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钻,按它的作用可分为功能钻和非功能钻两类。功能钻是指放在运动件有磨损位置上的钻石;非功能钻是指起隔尘防污或装饰作用的钻石。功能钻主要有四类:一类是作为轴眼用的,俗称“钻眼”,它镶嵌在一定部位上,使轮轴和钻眼相接触;另一类是作为盖板用的,俗称“托钻”,它相当于机械中的轴承,可限止轴榫的上下晃动;再一类是作摆钉用的圆形钻石;最后一类是作卡子瓦或骑马脚的长方柱形钻石。功能钻是作为手表机芯中轮系的轴承、圆盘钉、叉瓦等摩擦频繁运动件的最佳材料。一般来说,普通机械手表在18—19钻,自动手表在25—30钻就已很好了。超过这些钻数的钻石属于装饰钻,即非功能钻,它对手表机芯的结构性能并无多大的实用价值。所以,手表的质量不完全决定于钻石的多少,而在于机芯的精密度。例如,有一种爱尔琴牌手表,其机芯仅有7钻,却是世界名牌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