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古典文艺理论主要是指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在德国古典哲学背景下,由康德、黑格尔、歌德和席勒等人创建的文艺思想。康德与黑格尔本身即是伟大的哲学家,他们是从人类主体精神的解放、自由与必然、感性与理性的关系,以及道德自律与人格完善等哲学高度论述人类文学的审美及艺术活动规律的,他们的美学观与文艺观本身即是其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表现出深邃的思想深度、博大的理论气势以及完备的体系性。歌德与席勒本身即是卓有成就的诗人、作家,他们对文学艺术的本质、价值构成、思维特征等方面的思考,既是自身创作经验的总结,又洋溢着关注人类命运的理性光辉。他们的具体见解,如康德关于“艺术美是审美观念的表现”、艺术“游戏”说,黑格尔关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以及艺术发展史类型的分析,歌德关于文艺创作要“抓住特殊”、艺术家要有“伟大人格”,席勒关于诗要有助于“美的人性”、“审美王国”建构等方面的分析探讨,均在西方文论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他们的文艺思想也存在着明显不足,如他们所关注的人性解放还只是停留在精神领域。他们虽然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重视文学艺术在人性解放中的作用,但忽视了更为根本的实践性改造社会的方式,并由此影响了后来的唯意志主义、形式主义、神秘主义等文艺思潮中产生的偏颇。对于这类不足,我们需要站在科学的立场上予以批判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