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智部总序
【原文】
冯子曰:智非察不明,察非智不精。子思云:“文理密察,必属于至圣。”而孔子亦云:“察其所安。”是以知察之为用,神矣广矣。善于相人者,犹能以鉴貌辨色,察人之富贵寿贫贱孤夭,况乎因其事而察其心?则人之忠倭贤奸,有不灼然乎?分其目曰“得情”,曰“诘奸”,即以此为照人之镜而已。
冯子曰:语云:“察见渊鱼者不祥。”是以圣人贵夜行,游乎人之所不知也。虽然,人知实难,己知何害?目中无照乘摩尼,又何以夜行而不踬乎?子舆赞舜,明察并举,盖非明不能察,非察不显明;譬之大照当空,容光自领,岂无覆盆,人不憾焉。如察察予好,渊鱼者避之矣。吏治其最显者,得情而天下无冤民,诘奸而天下无戮民,夫是之谓精察。
【译文】
智慧的运用需要明察事物辅助才能显现出它的效用;而明察不以智慧为基础的话,就不能真正洞悉事物的关键之处。善于看相的人,能从一个人的长相神色,看出一个人的富贵或贫贱、长寿或夭折来。同样的,从一个人的行为处事,也能看清楚他是忠直或奸邪、贤能或愚昧。本部分为“得情”和“诘奸”两卷,可以用来做为照见人心的明镜。
有句话说:“看见深渊里的鱼是最大的不吉祥。”因此古往今来的圣人往往深藏不露,不会轻易显示自己的洞见明察。然而,这不能说明明察的智慧是无用并且危险的,而是必须加以善用,尤其是经国务世的大事,如果不能明察事物,又怎能治国安民?身为治民的官吏,更要有明察的智慧。“得情”则天下不再有蒙冤的百姓;“诘奸”则天下不再有狡诈的恶人,这才是对明察智慧的善用。
张楚金
【原文】
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书,割取其字,合成文理,诈①为与徐敬业反书,以告。差御史往推之,款云:“书是光书,语非光语。”前后三使并不能决,则天令张楚金劾之,仍如前款。楚金忧懑,仰卧西窗,日光穿透,因取反书向日视之,其书乃是补葺而成,因唤州官俱集,索一瓮水,令琛取书投水中,字字解散,琛叩头伏罪。
【注释】
①诈:假装。
【译文】
唐朝湖州佐使江琛,取得刺史裴光的信,割取信中的文字,重新组合成文,假称裴光与徐敬业要谋反,而将此事告发。武则天派御史去推断,都回复说:“信果真是裴光的笔迹,但词句却并非裴光的文辞。”前后派三个人都不能决断此事。武则天命令张楚金再去调查,可是他还是查不出实情。这天,张楚金正为此事忧虑烦闷,他仰卧在西窗下,目光透过窗子射进来,他偶然拿出信对着阳光看,发现信都是修剪缀补而成的。因此张楚金把州官都请了来,要一瓮水,命令江琛把信投入水中,一会儿信纸果然一字一字地散开,江琛一见立即叩头认罪。
杨评事
【原文】
湖州赵三与周生友善,约同往南都贸易,赵妻孙不欲夫行,已闹数日矣。及期黎明,赵先登舟,因太早,假寐舟中,舟子张潮利其金,潜移舟僻所沉赵,而复诈为熟睡,周生至,渭赵未来,候之良久,呼潮往促,潮叩赵门,呼“三娘子”。因问:“三官何久不来?”孙氏惊曰:“彼出门久矣,岂尚未登舟耶?”潮复周,周甚惊异,与孙分路遍寻,三日无踪,周惧累,因具牍呈县。县尹疑孙有他故,害其夫,久之,有杨评事①者阅其牍曰:“叩门便叫三娘子,定知房内无夫也。”以此坐潮罪,潮乃服。
【注释】
①评事:掌管决断刑狱的官。
【译文】
湖州有个人叫赵三,与周生是很好的朋友,他们约定一同到南都做生意。赵三的妻子孙氏不愿丈夫远行,为此闹了好几天。临到出发当天的清晨,赵三先上船,因为时间还早,便在船中小睡。船夫张潮因为贪图张三的钱,就偷偷将船划到偏僻的地方,将赵三丢入水中淹死,回到岸边后假装睡得很熟。周生来到岸边,看到赵三还没来,等了很久,便叫张潮前去催促,张潮敲赵家大门,直呼三娘子,问赵三怎么这么久不来?孙氏很惊讶地说:“他已经出门很久了,难道还没有上船吗?”张潮回来告诉周生,周生觉得很奇怪,就和孙氏分头寻找。找了三天都没见踪迹,周生怕被牵连拖累,便报告了县府,县尹怀疑孙氏有其他原因而害死丈夫,却苦无证据,拖了很久,无法结案。有位杨评事阅览过公文,说道:“敲门就叫三娘子,一定知道她的丈夫不在屋里。”因此判断是张潮杀人,张潮这才俯首认罪。
陈骐
【原文】
陈骐为江西佥宪。初至,梦一虎带三矢①,登其舟。觉而异之。会按问吉安女子谋杀亲夫事,有疑。初,女子许嫁庠生,女富而夫贫,女家恒周给之。其夫感激,每告其友周彪,彪家亦富,闻其女美,欲求婚而无策,后贫士亲迎时,彪与偕行,谚谓之“伴郎”。途中贫士遇盗杀死,贫士父疑女家嫌其贫,使人故要于路,谋杀其子,意欲他适,不知乃彪所谋,欲得其女也。讼于官,问者按女有奸谋杀夫,骐呼其父问之,但云:“女与人有奸。”而不得其主名。使稳婆验其女,又处子,乃谓其父曰:“汝子交与谁最密?”曰:“周彪。”骐因思曰:“虎带三矢而登舟,非周彪乎。况彪又伴其亲迎,梦为是矣。”越数日,伪移檄吉安,取有学之士修郡志,而彪名在焉,既至,骐设馔②以饮之,酒半,独召彪于后堂,屏左右,引手叹息,阳谓之曰:“人言汝杀贫士而取其妻,吾怜汝有学,且此狱一成,不可复反。汝当吐实。吾救汝。”彪错愕战栗。跪而悉陈,骐录其词。潜令人捕同谋者。一讯而狱成,一郡惊以为神。
【注释】
①矢:箭。
②馔:食物,多指美食。
【译文】
陈骐任命到江西做佥宪。最初上任时,曾梦见一只老虎带着三支箭,登上船来,陈骐醒后觉得非常奇怪。后来,一次审问一桩吉安女子谋杀亲夫的案件,觉得可疑之处颇多。原来。起初这女子许配嫁给庠生,由于女家富有而夫家贫穷,女方常常接济夫家,庠生心存感激,也常常将此事告诉朋友周彪。周彪家很富有,早就听说这名女子貌美,想求婚而不能。后来等到庠生迎亲之时,周彪随行当伴郎。途中,庠生遇强盗被杀害,庠父怀疑女家嫌弃自家贫穷,故意派人在半路谋杀了他的儿子,好将女子再改嫁。庠父将状纸告到官府,却不知道这其实是周彪的计谋,目的是想得到该女子。告到官府后,审问的官吏也认为是女子设计谋害亲夫。陈骐便叫女父前来问话,说该女子和别人有奸情,但不知道对方姓名。陈骐又派女役吏检查女子身体,发现仍是处女,就问庠父:“你儿子和谁来往最密切?”庠父答说是周彪。陈骐因此想到梦中老虎带三支箭登舟,这不是周彪吗?何况周彪又伴随庠生去迎亲,看来梦中的情形果然是真的。
几天后,陈骐命人假送一份公文到吉安,说要选有学识的人士编修郡志,把周彪的姓名也列在了公文上。大家到齐后,陈骐便设宴款待他们,酒喝到一半,陈骐把周彪单独请到后堂,屏退左右,握着周彪的手叹息,假装说:“别人说你杀害庠生,想娶他的妻子,我欣赏你有学问,而且案子一定,就无法平反,你应当老实告诉我,我才能救你呀。”周彪惊惧地发抖,跪着陈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陈骐记录他的供词,又暗中派人捕捉同谋的人。这样一次审问就能定案,令全郡的人都认为非常神奇。
裴子云赵和
【原文】
新乡县人王敬戍边,留柠牛头于舅李进处,养五年,产犊三十头。敬自戍所还,索牛。进云“两头已死”,只还四头老牛,余不肯还。敬忿之,投县陈牒,县令裴子云令送敬付狱,叫追盗牛贼李进,进惶怖至县,叱之曰:“贼引汝同盗牛三十头,藏于汝家!”唤贼共对,乃以布衫笼敬头,立南墙之下。进急,乃吐款云:“三十头牛总是外甥柠牛所生,实非盗得。”云遣①去布衫,进见,曰:“此外甥也。”云曰:“若是,即还他牛。”但念五年养牛辛苦,令以数头谢之。一县称快。〔一作武阳令张允齐事。〕
咸通初,楚州淮阴县东邻之民,以庄券质于西邻,贷得千缗,约来年加子钱赎取。及期,先纳八百缗,约明日偿足方取券,两姓素通家,且止隔信宿,谓必无他,因不征纳缗之籍。明日,赍余镪②至,西邻讳不认,诉于县,县以无证,不直之;复诉于州,亦然。东邻不胜其愤,闻天水赵和令江阴,片言折狱,乃越江而南诉焉,赵宰以县官卑,且非境内,固却之,东邻称冤不已,赵曰:“且止吾舍。”思之经宿,曰:“得之矣。”召捕贼之干者数辈,赍牒至淮壖口,言:“获得截江大盗,供称有同恶某,请械送来。”唐法:唯持刀截江,邻州不得庇护。果擒西邻人至,然自恃农家,实无他迹,应对颇不惧。赵胁以严刑,囚始泣叩不已。赵乃曰:“所盗幸多金宝锦彩,非农家物,汝宜籍舍中所有辩之。”囚意稍解,且不虞东邻之越讼,遂详开钱谷金帛之数,并疏所自来,而东邻赎契八百缗在焉。赵阅之,笑曰:“若果非江寇,何为讳东邻八百缗。”遂出诉邻面质,于是惭惧服罪,押’回本土,令吐契而后罚之。
【注释】
①遣:令,使。
②镪:一贯钱。
【译文】
唐朝时,新乡人王敬被派往边境戍守边关,留下了六头母牛养在舅舅李进家。五年后,母牛生下三十头小牛。王敬从边境回来,想讨回牛,但是李进说死了两头母牛,只能还他四头老母牛,其余的却不肯归还。王敬很生气,便到县府告状。县令裴子云先以偷牛的罪名命人将王敬监禁,然后派人去抓捕李进,李进很惶恐地来到县府,裴子云责骂李进说:“偷牛贼说与你一起偷了三十头牛,都藏在你家。”并叫偷牛贼来对质,他用布衫罩在王敬头上,命他站在南墙下。李进着急得说道:“三十头牛都是外甥的母牛生的,确实不是偷来的。”裴子云叫人拿走王敬头上的布衫,李进见了忙说:“他就是我的外甥。”裴子云说:“那就立即还他牛只。”但念在李进养牛五年的辛苦,命令王敬送还几头牛作答谢。全县的人都叫好。一说是武阳县令张允齐事。
唐懿宗咸通年间,楚州淮阴县东邻的百姓用田契作抵押向西邻借了一千缗钱,并约定第二年加利息赎回。到期后东邻人先还了八百缗钱,约定次日还足后拿回田契,因为他们两姓是世交,而且只隔一夜,认为一定没有问题,因而没有写契据。但是第二天,东邻人将剩余的钱送到后,西邻人却不认账了。于是东邻人就向县府提出控诉,县府认为没有证据,因此判东邻人败诉,东邻人又向州府控诉,但也是同样的结果。东邻人非常愤怒,他们听说天水人赵和任江阴县令,只要一句证词就能决断讼案,于是渡江向南去找他控诉此事。赵和认为自己县令官位低,而且不是自己的管辖地区,一再推辞。但东邻人不停地喊冤,赵和只好说:“你暂且留在舍下。”赵和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出办法来。第二天他招来几名捕盗的能手,送公文到淮壖口,说是捉到了江洋大盗,供出有同伙西邻人,请求加铐锁送来。那时唐朝法律规定,江洋大盗这样的恶徒,邻州不能庇护。果然把西邻人抓捕回来,然而西邻人仗着是农家,又没有参与其事,因此应对时毫不惧怕。等到赵和威胁说要动用严刑,西邻人才害怕地不停叩头哭泣。赵和说:“你所盗取的幸好都是些金银宝物丝帛之类的物品,不是农家的产物,你将家中所藏的财物拿出来辨认。”西邻人没有多心,根本没想到东邻人会越境诉讼,于是详细开列了钱谷金帛的数目,并注明从哪里得来,然而东邻人赎田契的八百缗钱也写在了里面。赵和看后笑着说:“你果然不是江洋大盗,但是为什么要吞没东邻人的八百缗钱呢?”于是,把东邻人传出来对质,西邻人马上惶恐地认罪。等押回淮阴后,命令西邻人拿出田契。然后又处罚了他。
程颢
【原文】
程颢为户县主簿,民有借其兄宅以居者,发地中藏钱,兄之子诉曰:“父所藏也。”令曰:“此无证佐,何以决之?”颢曰:“此易辩尔。”问兄之子曰:“汝父藏钱几何时矣?”曰:“四十年矣。”“彼借宅居几何时矣?”曰:“二十年矣。”即遣吏取钱十千视之,谓借宅者曰:“今官所铸钱。不五六年即遍①天下,此钱皆尔未藏前数十年所铸,何也?”其人遂服。
【注释】
①遍:到处,普遍。
【译文】
宋朝人程颢任户县主簿时,有个百姓借自己哥哥的房子居住,居住时挖掘到了贮藏在地下的钱。那人哥哥的儿子便控诉说:“那是家父所贮藏的。”处理这事的县令说:“此事没有证据,怎么判决呢?”程颢说:“其实这很容易辨别。”
程颢问哥哥的儿子说:“你父亲钱藏多久了?”儿子说:“四十年了。”程颢又问:“那他借宅第居住有多长时间了?”儿子答说:“二十年了。”程颢立即派遣吏役去拿十千钱来查看,然后对借宅的人说:“现在官府所铸的钱,不到五六年就可以在天下流行,这些钱都是在你未贮藏前几十年所铸造的,为什么说是你的呢?”此人于是服罪。
杨武
【原文】
佥都御史杨北山公名武,关中康德涵之姊丈也,为淄川令,善用奇。邑①有盗市人稷米者,求之不得。公摄其邻居者数十人,跪之于庭,而漫理他事不问。已忽厉声曰:“吾得盗米者矣!”其一人色动良久。复厉声言之,其人愈益色动。公指之曰:“第几行第几人是盗米者。”其人遂服。
又有盗田园瓜瓠者,是夜大风雨,根蔓俱尽。公疑其仇家也,乃令印取夜盗者足迹,布灰于庭,摄②村中之丁壮者,令履其上,而曰:“合其迹者即盗也!”其最后一人辗转有难色,且气促甚。公执而讯之,果仇家而盗者也,瓜瓠宛然在焉。
又一行路者,于路旁枕石睡熟,囊中千钱人盗去。公令舁其石于庭,鞭之数十而许人纵观不禁。乃潜使人于门外候之,有窥觇不入者即擒之。果得一人,盗钱者也。闻鞭石事甚奇。不能不来,入则又不敢。求其钱,费十文尔,余以还枕石者。
【注释】
①邑:人民聚居的地方。
②摄:拘捕。
【译文】
佥都御史杨北山,单名一个武字,是关中康德涵的姊夫。在担任淄川的县令时。以善用奇计破案而出名。一次,城中发生米失窃后,并遭人盗卖的事,但官府一直抓不到小偷。于是,杨公下令将失主住处附近的几十名邻居全部带到府衙问话。当这群人被带到官府后,杨公让他们全部跪在庭院中,自己则慢条斯理的处理起其他的公文。过了一会儿,只听杨公厉声说道:“我找到那个偷米的人了。”这时,跪在庭下的人群中有一个人神色大变。不久,杨公又重复说道:“抓到小偷了。”那人的神色愈来愈惊慌,杨公这才指着他说:“第几行第几人就是盗米贼。”那人一听,立即承认了盗米的罪行。
还有一次,发生了一件盗瓜的案子,偷瓜的那晚风雨交加,瓜田中的根叶藤蔓却被人连根拔起。杨公判断这必定为仇家所干,便要手下采集盗瓜者遗留下的脚印,然后在庭中铺上细沙,并让村中的壮丁都在沙上留下脚印比对,说:“脚印对上的就是盗瓜贼。”当最后一名壮丁准备留脚印时,此人一直借故推拖并且呼吸急促,杨公厉声质问,果然是因两家有仇怨,他想盗瓜泄恨,盗取的瓜果全部放置在家中。
又有一次,一个路人因赶路劳累便枕着路边的一块大石头睡着了,醒来后,发觉包袱中的一千钱被人盗走。杨公接到报案后,就命人将那块大石头吊起来鞭打,并且让百姓观看。但杨公又暗中派人在官府门口监视,吩咐如果发现有人在门外张望,却不敢入内看个究竟的话,就立即擒下,果然抓到这样一个人,而且就是那个偷钱者。原来他听说县令居然要鞭打石头,觉得好奇,但又因为心虚,不敢进去看个究竟,只好在门外守候。事后杨公只索取十文钱,其余全部还给了失主。
刘宗龟
【原文】
刘宗龟镇海南。有富商子少年泊舟江岸,见高门一妙姬,殊①不避人。少年挑之曰:“黄昏当访宅矣。”姬微哂。是夕,果启扉候之,少年未至,有盗入欲行窃,姬不知,就之。盗谓见执,以刀刺之,遗刀而逸。少年后至,践其血,仆地,扪之,见死者,急出,解维而去。明日,其家迹至江岸,岸上云:“夜有某客舡径发。”官差人追到,拷掠备至,具实吐之,唯不招杀人。视其刀,乃屠家物,宗龟下令曰:“某日演武,大飨②军士,合境庖丁,集球场以俟。”烹宰既集,又下令曰:“今日已晚,可翼日至。”乃各留刀,阴以杀人刀杂其中,换下一口,明日各来请刀,唯一屠者后至,不肯持去,诘之,对曰:“此非某刀,乃某人之刀耳。”命擒之,则已窜矣。乃以他死囚代商子,侵夜毙于市。窜者知囚已毙,不一二夕果归,遂擒伏法。商子拟以奸罪,杖背而已。
【注释】
①殊:副词,很,非常。
②飧:用酒食招待人。
【译文】
刘宗龟镇守海南时,一日有位年轻的富商子弟将船停靠江岸,抬头看见一大户人家门前站了一位美貌妇人,见了陌生人却毫不害羞,富商子弟挑逗她说:“黄昏后到府上拜访你。”那妇人听了不觉脸色微红,当晚她果然半掩着门等候富商子弟来。谁知道富商子弟还没到,小偷却上门来了,刚要行窃,远远看见妇人迎向自己,那妇人以为是富商子弟,不知道来人是小偷。小偷以为行迹败露,怕被治罪,就一刀杀了妇人,留下凶器后便跑了。一会儿,富商子弟依约而来,不料踏到血迹摔倒在地,这才发现妇人已被人杀死,他急忙冲出妇人家,回船离去。
第二天,少女的家人循着血脚印追踪到岸边,岸边百姓告知,昨晚夜半确有一艘客船匆匆离去。差官追捕到富商子弟,经过拷问。富商子弟均据实回答,只是不承认杀人。刘宗龟查看凶器,好像是屠夫所用的刀。于是下令说:“某日要举行比武。要犒赏军士,命全县所有屠夫厨师集合,准备到时宰杀牲畜做菜。”到了那日,他又下令说:“今日时间已晚,你们明天再来,但是每人所带的屠刀一律留下。”然后又暗中将其中一把屠刀与杀人凶器调换。第二天,屠夫们前来领刀,唯有一名屠夫迟迟不肯领刀,问他是何原故,他答说:“这不是我的刀,是某某人的。”刘宗龟立即下令追捕,但那屠夫已经逃走。于是,刘宗龟故意用其他死囚假冒富商子弟之名,将之处决。那逃走的屠夫听说富商子弟已被正法,以为不再有事,所以就回家了,这时刘宗龟才将此人逮捕治罪。富商子弟因为意图不轨仅仅被判鞭刑。
徽商狱
【原文】
徽富商某,悦一小家妇,欲娶之,厚饵其夫。夫利其金以语妇,妇不从,强而后可。卜夜为具招之。故自匿①,而令妇主觞。商来稍迟,入则妇先被杀,亡其首矣,惊走,不知其由。夫以为商也,讼于郡,商曰:“相悦有之,即不从,尚可缓图,何至杀之?”一老人曰:“向时叫夜僧,于杀人次夜遂无声,可疑也。”商募人察僧所在,果于傍郡识之,乃以一人着妇衣居林中,候僧过,作妇声呼曰:“和尚还我头。”僧惊曰:“头在汝宅上三家铺架上。”众出缚②僧,僧知语泄,曰:“伺其夜门启,欲入盗,见妇盛装泣床侧,欲淫不可得,杀而携其头出,挂在三家铺架上。”拘上三家人至,曰:“有之,当时惧祸,移挂又上数家门首树上。”拘又上数家人至,曰:“有之,当日即埋在园中。”遣吏往掘,果得一头,乃有须男子,[边批:天理。]再掘而妇头始出,问:“头何从来?”乃十年前斩其仇头,于是二人皆抵死。
【注释】
①匿:隐藏,躲藏。
②缚:捆绑。
【译文】
徽州一名富商喜欢上了别人的妻子,想娶她作妾,便用财物收买那女子的丈夫。丈夫禁不住金钱诱惑,要妻子答应富商要求。女子开始不肯,可在丈夫逼迫下同意了。一夜,女子丈夫邀富商来家喝酒,命令妻子在旁侍候,自己借故离去。富商来得比约定的时间晚,进门时发现女子已遭杀害,而且头颅不见了,富商不知怎么回事,惊慌地离去。女子的丈夫认为是富商杀了妻子,于是告到郡府。富商说:“我的确喜欢那女子,但即使她不从,也是可以商量的,我何至于杀她呢?”有一位老人说:“案发那时曾听见女子大叫和尚,而且第二天邻寺的和尚就不见了,这事非常可疑。”于是,富商找人追查和尚行踪,果然在邻郡发现这名和尚,便让一人穿上妇人衣服等在林中,待和尚经过时,假冒那妇人的声音大叫:“和尚还我头来!”和尚惊慌地说:“你的头在你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这时,众人一拥而上抓住了和尚。和尚知道泄了口风;只好招认说:“那夜我见她家门大开,想进屋偷东西,一进门看见一女子盛装坐在床边哭泣,我想跟她亲热,可她就是不肯,我就杀了她,割下她的头挂在她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
捕役抓来左边第三家的邻居,他说:“是有此事,我因为害怕有祸事,就把人头移到再过去几家门口的树上了。”捕役又抓来左边那家的邻居,他说:“是有人头,当晚就把它埋在后园中了。”吏卒到园中挖掘,果然挖出一颗人头,但是一名男子的人头。又挖才发现了那女子的头。捕役问:“男子头从何而来?”原来是十年前园主所杀仇人的头颅,于是和尚与园主分别处以死刑。
鲁永清
【原文】
成都有奸狱,一曰“和奸”,一曰“强奸”,臬长不能决,以属成都守鲁公。公令隶有力者去妇衣,诸衣皆去,独里衣妇以死自持,隶无如之何。公曰:“供作和奸,盖妇苟心守贞,衣且不能去,况可犯邪?”
【冯评】
鲁公蕲水人,决狱如流。门外筑屋数椽,锅灶皆备,讼者至,寓居之,一见即决,饭未尝再炊。有“鲁不解担”之谣。
【注释】
①苟:连词,如果。
【译文】
成都发生一起奸情,男方说是通奸,女方却说是强奸,双方各执一词,官吏无法决断,于是就让成都太守鲁永清来裁决。鲁公审讯时,命令两名健壮有力的狱卒,当庭脱去女方的衣服,外衣都被脱去了,当脱到贴身内衣时,女方拼死挣扎,让狱卒无法成功。这时,鲁公宣判道:“男方所说的通奸成立,因为女方若真的坚守贞洁,内衣尚且不能被两名健壮的狱卒脱去,更何况一名体格不算强健的男子又怎能强奸她呢?”
【冯评译文】
鲁永清是蕲水人,断案如神,他曾在府宅外盖了几间屋舍,屋里设有简单的炉灶供诉讼人食宿。但是鲁公断案太过神速了,诉讼人往往无须投宿,因此当时百姓们都说,饭不用吃两顿,行李不用从扁担上解下来。
张骆
【原文】
石晋魏州冠氏县华林僧院,有铁佛长丈余,中心且空,一旦云“铁佛能语”,徒众称赞,闻于乡县,士众云集,施利填委。时高宗镇邺,命衙将尚谦赍香设斋,且验其事。有三传张骆请与偕行,暗与县镇计,遣院僧尽赴道场。骆潜开僧房,见地有穴,引至佛座下。乃令谦立于佛前,骆由穴入佛空身中,厉声俱说僧过,即遣人擒僧。取其魁首数人上闻,戮①之。
【注释】
①戮:斩,杀。
【译文】
魏晋南北朝时,魏州冠氏县的华林僧院中,有一尊高一丈多的铁佛像,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佛像的内部是空心的。有一天,寺中和尚传说铁佛显灵了,能够开口说话,于是信徒们纷纷前来参礼膜拜。不久铁佛能显灵说话的事传遍了整个县府,因此前来膜拜的信徒更多,而信徒们所布施的金银更是堆积如山。当时,高宗正率军队镇守邺州,也听说了此事,便命令衙将尚谦设香坛斋戒,查证铁佛显灵说话是否是真的。三传人张骆请求与尚谦一起查案,与尚谦商议计策,要寺中所有僧侣赴香坛诵经。张骆则暗中潜入寺僧禅房,见禅房中有一地道通往佛像的座台下,于是要尚谦立在佛前,张骆由地道进入佛像内部的空身中,大声数落和尚们的过错,接着下令逮捕僧人。高宗在接获查案报告后,下令处斩了主谋的僧人。
慕容彦超
【原文】
慕容彦超为泰宁节度使,好聚敛。在镇常置库质钱,有奸民为伪银以质者,主吏久之乃觉。彦超阴教主吏夜穴库垣,尽徙①金帛于他所,而以盗告。彦超即榜市,使民自言所质以偿,于是民争来言,遂得质伪银者。超不罪,置之深室。使教十余人为之,皆铁为之质而包以银,号“铁胎银”。
【冯评】
得质伪银者,巧矣;教十余人为之,是自为奸也。后周兵围城,超出库中银劳军。军士哗曰:“此铁胎耳!”咸不为用,超遂自杀。此可为小智亡身之戒。
【注释】
①徙:迁移。
【译文】
慕容彦超做泰宁节度使时喜好聚敛财物。曾经在官府内设银库供百姓存借银两,赚取高利息。有奸民用伪造的银两质押骗取利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被管理银库的吏员发觉。慕容彦超知道后,教主吏趁夜晚在库房墙上凿了一个大洞,偷偷将全部库银搬运到其他的地方,然后对外宣称库银遭窃。慕容彦超又在市集张贴告示,要民众自行登记所质押的银两,以便办理清偿。民众见了告示,为保权益争相登记,终于抓到主犯。慕容彦超没有将该奸民治罪,反而把此人留在一处隐密的处所,还挑选十多人跟他学习如何制造伪银。这种伪银是在银心中灌铁,所以又称“铁胎银”。
【冯评译文】
慕容彦超用计谋诱捕了伪造银两的人,的确很高明。但要十多名手下学习制造伪银的技术来聚敛财物,就不免让人耻笑他是奸邪小人。后周兵围城,幕容彦超为了激励士气,曾开府库取银犒赏士兵,军士们都喧哗说:“这是铁胎银!”都不接受,幕容彦超见大势已去,就自杀了。这就是卖弄小聪明却招致杀身之祸的最好警戒。
僧寺求子
【原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宝莲寺有“子孙堂”,傍多净室,相传祈嗣颇验,布施山积,凡妇女祈嗣,须年壮无疾者,先期斋戒,得圣笤方许止宿。其妇女或言梦佛送子,或言罗汉,或不言;或一宿不再,或屡宿屡往,因净室严密无隙,而夫男居户外,故人皆信焉。闽人汪旦初莅县,疑其事,乃饰二妓以往,属云:“夜有至者,勿拒,但以朱墨汁密涂其顶。”次日黎明,伏兵众寺外,而亲往点视,众僧仓惶出谒,凡百余人,令去帽,则红头墨头者各二,令缚之,而出二妓使证其状,云:“钟定后,两僧更至,赠调经种子丸一包。”汪令拘讯他求嗣妇女,皆云“无有”,搜之,各得种子丸如妓,乃纵去不问,而召兵众人,众僧慑①不敢动,一一就缚。究其故,则地平或床下悉有暗道可通,盖所污妇女不知几何矣。既置狱,狱为之盈。住持名佛显,谓禁子凌志曰:“我掌寺四十年,积金无算,自知必死,能私释我等暂归取来,以半相赠。”凌许三僧从显往,而自与八辈随之,既至寺,则窖中黄白灿然,恣其所取,僧阳束卧具,而阴②收寺中刀斧之属,期三更斩门而出。汪方秉烛,构申详稿,忽心动,念百僧一狱,卒有变莫支,乃密召快手持械入宿。甫集,而僧乱起,僧所用皆短兵,众以长枪御之,僧不能敌,多死。显知事不谐,扬言曰:“吾侪好丑区别,相公不一一细鞫,以此激变,然反者不过数人,今已诛死,吾侪当面诉相公。”汪令刑房吏谕曰:“相公亦知汝曹非尽反者,然反者已死,可尽纳器械,明当庭鞫分别之。”器械既出,于是召僧每十人一鞫,以次诛绝。至明,百僧歼焉。究器械入狱之故,始知凌志等弊窦,而志等则已死于兵矣。
【冯评】
万历乙未岁,西吴许孚远巡抚八闽,断某寺绛衣真人从大殿蒲团下出,事略同。
黄绂,封丘人。为四川参政时,过崇庆,忽旋风起舆前,公曰:“即有冤,且散,吾为若理。”风遂止。抵州,沐而祷于城隍,梦中若有神言州西寺者。公密访州西四十里,有寺当孔道,倚山为巢。公旦起,率吏民急抵寺,尽系诸僧,中一僧少而状甚狞恶,诘之,无祠牒。即涂醋垩额上,晒洗之,隐有巾痕,公曰:“是盗也。”即讯诸僧,不能隐,尽得其奸状。盖寺西有巨塘,夜杀投宿人沉塘中,众共分其赀;有妻女,则又分其妻女,匿之窖中。恣淫毒久矣,公尽按律杀僧,毁其寺。
【注释】
①慑:恐惧,害怕。
②阴:暗中,暗地里。
【译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的宝莲寺有座“子孙堂”,子孙堂旁辟有许多净室,相传祈愿求子非常灵验,因此信徒布施的金银堆积如山。寺中凡来祈愿求子的妇女,除了年轻体健外,还要事先斋戒,在得到神明应允后才能进住净室。曾经留宿过的妇女,有的说梦到佛仙送子,有的说是罗汉送子,也有的妇女闭口不发一言;有妇女住一夜就走,也有再三留宿的妇女。虽然每位妇女的遭遇不同,但因每间净室除了室门外,再没有其他出入的门户,而且妇女的丈夫就住在净室外。所以尽管说法不一,但没有人怀疑其中是否有不法的勾当。福建人汪旦初到永淳县担任县令,对妇人住寺求子的传闻感到怀疑,于是召来两名妓女,要她们扮成普通的民妇入寺求子,并叮嘱说:“如果夜晚有人潜入你们所住的净室,你们千万不要声张,或者拒绝对方,只要暗地里将红墨水点在对方头顶作记号就可以了。”第二天一大早,汪旦命士兵在外埋伏,自己入寺参礼模拜。僧人们听说县令莅临,急忙出来迎接。汪旦命令所有寺僧摘下僧帽,果然发现有两人的头顶上涂有红墨水。汪旦命人逮捕了这两名僧人,并要妓女出面指证。妓女说:“晚钟敲过后,这两名和尚就进入净室,分别给了我们一包调经种子丸。”汪旦又问询其他的住寺妇人,她们却说没有此事。汪旦命人搜查,果然找到妓女所说的种子丸,汪旦释放了这些妇女并不再多问。然后召来埋伏的军队,寺僧们都束手就缚,经过士兵仔细搜查,发现整座寺庙都有地道通往净室床下,那些为求子住寺的妇女,被奸污的不知有多少。僧人们被押入狱后,囚房随之爆满。
宝莲寺的住持,法名佛显,他对狱长凌志说:“我在宝莲寺当住持有四十年,积攒的财物无数,我知道这次肯定必死无疑,如果你能让我等回寺收拾衣物,我愿意将其中一半的财物赠送给你。”凌志动了贪念,答应佛显的要求,让他带三名子弟回寺料理,自己也率了八名士兵入寺搬运财物。到了宝莲寺,打开地窖大门,窖中果然有一箱箱白花花的银子,佛显让凌志随意拿取。寺僧们在假装收拾衣物、寝具时,暗暗将刀斧等兵器藏在其中,并约定三更时分杀掉狱卒后逃跑。这时,汪旦正在批示公文,忽然想到一百多名和尚囚禁在牢房中,一旦发生状况,很难应付,于是他紧急召集士兵武装戒备。果然等部队集合完毕,佛显就发动僧人暴动,幸好僧人们只有刀斧等短兵器,无法抵挡士兵的长枪,死伤惨重。佛显见大势已去,对外喊话道:“狱中的僧人并非全是坏人,大人不详细审问就下令入狱,现在主谋者已在今天的暴动中丧生,我们希望晋见大人,当面陈诉一切。”汪旦令狱吏转告僧人说:“我也知道不是全部的僧人都参与了暴动,现在既然主谋者已死,你们只要交出武器,明天我自会当庭详细审问。”僧人们交出了武器,汪旦命他们每十人编为一组,审讯完毕就予以处决,审到第二天,一百多名僧人全遭处决,无一幸免。后来追查僧人兵器的来源,才发觉凌志等人渎职,然而凌志等人已在暴乱中丧生。
【冯评译文】
明朝万历年间,西吴人许孚远在福建任巡抚时所发生的寺中绛衣真人用大殿下秘道作恶的案件,与此事案情大致相同。
封丘人黄绂担任四川参政时,路经崇庆,忽然轿前刮起一阵旋风。黄绂说:“若有冤情,也请先停息下来,我一定为你伸冤。”说完,那股旋风竟然就停息了。黄绂抵达州府,沐浴斋戒后到城隍庙前上香祈祷,冥冥中似乎听到神明指点他到州西的一处寺庙去。黄绂暗中寻访,果然查到州西四十里处,有座位于交通要冲,倚山而建的寺庙。了解地形后,黄绂一早就率领吏民入寺,逮捕了寺中所有僧人。其中有一名僧人体格魁梧、面目狰狞,经审问发现他根本没有僧人剃度的僧牒,黄绂要人在这名僧人头顶涂醋,再用清水冲洗,发现僧人额顶有一道扎过头巾的痕迹。黄绂马上说:“你就是盗匪。”说完,讯问寺中其他僧人,僧人们见事情败露,只好从实招供。原来庙里有座大池塘,僧人们利用夜晚劫杀投宿寺庙的人,尸体便丢入此塘中,然后众僧瓜分财物;如果死者有妻女,就分占妻女,藏在地窖,供僧人发泄私欲。案情大白后,黄绂按照刑律将寺僧处斩,将寺庙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