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面对生活似乎多了许多理智,而爱情中那些海誓山盟披肝沥胆死去活来统统留给了“布尔乔亚”,人们不再保留这类爱的誓言:砍下我的头颅,那带血的身子还陪着你呢。人们希望婚姻稳定、白头到老,可又怕跌入陷阱,弄得个“女儿愁,洞房钻出个大马猴”。于是,为了爱,也是为了幸福,试婚——这似婚非婚,令人费解的新提法,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婚恋场上。
试婚算不算新生事物,可能不大好说,但试婚作为婚姻的前奏,毕竟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什么叫试婚,这似乎不必下定义,就是在未与某位异性定终身之前,先与对方按照已婚的方式生活在一起,当然也包括性的尝试。如果对方让自己称心如意,方才决定是否许之以终身。这样做,有人说是拿婚姻当儿戏,也有人说,若不这样做,才是把婚姻当成了儿戏。两种说法观点相悖,孰是孰非,难做定论。其实,世间的东西很难分出个是非曲直来,所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试婚有时偏偏不为这“是”与“非”而存在,试婚者自有试婚的理由和乐趣,但乐趣的后面还有难以言状的苦涩。
某杂志社通过全国性文明调查网络对1731人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38%的人对试婚这种婚姻序曲表示理解,46%的人反对试婚,另有16%的人不置可否。
小艾,上海某学院三年级学生。她的罗曼史挺长,男友是数学系的高才生,他俩从小青梅竹马,现在双双出入同一扇校门,自然相亲相爱。两年前,她同男友租借校园旁的一间农家小屋同居,尽管生活条件、住房设施不怎么样,但他俩却其乐融融。
“学校里知道你们同居吗?”记者问。
“知不知道无所谓,我们又不在学校里住,他们管不着。”小艾不屑一顾。
“你们是有文化的大学生,这样做觉得合适吗?”
“正因为我们有文化,才懂得爱情的可贵和婚姻的重要性。我们不愿像父母们那样为婚姻而生活,也不是为爱情而存在,要知道,婚姻并不等同于爱情。”小艾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似乎充满了勇气和自信。
小叶,上海某大学四年级学生,一个来自大巴山的农家姑娘,和男友同居一年。
“男爱女,女爱男,这是爱情,是情感上的事,而婚姻却又是非常现实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不会生活咋办?性格不合又咋办?有情人未必能成眷属,生活便是辩证法。我们现在生活在一起,就是婚姻的序幕,爱情的中转站,生活的试金石,行则行,不行,拜拜!”小叶显得颇潇洒。
“有你这样想法和做法的人,在你们同学中能有多少?”记者问道。
“我所熟悉和知道的同学中,十有八九都这样。”
听了这段对话,我们禁不住为之咋舌。
在试婚一族看来,试婚可以试出双方是否真正相爱,找出个性的最佳“配制”。美在于和谐,和谐就建立家庭,相反就友好分手。这很像桥牌中的叫牌,是打自然,还是打精确,搭档之间总要默契才是。
有人说婚姻本身是一种契约,即双方要有责任和约束力,试婚旨在淡化这种契约,使婚姻变得朦胧——“似花还似非花”、“像雾像雨又像风”。在试婚一族看来,婚姻缺少了这个“朦胧”,或真的朦胧下去了,或加入离婚大军的行列,或弄得个婚姻质量不高的结局。于是,他们比较了父辈的“悲剧”之后,开始小心翼翼地规划着自己的婚姻。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在暂时的伴侣身上你最需要的是什么,在终身伴侣的身上,你最需要的又是什么。只要你能正确解释自己的感情,那么自己的感情就是恋爱的指南。
如果你婚前与情人发生性关系,你会得到什么?男子得到的是性冲动的即刻发泄,姑娘可能得到的是自己令情人渴望、令情人称心的感觉。他俩都能令自己无节制地发展下去,而无需顾及传统规范的限制。他们至少在婚前就开始试验自己的协调性。他们可能会发现,由于在婚前得到性的表现,他们的爱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
然而,对每一个可能的获益,都有一个可能的损失。由于发生婚前性关系,男子可能并且尊重自己的情人;也可能不爱、不尊重自己的情人。他可能发现,由于已经在性上得到了她,他对情人的感情不再那么炽热。他们结合的神秘性质可能会使他感到不称心。他可能担心姑娘怀孕。他担心姑娘是在他没有准备好之前,引诱他陷入婚姻之中。也可能他为占有情人的爱情便宜而内疚,尤其当她还是处女的时候。
姑娘可能会因为跨越了贞操的界限而感到称心,也可能会为此而感到可耻。她可能会经历巨大的精神冲突,对自己已经做的事情后悔不已。尽管她顺从了情人的要求,她仍可能担心情人最终会抛弃自己。相当一部分美国男子要与处女结婚——很多姑娘已从自己的经验中发现这个趋势。她爱自己的情人,屈从于他的要求,结果发现自己这么做总有一天会失去他。
专家们估计,有40%到50%的同居者最终并未与对方结合。1985年,美国一所大学的研究发现,仅有19%的男性最终与他们同居的女友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同居者中,由于男女双方的目的不同,结果常常是双方无法了解彼此的期望所在。在1997年的一项研究中,139名有着同居经历的学生在回答他们为何要与恋人同居时,都说同居是迈向婚姻的第一步;而对男性而言,最常见的动机却是“性”要求。有一位男性在回答为什么要与其女友同居时说:“这样就可以随时满足性欲。”尽管这已是过去了许多年的事,而且对艾滋病的恐惧已改变了人们对待性关系的态度,但在同居者中,仍有许多人对同居的目的不甚清楚。
现在,许多年轻夫妇一直以为,同居是了解彼此是否合得来以及避免离婚的最好办法。事实是怎样的呢?一项研究发现,婚前同居者的离婚率要比未同居者高出33%。另一项研究表明,婚前同居时间越长的夫妇,就越容易想到离婚。而且,研究者指出,同居者婚后生活不会很美满,而且对婚姻的责任感差。
爱既不以性行为为满足,也不以婚姻为满足,除非你要找一连串的配偶,否则你是不会一见异性就要匆匆结婚的。喜欢谁就和谁睡觉,即便不是道德沦丧,也是荒谬可笑的。
谬误64.亲密无间才能白头到老——亲密有间也可天长地久
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两颗一模一样的心,夫妻之间离不开亲密,但绝对要亲密有间。只有让彼此有个空间,才能让神秘的爱情、和谐的感情持续一生。
在一次联谊会上,小杰与坐在身旁的一位女士相识。也许是联谊会的氛围易于使人敞开心扉,他们竟一见如故,无所不谈,彼此为结识对方而感到欣喜。
到家后兴奋尚未涤尽,他便与妻子谈及刚才的一切,自然免不了赞扬那位新结识的女士几句,可他没有料到由此竟点燃导火线,炸药爆炸了:
“怪不得你那么晚回家,原来是与新朋友谈得热乎呢!什么联谊会?分明是婚姻介绍所!”
“嗬,婚姻介绍所?参加者差不多全是结过婚的人,鼓励重婚?”他故作幽默,尽力不想使事态扩大。
“差不多。”她虎着脸:“再去联谊联谊,老婆也用不着了。”
“你!你怎么把这么高雅的形式庸俗化了?”不悦之情开始在他脸上呈现。
“我是庸俗,没人家高雅,你找高雅去吧。”她说着,面壁而卧,表现出明显的生气。
一股无名之火倏地从他胸间窜上来。你居然还有理由生气?仿佛我真的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是的,你是庸俗,俗物,俗不可耐!”他吼叫起来。
于是,一场无法断定孰是孰非的争吵拉开了序幕,结果两败俱伤。
这以后,他很少与她谈起其他女性,即便谈也是十分谨慎,表情淡淡的,语气平平的。他发现效果不差,他们之间激烈的争吵逐渐消失了。他对自己说:原来“有所保留”有利于安定团结。他同时发现,自己似乎成熟了不少。
然而夫妻间的安定团结与社会的一般标准不一样。自从实行某方面的“有所保留”后,他竟觉得“无所保留”部分的内涵愈来愈模糊,甚至在被吞噬。他无法妥善地处理好两者关系。渐渐地,他竟感到差不多所有的生活内容都可以“有所保留”了,因为她对他不保留的那些话题并没有多少兴趣,听时懒懒的,漫不经心的。于是,他也就经常“懒懒的”了。
他们相安无事,却过于冷漠。
他尝试着回到“无所保留的时光”,但失败了。积累许久的“有所保留”阻碍着他们走回过去。
他忽然又怀疑了——夫妻间真的应该有所保留吗?
因为眼前的一切与他向往的家庭理想境界相去甚远,该怎样去达到这一境界呢?他又很茫然。
小杰的这种生活经历其实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在当今的中国家庭里,特别是年轻的家庭中,“过去的恋人”、“别的男人和女人”、“私房钱与小金库”,应该说是极易引燃夫妻矛盾的“三大雷区”。这些只存在于家庭的琐事,有时弄得夫妻双方争吵不休,鸡犬不宁,甚至家庭解体。
到底是应该“有所保留”,还是透明无余?生活的道路上既然有了伴,还可不可以有心灵独语?
恐怕有十之八九的新婚者,都会像小杰起初一样,赞同应该“无所保留”的观点。他们轻松地说:都二位一体了,还需要什么隐瞒避讳?
可是,话多伤人,“嗑”唠多了,无意间,夫妻二人便走进矛盾的“雷区”,走进了“猜忌”、“怀疑”的危险地带。犹如连锁反应,一枚“地雷”引爆之后,其他“地雷”也蠢蠢欲炸,从此矛盾丛生,使本来和谐美满的家庭无端增添了不少烦恼。
其实,说夫妻二人是“二位一体”,莫如说是“独联体”更切实际。因为在狭小的二人天地里,无论怎样“一体”,他们总是独立的、活生生的两个人,长着两个头脑,两副心肠,你愿并非全是我愿,我乐也并非代表你乐。有些话,有些事,也是该说的则说,不该说的就应缄默不言。夫妻间有所保留,这不能视之为对爱情的不忠。
所幸的是,小杰已经意识到了自己步入了“无所保留”的误区,走进了“有所保留”的新境地,家庭恢复了安定,自己也更成熟了。然而不幸的是,小杰又步入了另一个误区:无所不留。因为他无所不留,夫妻之间就缺少了沟通,彼此的共同语言也就没有了,这样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格局:说者“懒懒的”,听者“懒懒的”。虽然相安无事,生活却过于冷淡,由此从一种烦恼走入了另一种烦恼。
其实,小杰本可避免这种“茫然”,寻回夫妻间从前欢乐的“影子”,那就是投其所好,寻找二人感兴趣的共同话题,诸如持家理财、教儿育女及其他能够引起对方兴趣的题目。这样,“爱”便会重新“火热”,家庭会重新成为有情有趣的“安乐窝”。
夫妻之间最好是要亲密“有间”,给彼此一个空间,呼吸新鲜空气。让夫妻各自保留心中的一块自由活动的绿地,谁也不要试图挖空心思地去改造对方,而是要设法适应对方,让对方有独立的人格、独特的个性和适度自由的生活圈。
欣赏一幅油画,太近了没有情趣,太远了又看不清楚,只有不远不近,恰到好处,才能看出“效果”。
是的,距离产生美感,但是,千万不要太远啊!当你在痛苦或迷惘中沉沦的时候,不要牵不到对方的手!
谬误65.不成夫妻便成仇——相逢一笑泯恩仇
想念一个人是一种幸福,被一个人念着也是一种幸福。相逢是一种缘,分手是另一种缘。曾经的同床共枕,为何要成离婚后的反目成仇?过去的患难夫妻,今天虽然离了婚,也不要从此萧郎是路人,何不放下怨恨,相逢一笑泯恩仇?
结婚是一种幸福,离婚是一种痛苦。既然真的面临着彼此不能相融的地步,真的觉得在一起过日子累了,离婚,也是一种解脱。
缘已尽,甩甩头你走你的路,但不管怎样,毕竟曾经为他(她)爱得死去活来,毕竟彼此“曾经拥有”,所以离了婚,成不了夫妻,还可以成朋友,不必把生活中的怨恨放在心里成为永恒的负累。
有一对夫妻,结婚12年,生有一女,家庭生活和和美美。但有一天,时来运转,妻子突然有了个在海外定居的姨妈,家资千万,希望她去继承财产。妻子很快就瞧不起土里土气的丈夫了,要求离婚。丈夫怎么都没有想到妻子是见了财富就翻脸的人。现在,孩子都有了,哪里肯离婚呢?但是,妻子利欲熏心,觉得有金钱,就会有一切,已经忘了当年自己因为家庭背景而落难,丈夫给她的温情;忘了自己重病时,丈夫对她的百般照顾。丈夫不肯离婚,她就用女子最绝情的手段,晚上把丈夫一脚蹬到床下,白天不到吃饭时间不回家。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她不顾一切,破釜沉舟,故意在周末把情人带回家,刺激丈夫,并发脾气打女儿……
可是丈夫就是不上当,他容忍妻子的所作所为,只是期望妻子能够良心发现,维持自己建立起来的家庭。后来,他们发展到大打出手,以拳相向。为了离婚,她把什么手段都使上了。她甚至把丈夫几年辛苦的科研成果付之一炬;有一天她把熟睡的丈夫用绳子捆在床上用烧红的熨斗烫他的脸……
丈夫终于忍无可忍,同意离婚。但是离婚后,丈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用烟头在妻子脸上烧了几个永远也抹不掉的疤痕,还采用麻醉手段,用针蘸着墨水在她的大腿根部刺了几个字:“好男人别要她,一个不幸的男人书。”
他们离婚了。丈夫的心伤痕累累,妻子也是遍体鳞伤。她飞到了异国他乡,擦洋香水,穿洋服,但脸上的那几个疤,却叫男人们耻笑,大腿根部的那几行字使男人们望而生畏,毛骨悚然。
这一案例不禁让我们联想起一个问题:使恋爱的航船突然沉没的风浪是从何而来的呢?也许,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会有助于防止这些爱情悲剧的发生。
由爱而恨,不管我们有多少种理由,怀恨总是不值得的。留在我们内心里的侮辱,永远难以平复感情的创伤。我们被锁在自己苦恼的深渊里,永远无法自拔。怨恨就像毒素一样,影响、侵蚀着我们的生命。
所以,既然离婚了,好聚好散,最好的方式是不要互相伤害。
有一对夫妇感情走到了尽头,彼此都没有了继续一起生活的念头。“好聚好散吧。”丈夫主动地让妻子选择家庭财产。妻子也替丈夫未来的生活着想,平均分配了家庭财产,带走了他们的女儿,因为妻子觉得女孩应该跟着母亲。他们很快达成离婚协议,到办离婚手续时,丈夫又主动地多给了妻子6000元。他说:“你带着孩子花费多,以后不论有什么事情,不要忘记告诉我。”他们离婚了,可是,丈夫总是不断地去给母女俩帮忙干一些重活。他们虽然离婚了,但还是朋友,而且还彼此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