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村庄衰微让我在迷茫中感知城市的力量,我试图抓住村庄衰微的胳膊摇动,让村庄喊出声音挥舞力量。我的努力徒劳无功,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或者仍在发生,而我却没有力量逆转,我的心智跟着村庄一起衰微。我明白,当村庄不能留人的时候,村庄就注定走向衰微,但我从心眼里不肯相信村庄衰微是历史的必然。假若这种必然真的存在,那么什么时候又是村庄灭绝之时呢?
我们的版图是倾斜的,城市和乡村已经不能同在一个跷跷板上游戏,城市的重量足以让农村飘起。财富的记忆被很多人忘却,就像把儿子养大了的母亲坐在老屋的门槛上翘望。村庄真的老了,老在国家强盛的时候,老了的村庄门牙都掉了,说话都漏风。其实,衰微的村庄版图又何尝不是倾斜的?村庄资源向着财富流动,人口朝着贫弱沉降,而政治则在多极的迷茫中晃荡,村庄急剧的变迁让人闻到不祥的气息。
村庄物质形态的失衡始于建筑,在老村外扩的过程中,所谓的策划在某一个清晨就完成了。没有测绘没有勘探没有设计更没有奠基这样郑重的仪式,房屋的基脚就在村庄土地上任意一个地方下料,地圈梁浇铸的过程集体意志似乎还没有觉醒,而个人意志则任意而为。我的土地我做主,与旁人何干?与集体何干?当这种思维形成定势之后,村庄或许还没有意识到前途已经被涂上灰暗的颜色。
曾家园村老村地处的位置十分优越,村前有溪流和田野,村后有清澈的池塘,村庄里老树很多,浓阴掩没了村庄的房屋。从村庄的后面走过,潋滟的水波倒映村庄的倩影,村庄像是在一条流动的水上。绕到村庄前面,村庄有如水上行进的船舶,虎虎生气彰显古老村落的魅力。然而村庄的变迁让人始料不及,不长的几年内,村庄对面的山冈上就建起来横七竖八一大堆房子,像是孩子们玩腻了撒落地上的积木。人们从老村搬过去,住房增加了面积,房屋增加了院场,但是那个像是航行中的大船的老村却永远地泊在了废弃的码头。新的村庄找不到审美的视点,失去文化的焦点,缺乏内力的生成点。一个找不到重心的村庄还能够平衡吗?古老村庄的涅槃没有诞生一个新的更有生气的村庄,村庄的倾覆已在不言之中。
村庄物质的形态的失衡是否存在制度上的某些必然呢?在1949年后的几十年中,农村的体制和制度多变,但是集体所有制形式在确立合作化道路之后从来没有变。作为农村的根本经济制度,集体所有制形式始终烙印在农村社会主义的大旗上。然而,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还有没有集体了呢?如果有,那么集体作为经济主体又体现在哪里?农村土地原本是集体的,可是当经营权和所有权权属混淆之后,在很多地方农村已经没有了集体什么事。宅基地原本也是集体的,作为集体所有的一种福利性质的物项,其处分权应该始终在集体掌控之下,但非常不幸的是,集体的主体地位同样被肢解。水不能分也无法分,所以还是集体的,但也承包给了个人养殖,集体得到些许租金,而个体却无视水的综合效能,贪婪地把水产养殖效益最大化。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留给集体的遗产无一例外不被处置,集体空壳,沦为纯粹的意识形态上的概念,而作为物质的意义已经消亡。
集体被个体肢解,在村庄内部没有掀起惊涛骇浪,但是在村庄局部却静悄悄地发生着一次次革命,而每一次革的都还是集体的命。被革了命的村庄集体资源不可逆转地被强势集中,村庄在物质的占有上永远地失去平衡。不流血的革命没有给村庄人口造成伤害,也没有给村庄留下太多的记忆,却在村庄的心灵上抹上阴霾。
在曾家园村村庄范式变迁的时候,村庄资源悄然变局。1990年代,种田农民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土地在人们心中持续贬值。这时候水电站蓄水在即,移民需要大量外迁,属于安置地的曾家园村表现出了很高的觉悟,两三百块钱一亩的地就交给了移民耕种,集体在其中行使了签字的权力,而拿出承包地的农民则直接收了钱。这个事实到后来演变成了传统,小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同样也是征谁的地谁得钱,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到了我的任上,这种状况已经积重难返。我曾经试图改变这种状况,有人却对我说,你能把过去十几年的事都捋平了吗?如果不能,岂不是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吗?分田到户经过30年的演进,过去按人均分配的土地现在已经物是人非,村庄里有地的人家超过十多亩,没地的人家一分都没有。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差别如此之大,不能不让人担心。
村庄土地的非正常流动虽然减少了村庄人口,但减少的却是村庄有劳动创造力的人口,这是村庄的精英,而没有劳动创造力的人口却仍然滞留在村庄,这其中也包括失去了土地的人口。这一事实不是学界某些精英希望看到的,他们可以天真地憧憬,只要土地被流转了,村庄的人口就会随之转出,但是村庄的人们没有能力追随精英们的宏愿。这是村庄的痛处,也是社会的可怕之处。如果村庄不能从纷乱秩序中突围,那么村庄注定要被倾覆。但是,村庄的人口不会也不可能倾覆,倾覆的是村庄的精神和发展的信心。这时候谁来抚慰村庄的心灵?
村庄是否还需要集体,对我而言答案早已在心中,而远离村庄的人们,心目中也许只有私权,似乎唯私有才可救农民,唯私权才可救农村。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私权过度扩张反而助长了村庄乱局。时至今日,曾家园村五成左右的家庭承包地比第一轮承包时减少了八成以上,这些土地或接收了移民,或被小城镇建设征用,还有的是农业税时期不堪税负被迫流转。林地的经营权有的还在手中,但林木的经营权却被流转出去。透过这一现象,我们可以从中窥见怎样的玄机?农民在政策波动时期看不到希望,很轻易地就处分了手中的地权、林权,这一点是否可以成为制定农村新政的视点呢?依着学界的某些声音,纵然现在被私有,对于大多数农民其实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他们手中除了少许地权和林权,就剩下房屋权以及房屋底下的宅基地权。农民用这些资产能够赎买到什么样的发展机会呢?
对农民而言,劳动创造权是有别于生产自主权而表现为更高层级的权利,它是增加村庄财富决定性的因素,但是这种权利的发挥对劳动者自身要求很高,并不是村庄里的人们都具备这种能力。我一向认为,农民的私权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特别是劳动创造权,但是在村庄内部集体所有同样必须得到强化,通过落实法律赋予的集体产权,增强集体的造血功能,提高集体的凝聚力,最终达到向以村庄为单位的自治过渡。非如此不可以拯救村庄,尤其是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不到村庄。想想看,治理一个村庄需要多少成本呢?村庄规划、村庄设计、村庄环境等,凡属村庄公共领域的部分都需要花钱,这些钱谁来支付呢?乡镇村可以指望吗?不能。村庄的富裕阶层可以指望吗?纵然这些人还留在村庄,同样也不可能指望,因为村庄的精神早已随着物质的分化沦丧。可以依靠的最后还是集体和国家。
重塑集体,让失衡的村庄在物质形态上找回平衡,让村庄沦丧的精神重归集体。我不主张集体化,但我提倡集体主义。在当下什么主义都没有的村庄,有一个主义比没有主义要好。集体主义可以是村庄的精神依归,可以是村庄人们在物质层面的监护,制度设计的门槛怎么就让人踏平了呢?集体这个词真有这么可恶吗?以至于在农村的发展中很少再被人提及。正如单干这个词在中国的政治词汇里充满了苦涩的记忆,其实单干不就是一种劳动形式么?并不具备多少政治含义,有政治意味的是产权,是所有制形式。惟其如此,集体才被诛之,这是不是太可笑呢?单干以来的前20年,国家政策的目标在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生产自主权和劳动创造权,不断地给农民创造就业、创业的机会和环境,让农民的劳动智慧和潜能得到最好的发挥。两权相加增加了村庄财富,但也加剧了村庄阶层的分化,这种分化不仅是对村庄人群财富占有的量化,也是对村庄劳动者劳动能力的等级评定,分化的结果拉开了人们的精神层级。后农业税时代尤其是去农业税时代,国家实行普惠性农村新政,农民普遍得到了实惠,但村庄阶层分化仍在继续。在同一村庄,人们的精神层级多样,创业的境界多样,而对于居住环境等各方面的诉求也多样,在一个需求多样化的村庄里,唯集体不能实现精神趋同。
集体在村庄消亡,颠覆了村庄的价值体系。在一个失去价值标准或价值标准多样化的村庄,财富的占有成为人们行动的唯一动机。在这样的村庄环境下,一部分村庄精英向外流动,另一部分村庄精英则在历次村庄革命中占有了村庄资源,把握了发展先机,成为村庄富裕阶层。但是村庄资源的不公平占有,加剧了村庄矛盾,在没有集体的环境中炼成了村庄“刺头”,这是个复杂的村庄群体。“刺头”的产生让村庄陷入两难,一方面村庄需要“刺头”来实现平衡,另一方面“刺头”又让村庄管理陷入僵局。这是依靠自治不能完成的工作,也是村庄政治面临的难题。
集体在实现村庄治理中的作用不可或缺,集体主义精神在实现村庄平衡中的作用须臾不可少。其实,村庄的人们对于集体并不陌生,在感情上并不排斥集体主义。集体及集体主义在村庄消亡并非村庄的选择,而是行政力量对于村庄牵引和放纵的结果。实现村庄的平衡,富人要敢于革自己的命,就是把无序占有的村庄资源交出去,让所有村民平等享有权利,把规模化经营带来的污染用标准化的方式解决好,不然弱势的一方总有一天要起来革富人的命,这并不是耸人听闻。
村庄意识有别于政治学上的意识形态,它可能是田野政治中寓意最为深远、最具开掘价值的名词。
村庄精神是村庄意识和村庄血缘、地缘以及村庄性格结合在一起的文化精神,始于村庄意识。
村庄意识是村庄对于目标的觉悟,是村庄对于实现目标的路径的自觉认同,是村庄血缘、地缘认同和文化认同的行动综合。
当下村庄难治理,在于村庄意识难觉醒。纵然是血缘关系十分亲密的村庄,在村庄目标缺乏精英意识的撼动下,村庄意识也难以觉醒。可以肯定的是,村庄意识觉醒必须依靠村庄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