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超值金版-博弈论的诡计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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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生活中不得不注意的交往博弈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诚信是人们在重复博弈、反复切磋中谋求长期的、稳定的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从博弈的角度讲,诚信是基于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种策略选择,而不是基于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选择。

重复博弈是交往常态

从田忌赛马,打牌等一些简单的博弈例子中,我们可以知道信息在博弈中的地位,以及它本身的价值量。并且懂得在一种特定规则下双人不完全信息重复博弈的均衡点,通过制定规则来确定博弈中所谓“理性”的内涵,并且知道允许犯错误的博弈模型下博弈双方行为以及他们制定策略对博弈结果的影响。

田忌赛马是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故事,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国大将田忌与君主赛马的故事。“下驷对其上驷,上驷对其中驷,中驷对其下驷”这样的策略让原本处于资源劣势的田纪赢得了比赛。

价值不会无缘无故地流失,这过程里田纪一定拥有马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首先来定义一下田忌赛马的博弈类型。博弈论(game theory)对人的基本假定是:人是理性的(rational,或者说自私的),理性的人是指他在具体策略选择时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论研究的是理性的人之间如何进行策略选择的。从这点来看,好像这并不属于博弈,因为明显的齐威王比起孙膑来就是个傻子。

曾有小学老师教他的学生学习“田忌赛马”这一课曾经用到这样的方法,他课前先和学生打牌,比大小,三局两胜,资源配置和“田忌赛马”相当,结果第一次牌更差的老师赢得了比赛,他的学生一下就跳了起来,说要重来,并且让老师先出牌,结果可想而知。举这个例子我只是想说明齐威王其实是对博弈的规则太轻视了,所以我依旧把“田忌赛马”归类于博弈的一种。

坑害齐威王的规则是这样的:齐威王三次都是自己先出马,这就形成了信息上的不对称,田忌获得了更多的信息。所以这属于一种不完全信息的博弈。首先我列出完全信息的定义:信息对于双方来说是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双方所做的决策是同时的或者不同时但在对方做决策前不为对方所知的。其实在“田忌赛马”的过程里,对于完全信息的前半部的定义:信息对于双方来说是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双方都是获知的,如果田忌连怎么分辨上驷下驷中驷的知识都没掌握,那他之后的策略完全没有意义。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是田忌的决策永远在齐威王之后,而且永远是获知齐威王决策后再进行决策的。

如果双方在完全信息下博弈,那这个事件就完全只是几个概率,赛马的对阵情形种类N=3×2×1×3×2×1=36,田纪能获胜的次数为M=3×2×1 3×2=12,则田忌获胜概率为1/3,齐威王2/3.在这种情况下,这样我们能说在概率空间里投资大的永远比投资小的获益高。

另外田忌赛马属于重复博弈,重复博弈是指同样结构的博弈重复多次,其中的每次博弈称为“阶段博弈”。重复博弈是动态博弈中的重要内容,这里田忌赛马重复了三次,有三个阶段。其实我更倾向于把它当作是两次,因为第三次根本就没有信息流动,关于这点我会在下面的段落里重点解释。

当然,赛马双方是田忌和齐威王,不存在第三者,所以我把田忌赛马归类于双方不完全信息重复博弈。

在日常的交往中,田忌赛马的故事比比皆是,我们必须采用这一博弈策略保持自己良好的心态,增加自信,并且能够运用它来在自己总体优势处于下风时也能取得自己的胜利!

你所承诺的都是“债”

一个无条件的行动(不计代价、只要胜利)可以使参与者获得策略上的优势,抢占先机,率先出招。即便你并未真的先行,仍然可以通过对一个回应规则提出一个承诺,获得相仿的策略优势。虽然你是跟在别人后面行动,但这个回应规则必须在别人开始行动之前就实施。父母对孩子说:“除非你做完作业,否则不许出去玩。”实际上就是在确立一个回应规则。毫无疑问,这个规则必须在这个孩子跑出去之前就开始实施,并且明确宣布。

许诺是对愿意与你合作的人提供回报的方式。检察官会向一个被告许诺说,只要他愿意成为公诉方的证人,检举同案中的其他被告,他就会得到宽大处理。许诺同样可以分为强迫性的和阻吓性的两种。强迫性许诺的用意是促使某人采取对你有利的行动,比如让被告摇身一变成为公诉方的证人;阻吓性许诺的目的在于阻止某人采取对你不利的行动,比如黑帮分子许诺好好照顾证人,只要他答应保守秘密。相仿地,两种许诺也面临同样的结局:一旦采取(或者不采取)行动,总会出现说话不算数的动机。

有时候,威胁与许诺的界限非常模糊。威胁与许诺的界限只取决于你怎样称呼当前的情形。老派的歹徒会威胁说,假如你不给他一点银子,他就要加害你。假如你没有给,他就会动手“修理”你,从而造成一种新的情形,而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他又会许诺说只要你给他一点银子,他就会住手。随着形势转变,一个强迫性的威胁会变得和一个阻吓性的承诺差不多;同样,一个阻吓性的威胁与一个强迫性的许诺的区别也只限于当时的情况。

显而易见,在你作出一个许诺的时候,不应让自己的许诺超过必要的范围。假如这个许诺成功地影响了对方的行为,就要准备实践自己的诺言。这件事做起来应该是代价越小越好,因此也意味着许诺的时候只要达到必要的最低限度就行。

不那么容易看到的是,适度原则其实同样适用于威胁。你不应让自己的威胁超过必要的范围,这么做的理由相当微妙。

为什么美国不会威胁日本说,假如日本不同意进口更多的美国大米、牛肉和柑橘,美国就要动武呢?虽然动武的想法有可能博得美国一些农场主和政治家的欢心,但同时却存在几个很好的理由,说明不能这么做。

1.没有人会相信这么一个威胁,因此这个威胁不会奏效。

2.哪怕这个威胁真的管用,日本也不傻,一定会重新揣摩美国究竟是不是它的盟友。

3.假如日本不肯进口更多柑橘,美国说到做到,当真实施自己的威胁,其他国家就会谴责美国选择了一个很不恰当的惩罚方式,日本更会怒不可遏。不过,假如美国不实施自己的威胁,又会让自己日后的信誉大打折扣。无论是不是实施自己的威胁,美国都将遭到失败。

4.这个威胁由于引入了一个本来毫不相干的因素———武力,而使原来的问题变得模糊不清。

上述各点的核心在于,威胁大而不当,对方难以置信,而自己又不能说到做到,更别说进一步确立自己的信誉了。

博弈的参与者发出威胁的时候,首先考虑的问题可能恰恰相反,认为威胁必须足够大,大到足以阻吓或者强迫对方的地步。接下来要考虑的则是可信度,即能不能让对方相信,假如他不肯从命,一定逃脱不了已经明说的下场。若是在理想状况下,再没有别的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了。假如受到威胁的参与者知道反抗的下场,并且感到害怕,他就会乖乖就范。

诚信是重复博弈下的手段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诚信是人们在重复博弈、反复切磋中谋求长期的、稳定的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从博弈的角度讲,诚信是基于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种策略选择,而不是基于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选择。

“诚信”,其实是一种价值取向,是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动机是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诚信也是一样,它是人们在重复博弈、反复切磋中谋求长期的、稳定的利益的一种手段。

从博弈的角度讲,诚信是基于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种策略选择,而不是基于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选择。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我用博弈论中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假定A是一名生产商,B是一名销售商,双方约定做一单100万的生意,那么双方博弈后会出现四种情形:

1.双方都讲诚信,A按时交货,B也按约付款,这样两人都会得到100万的利益。

2.A讲诚信,按时交货,而B不讲诚信,未付款,这样B会得到最大的利益,得200万,而A吃了亏,得到-100万的利益。

3.A不讲诚信,收了钱不交货,那么A会得到最大的利益,得200万,而B吃亏,得-100万的利益。

4.双方都不讲诚信,互不信任,生意泡汤,各自得到0的利益。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为了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双方都希望对方能够讲诚信,而自己则不愿意讲诚信,因为只有在不讲诚信的时候才有机会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讲诚信的人很有可能要吃亏,于是,双方都会选择不讲诚信,最后不欢而散。出现这种结果的前提是,双方做的都是“一锤子买卖”,即这种博弈只进行一次,A和B都无法根据这一次的博弈结果再组织一次博弈,再做一次选择。比如在旅游景区的商店,商品价格往往非常贵,偏离商品实际价值,就是因为他们做的基本都是“一锤子买卖”。可假如这种博弈是重复的、连续进行的,这时,如果A与B想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无论是A还是B都知道,如果有一次不讲诚信,将会失去以后长期合作的机会,这样,为了获得更长期、更稳定的利益,双方都会理性地克制投机行为,A会按时交货,B会按约付款,双方都会选择诚信与合作,于是必然出现第一种博弈结果。这时双方的综合利益最大化,实现了策略上了“合作均衡”。

由此看出,要想使诚信成为博弈者的主动选择,一次性的博弈与重复性的博弈是非常关键的。那些专注于一次性博弈的人,肯定是不讲诚信的,比如现在大家经常收的手机中奖短信,你会天天中奖吗?不会,这就是一次性博弈,那么大家都肯定会选择不讲诚信,所以你不会按照短信的要求汇钱,同样对方也不会兑现短信中的承诺。不过现实中,企业之间的生意,则基本上都是重复性的博弈,这样为了获得更长期、更稳定的利益,企业之间必然会选择讲诚信,而那些不讲诚信的企业,或许会一时获得较大的利益,可长远看来,它失去了与其他企业合作的机会,是不会生存下去的。

毫无疑问,诚信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虽然不像有形的物质财产那样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但是作为企业一种良好信誉的象征,它却能赢得良好的客户资源以及合作伙伴的信赖和尊重,从而节约和降低交易成本,它是企业的一笔重要的无形财富。相反如果一个企业不讲诚信或许能使企业在短期内获得一定的利益,但最终必将失去客户的信任和合作伙伴的维护和尊重,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也必将难在市场中立足,最终损害的也必定是企业自己的利益。

以上对于诚信与企业之间的分析,同样适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合作。总而言之,诚信也是一种博弈,一种看是无形,实际能够带来巨大效益的博弈策略。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2008 年奥运会一结束了,三鹿毒奶粉事件开始发酵,逐步蔓延,终于成了国际丑闻;就像倒地的多米诺骨牌,国内奶业巨头们一个个倒下,终于酿成了国内奶业的危机。

食品安全本来就是人人“门前雪”,三鹿奶粉被检出三聚氰胺后,事件的受关注程度空前。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继此之后,蒙牛、伊利、雅士利等几乎所有的奶粉品牌均被检出三聚氰胺成分,国产最权威的几个品牌全部轰然倒塌,这不能不让人对中国品牌之路感到忧虑。中国奶粉品牌整体倒塌谁之过?

企业经营者缺乏敬畏之心。三鹿奶粉的事故发生后,集团董事长及党委书记职务被罢免,似乎根本不足以平息民众汹涌澎湃的问责。愤怒的根源其实在于社会对企业良心的拷问,每每这些惨绝人寰的安全事故发生时(尤其此次面对着尚未知世事的婴幼儿),每每事后得知生产商明明了解化工原料可以将人致死还仍然毫不手软地加入自己产品中时,民众注定不能够原谅这样丧尽天良的行径,也注定不可能再给予这个企业任何辩白的机会。可是,即便如此,也阻拦不了个别企业不惜一切代价追逐利益的脚步,生命的不可修复、民意的问责、永无翻身之日的几率,仍然不能培养起企业的敬畏之心,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的悲哀。

“这是一种诚信株连,对整个行业包括地区经济的伤害和影响将是持久而深远的。”某专家认为,由三鹿奶粉引发的诚信危机将株连到三个领域:首先是纵向内部扩散到三鹿名下的其他工厂。并非三鹿所有的分厂都生产问题奶粉,但那些合法生产的分厂在问题奶粉事件后也可能倒闭;其次,横向外部涉及到其他乳品企业,事实证明,蒙牛、伊利纷纷深陷奶粉事件难以自拔;再次,在地域上影响到整个地区经济,石家庄乃至河北省的食品生产企业名誉都有可能受损。

按照博弈论的逻辑,持续性合作、重复性合作是诚信的前提,一次性的合作容易让合作双方产生作弊的动机。人们信任大品牌,持续使用大品牌,是看重大品牌的信誉,没有想到,蒙牛、伊利之类的厂家拼命做大品牌,是为了给自己弄一个虚假的信誉来赢得消费者的持续性合作。做人不老实害掉自己,害掉一少部分人,做品牌不老实,要害掉一个民族几代人啊!你们拿什么在跟消费者,在跟市场博啊?不要怪我们不忠诚,有太多的人被忠诚坏掉了肾啊!

做产品、做市场、做品牌不能投机,投机可以赢一时但赢不了一世。不要跟消费者玩捉迷藏的游戏,游戏游戏也还能理解,真要像游戏中那样以假乱真取人性命,终有一天要葬送自己的。老百姓常常被蒙蔽,可百姓的话还是很灵验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在博弈中,“以牙还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策略,最广为人知的一点是这个策略能够促成高度的合作,不仅两个采取“以牙还牙”策略的玩家相遇时会出现稳定的合作,而且“以牙还牙”策略还能诱导或强迫采取其他策略的玩家也和它合作。

有一个有名的博弈论试验证实,无限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策略,英文是“tit-for-tat”。也就是说一个人与人相处的最优的策略是,当别人对你好的时候,你就对他好;当别人欺负你的时候,你就欺负他;他永远对你好你就永远对他好;他永远欺负你就永远跟他对抗,直到他开始对你好。这个均衡是依据对很多人的试验得出的,也就是说人们普遍接受这样的相处规则,觉得只有这样大家在一起相处才会愉快,才会长久。

“以牙还牙”是重复囚徒困境博弈时的最好策略。“以牙还牙”是一种和直觉不太一致的方法,在一对一时它没有胜过任何一种规则,因为它首先选择合作,然后复制对手的选择;它最后获胜是因为它总分最高,因为阴险规则相遇时会火并,所以“以牙还牙”渔翁得利,靠敌人消灭敌人。如果我们留意生活的话,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找到做到“以牙还牙”的人,他一定不是一个耍小聪明的人,而且他的原则性很强,熟知“人不范我我不范人,人若范我我必范人”理论。

做大智慧的人,就要开始选择合作,并心平气和地接受对方的背叛,然后选择和对手上一步一样的选择。如果对手选择合作,就要忘记以前被背叛时的愤怒,选择合作(需要好的心态)。切忌不要产生和对手同归于尽的心态,对手比我们多一点就多一点,我们是靠总体来取胜的。

“以牙还牙”策略有很多前提条件,无限次重复,合适地权重。如果是有限次博弈,最优策略是“总是背叛”;如果背叛能带来百年一遇的好处,也应该选择背叛。博弈论简直就是学术界的厚黑学,承诺和合同都只是一种策略,只要报酬够高而惩罚相比较小,就应该选择背叛。只要缺乏监督或者相应惩罚,政府可以堂而皇之背叛老百姓,高官可以背叛组织纪律,基金经理可以背叛投资者,三鹿可以背叛良心,因为博弈论指出选择背叛是他们的最优策略。

“以直报怨”不会吃大亏

现代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说更近了,也可以说更远了,但无论如何,人际关系是每一个人必须面对的问题。当遇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我们该保持什么样的心态?面对自己亲近的人,我们又该掌握什么样的原则?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怎样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呢?孔子特别强调做事情的分寸,“过”和“不及”都是要尽力避免的。曾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何如?”孔子的回答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以德报德的这一说法是很好理解的,就是让人永远记住感恩戴德的美德,而现实社会里的绝大部分的贫民百姓都会坚持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答的做法,作家梁晓生发出只有老百姓才是最善良的感慨,只有一些小人、尤其是那些当差的小人在进行以怨报德时还会发出此事与小人无关、没奈何或者接受差遣不得不来等等的感慨,就像水浒中的人物陆谦陷害林冲和玉兰陷害武松一样,这个现实社会就是这样悲哀。

以直报怨这一说法从字面同样是很好理解的,这里的直就是常说的耿直、直率的意思,整句的意思就是指用真诚的胸怀来面对那些制造仇怨的做法,而以怨报怨则是带来了永远无休止的冤冤相报而导致无法休止的争斗局面。因此,以直报怨可以让人换个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可以实现求同存异和感化人的效果,是创立和谐社会的保证。当然,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就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到处存在狐假虎威和无赖的扯皮现象,导致了那些善良的百姓和君子仅仅是为了减少自己日后的麻烦而采用的忍气吞声的自我解嘲方式罢了。

以直报怨绝对不是一种简单的宽恕,能够让人宽恕的是一种过失的行为,而绝对不是那些违法的行为。因为宽恕是人与人之间爱护的前提,而爱护就是人与人之间宽恕的结果,这样也就标志了以直报怨的最高境界,而那些违法行为产生的仇怨是需要法律途径来解决,而现实的社会是百姓无小事的虚伪的现实社会。适者生存与用进废退两个学说告诉这样一个道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让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做法才是应该被自己选择的方式。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以德报德,以直报怨”的策略(这里所谓“直“,就是公正,以公正来回报对方),可以与博弈论强调的用“一报还一报,恩怨必报”想联系,两者都是促进人类之间的合作的,即: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也对你不好。我对你好,是为了你能继续对我好。我对你不好,不是为了睚眦必报、“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互相损害,而是要将对方重新拉回合作的轨道。也就是在诉诸“一报还一报”“恩怨必报”的同时,强调“以合作为目的和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