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时期序列氏族高低的官修谱牒。一百卷。隋唐之际,山东士族已经沦落,但他们仍矜夸门第。崔、卢、李、郑、王等旧时大族彼此互结婚姻,自矜高贵;如果嫁女于一般族姓,往往要多求聘财。此种习俗曾引起一些非议,唐太宗对此深为不满,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菜,以及各地谙练族姓的文人,在全国普遍搜求谱牒,参照史传辨别真伪,评定各姓等第,书中以山东士族崔民斡列入第一等。书成以进,唐太宗仍不满意,认为全国统一后不应再以崔、卢、王、谢为重,应当重唐朝冠冕,根据当朝官职的高下确定等第。高士廉等依照皇帝的旨意重修,贞观十二年(638)成书,共收录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颁于天下。在新修的《氏族志》中,崔民斡降为第三等。虽然《贞观氏族志》贬抑门阀士族,但在肯定氏族高卑、士庶有别的前提下,以当代官爵作为升降主要标准,改定氏族等第,实质上是建立以李氏皇室为首,以唐朝功臣(包括传统的关陇门阀和新贵)为核心的新的门阀体系,以取代南北朝时期的旧门阀体系。这对于巩固新统一王朝的统治具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崇尚旧族望的习惯势力根深蒂固,太宗朝的功臣新贵房玄龄、魏徵及李等人,仍然力求与山东氏族联姻,《氏族志》所能起的实际作用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