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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南汉书》

记载五代时南汉国历史的纪传体(无志表)史书。十八卷,清梁廷枬(楠)撰。

梁廷枬(1796~1861),字章冉,号藤花亭主人。广东顺德人。曾任广东海防书局总纂、内阁中书等职,参加过林则徐领导的禁烟运动和广州人民的反英斗争。他一生勤于治学,著作甚富,除《南汉书》及其《考异》外,还有《南越五主传》、《粤海关志》、《海防汇览》等三十多种。

《南汉书》有本纪六卷;类传十二卷,依次为后妃、诸王公主、诸臣、杂传、女子、宦官、方外、叛逆、外传等九类。除杂传外,其余类传及本纪各主之前,均有“论赞”褒贬人物。本纪五主,类传每卷少者六人,多者三十一人,纪、传共一百八十四人。

宋胡宾王曾撰《刘氏兴亡录》叙南汉国史,后亡佚。清道光七年(1827)刘应麟撰成《南汉春秋》,系纂集清吴任臣《十国春秋》中有关南汉国的史料,其史事简略,多有舛错。梁廷枬年轻时,立志仿效马令、陆游之撰《南唐书》,重撰南汉国史。他用数年时间,潜心研究家藏史籍,于道光九年(1892)秋,撰成《南汉书》。

《南汉书》虽然晚出,但史料价值较高。该书广泛利用了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宋史》、《资治通鉴》等书,还引用了《九国志》、《十国春秋》、《五国故事》及广东地方志等近百种古籍,史料来源丰富。对于前人记载的南汉史料,梁廷树均细加鉴别,“事同则采其古,事异则采其详;说有不可通则旁推曲引,务求必当”。故所载史事比较翔实、准确,可补正诸史之疏脱、谬误。其史料价值高于《南汉春秋》及清吴兰修所撰之《南汉纪》(成书稍晚于《南汉书》,仅记载南汉四主之事)。

《南汉书》撰成后,与《南汉书考异》十八卷、《南汉文字略》四卷、《南汉丛录》二卷合刊为《南汉丛书》,道光十年后收入《藤花亭十种》及《藤花亭十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