制噪音环境,除了考虑人为因素外,还应该兼顾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科学而充分的噪音控制,必须考虑噪音源、传音途径、受音者三个方面。控制噪音的措施可以针对上述三个方面进行。
因此,噪音控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采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比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比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如果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比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另外,防治噪声污染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营造隔音林。
(2)将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迁离市区。
(3)利用吸声材料消除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