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系推理的结构
关系推理是以关系判断为前提并根据前提中关系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推理。例如:
太阳的质量比地球大,
地球的质量比月球大;
所以,太阳的质量比月球大。
推理中的前提由关系项“比……大”构成,揭示了“太阳”、“地球”、“月球”三者间一个大于一个的关系,然后根据关系项的传递性质推出“太阳”也比“月球”“大”的结论,是一个关系推理。
关系推理有纯关系推理和混合关系推理两种。
二、纯关系推理
纯关系推理是前提和结论都是关系判断的推理,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类型,四个次类。
1.对称关系推理
对称关系推理是根据关系的对称性推演的推理。用公式表示为:
a R b
∴b R a
例如:
一丈约等于10/3公尺,
所以,10/3公尺约等于一丈。
这是根据“等于”的对称性进行的推理。
“相等”、“不相等”、“相似”、“朋友”、“同盟”、“邻居”、“战友”、“同学”、“同事”等词语也表示对称关系,可据此进行推理。但不能把非对称关系误成对称关系,否则将得出无效结论。例如:
甲钦佩乙,
所以,乙钦佩甲。
“甲钦佩乙”或许是真的,但不能据此就说同样“乙钦佩甲”。
2.反对称关系推理
这是根据关系的反对称性进行的推理。用公式表示为:
a R b
∴b R a
例如:
汉代在隋代以前,
所以,隋代不在汉代以前。
不能把非对称关系误认为反对称关系进行推理,否则不能得出必然性结论。例如:
甲批评了乙,
所以,乙没有批评甲。
事实上,乙也可能批评了甲,“批评”是非对称关系性质的。
3.传递关系推理
这是根据关系的传递性进行的推理。用公式表示为:
a R b
b R c
∴a R c
例如:
张三比李四高,
李四比王五高;
所以,张三比王五高。
其他如“相等”、“相似”、“大于”、“小于”、“包含”、“平行”等关系项也都可以构成传递关系推理。同样要注意不能把非传递关系误认为是传递关系进行推理。例如:
甲和乙是朋友,
乙和丙是朋友;
所以,甲和丙是朋友。
“和……是朋友”属于非传递的关系项,所以结论不是必然的,甲或许还不认识丙。
4.反传递关系推理
就是根据关系的反传递性进行的推理。用公式表示为:
a R b
b R c
∴a R c
例如:
甲楼比乙楼高两层,
乙楼比丙楼高两层;
所以,甲楼不比丙楼高两层。
此外,“是……的母亲”等亲属称谓语和“比……少一斤”、“比……大一倍”之类的比量性词语亦可作为反传递关系的关系项,可据此进行反传递性质的关系推理。
三、混合关系推理
混合关系推理的两个前提分别由关系判断和性质判断构成,结论是关系判断。其逻辑形式为:
a与b有R关系
c是a
所以,c与b有R关系
例如:
所有爱国者都热爱祖国,
钱学森是一个爱国者;
所以,钱学森也热爱祖国。
混合关系推理与三段论推理相似,也包含着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推理过程中也只有三个不同的概念(分别充当性质判断的主项、谓项和关系判断的关系者项),其中在前提中出现两次的那个概念叫“媒概念”,故也称“关系三段论”。其规则如下:
(1)媒概念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2)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3)前提中的性质判断应当是肯定的。
(4)前提中关系判断的质与结论的质应该是一致的。
(5)若关系是非对称性的,前提中作为关系者前项和后项的概念在结论中也应作为关系者的前项和后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