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思想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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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点评怎样才能做到药品销售环节中的廉洁?文章分析了廉洁协议的性质,分析了这种做法的不得体,提出了要做到真正廉洁的建议。文章观点明确,论述条理清晰。

——靳力

多此一举的“廉洁协议”

据《京华时报》1月18日报道:2012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推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廉洁协议,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约定法律责任。

一纸“廉洁协议”能否约束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的购销行为,有效打击行贿受贿呢?笔者是持怀疑态度的,也是明确反对的。

暂且不论“廉洁协议”的条款如何拟定,也不谈“廉洁协议”如何监督实施,笔者想要说的是“廉洁”与“协议”之间的关系。

“廉洁”本属于行政和权力的道德范畴,也是要受法律和制度约束的,即使没有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廉洁”作为公职人员或交易双方,也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不允许违反的。而“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情达成默契,形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在医药购销行为中,签订协议属于市场行为,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以及社会道德即可。可以说,让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在经营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协议”,本身就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廉洁协议”这种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将廉洁这种作为法律、制度以及道德要求的规范行为来用个人或个体之间的协议来进行约定,就是一种不严肃的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和不尊重,说穿了就是一种法盲。

要求签订“廉洁协议”规定的出台,不明真相的人以为是卫生部在进行反腐倡廉的创新,其实可以说这是卫生部掩耳盗铃的一种做法,妄图用所谓的一纸协议来掩盖医药购销行为中的违法行径,用协议约定的处罚来逃避法律的制裁,这种忽悠公众的“智慧”无疑是低级和浅薄的。

“廉洁协议”无论其条款如何完善,也无论其处罚是如何苛刻,但是相对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而言,都是毫无用处的。如果我们相信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签订“廉洁协议”后,就能杜绝行贿受贿和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发生,那简直就是幼稚的。我们知道所有的共产党员都是在红色的党旗下,举起自己的右手,庄严地宣读入党誓言的,但是,每年都有将近15万名党员因违法乱纪被开除党籍或被锒铛入狱,连自己的誓言都可以违背的,又怎么会在乎一纸协议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医药购销中的腐败行为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以药养医”、“以仪器检查养医”的背后就是大量的药商行贿和医生、药剂科人员、院长受贿。医药、医疗器械价格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利益链条上的吸血虫,可以说医药购销中腐败的成本已经占到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的50%强。国家三番五次要求药品、医疗器械检查的价格下降,但是,十多年来,药品、医疗器械检查的价格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限制,相反公众在看病检查、吃药方面的负担越来越重,在没有解决药品价格问题的时候,又贸然提出要提高医生的诊断费,无疑是更加助长了医疗行为中的腐败和加重了民众治病的负担。

要想做到医药购销中的廉洁,首先就必须对现行的卫生体制进行改革。卫生部决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政企不分,就是利益不分,这又如何能够让卫生部管好所属的医疗机构呢?其次,就是迅速引入市场机制,在确保公立医院的普及同时,要允许民营资本、国外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实行医疗资源的再分配;再次,就是要尽快完善医疗保险机制和基本药品保障制度,让第三方介如医药购销和医疗诊断,由第三方对医疗诊断和医药进行购买,而民众能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保障,切实减轻民众治病的负担;最后就是要依法严厉打击医药购销中的腐败行为,对医药交易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决不护短、决不姑息,对发生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是什么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既然有决心依靠法律打击医药购销中的腐败行为,又何必需要那一纸毫无用处的“廉洁协议”呢?但愿相关的部门不要再折腾了。

(2012年1月29日夜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2年1月30日)

点评体育总局的一纸禁令,暴露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作者借此说开去,直指时弊。明天吃什么?这不是一个人的担心,是整个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拷问!至于是否可将责任推到猪身上,还真是有些微妙,编者不敢妄加揣测。

——诉衷

禁食猪肉羞辱了谁?

禁食猪肉是穆斯林民族的信条,笔者予以尊重。而今日笔者所要谈的与穆斯林民族的宗教信仰无关,而是与体育总局的一纸通知有关。

据凤凰网体育1月25日讯:近日,一则关于体育总局禁止所有运动员吃猪肉的传闻引起轩然大波。据体育总局的回应,确实召开了有关奥运备战期间食品安全问题的会议,会上建议运动员以后在饮食方面一定要注意,不允许运动员在外吃猪肉和牛羊肉,同时运动训练基地的肉类也需要主动提交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体育总局禁止运动员在外食用猪肉和牛羊肉,确实有点让人匪夷所思,但细细琢磨,背后重重内幕和隐情却让人深思。

本来运动员由于运动量大,消耗也多,需要肉食来补充能量,而体育总局为了备战伦敦夏季奥运会,要求运动员在外不要服用猪肉和牛羊肉,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担心运动员误食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或牛羊肉,在兴奋剂的检查中出现问题而被取消成绩,甚至被禁赛,进而有损国家声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有“瘦肉精”做挡板,一旦出现兴奋剂事件,就可以以此为由为运动员辩护,或者轻松地对运动员“终身禁赛”后彻底杜绝运动员的“哭闹”行为。

说句实话,体育总局要求运动员不要食用猪肉,是有其背景的。近10年来,被“瘦肉精”毁掉的中国运动员不少,最有名的莫过于中国柔道奥运冠军佟文,因在2009年柔道世锦赛后的尿检呈阳性,被处罚禁赛两年。在中国食品质量状况恶劣的情况下,体育总局小心翼翼也是情有可原的。

“瘦肉精”问题的泛滥成灾,已经到了谈“瘦肉精”色变的地步,作为攸关百姓身体健康甚至生命的食品安全问题,理应得到相关的部门重视。体育总局从关心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出发,对猪肉、牛羊肉加以戒备,并要求运动员不要食用,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作为普通的民众,每天都要面对猪牛羊,那么就该天天吃有众多副作用的瘦肉精的猪肉、牛羊肉吗?

从相关的专业资料中可以查到,“瘦肉精”在医学上称为“盐酸克伦特罗”,既不是兽药,也不是添加剂,是肾上腺素类神经兴奋剂。因为“瘦肉精”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猪毛色红润光亮,收腹,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所以不良经营者就在猪的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然而人食用“瘦肉精”的猪肉后,会出现肌肉振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更是危害更大,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面对如此严重的危害,体育总局如真的是从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出发,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在伦敦奥运会前夕出台进食猪肉、牛羊肉,恐怕就不只是这一点的考虑了。我们知道,在北京奥运会中国队以51枚金牌雄踞金牌榜第一,而今年伦敦奥运会即将开幕,能否再现昔日辉煌,对于体育总局来说可是不小的压力,如坐针毡。如再次出现兴奋剂事件,在体育总局就可以将责任推到猪的头上了,另外就是运动员如果被查出兴奋剂,就不能再责备体育总局了,要怪就怪自己不小心,吃了“瘦肉精”的猪肉。

当然,作为体育总局是没有办法阻止“瘦肉精”泛滥成灾的,这个禁食令从另一个方面让人感受到了“瘦肉精”危害的程度,也让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者感到无地自容。体育总局一纸禁令可以解决解决运动员不被查出兴奋剂超标,但是广大的民众又怎能不吃猪肉、牛羊肉呢?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管理者逃脱不了干系,他们的不作为或者纵容,大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甚至与不法经营者狼狈为奸,才造成了食品问题的严重性,以至于人们发出“明天吃什么”的疑问。

2011年,中国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11月23日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委联合发文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瘦肉精”。自2011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以来,农业部、公安部等9个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侦破“瘦肉精”案件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0余人,查获“瘦肉精”非法生产线12条,捣毁非法加工仓储窝点19个,查处涉案企业30余家,缴获“瘦肉精”成品2.5吨,“瘦肉精”地下非法生产销售的网络已基本摧毁。可以说,“瘦肉精”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初步解决,但是“瘦肉精”是否会卷土重来,体育总局以及广大民众还是深有疑虑的。体育总局此时出台禁食猪肉令是不是羞辱了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局呢?或者还是有别的缘由,我们不得而知。

(2012年1月30日夜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2年1月31日)

点评我们有炫富,现在竟然炫贫,而且是政府,这不成了怪事?文章开篇介绍了一个申请成功贫困县政府大张旗鼓多渠道的宣传,这些宣传真的让人怀疑领导的精力用了在哪里,是想方设法发掘地方资源,大量发展地方经济,还是去“啃国家”?争取国家资金的援助,没有错,可是这种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啃”字上,确实值得怀疑。文章分析深刻在理,值得我们思考。

——靳力

岂能如此恬不知耻

一个县被评为国家的贫困县,享受国家的特殊政策扶持,按理说,作为这个县的政府领导甚至公民都应该感到羞愧和无地自容,但是你却可能完全想不到,这个县的县委、县政府不但不感到羞耻,相反还当做一种荣耀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

1月30日,一则有关“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宣”的微博图片在网上引发疯狂转载。记者杨抒怀在微博上刊发了这张备受质疑的图片。图片中硕大的电子显示屏赫然写着:“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宣”。

同时有记者在新邵县政府网站上发现,2011年11月29日,该网站刊登了一篇题为《新邵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文章,文章中有“11月15日,从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召开的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会上传来特大喜讯:新邵县被正式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文章中还有这样的语句:“历经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通过两年艰苦卓绝的努力,新邵终于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

呜呼,能够被纳入国家级的特困地区至少说明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处于较低状态,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是经济落后的,百姓生活是贫穷的,笔者无法认可这有什么值得庆祝和高兴的。新邵县委、县政府通过努力,向国家申请将新邵县评为国家级贫困地区,获得国务院批准,竟然被当作成绩和功劳进行吹嘘,实在是厚颜无耻了。

我们知道,一旦被评为国家级贫困县,就可以每年获得国家财政资金5.6亿元的扶贫支持,同时还可以获得税收减免等政策的扶持。国家用富裕地区上缴的税费来贴补贫困地区,以求得共同发展,这本是一件正确的事情。但是,扶贫资金是否能够真正起到扶贫的作用?扶贫资金又有多少会落实到百姓手中去。新邵县将被列入贫困县当做喜事进行庆祝,我们真的非常有必要怀疑新邵县领导的动机了。

在当今社会,许多地方的人们都在努力拼搏,创造财富,改善生活,贫穷绝对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伸手向国家要钱的领导干部绝对不是什么优秀的领导干部。可以说,新邵县的领导就像许多“啃老族”的懒汉是在“啃国家”,一个地方的领导不是想法设法带领当地的百姓大力发展工业、农业、文化产业等经济,而是“历经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通过两年艰苦卓绝的努力”向国家申请要做“乞丐”,请求国家每年施舍5.6亿元。

不可否认,在当今政策和对官员的考核上,能够被纳入特困地区,确实是一件“喜事”,这喜对于民众来说,因为有国家的扶贫资金支持,就可以加快开发,增加收入;对于县政府官员来说,也是喜事,因为有国家的拨款,就有更多机会谋取个人利益了,若是没有,他们牟利都没有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