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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酒令大观(5)

有一种用铜铸成的叶子酒牌,形似铜钱而非钱。近代丁福保《古钱大辞典》“厌胜支钱马钱类”收录几枚,今人金维坚曾在杭州、金华、绍兴等地搜集到若干枚这类“铜钱”,并撰《酒令诗牌》一文专门介绍。从目前所看到的图谱,有“王母”、“曼倩”、“双成”、“琴仙”、“诗仙”、“棋仙”、“醉仙”、“散仙”、“拔宅仙”、“壶中仙”等。这些牌一律以正面镌铸人物形象,如“王母”则为仙人坐像,有祥云缭绕,横书“王母”二字;背面刻铸五言律一首。金维坚文认为这是一套行令用的“酒令诗牌”。但从牌后所铸刻的诗句来看,行令及饮酒之法不明,另有数种则看不出与行酒令的关系。现将几枚与酒令有明显关系的铜牌列于下:

王母。即西王母。牌的正面铸有祥云及王母像,背面诗:“我有蟠桃树,千年一度生。是谁来窃去,须问董双成。”

双成。即董双成。传其为西王母的侍女,其职责是看守蟠桃。牌的正面铸一仙人,宽衣博袖,戴冠,两手双举,横书“双成”二字。背面刻诗:“王母叫双成,丁宁意甚频。蟠桃谁窃去,须捉座中人。”

曼倩。即东方朔。相传曾三次去偷西王母的仙桃。正面镌铸一个作弓步式的人,左手持一桃,回首而窥望,横书“曼倩”二字。背面刻铸诗云:“青琐窗中客,才称世所高。如何向仙苑,三度窃蟠桃。”

醉仙。即李白。铜板正面镌铸一人席地而饮,人的两侧各镌竖行二字为“醉仙”、“伴饮”。背面诗云:“笑傲诗千首,沉酣酒百杯。若无诗酒敌,除是谪仙才。”

这套酒令铜牌的行令方法大约与明清时代的“捉曹操令”、“访莺莺令”、“拿妖令”等相似,即摸得“王母”牌者令得“双成”牌者在席间捉拿偷桃者“曼倩”,并按一定规矩行酒。

二、筹子类

此令是1982年在江苏丹徒县丁卯桥出土的,属于一个大型唐代银器窖藏的一部分,是迄今发现的唯一的唐代筹子酒令,十分完备,堪称珍品。与这一酒令有关的出土文物包括:一、五十支酒筹,皆为银器涂金,长方形,切角边,下端收拢为细柄状;筹长20.4厘米、宽1.4厘米、厚0.05厘米。每枚正面刻行体文字,文字内涂金。文字先刻《论语》中一句,接着刻酒约一则。酒约规定得十分简单,总共有“自饮(酌)”、“劝饮”、“处(罚)”、“放”四种。二、一件银涂金色负“《论语》玉烛”。龟的神态栩栩如生,龟背负一圆筒,筒顶有盖,宛如在龟背上竖一支金色蜡烛。筒底为二层四面展开的莲瓣堆饰,筒座一周饰尖状条纹,筒身刻龙凤各一,间以卷草和鱼子纹。筒正面长方框内刻双线“《论语》玉烛”四字,下面四个并立的腰形匹间内各有一对相啄的飞鸟。筒盖与筒身子口相接,盖面卷边荷叶形,葫芦形钮,刻仰莲纹,盖身一周刻两对鸿雁及卷草、流云、鱼子纹,整个器物有刻纹处皆涂金。龟长24.6厘米,通高34.2厘米,筒深22厘米。

“《论语》玉烛”的容量,正好可置全部五十筹。显然,是为行令时置放酒筹的,行令者在玉烛中掣筹行酒。

酒筹中,有“玉烛录事五分”、“觥录事五分”、“律录事五分”等字样,与唐代皇甫松《醉乡日月》所载正相吻合,唐人行酒令,“觥录事”、“律录事”乃必设的掌令者。“玉烛录事”虽不见记载,但显然是执掌“论语玉烛”的人。

三、杂类

1.流觞曲水

古代的饮酒习俗,也是一种独特的行酒令方式。南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卷下《企羡》:“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诗序》注引王羲之《临河叙》曰:‘永和九年,岁在癸丑,莫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楔事也。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宋代苏轼《和王胜之》:“流觞曲水无多日,更作新诗继永和。”又叫“流杯曲水”、“浮波流泉”。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为流杯曲水之饮。”清代俞敦培《酒令丛钞》卷一:“窦子野《酒谱·逸诗》云:‘羽觞随波流’,后世浮波流泉之始也。”简称“流觞”、“流杯”、“浮杯”。宋代欧阳修《三日赴宴口占》:“共喜流觞修故事,自怜霜鬓惜年华。”唐代孟浩然《上巳日涧南园期王山人陈七诸公不至》:“上巳期三月,浮杯兴十旬。”其法:于水滨设宴,将酒杯注酒后放在水中,任其顺流而下,人们取杯饮酒。后世人们仿古法而人工修造流杯之池,西安及北京的中南海、西苑等地,至今有流杯池。

后来,人们根据流杯古法而创造了“拈字流觞”诸令,如“‘花’字流觞”、“‘月’字流觞”、“‘密’字流觞”等。甚至将在席间传杯饮酒也称作“流觞”。

2.卷白波令

唐代酒令。清代俞敦培《酒令丛钞》卷一引《冷斋夜话》道:“卷白波,酒令名。”此令的来源有两种说法:其一,据云与白波起义有关。白波是一个山谷名,在今山西省曲沃县候马镇北,东汉中平五年,黄巾军余部郭泰等在谷内起义,史称“白波贼”,后被镇压,旧史描绘说:“戮之如卷席。”后代好事者据以编成此令(唐代刘存《事始》)。其二,宋代黄朝英《缃素杂记》卷三:“盖白者,罚爵之名,饮有不尽者,则以此爵罚之,所谓卷白波者,盖卷白上之酒波耳,言其饮酒之快也。”唐代白居易《东南行》:“鞍马呼教住,骰盘喝遣输,长驱波卷白,连掷采成卢。”注:“骰盘、卷白波、莫走鞍马,皆当时酒令名。行令之法不尽详,略为:举杯快饮,如卷白波人口之状,所谓白波催卷醉时杯。”

3.钓鳌竿令

唐宋时代酒令,简称“钓鳌”。宋代章渊《稿简赘笔·酒令》:“钓鳌竿:堂上五尺,庭前七尺,红丝线系之,石盘盛诸鱼四十品,逐一作牌子,刻鱼名,各有诗于牌上。或一钓连二事物,录事释其一以行劝瀛洲,当时龙伯如何钓,虹作长竿月作钩。”注饮法“请人流霞杯劝登科人十分”。将“鱼”沉在盛水的盘底,行令者以长竿“钓鱼”,钓得何“鱼”,便依牌中所示饮酒。后人模仿此令而制“采珠局”、“捉卧瓮人格”等。(见宋代赵与时《宾退录》卷四)

4.骰盘令

唐代酒令。宋代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十六:“白乐天(《东南行》)诗:‘鞍马呼教住,骰盘喝遣输。长驱波卷白,连掷采成卢。’注云:‘骰盘、卷白波、莫走鞍马,皆当时酒令。’”行令之法久已失传。

5.鞍马令

唐代酒令。宋代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十六《唐人酒令》:“骰子令中,改易不过三章,次改鞍马令,不过一章。又有旗幡令、魇令、抛打令,今人不复晓其法矣,唯优伶家犹用手打令以为戏云。”以上各令到了宋代已基本失传,仅知其名字而已。

四、几种常见酒令

1.小蜜蜂

两人一起念口令: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飞呀飞呀两臂要同时上下伸展做呼扇状,然后石头、剪刀、布,猜赢的一方就做打人耳光状,左一下,右一下,同时口中发出“啪、啪”两声,输方则要顺手势摇头,做挨打状,口喊“啊、啊”;如果猜和了,就要做出亲嘴状还要发出两声配音。动作及声音出错则饮一杯

2.007

由开始一人发音“零”,随声任指一人,那人随即亦发音“零”再任指另外一人,第三个人则发音“七”,随声用手指作开枪状任指一人,“中枪”者不发音不做任何动作,但“中枪”者旁边左右两人则要发“啊”的声音,同时扬手作投降状。出错者饮!由于游戏没有轮流的次序,而是突发的任指其中的一个人,所以整个过程都必须处于紧张状态,因为可能下个就是你了。

3.杀人

众人围坐,挑出一个人做法官,余人按发到或抽取的纸牌标记分别为:杀手、警察和群众。然后法官宣布让大家闭上眼睛,做杀手者用眼神示意将某人杀死;然后扮警察者缉定谁是杀手,然后众人和被杀者一起讨论谁是杀手。此游戏在酒吧中颇盛行,据说从大洋彼岸的硅谷舶来,带有浓厚的智力精英味道。

4.大话骰

骰子俗称色子,是一种用途极为广泛的游戏工具,从唐代已有,一直流传至今,在很多酒肆中大行其道。玩骰子的特点就是比较简单易行,无须费力,不必动脑,很适合一般人的口味。两个以上人玩,每人五个骰子。每人各摇一次,然后自己看自己盒内的点数,由庄家开始,吆喝自己骰盒里有多少的点数(一般都叫成2个3、2个6、3个2什么的),然后对方猜信不信,对方信的话就下家重来,不信的话就开盒验证,以合计其他骰盒的数目为准。要是属实的话就庄家赢,猜者输,要罚酒,不属实的话就猜者赢,庄家输,须罚酒。叫数只能越叫越大。注:1点可以作为任何数。

5.明七暗七(拍七)

按自然数按顺序数下来,1、2、3、4、5、6、7遇到7、17、27、37等以7结尾的数字称作“明七”,7的倍数如14、21、28等称作“暗七”,到“明七”“暗七”的人都不能发声,只能敲一下桌子,然后逆顺序再继续数下去。从左到右1、2、3、4、5、6、7(不发音)然后逆顺序,喊“6”者要紧接喊“8”,9、10、11、12、13、14(不发音),喊“13”者又要紧跟着喊“15”,一直下去,到“27”“28”时最容易出错。

关于各类的酒令还有很多:如杂类酒令中的劝酒胡令、哑乐令、独行令、九射令等等,这里就不再一一说明了。我们的目的在于通过这些五花八门的酒令让大家对中国酒令和酒文化有更深的认识,并深深体会到酒令——

它是两千年来无数人共同培育的花朵,古老而常新;

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百花园一枝奇葩,瑰丽而璀璨;

它是独树于世界文化之林的一束异卉,独特而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