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安徒生童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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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裁缝的儿子拉斯姆斯

旷野中,狂风怒吼,仿佛要把地上的一切撕破。它横冲直撞,老柳树可倒了霉,在它的肆虐下,被吹得东倒西歪,浑身发抖。而有的人却在聆听,却在欣赏,说风的呼叫好比歌唱,树的声音也是在表达一种意思。也有人说,这是多么的荒诞。如果你对这有什么疑问的话,不妨问问老约翰妮,她什么都知道。她住在济贫院中,从小生长在这个教区,所以对这一带的环境很熟悉。

就在过去很长时间内,人们经常踏着皇家大道奔向四面八方的时候,路人就能看到有一棵大柳树长在路边。每当有过路的行人累了,便在它的绿荫下休息一会,然后再走。多少年过去了,老柳树依然健壮如昔。就在离老柳树不远的地方,有一间木房子,破烂不堪,年久失修,还有一个面积很大的水塘。农民常把自己饲养的家畜赶到水塘中,为它们洗去身体上的泥巴等脏东西。到了夏天,天气闷热难耐,孩子们常常跳入水塘游泳玩耍、嬉戏。就在树下曾经立着一块巨大的路碑,现在已经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至于是谁把它推倒的,也已经无法考证了,关键是它在那里已经躺了好多年,石块上附满了藤蔓野草。

没过多久,一条新的皇家大道修建而成,就在富人庄园的旁边。渐渐地,老的皇家大道变成了一条乡间小道,而那个水塘看起来像个水坑。塘里的水面浮满绿萍,要是青蛙跳下水,总会激起一阵肮脏的污水,绿色浮萍也向四面散开去,在水坑的四周到处长满杂草,里边有香薄草、芦苇,还有一种草叫鸢尾草,总之什么叫不上名字的野草都有。

再回头看那座破败不堪的小木屋,也就是裁缝那座屋子。裁缝以前养的鸽子棚也倒塌了。鸽子们不知飞向何方,房屋的顶上布满青苔和藏瓦莲。有一种叫欧椋的鸟选了裁缝房屋的屋顶做为自己垒巢的地方。还有燕子在山培墙和屋桅垒出一串窝,好像那里十分适合它们生存似的。

要说在过去,这里应该算是一块非常吸引人的地方。可现在却变得寂寞冷清。在小木屋里,孤独、沮丧的“拉斯姆斯”出生在里边,成长在里边,他奔跑在田间地头,从篱笆墙上翻越过去,在水塘中游泳,在柳树下抓虫子玩。这棵柳树曾经长得那么好,枝叶繁茂,到了现在,气势仍然不减当年,但是它的躯干却已经开始变弯,这是年迈的象征。时间在树身刻出了痕迹,那是一道很深的裂口。当风到处乱跑的时候,也不会遗忘这里。各种各样的小植物和野草在雨水的滋润下,把这道裂开的口当成自个的家,生根发芽。有一株小小的花朵也选择这里安了家。

万物复苏的时节,春光明媚,燕儿呢喃。它们在柳林和屋檐之间来回穿行。嘴里叼着软泥,修补巢窠。但是,住在燕窝下的拉斯姆斯却懒惰得很,他从不去修理自己的房屋,任它东倒西歪,也不找根木棒把它支撑一下。

“做了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这是常挂在他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父亲常说的一句话,拉斯姆斯一天到晚在屋里不出来,燕子在外面飞来飞去,还有欧椋鸟唱着动听的歌在屋顶跳着。在过去那些愉快的日子里,拉斯姆斯还不像现在这么颓废,他的心情还算愉快,听到燕子唱歌,他就打着愉快的口哨和鸟儿比赛唱歌。可是现在,拉斯姆斯情绪非常低落,既没有兴趣唱歌,也不会打口哨。风儿依旧东闯西闯叫喊着刮过柳树林。风磨擦着柳树林,发出动听的声音。人们仿佛听到一首歌:风在吟唱着动听的曲调,树用低沉的嗓音讲述自己的故事,如果你还是不能听懂他们所讲的话,就去请教一下老约翰妮。她什么都了解,她简直就是一本故事书。

还在很久以前,这座木房子还很新,而且很漂亮。裁缝匠瓦尔·奥尔塞和他的妻子玛恩一起住进了小木屋,夫妻俩勤劳节俭。当时老约翰妮还很小,她父亲是个穷鞋匠。玛恩有许多好吃的东西,约翰妮吃黄油面包都能管吃饱。主要原因是玛恩一家和庄园女主人关系处得好。玛恩生性善良,总能知足,从不发愁。她很会说话,心灵手巧,缝起衣服飞快。不管她是料理家务还是看管孩子,她总是得心应手。可是裁缝匠总不这样认为,他总是嘀嘀咕咕地说:“有太多孩子是贫穷的根源。为什么不能只留下几个结实的孩子,剩下的都像溺死小猫一样溺死几个,我们现在也不至于这样贫困。”

玛恩连忙在胸前划十字,口里念着保佑词:“原谅他罪恶的念头,上帝,看在我们都是您的儿女的份儿上,原谅他的胡说八道!孩子是多了点,但那是您的赐福,是我们快乐的源泉。虽然吃饭的嘴巴多了,日子过得是有点紧张,但如果想想办法还是能过得去!”

玛恩的话引起了女主人的共鸣,她表示赞同,女人在这一点上还是能沟通的。她冲玛恩友善地点头,同时摸摸她的脸,表示亲昵。庄园女主人经常如此对待玛恩,是有原因的,因为玛恩当过女主人的奶妈,她们的关系非常亲密,感情非常好,是一般的感情无法比拟的。

每逢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庄园主总要给玛恩一家很多粮食,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他们的生活。食品包括一桶牛奶、两头猪,还有鹅和黄油,此外还有奶酪和苹果,这一切都能使他们的生活丰富许多。裁缝见了这些礼物也很高兴,但他还是那副老样子,说着那句永不改变的口头禅:“有什么用呢?”

玛恩一家,窗明几净,有条有理。人一进去,就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漂亮的窗帘布,石风仙等植物为屋里增色不少。在屋中的画框里还有玛恩写的一首“情书”,是押韵体的,被刺成刺绣,非常漂亮。玛恩对自己的创作非常满意,而且引此为骄傲,尤其是她的丹麦文名字,她更满意,那是因为她的名字能和香肠这个词押上韵。

玛恩总爱笑呵呵地说:“生活很美好,做事情要心情愉快才能做好,才能表现出众,有个性总归是值得高兴的!”这与她丈夫的脾气可大相径庭,她丈夫整天愁眉苦脸,一脸官司,说话总是那句口头禅:“有什么用呢?”十几年以后,这个家庭里的小成员都长大成人了,个个体格健壮,并且离开他们的父母到远方去工作。他们各有各的事业,而且干得非常出色。拉斯姆斯排行最小,长得最好。有一次,他被一位画家选中作为模特,并且画了一幅画,拉斯姆斯赤裸着小胖身体,成了画中的小天使,后来这幅画被送到皇宫里,作为艺术品陈列起来。有一次女主人去宫中,见到这幅画,他一眼就认出了拉斯姆斯的模样,虽然他没穿衣服。可是好景不长,玛恩一家出现了危机,因为丈夫得了关节炎,不能工作。他们请了无数医生,也没有医好!玛恩并没有因为这样就泄气。她总是鼓励丈夫,乐观地生活下来,虽然丈夫得了病,但她更为勤快地劳动,而且小儿子也可以帮她做事!

当时的小拉斯姆斯还是个性格开朗的孩子,他晃着两只小胖腿坐在窗台上,看着窗外的小鸟,口中愉快地打着口哨。母亲玛恩瞧着拉斯姆斯这个样子,总还是有点担心。她劝小拉斯姆斯别总呆在家中不出来,适当的时候该出去玩玩,活动活动,这样对他的成长也有好处。

贫穷的木鞋匠家比拉斯姆斯家还要困难。木鞋匠家的女儿约翰妮和拉斯姆斯是要好的朋友。她衣衫褴褛,光着双脚,但她是个欢乐的小女孩,是阳光中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

柳树下路碑旁,到处都留下他欢乐的歌声。拉斯姆斯年龄虽小,但志向很大,他想继承父亲的职业,做一个手艺高超的裁缝师,然后搬到小城里住。他早就听说城里的裁缝店很大,里边有许许多多学徒工,在名师的手下学习。小拉斯姆斯想去城里先当学徒,然后逐渐地自己开一家店。约翰妮根本没想那么远,但是拉斯姆斯却有这个信念,认为将来是非常美好的,他的理想一定能实现。就这样,两个青梅竹马的小伙伴肩并肩地坐在大柳树下,倾听着风儿呼呼从耳边刮过,那声音简直就是歌唱。大柳树在用自己独特的语言讲着一个动听的故事。

等落叶满地的季节来临之时,光秃秃的树林指向天空,雨水顺着枝干嘀嘀嗒嗒地往下掉。玛恩看着老柳树这副情景,总会充满希望地说:“柳树来年还会发芽长出新叶的!”可是一旁的丈夫不这样认为,他一脸苦相,还是那句话:“有什么用呢?忧愁像影子一样跟在我们身后!”玛恩对丈夫这种生活态度很不满意,她气愤地说:“难道我们没有粮食吃?难道我们没有酒和肉?主人对我们那么好,我们应该珍惜才对。”

到了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庄园主一家愉快地度过了这个节日。乡间美丽的景色和温暖的别墅为他们的圣诞节增添了不少乐趣。两个礼拜后,他们到城中,出入宫廷,参加盛大的舞会和宴会,度过了整个冬天。后来,庄园女主人又回到了庄园,带回来两套珍贵华丽的衣服,是地道的法国货。无论是面料款式,还是缝制技术都堪称上等。玛恩长这么大哪里见过如此精美的服装制品!裁缝匠还是老样子,他阴沉着脸,一言不发。他和妻子边往家走,一边还用他那双冷漠的眼睛四处看着,最后冒出一句,还是那句口头禅:“有什么用呢?”裁缝匠这回可算说中了。

为了到城中参加盛大的贵族们举行的舞会,庄园主全家都进了城。本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却被一个噩耗所打破。男主人不幸死亡,女主人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之中,那两件从法国购买的高级时装,也无法再穿出去了。为了哀悼自己的丈夫,女主人穿上黑色的丧服,她命令家里的所有的奴仆也都服丧,包括那些工具,例如马车一类的东西。

男主人的尸体最终被运回乡间的庄园,这尸体在乡间的小道上慢慢行驶着。四周是白茫茫的积雪,星星也在暗夜眨着明亮的双眼,隆重的入葬仪式开始了,乡间的名流们都出席了庄园主的葬礼。首先是把灵车护送到当地的教堂里举行葬礼仪式。当地的行政官和教区长官也是庄园主人的好友,前来主持葬礼,他们守在教堂门口。手举火把在静穆的黑夜中,教堂里明亮异常。牧师们表情凝重地守在教堂门口,迎接灵车进入,就在庄严肃穆的赞美诗唱起的时候,人们把棺材抬了进去,女主人跟在后边,她是乘坐马车去的。马车从里到外都用黑纱裹缠,这种隆重的场面在乡村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样漫长无聊的冬天便有了可供消遣的话题。人们纷纷议论,“这样的葬礼才是真正的葬礼,是高贵人的葬礼!”

“不要说这种浅薄的话语。”玛恩激动地说,“他会在天堂永远安息的!”

裁缝这时说话了:“我说,亲爱的玛恩,你怎么会这样认为,我们应该从实际考虑,你想,死人的尸体能干什么,能做肥料!尤其是花肥!而这位高贵的人,哈哈,就因为他高贵,所以放着不用,需要在教堂的墓室里呆着。”

玛恩气愤地大喊到:“你这个混蛋,怎么能说这种混话!你难道接受主人的恩德还不够吗?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在天国会永远安息的!”

在极度气愤中,玛恩忘不了奔跑过去,捂住小拉斯姆斯的耳朵,她不允许这么恶毒的话污染小孩纯洁的灵魂。

玛恩跌跌撞撞地奔出屋,跑进装满柴和米的屋子里,放声大哭起来。

她紧紧搂着小拉斯姆斯的身体,脸部抽搐着,浑身颤抖:“我的好儿子,保佑你善良的心不要被污染,刚才是你父亲鬼魂附体才满嘴说胡话,让我们一起祈祷吧,祈祷我们全家安全!”她紧紧握着孩子的手。

“啊,我现在舒服多了,我的心宽多了。”她抚着胸口说,“我们都应该相信自己,相信上帝的力量!”

四季手挽着手从我们眼前走过去了,这一年的服丧期也终于过去了。春天明媚的阳光似乎照在了庄主夫人久以阴沉的心灵。寡妇虽然身穿半孝,但是心情却慢慢好起来。寡妇门前是非多,没过多久,就有谣言四起,说到她家的求婚者络绎不绝,都快把她家的门槛都踏破了。玛恩对此只了解一点情况,但是牧师比她要知道得多。天主日很快就到了。做完礼拜的人们走出教堂时,都交头接耳议论寡妇的婚恋,人们都知道寡妇的恋人是个搞雕刻的,有一双灵巧的手,能够雕出精美的头像。至于他的职业的名称,普通老百姓则很难说清楚,有的说是雕匠,有的说是雕师,反正大伙都觉得他与众不同。这个年青人不但手巧,而且长得很英俊。

裁缝奥尔塞听说这件事后,还是那句口头禅:“有什么用呢?”他依然没有改变过去的老样子。

就在教堂隆重举行仪式的那天,也就是天主日那天,牧师郑重其事地宣讲了寡妇同雕刻师的婚事。在优美的赞美诗中,客人们都去领圣餐。当然玛恩一家依旧是庄园主人的座上客。他们受到了庄园主人的善待。小拉斯姆斯显得很乖,老老实实地坐在教堂的长椅上。他长这么大,还没过坚信礼。裁缝家的经济状况,大概人所共知,可想而知他们穿的衣服也好不到哪里去。好在裁缝有手艺会改衣服,所以玛恩一家才能够保证穿上象样的衣服。今天恰逢节日,大伙穿的都是新衣服。玛恩一家也不例外,不过他们的新衣服有些特别,颜色是黑的。在这样喜庆的气氛里穿这种衣服,显得格格不入。千万别以为他们穿的衣服是买的。那根本就是用罩灵车的黑布改缝而成。小拉斯姆斯穿得也是这种布改做的衣服。这套衣服的结实程度大概可以穿到坚信礼日的到来。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改衣服的事,被大家知道了。人们纷纷议论,乡村里有一位叫斯汀妮的巫婆听说此事,脸色阴沉地说:“灾祸迟早会降临到这户人家的头上。”

这话传到了小约翰妮的耳朵里,她呜呜地哭起来。她似乎预感到什么不幸的事情要发生。果然不出巫婆所料,裁缝得了重病,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眼看就要见上帝,于是玛恩全家沉浸在悲伤中。没过几天,裁缝匠奥尔塞离开了人世。他死在一个星期天,那个星期天还挺特别,紧挨着三一节。玛恩尽量控制着巨大的悲伤。她用坚强的信念支撑着自己,硬是挺了下来。

又是一个春暖花开、莺歌燕舞的季节,拉斯姆斯又长大了一岁,他依旧像以前一样同小约翰妮在柳树下玩耍嬉戏。到了该接受坚信礼的那一天,小拉斯姆斯随母亲在教堂参加了这个隆重的仪式。小拉斯姆斯的理想该实现了。他如愿以偿地进入城中当了裁缝学徒,不过情形和他想像的不太一样,这个裁缝铺没有那么多学徒,连小拉斯姆斯算上也只有一个半,因为小提斯姆斯只能顶半个。尽管如此,小拉斯姆斯依然很开心,但小约翰妮可要伤心了,她根本没有想到,当小拉斯姆远离他以后,她变得是那么地思念他,她发现自己原来那么地喜欢小拉斯姆斯。

日子还像以前一样毫无表情地从我们身边走过。玛恩没有搬出自己居住了多年的老房子。她在一种信念的支撑下坚强地活着,还操着她的老本行维持生计。世事在慢慢地变迁,国王下令重修一条皇家大道代替以前那条。没过多久,新路修好,人们都改从新路走,那条旧道由于鲜有人至,逐渐变成了田间小路。那个曾经被多少人亲近的水塘,也逐渐变成了臭水坑,水面漂满了暗绿色的浮萍,还有那块曾经留下小拉斯姆斯和小约翰妮无数欢声笑语的路碑也倒了,孤独地躺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过柳树依旧繁盛,风儿依旧吹拂。

燕子飞回去,又飞回来,在它们再次回来的时候,已是四个春秋过去了。从乡间的小道上走来一个年轻人,他背着一个背包,体型消瘦,但相貌英俊,他就是学徒归来的小拉斯姆斯。他回来了。回来的小拉斯姆斯的心依然留在城里,他又想再一次离家远行,但每次母亲坚决不让他走,她不能忍受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她要留住这个最小的儿子,况且他留下来同样有活干。这个村子干完,到那个村子,同时也能体会到旅行的快乐。拉斯姆斯为了安抚母亲那颗饱经忧患的心灵,便留了下来。拉斯姆斯来到自己童年呆过的柳树下,聆听风儿的歌唱,重温儿时的记忆。小拉斯姆斯清瘦的脸庞在阳光下那么动人,他依然快乐,依然能吹出生动的口哨,而且曲目繁多,新曲老曲他都会吹。

村子里的人都喜欢拉斯姆斯,他每到一处,都受到人们的热情款待。人们被这个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年轻人所吸引。包括在当时教区里那个富有的人家克劳斯·汉森家。克劳斯有个美丽的女儿名叫艾尔塞,她长得那么漂亮,像春天的百合花。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年轻人。可是只是用眼睛默默地注视着对方,没有彼此表白。拉斯姆斯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只有看到艾尔塞的时候,他才会露出笑容。他的性格更像父亲,忧郁内向,多愁善感,甚至有些懦弱,他总觉得他和艾尔塞不能结合在一起,因为艾尔塞的父亲不会把美丽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

他想离开这个庄园远远地离开艾尔塞,看不到她,自己也就不会整天魂不守舍。可是当你深深地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轻易把她忘掉吗?艾尔塞仿佛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他,使他欲罢不能。他愿做艾尔塞脚下的一只永远驯服的小羊羔,讨她欢心,为她歌唱。

可怜的约翰妮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木鞋匠的女儿依然不会脱离下贱的工作。贫穷的家庭、低微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只能当佣人,做一些下贱的活,她恰恰在这个庄园做事。每天要到田野中挤牛奶,她身边的人也只是一些卑贱的佣人。有时候,她还得担负起赶车送肥的任务。她根本没有机会到主人的大厅中,当然就很少看见拉斯姆斯和艾尔塞的影子。不过她是有耳朵的,从人们交谈的话语中,她了解到一些情况,人们都说他俩像一对亲密的恋人。

约翰妮心里难过极了,她泪流满面,但是嘴上还是不停地说:“愿他们能永远幸福!愿他们好运!”。一次,克劳斯·汉森要到城里赶集,他赶着马车,拉斯姆斯也坐在车上,紧挨着艾尔塞坐着。直到赶集回来,他也始终没有改变这位置。他那么爱艾尔塞,却把那份爱深深藏在心中,不敢表白,而艾尔塞姑娘心中暗暗想:“他为什么不向我表白呢?他为什么总是躲躲闪闪呢?难道他心中有什么隐衷吗?”姑娘有些生气了,她想试探一下拉斯姆斯,同时小小地惩罚他,“如果他再不开口,我就吓吓他!”就这样,在乡间传开了这样一种谣言,说已经有人向艾尔塞求婚了,包括那位最有钱的人家,至于艾尔塞是什么态度,就不得而知了。

拉斯姆斯听到这样的话,本来他性格就多愁善感,这下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开始有些消沉了。他的思想负担很重,晚上常常失眠。就在他痛苦不堪的时候,艾尔塞跑来找他,并伸出手让拉斯姆斯看。“这个戒指漂亮吗?”他问拉斯姆斯。拉斯姆斯盯着艾尔塞说:“你订婚了?”艾尔塞笑笑说:“对呀,你猜猜,那个人是谁?”拉斯姆斯心里感到软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他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该不会是那个富家子弟吧?”

“算你猜对了!”艾尔塞狡黠一笑,然而转身跑掉了,拉斯姆斯呆呆地站在那儿,他彻底被刚才发生的一切击垮了。他一动不动,仿佛这个世界与他无关,他突然像疯了一般向前跑去,他跑啊跑,不知跑了多长时间,也不知跑了多远的路,最后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他趴在地上,脊背巨烈地耸动着,他嚎啕大哭起来,泪水浸满了眼前的土地。

天色已晚,拉斯姆斯孤独地回到家中,默默地打好背包,母亲已经明白了一切,她只能坐在桌边低声哭泣,她再也没有办法把儿子留下来。拉斯姆斯攀到柳树上,折了一根粗大的树枝作为手杖。他拄着这个手杖,背着背包故作开心地吹着口哨离开了家乡。他要到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母亲对儿子的这种行为也没有办法,她流着泪说:“儿子啊,我是多么不愿意让你离开啊,你丢下我一个人在家,妈有多孤单啊!但是如果你不离开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你的性格决定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妈妈希望看到你带着笑容回来!”就这样,拉斯姆斯上路了。他来到皇家大道上,正好迎面碰到一辆公共马车驶过来。拉斯姆斯正看到约翰妮坐在车上。他连忙躲了起来,他不想被约翰妮看到自己这个样。等公共马车过去后,拉斯姆斯才重新上路。他一直朝前走去,朝向那苍茫的远方走去,没有人晓得他要到哪去。

母亲总以为儿子出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赶回来,他觉得儿子在外面会逐渐成熟起来,会坚强地面对生活,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而不惜牺牲一切地实现它,得到它。她明白儿子的性格太像他的爸爸,如果能象自己一点该有多好。玛恩整天盼着儿子回来,母亲能够耐心地等上一辈子,但是情人或者恋人能这样吗?回答是不可能的。

艾尔塞在焦急中度过了三十天。她再也无法等下去了,她偷偷跑去找巫婆斯汀妮。她知道巫婆斯汀妮神通广大,不仅会算命,而且她会法术,能知道千里以外的人正在干什么。艾尔塞通过老巫婆的法术得知拉斯姆斯正在一个外国的城市里,拉斯姆斯正手搭凉蓬站在街角四处张望。这座城市的特点是有许多士兵,此外还有漂亮的姑娘。拉斯姆斯正犹豫不决是进兵营呢,还是找个漂亮姑娘?艾尔塞很着急,她可不愿自己的心上人被异国的女人给勾引。她不惜花费金钱要把拉斯姆斯领回。她请求老巫婆赶紧施行法术,让拉斯姆斯赶紧回来。法术的作用是很大的,这是老巫婆斯汀妮说过的话。如果受法的人还活着,他就一定能回到心上人的身边,但是法术可能对受法人会有伤害,这是施行法术最不好的一面。不过目前,也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让拉斯姆斯回到自己身边,老巫婆斯汀妮看着艾尔塞说:“受法人会被一种力量驱使而感到非回家不可,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也不管旅途劳累,身体疲惫,他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回到召唤他的人的身边。总而言之,在法术的控制下,他肯定能回来。”

就在一个月圆之夜,老斯汀妮站在月光下开始做法,忽然平地刮起一阵狂风,柳树的枝杈被风折断,老斯汀妮走过来挥起一柄大斧把树枝砍下,用它做了个圆圈,这个东西很关键。要想让拉斯姆斯回来,回到母亲身边,必须这样做,接着巫婆又上房把青苔和藏瓦莲收集下来,然后把它们一并放在锅中煎熬。艾尔塞又从《赞美诗集》中撕下一页,把这页纸放入锅中。最后,斯汀妮把所有这一切熬在锅里。这只是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要逐渐往锅里增加东西。人要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锅旁,不停地搅拌,到拉斯姆斯回来那天才能停止。越来越多的东西被扔进锅中,甚至连黑公鸡美丽的鸡冠也熬进锅中,艾尔塞把自己的大金戒指也扔到了锅中。戒指的命运可想而知不会再回到这个世界上来了,斯汀妮又放了很多东西在锅里,那些东西连名字都叫不出。火炭在锅下不停地烧着,直到天亮,直到又一个黎明来临,施法的秘密只有艾尔塞和老巫婆知道。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艾尔塞老往巫婆那跑,打听消息。可斯汀妮却说:我虽然知道他好多事情,但是他究竟走了多长的路途,谁也不清楚。我能看到他一会在山上跋涉,一会在海上飘泊,一会在森林中披荆斩棘,一会儿又在沙漠中赤脚行走。风霜把他的脸颊变得粗糙,雨雪使他的筋骨劳累不堪,但他依然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艾尔塞听完老巫婆的话,再也受不了了!她痛苦地捂上了耳朵,泪水溢满双眼。

“我不想看到他受苦受难的样子!”艾尔塞说。

而斯汀妮说:“现在到了这种地步,怎么能让他停下呢?如果突然停止的话,疲劳和饥饿会杀死他的!”

法术继续进行,临近结束的那一天就要到了。这天夜晚,月亮格外的亮,格外的圆,格外的大,风儿呼呼地从柳树间刮过,一道奇丽的彩虹直贯月影。斯汀妮盯着天空,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她喃喃自语道:“这是一个十分好的征兆!”斯汀妮很有把握的说道,“不久,在乡间的小道上,我们就能看到拉斯姆斯的身影了!”可是风儿刮着,柳树站在那里吟唱,拉斯姆斯依然没有回来。艾尔塞有些厌烦了。不过斯汀妮却耐心地劝慰她说:“你一定要沉得住气,拉斯姆斯很快就会回到你的身边。”可是艾尔塞全腻味了,她不再一趟一趟地往巫婆那里去了,更不用说带着礼物去她那儿了。时间把艾尔塞的激情消尽,她再也没有力气想拉斯姆斯了,她已经下决心要嫁人。结果没过多久,她就嫁给了那个多次向她求婚的富家少爷。

婚礼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举行的。婚礼举行之前,她被邀请去参观那位富家少爷的庄园。果然是广据良田,牛羊遍野、富有程度自不必再说。富家少爷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如果把婚礼再拖下去,夜长梦多,不知会出什么岔子。就这样,隆重盛大的婚礼连着举行了三天。来客如云,大家在黑管和提琴的伴奏下翩翩起舞,好不热闹。拉斯姆斯的母亲也参加了婚礼,受到款待,最后婚礼结束了,乐师也散了。

拉斯姆斯的母亲拿着宴会上剩余的东西回到家中,当她走到大门时,发现插门的木棍被拿掉了,她心里一惊,连忙推开门冲了进去,眼前情景让她又喜又悲,是儿子回来了!他就坐在屋里的桌子旁。她喜的是又能和儿子团聚了,悲的是他偏偏在他的心上人出嫁这一天回来,而且形容憔悴,疲惫不堪。她心疼自己的儿子,泪水溢满了双眼。她抚摸着儿子那张又黄又瘦的脸说:“这回你可再不要离开我了,咱母子俩好好地生活吧!能再见到你,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她把那些好吃的东西摆在儿子面前,不停地劝他吃,她知道儿子旅途劳累,一定十分饿了。拉斯姆斯也含着泪水看着母亲,母亲的头发又白了许多。他对母亲说:“他做梦老梦见母亲,梦见家乡的柳树,梦见儿时的伙伴约翰妮,赤着脚站在柳树下。”

拉斯姆斯病倒了,他躺在床上,想着这些年来他所干的一切,他满脑都是一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不知不觉中,他又昏迷过去了。就在这种一会昏迷,一会清醒的状态下,他只字未提艾尔塞,是他真的忘记她了吗?没有人能知道!

拉斯姆斯到底回到了家中,至于是什么东西有如此大的力量能使他不辞千辛万苦回到家中。巫婆斯汀妮和艾尔塞始终相信是神奇的法术所致。母亲劝拉斯姆斯赶紧服药,这样病会好得快一些,她坐在儿子床前,用手抚摸着儿子的额头,安慰儿子说:“你的病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放心吧!上帝就在你心中,他会保佑你的,你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当你再次以健康的容貌出现在我面前时,当你美妙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时,儿子,我会很高兴的!”

在母亲的保佑下,拉斯姆斯很快恢复了健康。他慢慢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窗外明亮的阳光,听着鸟儿清脆的鸣叫,他的心情也开始好了起来。可是好景不长,他的病好了,母亲却又患了重病。没过多久,母亲就离开了人世。拉斯姆斯的身心再次受到沉重打击,他彻底垮了,他不再歌唱,不再有笑容,他没有兴趣去工作。他孤独地生活在家里,日子一天不如一天,贫穷像影子一样跟着他,甩也甩不掉。村里的人都纷纷议论到:“拉斯姆斯完了!他的心被魔鬼控制了!”拉斯姆斯开始变得衰老,他的头发日渐稀疏,他总觉得浑身无力。“这有什么意思呢?”他说道,他不愿意离开家,不愿意祈求上帝保佑自己的生活,他终日沉醉在酒精不能自拔。

在一个秋风萧瑟的夜晚,他跌跌撞撞地离开酒店,一头扎入雨中。他在小道中踽踽独行,忽然他看见鞋匠女儿约翰妮就站在自己面前。他醉眼朦胧地看着眼前这个曾经陪伴他度过快乐童年的女人,既陌生又熟悉,约翰妮已经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拉斯姆斯觉得一阵羞愧,他低着头疾步向前走去,约翰妮快步从后面追上他。她喊道:“拉斯姆斯,你为什么躲着我,你应该振作起来,像你这样是不会有出息的!”她说道:“你要相信上帝的力量,你更应该相信自己!拉斯姆斯,只要你想要做到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到。如果你老这样消沉下去,你将一事无成!”

约翰妮一直把拉斯姆斯送到家门口才转身离去,他没有进屋,而是慢慢来到柳树下,坐在倾倒的路碑上唉声叹气。风在呼啸,树在摇晃。“我浑身都在颤抖,我冷极了。我要回屋休息一会儿,我要躺在床上好好地睡一觉。”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他没有往屋里走,而是直奔水塘而去,他被一块石头绊倒在地上,雨水哗哗地下个不停,雨水溅在他的头边、脚边。刺骨的寒风呼啸在他的耳畔。可是他毫无感觉,就在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的时候,他模模糊糊感觉到有亮光,他张开惺松睡眼,发现自己正躺在水塘边。如果他的头要冲着脚那边的话,也许早就没命了。那飘着浮萍的水面很可能会成为他的葬身之地。

后来约翰妮不放心,又来到裁缝家去看望拉斯姆斯。她发现拉斯姆斯已奄奄一息躺在床上,她连忙叫人叫车把拉斯姆斯送进了医院,终于救了他一命。

约翰妮对拉斯姆斯说:“我们从小就是朋友,你妈妈一直对我很好,我不忍心看到你这模样,我多么希望看到你重新站立起来,重新做人!”可是拉斯姆斯那颗饱经苦难的心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尽管他的生命还存在,可他的心已经死了。春天来了又去了,去了又来了,一年一年就这样过去了。拉斯姆斯的容颜也跟着衰老了许多。他一个人呆在家中,孤零零的。而他那间破木屋也破败不堪,他越来越穷。最后连约翰妮都要施舍他饭吃。约翰妮失望地看着拉斯姆斯说:“你没有信仰,没有信念,你连上帝都不信。你还相信什么?你应该接受上帝的恩赐!自从你离开家之后,还没有进过一次教堂!”

“但是,有什么用呢?”拉斯姆斯这句口头禅和降临他头顶的灾祸简直就是孪生兄弟。

约翰妮痛心疾首地看着拉斯姆斯,她的心碎了。她不敢相信从前那个活泼可爱的拉斯姆斯跑到哪里去了,她多么怀念那些已逝的美好年华!可是时间无情地剥夺人们心头的欢乐。把这些快乐都变成记忆永远折磨着那些正遭受不幸的人。

不管怎么说,约翰妮还是想拯救拉斯姆斯。她想借助上帝的力量拯救拉斯姆斯,她想为他朗颂一段赞美诗。可拉斯姆斯还是那句话“有什么用呢?”约翰妮说:“它总会给你的灵魂一点安慰吧!”拉斯姆斯对这毫无兴趣,他用冷漠的语气说:“约翰妮,我很累了,我根本没功夫听你念这些无聊的东西。”

可约翰妮还是虔诚地为他念了一首赞美诗。她不识字,只能通过自己的背诵,然后再把它们朗颂出来。她朗颂得那么动情,等听完之后,拉斯姆斯说:“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是我的脑子已经麻木,我无法听懂一个词。”

拉斯姆斯已是衰老不堪的老人了。奇怪的是,他口里从来不曾提起过艾尔塞的名字,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个人。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提一下这个人,她已经是有孙女的人了。她的一个孙女是个小机灵鬼,伶牙俐齿,常常同镇上的孩子们一块玩耍。每当拉斯姆斯拄着手杖,迈着沉重的步伐来看这些小孩玩耍时,他的心情才会稍微好一些。他没有表情的脸上,才会露出一丝微笑。这时艾尔塞的孙女就会大喊道:“可怜的拉斯姆斯哟!”其他的孩子也会跟着一块喊起来:“可怜的拉斯姆斯!”

他们边喊边跟在老头的后面扮着鬼脸。那是一个多么阴暗的日子啊,太阳整天都躲在云层后面不愿出来,仿佛跟谁赌气似的。不过这些沉闷的日子之后,总会有明媚灿烂的时光出现。

就在圣诞节快要来临的时候,教堂被装饰得非常美丽,墙壁上贴满了绿色的白桦树枝,让所有出入教堂的人都能嗅到森林的气息。阳光不失时机地走在教堂的长台阶上。赞美诗又一次响起,在圣坛的大蜡烛的照耀下,牧师们向教徒们分发圣餐。那些圣徒里有约翰妮,但没有拉斯姆斯的身影。在这一天,上帝把他的灵魂带走了,可怜的拉斯姆斯会得到安息的。随着岁月的流逝,只有裁缝的那座破木房还在柳树旁。水塘也瑟瑟发抖,水塘中满是芦苇和杂草,在风的吹拂下吟唱着玛恩一家的过去。如果你不能理解风的语言,就请问一问老约翰妮吧,她的眼睛曾目睹了发生过的一切。

老约翰妮至今还仍在济贫院里,她已衰老不堪,但她仍然能回忆起过去的很多事情。在没人的时候,她仍然要低声却满怀深情地唱起那首圣歌,那首曾经祈祷拉斯姆斯幸福一生的圣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