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这句话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对酒的评价。他说的洒有两种。米酒“味甘辛,大热有毒”。而烧酒,即西域传来的蒸馏酒,“辛甘,有大毒。败胃伤胆,衰心损寿。与姜蒜同食,令人生痔”。这段话近于指控犯罪嫌疑人。米酒是武松喝的以及唐朝以“春”为名的发酵酒。唐代,酒都带“春”——瓷头春、万里春、浮玉春。我最喜欢其中一个名字:软脚春。那时卖酒并不叫卖春,日当垆。李药师的《本草》,内容驳杂,也有“蟋蟀要原对的”这种离谱的药性分析,但对酒性解说很准,准就准在“毒”字上面。酒通经络、活血脉,这是越俎代庖式的赞美。血液循环是由于心脏的勤奋,并非酒精的功劳。这在哈维的《血液循环论》中说得很清楚。严格讲,人体对酒精没有任何适应性。即说,人在进化的初始或日上帝造人之时,没有编入这一程序。洒是人类发明史的重大败笔之一,用东北话说,叫“胡整”。为什么人没被全体喝死还在继续喝呢?是有肝脏这个天下最爱管闲事的器官的抵挡。当来自胃肠的物质准备进入血液之前,要接受肝的处理,能制糖的制成肝糖原,把蛋白质合成血浆蛋白,使脂肪变为胆固醇、磷脂和酮体,而遇毒——包括李时珍说的大毒,化而解之,使人无恙。
说一个人酒量大,是说此人肝脏尚好,而非性情豪迈。倘若酒人的肝脏不再解毒,将出现奇异的局面:喝一两二锅头,醉三个月甚至八个月,或许永远醉下去。因为酒精未被分解,它永远在血液里循环着,像垃圾卫星在太空遨游,没人管了。洒后爱笑的不断笑着,一天十遍;爱哭的哭倒所有城墙。
人靠肝的这么一点能耐使性,日夜杯盏。而肝的解毒功能原不为酒,是为了人类在误食毒性较小的食物之后得以复生。在现代生活中,这一功能更多工作于药物毒性的分解上,如破坏吗啡与镇静剂的毒性等等。也可以说,人类的肝是全世界药厂的生存基础之一,包括辉瑞这样的大药厂。若无肝的屏障,大多数药品,特别是抗生素都会致人死命。而肝之解酒,或许是上帝对人的一点怜悯,像歌里唱的“太累了,你歇歇吧”。歇歇吧,变成喝喝吧。喝吧喝吧,反正有肝。而肝有那么多高尚的事情要做,如造血、凝血、储存铜铁原料、维持血糖浓度,不甘终日解毒,实为解酒。这如同让一位院士当电影院座位引领员。院士最终颓废发胖,变为脂肪肝——它用脂肪化来减少自己的工作,甚至用纤维化表示不适于原有的工作岗位。如果吃药至此,尚可;由饮酒使肝异化,如一场逼良为娼的闹剧。
成吉思汗当年饮过西域进贡的蒸馏酒后,悦然而眠,醒后生悔,嘱子民永久不可饮杯中物。对一个全民皆兵的民族来说,昼夜须有挥戈迎战的警觉,而酒使人麻痹,难免齐齐死于敌手的刀斧之下。《古兰经》何等英明,使教众禁酒。此禁无论对健康、对节省粮食和水资源——资源专家对造酒的粮食所消耗的水资源进行评估,认为这是极大的浪费。电视里见到,阿拉伯男人个个英武精锐,包括衣衫不整的阿富汗人,未受酒精糟改是理由之一。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白酒生产国,不知消耗了多少粮食。对一个解决了温饱的国家来说,如果粮食太多,无处可用,祖国大地不妨多栽花种树,使之经济效益更高,总比造酒强一些。
我当知青时的生产队长指着他家柜上的半瓶白酒说过:酒这玩意儿挺牛×,放在玻璃瓶子半年没事,进入肚子,一会儿就完蛋。少顷,他又说:酒怕见人啊!人一见酒,就二潮八蛋啦。“二潮八蛋”非计量用语,而指人之智商情商的全线崩盘。此道理人皆知晓,饮者胡为!此题孟德答道:“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放翁又说:“闲愁如飞雪,入酒即消融。”酒当然有神奇的一面,吾乡格言称:天下无酒不成席。酒最神奇之处在于迅速转变恶劣情绪:小气人大度,沮丧人振作,懦弱人豪横。同时它也让人产生依赖性,所谓瘾。人上了某种瘾,只在一条道上走,不会拐弯。走着走着就把自己给坑了。古人像“本草”那样爱给万物定性,如:“酒,大热有毒。”还有:琴味辛平;剑卒烈有小毒;诗苦寒而燥。套这个路数,可说:饮者味甘,性无厘头,可入傻瓜排行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