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继承周敦颐、二程,兼采释、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理气论”。这一体系的核心范畴是“理”,或称“道”、“太极”。朱熹所谓的理,有几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理是事物的规律;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朱熹又称理为太极,认为它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
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状、有迹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铸成万物的质料。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朱熹认为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