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墨学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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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墨子与诸子之异同(1)

《庄子·天下篇》云:“古之人其备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下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

由此文观之,可知者二事:

(一)春秋战国诸子之学,原或本于《六艺》。

(二)诸子多得一察以自好,故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

第一事,墨子之于《六艺》,吾于《墨子》之《经学篇》已论证之矣。今请论第二事,以明墨子与诸子异同之故焉。《春秋战国》,诸子之书甚众,未能尽论。兹举其荦荦大者,如儒之孔,道之老,法之韩,三家与墨家之异同,略而论焉。

墨子之学,出发于《尚书》,孔子之学,出发于《易》;余前已阐明之矣。《易》与《书》各属《六艺》之一,皆圣人之道。古之《六艺》,虽异于孔子所删定者。然庄子云:“古之人其备乎?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则《六艺》皆古圣人之道,大旨虽或有不同,要必无各立门户,互相攻伐之理。故孔墨既同出于《六艺》,自必有其相同之处。故韩愈读《墨子》云:“儒讥墨以上同兼爱上贤明鬼;而孔子畏大人,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春秋》讥专臣,不上同哉?孔子汎爱亲仁,以博施济众为圣,不兼爱哉?孔子贤贤,以四科进褒弟子。疾没世名不称,不上贤哉?孔子祭如在,讥祭如不祭者,曰:我祭则受福,不明鬼哉?儒墨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国家,奚不相悦如是哉?余以为辩生于末学,各务售其师之说,非二师之道本然也。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

韩氏此文,固未尝不言之成理也。又《汉书·艺文志》云:“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

然则自刘班此说观之,墨子之学,盖又出于《礼》,亦儒家之所重也。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而墨子以“孝视天下”,其相同也如此。然而孟子竟斥之曰“无父”,岂孟子之说不足信乎?今再观于墨子之书,《兼爱·上篇》云:“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

然则父慈,子孝,兄友,弟爱,君仁,臣忠,墨子之道,亦果与孔子同也。然则韩子之言,岂不甚韪?而孟子之言,岂非大妄哉?然吾观其《法仪篇》云:“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若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之所不欲则止。”

此大书特书谓父母学君三者举不足以为法;则墨子之学,以出发于《尚书》之故,尊天之过,遂至于知有天而不知有君父;与儒家之忠孝,所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居是邦不非其大夫之言”者异矣。

尝试而论之,孔墨同重五伦。然儒家之于五伦,以忠爱为本;其对于父母也,则《诗》所谓“母氏圣善,我无令人”二语,足以代表之;其对于君也,则又《诗》所谓“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二语,足以代表之;皆所谓反躬自责,冀君父之感悟者。引而申之,故后儒遂有“天下无不是之君父”一语。中国自汉武以后,儒学统一;故于政体上二千余年来,绝无发生巨大变化者,其原因实多基于儒家之忠爱。故为君者而贤,则恒以仁慈待其臣下,一切持以宽大。加以地大物博,人民易于为善,人鲜犯法,故亦鲜知有法。此史册所称成康刑措,及汉文景,唐太宗之治,盖不诬也。于此之时,达官贵人,既极其荣华之乐,而小民亦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忘帝力于何有;既无所谓政府,安知有所谓专制者哉?及其衰也,暴君在上,肆虐臣民,而其臣民以忠爱之故,亦不忍背叛;即有援旗誓众,弔民伐罪者,亦只诛在独夫,而无尤于政体。盖人君朝易,而仁暴夕变。故曰:“文武之道,布在方册;其人存,同是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也。”故中国古来之政体。虽为君主政体,实无所谓专制与不专制也。诚如是,故古来学者,咸无废除君主政体之理想矣。

然假若中国而早行墨子之道,则必不如是。政体必当早有变革,何也?盖墨子以尊天之故,遂不得不卑其君父,而为尚同之说,以上同于天为极轨。《尚同·中篇》云:“里长顺天子政而一同其里之义。里长既同其里之义,率其里之万民以尚同乎乡长,曰:凡里之万民,皆尚同乎乡长,而不敢下比。乡长之所是,必亦是之;乡长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乡长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乡长之善行。乡长固乡之贤者也。中略。有率其乡之万民以尚同乎国君,曰:凡乡之万民,皆上同乎国君,而不敢下比。国君之所是,必亦是之;国君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国君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国君之善行。国君固国之贤者也。中略。有率其国之万民以尚同乎天子,曰:凡国之万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中略。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则天菑将犹未止也。”

此文约而言之,即谓万民皆当上同而不敢下比。上所是必是之,上所非必非之。是非愁以上为准,而下乃无是非之权者也。此其专制为何如邪?然犹可曰贤也;犹可曰上同于天也。然而墨子之学,以兼爱之故,势不能不重实利。实利重则忠爱夺。故《公孟篇》云:“公孟子曰:‘三年之丧,学吾子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婴儿子之知,独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号而不止,此其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则儒者之知,岂有贤于婴儿子哉?”

是忠爱之薄,墨子既自教之矣。夫好利自私,生物之恒情也。日以仁义之说矫之,犹恐不胜,今乃以薄于忠爱之人,率为实利之是务;墨子虽欲其兼爱,势亦有不可得者矣。于是上自天子,下至百姓,皆为己而竞其实利。墨子虽有上同于天之说,然天之赏罚,本至茫杳而无稽。故天子上同于天之事,不过理想之空谈;而天子国君,大权在握,其使民上同之实,乃根深柢固而不可移矣。如是则上肆其专制之威,而下夺其争利之念;上之压力愈重,下之痛苦愈甚,而反抗之力乃愈猛;故人人咸感受专制政体之不良,而思有以革除之。而墨子之说,又尝倡言人君不足以为法,是固使其民富有革命之思想者也。则政体之革命,安能免乎!故曰假使中国而早行墨道,政体必早已有所改变者,此也。吾尝谓墨子以尊天而卑父母,与耶教相近。观近世欧洲各国政体之改革,或可知吾之假说为不诬矣。

约而言之,孔墨之异,在墨本于天,孔本于父母。故儒家以孝治天下,人民视君如父母,贤君视民如赤子;共治重情感,故利害之计较不甚明,而变化不生。墨家则不然,本之于天而天本无情感者也;故重实利而情感薄,故利害之计较严,而变化易起。故孔墨同言孝,同言爱,同言贤,而趋向各各不同,盖出发之点殊也。

若夫老墨之同异,亦有可得言者。司马谈称“墨者彊木节用。家给人足之道。”而《汉书》称“道家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盖自表面观之,墨近于积极主义,而老近于消极主义,此其异之较然易知者也。然吾尝求其说亦多有同者焉。如《老子》第六十七章云:“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此老子之慈,即墨子之兼爱也。老子之俭,即墨子之节用也。老子之不敢为天下先,即墨子之非攻也。此非言之偶同而已也。《道德经》第八章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第三十章云:“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师之所处,兵革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第五十三章云:“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

第八十一章云:“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诸如此类,均足以见老子之兼爱节用非攻之宗旨,与墨子同也。即其立言最相反者,如老子云:“不上贤,使民不争。”而墨子乃大倡尚贤之旨,固似甚戾矣;然章炳麟云:“老聃不尚贤,墨家以尚贤为极,何其言之反也?循名异,审分同矣。老之言贤者,谓名誉谈说才气也。墨之言贤者,谓材力技能功伐也。不尚名誉,故无朋党;不尊谈说,故无游士;不贵才气,故无骤官。然则材力技能功伐举矣。”

章氏此言甚允,则墨之尚贤与老之不上贤,亦语反而恉合者也。且墨子言法天,而老子亦未尝不言法天,如

第七章云:“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