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清晨,正是早餐时分,我和我的妻子正在进餐,这时女仆拿进来一封歇洛克·福尔摩斯发来的电报,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闲否?刚接到英西部就博斯科姆比溪谷惨案一事的来电。如蒙大驾光临,倍感荣幸。此地实为空气和景色绝佳的休闲去处。望能于即日11时15分从帕丁顿启程。
“亲爱的,你打算怎么办?”妻子在餐桌对面看着我问:“你想不想去呢?”
“现在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做呢,一下子还真是不知道该去还是不去。”
“哦,不用太担心,还有安斯特拉瑟呢,他会帮你做完剩下的工作的。这一段时间你的脸色不太好,我觉得,还是应该适当地换一个环境,这会对你的身体有帮助的,而且你又如此关心歇洛克·福尔摩斯侦查的案件。”
“不过想到一直以来从他办案中我所得到的好处,要是不去的话,真是过意不去。”我回答道,“要是决定去的话,那就得马上收拾行李,因为目前离动身的时间还剩半个小时了。”
在阿富汗有过的军旅生涯,让我最起码形成了做事果断的习惯,一旦决定下来就会迅速采取行动。
由于需要携带的生活必备品很少,所以我很快就在半小时内带着我的行李出发了。我坐上了一辆出租马车,急匆匆驶向帕丁顿车站。
歇洛克·福尔摩斯正在站台上来回地走着,一顶休闲帽紧紧地扣在他的头上。身上穿一件长款的灰色旅行斗篷,在衣服的衬托下,身材更显得枯瘦细长了。
“华生,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他说道:“能和一个特别忠实可靠的朋友在一起,一切就都大不一样了,地方上所给予的帮助总是或带着一定的偏见,或没有任何用处。我去买票,你先到那个拐角占两个座位。”
车厢里除了福尔摩斯携带的一大堆各种各样的报纸外,一共就我们两个乘客。他在报纸堆里翻找了半天,随后就开始一边看一边记笔记,或者陷入沉思中,一直等到车过了雷丁站才结束这种状态。然后,他突然将全部报纸打成卷,扔到了行李架上。
“对这个案子的情况你了解吗?”他问道。
“一点儿都不了解。我这几天一直没有看报纸。”
“伦敦的一些报纸报道都太简单,我一直在关注近期出来的报纸,想了解更多具体的信息。根据我的初步估计,这件案子应该属于简单案件中最不简单的案件之一。”
“怎么感觉这话有点儿问题啊?”
“应该说是非同寻常啊!一般来说,越是表现异常的问题往往越容易找到线索。相反,倒是一些表现平平、没有任何特点的案件却很难加以证实,是不是某个人做的。不过现在的这个案件,已经被认定为一起儿子谋杀父亲的重案了。”
“也就是说,这是个谋杀案了?”
嗯,他们是这样判断的。不过在我调查这个案件之前,我是不会如此武断地这样认定。现在我先给你大致介绍一下到现在为止我所了解到的这个案件的情况吧!
在赫里福德郡的乡下,有一个叫博斯科姆比溪谷的地方。这里距离罗斯(英格兰中西部的一个郡)比较近。约翰·特纳先生是当地最大的一个农场主。在维多利亚时他发了财,在若干年前返回了故乡。回来后,他将自己所拥有的农场之一——哈瑟利农场租给了以前在维多利亚的老相识——查尔斯·麦卡锡先生。回来后,由于彼此的熟人关系,他们在这里结为了邻居,很明显,由于特纳比较富有,因此麦卡锡就成了他的佃户。不过虽然如此,他们表面上还是和以前一样彼此保持着很平等的关系。麦卡锡生有一子,今年18岁了。而特纳也养了一个跟麦卡锡的儿子同龄的女儿。他们两个人目前都是单身父亲。他们一直以来都过着很低调的生活,可能是在刻意避开和邻近的当地人的任何社交往来。麦卡锡父子是比较喜欢运动的人,所以,在附近的赛马场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麦卡锡家里雇了两个佣人,一个男佣和一个女佣。而特纳一家相对来说人多一些,大概有五六个人,以上是我目前掌握的他们两家人的基本情况,下面再介绍一下具体的一些情况。
6月3日,也就是上周一的下午3点钟前后,麦卡锡从哈瑟利农场的家中出门,步行到博斯科姆比湖,这是一个从博斯科姆比溪谷倾泻而下的溪流汇集而成的小湖。就在上午,他还和他的佣人一起到罗斯去,并告诉过佣人,他必须尽快把事情办好,因为下午3点钟还要赴一个重要约会,可是自从赴这个约会之后,就没有再见到他。
哈瑟利农场距离博斯科姆比湖0.3千米,当时曾经有两个人亲眼看到他经过这一地段。报纸上说其中一个是个老妇人,不过没有提及姓名,另一个是特纳先生家的猎场守护者威廉·克劳德。这两个人都信誓旦旦地作证说,麦卡锡先生当时是独自一人赶路的。据猎场守护者所说,麦卡锡先生刚过去没多久,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臂下夹着一支枪也跟在后面走了过去,他敢保证当时父亲是在尾随其后的儿子的视线内的。后来当晚他就听说了麦卡锡先生的事情,就再没想过这件事。
“除了猎场守护者威廉·克劳德亲眼看到麦卡锡父子曾经从这儿走过之外,还有另外的人也看到了他们。那就是博斯科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她刚刚14岁,因为博斯科姆比湖附近都是茂密的树林,湖的周围长满了杂草和芦苇,她在那附近的一个树林里采摘鲜花。她说,当时她看见的麦卡锡先生父子俩是在树林边靠近湖的地方。他们好像因为什么事在激烈地争吵。她听见麦卡锡先生破口大骂他的儿子;然后他儿子把手举了起来,想要打他父亲的样子。见到他们那一副激怒的样子,她被吓坏了,赶紧跑开了。回家后把麦卡锡父子在博斯科姆比湖附近树林里吵架的事告诉了她的母亲,她很怕他们会随时打起来。可是她的话还没说完呢,麦卡锡先生的儿子就跑进了他们家,告诉他们,他发现他父亲死在了树林里,请求看门人的帮助。当时,这个年轻人情绪特别激动,枪和帽子都没有带,他的右手和袖子上沾满了刚染上的血迹。于是他们跟着他来到事发地点,就看到麦卡锡的尸体正躺在湖边的草地上。死者头部有被某种又重又钝的武器击打的痕迹,伤口都凹了进去。从受伤处看,他儿子甩枪托打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就在尸体不远处的草地上,人们看到了那支枪。根据当时的情况,那个小伙子随即被逮捕。等到周二传讯时,以‘蓄意谋杀’罪定下了罪名,周三将提交到罗斯的地方法庭进行审判。现在,罗斯的地方法官已经把这个案件提交到了巡回审判法庭进行审理,这就是由验尸官和罗斯法庭对这个案子的处理经过。”
我当即说:“居然有如此恶性的案件,真是太让我无法想象了,假如能用现场发生的事实作为判罪的证据的话,可以说这个案子正合适。”
听了我的话,福尔摩斯若所思然地说道:“现场的证据是不可靠的,它虽然看似能够很直接地证实一件事情,但是,只要稍加改变条件,你就会发现,它同样可以证明其相反的情况!然而,我不得不承认,目前从案情发展来看,对这个年轻人来说是很不利的,也许他就是那个杀人犯。但是附近的几个人,包括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却不认为他是有罪的,并已经委托律师雷斯垂德来办理这件案子,为麦卡锡的儿子做辩护。——莱斯特雷这个人你应该还能记得吧,他就是跟‘血字的研究’一案相关的那个人——不过,莱斯特雷也觉得这个案子很有难度,于是转而求助于我。这也就是两个半大老头子连早餐都顾不上吃,放着在家享清闲的机会不去,却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赶奔这个地方的原因。”
我说:“事情看来已经很明显了,看来你在接手办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是别想得到什么好处了。”
他笑着回答说:“正是所谓的明显的事实才会更容易让你受骗。也许我们能找到一些莱斯特雷所忽视的明显事实呢!我看,咱们需要采用莱斯特雷无能为力的方法来推翻或确认他的那套理论,甚至他可能根本就不能理解我们的做法也未可知。你是了解我的,对我所说的你不会不认可吧!咱们可以随便举个例子,我能够很明确地判断出你家卧室的窗户是靠右边开着的,可是我觉得莱斯特雷先生恐怕连这样一个明显的事实都难以发现。”
“那你怎么会知道……”
“亲爱的朋友,我对你的情况是一清二楚的,你的军人所特有的爱整洁的习惯我很了解。每天早上你都会刮胡子,在现在这个季节里,你会借着外面的光线刮胡子。而由于左边的光线总是不如右边的好,所以,当你刮左边脸时,越往下就会越刮不干净,等到刮到下巴底下时,就更不干净了。而假如两边的光线一样的话,按照你这种爱整洁的人的习惯,肯定不会将脸刮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以此为例是为了说明我观察问题和推理的观点。你也知道,这是我的特长。相信这会有助于我们正在进行的调查。所以,对在传讯中提出的一两个不很关键的问题也要加以考虑。”
是什么问题啊?
“当时应该是不是在现场抓捕他的,而是等到回到哈瑟利农场后才逮捕的。当巡警通知他已经被捕了时,他说,这是应得的惩罚,对这件事他一点儿都不感到奇怪。这样一来很容易就消除了验尸陪审团本来还持有的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怀疑。”
我禁不住嚷道:“那不是他主动交待的吗?”“不是这样的,因为接着就有人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认为他是无罪的。”
“这有点儿太让人起疑了吧,怎么这么久才有人提出异议?”
福尔摩斯说:“恰恰相反,这正是我目前为止在黑暗中所看到的仅有的一线曙光。一个人再愚蠢也不可能愚蠢到对当时发生的情况十分不利于他而一点都不清楚啊!假如在被捕时他表现出很惊讶或气愤的样子,我倒可能会视其行为可疑,因为当时的情形之下如果表现出惊讶和气愤的话是很难自然的,它只能是一个狡猾的人所使用的自以为很妙的计策。而他能够坦承当时的情况,不外乎两个原因,第一他是清白的,第二,或者就是属于自我克制能力很强的人。至于他说这是他应得的惩罚的话,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能够理解,这也是人之常情。当时他就站在他父亲的尸体旁边,而且很明显,正好就在那一天他成为了忤逆之子,胆敢和父亲争吵,甚至正如那个作证的小女孩所言,还举起手像要打他父亲。从这一段话里,我觉得这反倒说明他的那番我谴责和内疚的心情是正常人所为,而不是一个犯了罪的人的表现。”
我摇了摇头说:“可是不少人都是在比目前这个少很多证据的情况下被处以绞刑的啊!”
“确实是这样,但是其中有很多人是被冤死的。”
“那个小伙子自己是怎么供认他的罪行的?”“他所供认的罪行很难鼓舞支持他的人,仅有一两点能给人一些启发。你自己看看这些东西吧,或许能从这里找到。”
从刚才的那捆报纸中,他抽出了一份赫里福德郡出的报纸,翻过其中的一页,把那个可怜的小伙子所交待的那一大段内容指给我看。我安稳地坐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具体内容如下:
死者唯一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当时的出庭供词如下:
“在整件事发生之前,我曾离家三天去了布里斯托尔,直到上星期一(三日)上午才回家。当我回到家时,父亲当时已经外出了。女佣人说,他和马车夫约翰·科布乘车去罗斯了。不过我刚到家没多久就听见他的马车驶进院子的声音,我在屋里往外看了一眼,只见他下车后就快步从院子里走了出去,我也并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随后,我就拿着枪漫无目的地往博斯科姆比湖方向走去,打算到位于湖的另一边的养兔场去看看。这与猎场守护者威廉·克劳德所作的证词是一致的,所以,如他所说,我在路上见到了威廉·克劳德。但是他却误认为我是在跟踪我父亲。其实我对父亲在我前面这一情况一无所知。正当我走到距离湖100米左右的时候,突然听见前面传来‘库伊!’的叫声,这叫声是我们父子之间常用的暗号。我就赶快朝前走去,结果发现父亲就站在湖边。但是看起来,他对我的出现很感到意外,并且粗声粗气地质问我去那里干什么。紧接着我们就聊了几句,但是很快就争吵起来,而且差点儿动粗,因为我父亲是个暴脾气。我见父亲的火气太大,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就离开了他,转身准备返回哈瑟利农场。可是我刚走出不到150米,就从我背后传来了一声惊恐的大叫声,吓得我赶紧往回跑。等到我跑回去时,我看到父亲躺在了地上,已经奄奄一息了,头部受了很严重的伤。我赶紧将枪扔在了一边,抱起他,但他差不多当时就没有气息了。有几分钟的时间,我一直跪在他身旁。然后才想起来到特纳先生的看门人那里去求救,他家当时是离我最近的。我再次回到事发地点时,发现我父亲的附近空无一人,对他是如何受伤的一无所知。父亲生前人缘不是太好,因为他待人很冷漠,言行举止让人不敢亲近。不过就我所知,他还没有过足以要他性命的敌人,对这件事我就知道这么多。”
验尸官:“你父亲去世前有没有对你说过什么话?”
被告:“他说了几句话,但是含糊不清,我只听清一个词‘拉特’。”
验尸官:“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被告:“我不知道,我觉得这时他的脑子已经不清醒了。”
验尸官:“你们父子俩最后一次是为什么事争吵?”
被告:“对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验尸官:“你必须回答我的问题。”
被告:“我确实不能说。不过我只能向你保证,这跟后来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关系。”
验尸官:“这个可能不需要我告诉你也知道,一切都要由法庭来裁决,但是你拒绝的态度,在将来可能提出起诉时,对于你的形势会很不利。”
被告:“我还是不想回答。”
验尸官:“据我所知,‘库伊’是你和你父亲之间常用的暗号。”
被告:“不错。”
验尸官:“那么,他在你没出现之前,甚至都不知道你已从布里斯托尔回来,怎么会用这个暗号来叫你呢?”
被告(显得很惊慌):“这……这……,我不清楚。”
一个陪审员问道:“当你听到叫声,赶过去看到你父亲受重伤时,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
被告:“我不能确定。”验尸官:“什么意思?”
被告:“当我快速跑过去的时候,正处于谨慎紧张、思想慌乱的状态,当时脑子里只想着我父亲。但是,我恍惚记得一件事:正当我跑向前去时,好像看见位于我左边的地上有一件像大衣一样的灰色的东西,也或许是件方格呢的披风。等到我从父亲身边站起身,再转过身去找它时,发现它已经不见了。”
“你的意思是,你还没有去寻求帮助时它就已经不见了?”
“没错,就没再看见它。”
“你确定不了那是什么东西吗?”
“确定不了,我只是凭直觉觉得那儿有件东西。”
“它距离尸体多远?”
“大概十几米的距离。”
“距离树林边缘有多远?”
“距离好像差不多。”
“哦,要是有人将它取走,应该是在你离开它只有十几米远距离的时候。”
“没错,不过当时我应该正背对着它。”对被告的审讯至此告一段落。
我一边读这篇报道,一边说道:“验尸官最后提的几个问题我认为对小麦卡锡来说应该是很严厉的。他多次提醒被告,一方面要注意供词中前后矛盾的地方,比如他父亲在他没有出现前就给他发出暗号。另一方面,他不该拒绝交待他们父子间谈话的细节,以及他说到死者临终前说的话时所说的含糊不清的话,他还提醒小麦卡锡,所有这一切都是对他很不利的。”
福尔摩斯偷偷笑了,他仰躺在软椅上,两腿伸展开,说道:“你和验尸官一样,都极力把最有说服力的因素提了出来,以证明对这个年轻人不利的地方。但你怎么就不明白,为什么在你眼里,这个小伙子一会儿属于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一会儿又成了太缺乏想象力的人呢?只因为他没有能够编织他们父子吵架的原因的谎言来博得陪审团的同情,你就认为他缺乏想象力;而当他发自内心地讲述死者临终前的叫‘拉特’的暗号的事,以及神秘消失的衣服时,你又认为他太有想象力。其实事实远非你想的那么简单。先生,我恰恰会从认为小伙子所说的是实话的角度出发去办理这个案子,沿着这一假设,我们可以试试看它能把我们引导到哪里。你先把我的这本彼特拉克袖珍诗集拿去看看。下面我要开始亲临现场进行调查了,从现在开始对这个案子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我们到了斯温登就去吃午饭,看看我们能不能在20分钟内到达那里。”
在经过了风景秀丽的斯特劳德溪谷,穿越宽阔的塞文河之后,我们终于抵达罗斯,这是个风景宜人的小乡镇。火车站台上,一个瘦高个子、外表看着像侦探、很精明的男人正在等候我们。虽然他按照当地的风俗打了裹腿,身穿一件浅棕色的风衣,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正是苏格兰农场的莱斯特雷,他带着我们乘车到了赫里福德阿姆斯旅馆,那是为我们预订好的住处。
当我们坐下来喝茶的时候,莱斯特雷说:“你的个性我是知道的,容不得半点儿耽搁,所以我已经提前雇了一辆马车,以便你能即刻赶到作案现场。”
福尔摩斯回答说:“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去与不去还要看晴雨表如何呢?”
莱斯特雷一听,非常惊愕:“请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温度计上目前是多少度?据我所知,好像是29度。云淡风轻的好天气啊!我身上还有没开封的一盒烟等着我抽呢,何况这里的沙发要比一般农村旅馆里陈旧的摆设要好很多。我估计,今晚是用不着马车了。”
莱斯特雷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说:“看来你已经从报纸上的报道中得到一个明确的论断了。本来这个案子就是很明了的,尤其随着你对案情的逐步深入,你会发现越来越明了。当然,我们又实在难以拒绝那位尊贵小姐的请求,她对你的大名早有耳闻,于是想要再听听你的看法。尽管我一再向她申明,一件事一旦我都办不到的话,你也一样。噢,天哪!我已经看到她的马车停在门前了。”
话未落音,一个年轻女人急匆匆地走进了我们的房间。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漂亮女人,一双蓝莹莹的眼睛分外明亮,嘴唇微张,两颊略显桃红色。由于当时情绪很激动,满腹心事,所以也不再顾及与生俱来的女性的矜持了。
她一进门就喊道:“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一边来回打量了我们两个人几眼,最后凭着一个女人敏锐的直觉把眼光定在了我的同伴身上:“见到你我真是太高兴了,我之所以匆匆赶过来,就是为了告诉你,詹姆斯不是杀人犯。我是想让你从一开始就不要对此表示怀疑,要相信这一点。我们俩青梅竹马,彼此非常了解对方,他身上有什么缺点我最清楚。他是个心地特别善良的人,甚至没打死过一只苍蝇,所有了解他的人都是知道的,这种控告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福尔摩斯说:“请相信我,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来帮你澄清这件事。”
“证词你应该都已经看过了,相信你已经有了一些结论了吧?你对里面出现的破绽和矛盾的地方有没有发现?你是不是也认为他是清白的呢?”
“我想他极有可能是清白的。”
她一下子仰起了头,眼里含着轻蔑,盯着莱斯特雷大声说道:“喂!你听到了吧!我终于从他这儿看到了希望。”
莱斯特雷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他说:“我想我的同伴恐怕有点妄下断语了吧!”
“可是,我相信他是正确的。是的!我绝对相信这一点,这种事绝对不会是詹姆斯干的。我敢保证,他之所以没有把他和他父亲争吵的原因告诉验尸官,是因为就这里面与我有关系。”
福尔摩斯问道:“怎样会与你有关系呢?”
“事已至此,我就不再对你们隐瞒了。詹姆斯和他父亲是因为我才发生争吵的。麦卡锡先生特别希望我们能尽快结婚,而我和詹姆斯虽然从小就亲如兄妹,但是因为他还年轻,生活经验还不足,而且……而且……嗯,所以,他暂时还不想结婚,于是他们就吵了起来。我可以肯定,这是他们发生争吵的主要原因之一。”
福尔摩斯问道:“那令尊是怎么看待这门亲事的呢?”
“哦,他也是不赞成的,只有麦卡锡先生一个人持赞同意见。”
当福尔摩斯满脸疑惑地望向她时,只见她年轻而有光泽的脸突然红了。
他说:“感谢你所提供的这个细节。假如明天我要去上门拜访你父亲的话,他会见我吗?”
“我担心医生会拒绝让你见我父亲。”“医生?”
“没错,你难道不知道吗?我父亲的身体状况不佳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这件事更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打击,以致现在卧病在床。威娄斯医生告诉我们,父亲的健康很受影响,他的神经极度衰弱,因为麦卡锡先生是父亲在维多利亚唯一的生前好友!”
“啊哈!在维多利亚!这一点很关键。”
“没错,他们是在矿场上认识的。”
“这就吻合啦,是在金矿场。据我所知,特纳先生正是在那里发家的。”
“是的,正是如此。”
“谢谢你,特纳小姐!你在关键的地方帮助了我。”
“假如明天你获知什么消息的话,请马上通知我,我想你肯定会去监狱探望詹姆斯的。哦,对了,要是你去了,福尔摩斯先生,请一定要帮我转告他,在我的心中,他是清白的。”
“好的,我一定转达,特纳小姐。”
“现在我不得不回去了,因为我父亲重病在床,本来我出门的时候他就有点担心。再见,愿主保佑你们一切顺利。”和进门时一样,她又急匆匆地离开了我们的房间。很快就从大街上传来了她乘坐的马车渐行渐远的车轮声。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莱斯特雷一脸严肃地说道:“福尔摩斯,我真为你感到不好意思,本来毫无希望的事情为什么还要让人家对它抱希望呢?虽然我自认为心肠很硬,但是,我还是觉得你的做法有点儿太过分了。”
福尔摩斯说:“我觉得我有办法还詹姆斯·麦卡锡一个清白,你有获许探监的许可证吗?”
“有,但必须我们两个人才可以进去。”
“既然这样,看来我需要重新考虑要不要出去了,如果今晚乘火车到赫里福德去看他的话,时间还够不够呢?”
“时间充裕得很。”
“那好,就这么办吧!华生,你在这儿不要嫌事情进展得慢,我可能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回来。”
我陪他们一起步行到火车站,送走他们以后,我在小镇的街头随便逛了一会儿就回到了旅馆。躺在旅馆的沙发上,为了解闷,我随手翻阅起一本黄色封面的廉价的通俗故事书。但是显然,这里的故事情节与我们正在侦破的玄奥的案情相比,简直不值一提,所以,我的注意力总是不由自主地从虚构的故事情节转移到现实中来,最终我还是忍不住一把将手中的那本故事书扔了出去,开始专心思考白天发生的事情。如果说这个可怜的小伙子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话,那么,在不在父亲身边时和父亲发出叫声赶回事发地点的时间内,究竟能有什么样的意外发生呢,是不是发生了什么难以想象的灾难呢?目前来看,应该是发生了某种诡异的突变,但又会是什么呢?我可不可以从我作为医生的角度通过查看死者的伤痕找出问题所在呢?想到这里,我马上摇铃,叫旅馆里的人送来了郡里出版的周报,周报上登载了详细的审讯记录。在法医的验尸证明书上这样写道:死者脑后第三左顶骨和枕骨左半部因受笨重武器猛击而破裂。照其所述,我用自己头部做示范,比划了一下它所说的位置,很显然,这一击来自死者身后,要是这样的话就对被告比较有利了。因为有证人说他是在跟他父亲面对面地争吵。但是,这还是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要知道如果死者当时转过身去的话,也有可能被打死。不过,无论如何,还是需要提醒福尔摩斯对这一点加以注意。另外,那个人死前曾经叫出的“拉特”有没有什么更深的含义呢?一般来说,一个人在神志不清的时候是不可能说出这个话的。尤其是在突遭袭击的情况下,也许这是为了提醒别人他遇害的原因。可是,这个词能说明什么呢?我反复琢磨这之间的合理性。另外,小麦卡锡看见灰色衣服的细节也是一样,假如一切属实,那么很可能就是凶手在逃跑时匆忙掉了的,也许是他的大衣,而他竟然胆大包天,在小麦卡锡跪下的一瞬间,也就是离他只有十几步的地方捡走掉下的衣服。综观整个案件的前前后后,情节之复杂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我对莱斯特雷的一些看法并不感到奇怪。但是,由于一直以来我很看好歇洛克·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所以,认定小麦卡锡是清白的这种观点,在不断有新的佐证的情况下,我觉得还是很有可能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是一个人回来的,因为莱斯特雷留在了城里。
“天气温度仍然很高,但愿在我们检查现场前依然能够晴天,这很关键。另外,我们必须以一种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敏锐的直觉去进行这种细致的工作,可不要带着长途跋涉的疲惫状态去做这个工作,我已经见到了小麦卡锡了。”
“你有没有从他那里了解到更多的信息?”“没有。”
“他没有给你提供一些信息吗?”
“一点儿信息都没有提供。我甚至一直产生过他知道那是谁干的想法,而他是在替他或她遮掩。不过,我还是可以确信他也正陷入迷惑中呢!他虽然长相不错,但谈不上机敏,不过,我感觉他的心地还是比较善良的。”
我说:“要是他真如特纳小姐所说,居然不愿意和她那样漂亮的姑娘结婚的话,那他有点儿太没眼光了。”
“哦,说到这个,他们还有一段痛苦的记忆呢!这个年轻人当初曾经疯狂地爱过她。可是那时他还不过是个懵懂少年,还没有完全了解她,这也就是大概两年前吧!而那个姑娘曾经因为上学,5年的时间没有在家住。而这个傻小子在此期间被布里斯托尔一个酒吧的女郎缠住了,竟然在婚姻登记所和她登记结婚了,你看他有多糊涂?而家里人都不知道他做的这件事。在做了这件傻事后,你可以想象出他该是多么着急,因为他做了不该做的事,却把该做的事给忽视了,此时的他在内心里开始不断责备自己。而当他父亲临终前与他谈话时又极力劝他向特纳小姐求婚,这时他正为自己办了糊涂事而懊悔得发疯呢,在那一刻他急得双臂乱舞,再加上因为他无力养活自己,他的父亲本来就为人很刻薄,要是让他父亲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肯定会彻底不管他的。而就在他回家之前的三天里,他是在布里斯托尔和他的那个当酒吧女郎的妻子一起度过的,那时他父亲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哪里。这一点很关键,一定要留意。不过,对于小麦卡锡来说,坏事一下子又变成了好事。当那个酒吧女郎在报上看到他身陷命案,罪行严重,有可能被处以绞刑时,马上写信对他说,自己本是个有夫之妇,丈夫在百慕大码头上班,以此申明自己和他之间并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将他抛弃了。对于遭受了这么多挫折的小麦卡锡来说,这个消息应该算是个好消息了,对他至少是个安慰。”
“可是,他要是清白的,那么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
“噢!是谁?有两点我需要提醒你特别注意。第一点,被害人在死前曾经和某人约好在湖边见面,而要见的这个人一定不是他的儿子,因为他的儿子当时已经外出了,他也不清楚儿子何时会回来;第二点,在他儿子出现在被害人面前之前,就有人曾听见他发出的‘库伊’的喊叫声!这是两个决定案件能否侦破的关键点。好了,现在假如你愿意的话,让我们聊聊乔治·梅瑞秋斯吧,咱们明天再谈余下的问题。”
第二天,如福尔摩斯所愿,没有下雨,天一亮就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上午9点,莱斯特雷乘坐马车来接我们,我们即可启程前往哈瑟利农场和博斯科姆比湖。
雷斯垂德说:“今天一大早就看到一则重大新闻,说是农场主特纳先生病危。”
福尔摩斯说:“我猜他的年龄应该不小了!”“大概60岁左右。早在他在国外生活的时候身体就已经很糟糕了,他的健康状况出现问题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加上目前发生的这件事,更让他大受刺激,他和麦卡锡是老相识了,而且他同时还对麦卡锡有知遇之恩,据我所知,当初他把哈瑟利农场租给麦卡锡的时候,没收租金。”
福尔摩斯说:“是吗?这倒是很有意思。”
“嗯,不错!他一直在尽自己所能帮助麦卡锡先生,对他的仁爱这一带的人可谓是无人不晓,无人不夸。”
“果真如此?这样的话,看来麦卡锡先生当初本是个穷光蛋呢!而他从特纳先生那里得到如此多的好处,居然还想要让自己的儿子娶特纳的女儿,而很显然这个女儿意味着是特纳先生的全部产业的继承人呢!麦卡锡先生居然以如此强硬的态度来对待他们。表面上看,这只是他们的一个计划,但一旦提出来,就想让其他所有人都必须遵守。难道你们对这些不感到有些奇怪吗?更关键的是,根据特纳先生的女儿亲口所说,特纳本人是不赞成这门婚事的,这不是更让人感到奇怪吗?你从这些情况中是不是可以得到什么结论呢?”
莱斯特雷朝我递了个眼色,一边说道:“我们已经采用演绎的方法推理了一下。福尔摩斯,我认为,我们要慎重地发表议论,避免胡思乱想,因为本来专门去调查核实事实就已经够费劲的了。”
福尔摩斯风趣地说道:“你说得没错,你是应该感到核实事实是比较费劲的。”
莱斯特雷不禁冲动起来,回答说:“不管怎样,我目前手里已经掌握了一个你可能很难调查到的证据。”
“那是什么……”
“那就是老麦卡锡是被小麦卡锡害死的,除此之外,所有相反的说法都属于无稽之谈。”
福尔摩斯笑着说:“哦,月光总要比迷雾明亮些吧,你们看左边,是不是哈瑟利农场?”
“没错,正是。”
这是一栋两层格局的石板瓦顶的楼房,此房占地面积较大,样式也很让人感到舒适。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灰色的墙上长满了大片大片的黄色苔藓。此时,从外面看,窗帘低垂,烟囱里也见不到炊烟袅袅的景象,一副很冷清的样子,惨案的阴影仿佛还压在它上面,给人很沉重的感觉。我们走上前去,开始叫门。根据福尔摩斯的要求,里面的女佣人把她主人遇害时穿的那双靴子拿给我们看了一下,并且还把他儿子的一双靴子也拿给我们看了看,虽然并不是他当时穿的那双。福尔摩斯挑选了七至八个部位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让女佣人带我们到院子里又看了看,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我们从院子里一直走到博斯科姆比湖。
每次,只要福尔摩斯进入这种充满激情的探究状态,就像立刻换了个人一样。如果你认识贝克街那个不爱说话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的话,此时肯定不认识他了。只见他脸色一会儿涨得通红,一会儿又阴沉沉的。他紧锁双眉,两道粗粗的黑线在眉宇间凸显出来,敏锐的双眼射出刚毅的光芒。他低着头,身子前伸,紧咬着嘴唇,细长而坚韧的脖子上突起一道道青筋,简直就像鞭子或绳子一样粗。他张大鼻孔,像个十足的想要捕猎的野兽。此时的他全部精力都集中在了对细节的观察上,即使有谁这时候向他提问或说话,他都会像没听到一样,有时最多会很不耐烦地回答你一下。他一个人走在前面,屏住呼吸,快速沿着这条长满野草的小路往前走去,然后通过树林一直走到博斯科姆比湖。那是一块沼泽地,地面很潮湿,不仅这里,甚至这一片都是这样,地面上留下了很多脚印,在小路和路的两边,以及长着短草的地面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脚印。福尔摩斯时而急匆匆往前赶,时而停下来,一动也不动。有一次,他稍稍拐了个弯,走到了草地里,我和莱斯特雷一直在后面跟着。这个官方侦探一直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漠然地看着福尔摩斯所做的一切,而只有我,兴趣不减地观察着我朋友的一举一动,我知道,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有他自己的目的。
博斯科姆比湖是个并不很大的一片小水湖,位于哈瑟利农场和富裕的特纳先生私人花园之间的边界上。整个湖约50米见方。在它的四周长满了芦苇。池塘的对岸是一片树林,在树林的上方,可以看到房子的红色尖顶,这是有钱人居住区的标志。靠近哈瑟利农场这边的是更茂密的树林,而在树林的边缘到湖的另一侧,也就是那片芦苇之间,横亘着一片只有二十步宽的狭长的湿草地带。
在莱斯特雷的指点下,我们看到了发现尸首的准确地点,那是个地面很潮湿的地方,甚至还能很明显地看到死者遇害后留下的痕迹。而对福尔摩斯来说,他脸上的热切表情和锐利的目光已经告诉我,他会在这片已经被众人破坏的现场侦查出大量的其他线索来,跑了一圈之后,他就像一只已嗅出气味来的狗一样,将脸转向了我的新同伴。
他问道:“你是不是到湖里去过,去做什么?”“我拿了一个草耙在那附近打捞了一下,我以为会发现凶器或其他什么的。不过,让我惊讶的是……”
“哦,行了,行了!我没工夫听你说这些没用的,这里被你的脚印踩满了,甚至连一只鼹鼠都可以跟踪到你的脚印,而那个人的脚印正好在芦苇那边不见了。唉,要是我能赶在一群水牛似的在这儿乱打滚的那些人之前到这儿的话,整个案情就没那么复杂了。当时正是在看门人的带领下,把那帮人带着走过这里的。他们的脚印把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区域都踩遍了。不过,好在我发现了三对和这些脚印不同的脚印。”他一边说,一边掏出一个放大镜,为了看得更清晰,他趴在了他的防水油布上。这段时间里,与其说他在跟我说话,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这些是小麦卡锡的脚印,他来来回回一共走了两趟,其中一次跑得比较快,这从他脚板的印迹很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很模糊就可以看出,而这就足以证明,他没有说谎。他一见父亲倒在地上,就急忙跑了过来。好了,再看这里,这应该是他父亲当时来回走动的脚印。而这又是什么呢?这应该是他儿子手拿枪站着细听时,枪托顶端靠在地上的痕迹。而这个呢?噢,噢!这应该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印迹呢?是脚尖!是脚尖!而且是方头的,很显然,这个靴子与常人的不一样!你看,这是走过来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走过来的……可以肯定,这应该是为了取大衣又回来的脚印。可是这一行脚印又是从哪儿过来的呢?”他来回审视着,脚印或断或续,一直延伸到树林的边缘,然后又到了一棵大山毛榉树的树荫下——这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跟着脚印继续往前搜寻着,一直跟到那边,然后再次俯身趴下去,并且不由自主地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叫声。在那里,他保持趴着的姿势很长时间之后,又翻动了一下树叶和枯枝,把一件东西放进了一个信封里,在我看来,那应该是一块泥。他的放大镜不仅连地面都要检查,甚至把能检查到的树皮都检查了一遍。在长满苔藓的中间,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也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一样也没放过,并且在检查后把它收藏了起来。接着,他又沿着一条横穿过树林的小路一直走到树林边的公路,而就在那里,所有的踪迹都消失了。
他说:“这个案子绝对有意思。”直到这时他好像才恢复了常态。“据我猜测,右边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了,我需要去那儿找莫兰问一下,或者给他写个便笺吧!等这一结束我们就可以坐马车回去吃中饭了,要不你们先走到马车那里去吧,我随后就到。”
大概10分钟后,我们走到了马车停着的地方,随后福尔摩斯带着他在树林里捡来的那块石头也到了,我们便一起乘马车回到了罗斯。
他把那块捡来的石头取出来,告诉莱斯特雷:“雷斯垂德,这个东西你或许会感兴趣,这就是杀人的凶器。”
“没看到这上面有什么标志啊!”“当然没有标志。”
“那你是如何知道的?”
“我发现石头底下的草是活着的,这说明这块石头放在那里时间不长,同时这块石头又没有一个合理的来处可以印证。根据这块石头的形状来看,正好和死者的伤痕是吻合的,除此之外,没发现其他任何凶器的痕迹。”
“那么凶手又是什么人呢?”
“这个凶手是个男子,个子很高,左撇子,右腿瘸,穿一双厚跟的狩猎靴子和一件灰色大衣,喜欢抽印度雪茄,并用雪茄烟嘴,在他的口袋里有一把削鹅毛笔的很钝的小刀,以及其他种种特征,不过这些特征估计足够帮助我们侦查此案了。”
莱斯特雷笑了,他说:“看来我依旧是个怀疑论者。谁都能绘声绘色地说出一套理论来,可是别忘了,我们的对手是只注重事实的英国陪审团。”
福尔摩斯冷冷地回答道:“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到时候你只管按我的方法来办就好了。今天下午我可能会很忙,估计回伦敦的话只能坐最后一班火车了。”
“你的案子不是还没破吗,怎么就走了?”
“你错了,我的案子已经结案了。”
“但是,那个谜团呢?”
“已经解决了啊!”
“那么凶手呢?”
“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那个男人啊!”
“可是,他是谁啊?”
“找到这个人相信很容易,因为毕竟这一片的居民就那么几个人。”
莱斯特雷耸了耸肩说:“我是个很现实的人,先说好,我可不愿意在这附近跑来跑去地找一个左撇子的瘸腿先生,那样我岂不成了苏格兰农场人的笑话了。”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反正我已经把机会给你了,就看你的了。你的住处到了,再见!不过我还会给你写个便笺的,在我走之前。”
等莱斯特雷在他的住处下车后,我们便回到了所住的旅馆。等我们到旅馆时,我们看见午饭早就准备好了,而且已经摆在了桌子上。福尔摩斯一直没有说话,又陷入了思考中,脸上的表情很痛苦,而这是只有处于困境中的人才会有的表情。
吃完午饭,等到餐桌收拾完毕,他说话了:“华生,来,就坐在这把椅子上,先让我跟你说几句吧!现在我还确定不下来到底该如何才好,我想看看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稍等一下,我先点根雪茄,听我跟你说说我的看法。”
“请尽管说吧!”
“嗯,在一开始我们讨论这个案子的细节时,从小麦卡锡的供词中,当时有两点马上就引起了我们俩的注意,尽管我们的想法一个对他有利,一个对他不利。这第一点:依据他的说法,在他出现在父亲面前之前,他的父亲就叫了声‘库伊’。第二点:被害人临终前说到‘拉特’这个词。虽然被害人还说了其他什么词,但是,根据他儿子的供述,只听清了这个词。这是我们研究这个案子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出发点。在我们进入案情分析的时候可以先假设一下,这个年轻人没有说谎。”
“那这个‘库伊’的意思是什么呢?”
“嗯,很明显,不可能是为了让他儿子听到才喊的。因为那时他只知道他的儿子还在布里斯托尔呢!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他儿子听到了‘库伊’这个词。被害人之所以叫出‘库伊’这个词目的应该是要引起他约见的那个人的注意,而‘库伊’很明显是维多利亚人的一种叫法,而且往往用在维多利亚人相互之间。就此,我就可以大胆地假设,老麦卡锡在博斯科姆比湖要约见的那个人是一个他在维多利亚的熟人。”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该怎么解释呢?”
这时,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把它摊开在桌子上。他说:“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是我昨晚发电报到布里斯托尔要过来的。”他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问我:“这个应该怎么读?”
我照着他所指的地方读道:“阿拉特。”他抬起手说:“你再读一遍。”
“巴勒拉特。”
“完全正确。这就是被害人临死前叫出的那个词,而他的儿子因为没听清,只听到了个词的最后两个音节,被害人极力想说出谋杀他的罪犯的名字,应该是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不禁折服了:“太妙了!”
“这一点很明显嘛!行了,现在你看,经过这样一分析,就大大缩小了研究的范围。如果现在假设麦卡锡儿子的话是实话,那么这个人有一件灰色大衣的事实,就顺理成章完全可以得到肯定了,这样一来,以前比较模糊的这个人的印象现在就比较清晰了。这个人应该是一个来自巴勒拉特的维多利亚人,并且身穿一件灰色大衣。”
“这已经毫无疑问了。”
“而这个人肯定对这一块比较熟悉,要知道,这个地方一般是不允许生人进来的。要到湖这边来,必经这个农场或这个庄园。”
“确实如此。”
“于是,今天我们不顾路途这么遥远,来到这里。在对场地进行检查之后,并经过对案情细节的了解,我其实已经告诉了莱斯特雷这个笨蛋罪犯的相貌特征。”
“那这些细节你是怎么了解到的呢?”
“我的方法你应该最熟悉啊,就是靠对细节的观察了解到的。”
“你对他的身高的判断方法我是知道的,就是从他走路步幅大小来估计的,而从他的脚印则可以判断出其穿靴子的事实。”
“没错,那双靴子比较独特。”
“不过你是如何看出他腿瘸的呢?”
“我是从他两个脚印的不同清晰程度来判断的。因为他的右脚印一直不如左脚印清晰。这说明右脚用劲比较小,这就说明他是因为腿瘸才会这样走路的,所以他是个瘸子。”
“那又是怎么知道他是一个左撇子的呢?”
“从审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记载中,你已经注意到了,那一下攻击时从他背后袭击的,并且位置是在他的左侧。你可以想象一下,除非这个人是左撇子,否则不会打在其左侧。这个人一直躲在树后面抽着烟呢,当麦卡锡父子在一边谈话的时候。根据我对烟灰的研究,从那儿留下的雪茄灰来看,我敢断定他抽的是印度的雪茄。你知道,对烟这个东西我以前专门投入过比较大精力来研究,并为此专门写过有关这方面的论文,对140种不同的烟草、雪茄和香烟的灰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发现了烟灰以后,又在附近的苔藓里搜寻到了他遗留下的烟头,这种烟头正是印度雪茄烟的烟头,它和鹿特丹卷制雪茄很相似。”
“那么,雪茄烟嘴是怎么回事?”
“我发现那个烟头没有用嘴叼过痕迹,说明他是用烟嘴套在上面的,而雪茄烟的烟屁股上的撕开部位是用刀切开的而不是用嘴咬开的,不过从切口很不整齐的迹象来看,我推断出应该是因为刀子不太锋利的缘故,所以,我断定这是一把很钝的削鹅毛笔用的小刀。”
我说:“福尔摩斯,看来这个人已经插翅难逃了,因为在这四周你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了。这就跟在他脖子上套上了一个绞索一样,等于提前结束了他的性命。另外更重要的是,你还了一个人的清白。目前一切形势都在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不过那个凶手是……”
这时我们的房门开了,“约翰·特纳先生前来拜访!”旅馆的侍者一边把客人带进来,一面说道。
来客相貌非同一般,但显得很陌生。他两肩下垂,走路很迟缓,一瘸一拐地,一看年纪就不小了。不过从他那坚毅的脸上深陷的皱纹和下身粗壮的四肢来看,又让人觉得他身体很强壮,而且很有个性。眉毛下垂、胡须蜷曲加上银灰色的头发,这几方面一结合,更衬托出其尊贵和威仪。不过此时的他脸色灰白,嘴唇和鼻端呈深紫蓝色。以我医生的职业敏感,我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患有绝症的人。
福尔摩斯很有礼貌地对客人说道:“看来你已经收到我的便笺了,请坐吧!”
“对,看门人已经把你的便笺转交给我了。你说,为了避免别人不必要的议论,你想约我在这里见面。”
“我认为要是我去你的庄园拜访的话,会招致人们的非议。”
“你因为什么原因要见我呢?”问完以后,他那带着疲倦和绝望的眼神已经告诉人,他已经得到了答复了。
迎着他的眼神,福尔摩斯说道:“是的,是这样的,对麦卡锡的所有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
这个老人低下头,手捂住脸,喊道:“求上帝保佑我!可是,我向你保证,这个小伙子是不会有事的。到时候一旦巡回审判法庭判他有罪,我一定会出来替他辩解的。”
福尔摩斯一脸严肃:“能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如果不是出于为我的宝贝女儿考虑的话,我早就憋不住了。可是那样会让她受不了的……她要是知道我被抓的消息,肯定会很伤心的。”
福尔摩斯说:“可能还不到逮捕你的地步吧!”“什么?”
“因为我是私家侦探,是无权抓捕你的。我很清楚,我是应你女儿的邀请来到这里,并且是为她做事的。所以,不管怎样都要想办法让小麦卡锡被无罪释放才行。”
老特纳说:“我已经离死也不远了,多年糖尿病在身。我的医生说,甚至能不能活一个月都不一定呢!但是,我还是愿意死在家里,而不愿让自己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站起身,走到桌子旁边坐下之后,在他面前已经放好了一沓纸。他拿起一支笔说道:“现在这样吧,把事情真相告诉我,然后我把它记录下来,最后只需你签字画押,现在有这位华生先生作证。我等以后必要的时候,为了救小麦卡锡的时候再出示你的自白书。我可以对你保证,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把它拿出来用的。”
老人说道:这倒是个可行的办法。毕竟能不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时还不知道呢,只要能不给艾丽斯带来太大的意外打击就行,我自己倒是无所谓。从现在开始,我保证跟你说出所有实情。虽然这件事说来话长,但是我不会用多少时间的。
“你是不知道啊,这个死去的麦卡锡简直就是一个魔鬼一样。我这可是心里话啊!愿上帝保佑你,无论如何别让这样的人缠上了。我这20年里,就是被他一直缠着不放才会这样的,他毁了我的一生啊,我先说说我是如何被他缠住的吧……”
那是19世纪60年代初,在一个开矿的地方我认识了他。那时我还很年轻,做事比较容易冲动,也很浮躁,没有不想做的事情。先是和一帮坏人结成了团伙,一天到晚花天酒地。后来因为开矿失利,就当了土匪。我们一群共有六个人,经常靠抢劫车站和拦截去矿场的马车为生,一直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巴勒拉特的黑杰克是我那时的外号,直到现在那儿的人都还记得我们这一伙的绰号——巴勒拉特帮。
有一天,我们袭击了一个从巴勒拉特前往墨尔本的运输黄金的队伍,那个车队共有六名护送的骑兵,跟我们正好势均力敌。不过结果还是在我们损失了三个人,他们损失四个骑兵的情况下,才把那笔钱财弄到手。当时的马车夫,也就是现在的麦卡锡,被我用手枪指着脑袋。但是最不应该的就是,我没有当时开枪打死他,我向上帝发誓,当时要是开枪打死他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可是,尽管他当时的表情很让我不舒服,我发现那双一直半睁着的眼睛老是盯着我不放,恨不得把我刻在他心里一样,我却还是放了他一马。我们安全无事地弄到了那笔黄金,一下子发了财,并且来到了英国,到现在都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在英国,我和同伴们各奔东西,我痛下决心要安稳过日子,就买了当时正在明码出售的这份产业,经常用我的钱做点儿善事,以弥补当初犯下的过错。我还结婚生子,有了一个家庭。虽然妻子年轻早逝,但好在她给我留下了一个宝贝女儿——小艾丽斯。正是她,促使我放弃了过去,甚至还在她婴儿时期,我就被她的小手指引着,将我拉上了光明的道路引上了正道。总之,从那以后,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以我所能来尽量弥补我过去犯下的过错。在被麦卡锡控制之前,一切都很顺利。
那一次是因为到城里去办理关于投资的事,结果,我在摄政街与他相遇。当时的他赤着脚,身上的衣服简直破烂不堪。
他一见到我就拉住我的胳膊说:‘杰克,我们终于又见面了。求你把我们收留下来吧,我们将和你亲如一家人的,我们只有父子两人。要是你不愿意……你是知道的,英国可是个最奉公守法的国家,相信我只要叫一声,警察马上就可以到。’
嗯,就这样,他们跟我一起来到了这里,从此我的生活就跟他连在了一起,自那以后,他就开始在我最好的土地上生活,并且不用交任何租金。而我却备受心灵的煎熬,心里一刻也不得安生,无论何时何地,都忘不了他,还有他那奸诈的、狰狞的面孔。随着艾丽斯一天天地长大,情况变得更糟了。因为他很快就看出了我的心思,知道我怕女儿了解我的过去,知道我害怕她知道比害怕警察知道更厉害。而他一旦决定要什么,都是弄不到手不罢休的。我也习惯了尽我所能地去满足他的要求,土地、金钱、房子都给了他。但是当提出跟我要最后一样东西时,我决不能再答应他了,因为他想要我的女儿艾丽斯。
你也看到了,我们的儿女都已经长大了,所有人都知道,我的身体很差,要是让他的儿子参与进来,争夺我的财产的话,显然正是他最乐意的事。不过对于这件事,我是绝不能答应他的。我宁死也不愿意让我们家族的血液中掺入了他们家那该死的血液。就是因为那个老东西的血流淌入了他儿子身上,所以,仅凭这一点我就难以忍受那个小伙子。所以,对此我绝不答应。于是麦卡锡就来威胁我。但是我告诉他,这次哪怕他用再歹毒的手段我都不会理睬的。于是,我们就约好在我们两家房子之间的那个湖边见面,来商谈最后的结果。
当我到达那儿时,看到了他们父子正在说话,于是就躲在一棵树后面,一边抽烟一边等待,想等到他一个人的时候再过去。可是,我听着听着就忍不住了,心情激愤,再难以控制住自己。因为我听到他正在极力劝说他儿子和我的女儿结婚,而一点儿都没有想过要征询一下我女儿的意见,简直把她当成了马路边的妓女了。当时一想到自己和心爱的女儿的命运竟然控制在这样一个人手里,简直是忍无可忍。我难道就这样被束缚在这里了吗?虽然我的头脑还很清醒,身体还很强壮,但是离死也已经不远了,我的这一生也就这样了,但是,还有我不为人知的过去和我女儿的一生呢!现在,唯有永远让这个邪恶的家伙保持沉默,才能保全我不为人知的过去和我的女儿的一生。福尔摩斯先生,我就这样做出了决定。假如让我再做一次的话,我照样能做得出来。虽然我罪孽深重,即使为了赎罪一生都不得好过也罪有应得,可是我受不了将我的女儿也卷入这中间来的现实。我像攻击一头凶猛的野兽一样,一下子把他打翻在地,心中并无一点儿内疚的感觉。他的儿子因为听到他的呼喊声快速赶了回来,我赶紧跑到树林里躲了起来,后来又不得已跑回去把逃开时丢掉的大衣捡了回来。先生,这就是全部事情的真相。
此时那份自白书也写好了,老人在上面签了字画了押。福尔摩斯随即说道:“行了,我是无权审判你的,不过希望我们以后能在受到这样诱惑的时候能很好地把握自己。”
“先生,我也特别希望能这样。那么,你准备怎么办呢?”
“鉴于你的身体健康状况,我并不准备采取什么行动,很快巡回法庭更高一级的法院就会因为你所做的事传唤你的,这你自己也知道。放心吧,我会负责保存好你的自白书的,要是麦卡锡被判刑我就得用它。而要是麦卡锡无罪释放,那么我会保证它永远成为一个秘密,不管你会怎样,活着或者死去,我都会为你保守这个秘密的。”
老人一脸肃穆地说道:“那好,那就再见了!等到你百年之后,想到曾经让一个人不受牵绊地死去,我想你会觉得心里更踏实的。”身材魁梧的他步履蹒跚、摇摇晃晃地走出了房间。
沉默了很久之后,福尔摩斯说道:“愿上帝保佑我们!为何命运总喜欢和贫苦无助的人们开玩笑呢?每次我听到这种案件的时候,就会不由得想起巴克斯特的话,然后就会对自己说,‘上帝保佑,让歇洛克·福尔摩斯又破了一个案子。’”
由于福尔摩斯给法庭递交了很多条证据确凿的申诉理由,并在辩护律师的申明下,最终巡回法庭宣告詹姆斯·麦卡锡无罪释放。自那次和我们的谈话过后,老特纳又活了7个月才去世。而现在的情景可能是:被害人的儿子和老特纳的女儿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而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过去的一段时光里,他们的头顶曾经笼罩着一片乌云。
“法律点评”
可悲可叹的老特纳,可恨的老麦卡锡,可怜的小爱丽斯和小麦卡锡,四人给我们上演了一场真实的人间话剧。在本故事里涉及的法律点很多,但最突出的是最后小麦卡锡被无罪释放,和小爱丽斯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也许大家会疑惑,虽然福尔摩斯帮老特纳隐瞒了犯罪事实,但没人找出凶手,为什么小麦卡锡会被释放呢,这就是我们《刑法》中的疑罪从无。
“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行轻重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司法实践难以避免的常见现象。“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不仅仅是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它的确立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它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在关注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它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古罗马法中采用“罪案有疑,利归被告”的原则,从有利于被告的角度出发,做出从宽或从免的判决。“疑罪从无原”则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被作为一项思想原则提出来。1764年7月,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提出了无罪推定的理论构想:“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如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主要表现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博利说:“或许,福尔摩斯先生会有新的指教。”
“若不比上一个建议更有价值的话,那么,我是不会采用的。”尽管安博利这样说,但他仍旧同我一起去了。
我早已用电报通知了福尔摩斯我和安博利到达的时间,到了贝克街住所,我却发现一个便条,上边说他到刘易萨姆去了,希望我和安博利能一起去。这件事真令人吃惊,但更令人吃惊的是,在我和安博利到达那里以后,福尔摩斯并非独自在安博利家的客厅里,他旁边坐着一个面容严肃、神情冷漠的男子。黑皮肤、灰眼镜、领带上别着一个共济会的大别针,很显眼。
“这是我的朋友巴克先生。”我的伙伴介绍说,“安博利先生,他对你的事也很有兴趣,我们虽然都在各自进行调查,但有个共同的问题现在要问你。”
安博利沉重地坐下来,从他那极度紧张的眼神、抽搐的五官之上,我看出来,他已经意识到了临近的危机。
“福尔摩斯先生,什么问题?”他问道。
“我们只有一个问题:尸体你是如何处理的?”
安博利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跳起身来,又枯又瘦的手在空中乱抓一气。他大张着嘴,转眼间,他的样子就犹如落入网中的鹰隼一般。在这一刹那,我们三人看见了安博利的真面目,他的灵魂犹如他的肢体一般,如此丑陋。他猛然向后往椅子上靠,用手捂住嘴唇,似乎是在抑制咳嗽。我的伙伴犹如老虎一般,扑上去掐住他的嗓子,把他的脸按向地面。于是,一粒白色的药丸从他那双唇中间吐出来了。
“没这么简单,安博利先生,事情得依规矩办。巴克,你看如何?”
“我的马车就在门口。”沉默寡言的巴克说。“这里离车站只有几百米左右,巴克,我们可以一起去。华生,你在这里等着,我半个钟头以内就能回来。”
安博利强壮的身体蕴藏着狮子一般的力气,不过,落在两个经验丰富的擒拿专家手里,他是有力无处使。二人把他连拉带扯地拖进等候着的马车,我则留下来,独自看守这阴森森的住宅。
我的伙伴在约定的时间以内回来了,同来的还有一个精明干练的青年警官。
“我让巴克去处理那些复杂的手续。”我的伙伴说,“华生,你可能不知道,巴克这个家伙,他是我在萨利海滨最可恨的对手了。因此,当你提到那个身材颇高、皮肤黝黑、长着大胡子的有军人气质的人时,很容易,我就把你未提及的地方说出来。巴克办了几个漂亮的案件,警官,是吗?”
“当然,他插手过一些案件。”这位警官有保留地回答。
“毫无疑问,巴克的办法跟我一样,无迹可寻,很不规律。你很清楚,不规律在某些时候是很有用的。就拿你来说,你不得不警告说,不管他说什么都会被用来指控他自己,但这并不能迫使这个混蛋招认自己的罪行。”
“或许不能。不过,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可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你不要以为,警方对此案没有自己的见解,若是那样的话,我们就不插手了。当你运用某种我们不能使用的办法插进来夺走我们的荣誉时,你应该原谅我们冒火的态度。”
“请放心,迈金龙警官,不会夺你的荣誉的。我向你保证,对于此案,今后我不再出面。至于巴克,除了我嘱咐他的事情以外,他任何事情也没做。”
警官迈金龙好像大大舒了一口气,说道:“福尔摩斯先生,你真大度。谴责或赞扬,对你影响并不大,但我们警方,一旦报纸提出问题来,就很难办了。”
“的确是这样,但公众肯定要提问题的,因此,你们最好还是准备好答案。譬如,当机智、精明的记者问起究竟是哪一点引起了你的怀疑,最后又让你确定这就是真实情况时,你怎样回答?”
看起来,警官迈金龙有些困惑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眼下好像并没找到任何真实情况。你说,那个凶手当着三个证人的面想自杀,因为他谋杀了他的太太及她的情人,但你有什么证据?”
“你打算进行搜查吗?”
“我有三个同行立刻就到。”
“那么,你很快就会搞清楚的,尸体应该不会离得太远,到花园、地窖等地方找一找。在几个可疑的地方挖,不会花太多工夫的。这栋房子的年岁比自来水管还古老,肯定有一个废弃的老水井,迈金龙警官,试一试你的运气吧!”
“你如何知道的?案件经过又是怎样的呢?”“我先告诉你,安博利这个家伙是怎么做的,接着再给你解释原因,尤其对我那辛劳而贡献巨大的老伙计,就更应该多解释解释。第一步,我得让你们了解这个家伙的变态心理。这个家伙心理很奇特,因此,我以为,他的归宿与其说是上绞刑架,不如说是送进精神病犯罪拘留所。再进一步说明,他的先天性格是属于中世纪的意大利,而不属于现代化的英国。安博利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他的太太由于无法忍受他的极端吝啬,随时可能跟其他男子远走高飞,这恰好在喜爱下棋的欧内思特医生身上实现了。这守财奴善于下棋——这说明,他的智力类型是爱用计谋的。他和其他的铁公鸡一样,好嫉妒,嫉妒又使他心理发了狂。无论是真还是假,他一直疑心自己的太太与男人私通,于是,他决定要报复,并以魔鬼般的狡诈预备好了计划,下面,你们就跟我到这里来看看!”
我的伙伴领着我和警官迈金龙走过通道,熟悉而自信,似乎他曾在这所房子里住过一般。最后,在保险库敞开的门前,他停住了。
“嘿!好难闻的油漆味!”警官迈金龙叫道。“这就是我们的第一个重要线索。”我的伙伴说,“迈金龙警官,这一点,你得感谢华生医生的侦查,他虽然没能就此一直追究下去,但使我有了追踪的线索。为什么安博利要在这时候使屋子里充满如此强烈的油漆气味?当然,他肯定是想借此压住另一种他想掩饰的气味,一种引人疑心的尸体发臭的气味。接着,就是这个有着铁门与栅栏的屋子——一个完全密封的屋子。把这两个事实联系在一起,我们能得到什么结论呢?我下决心亲自检查一下这栋房子。在我侦查过了干草市剧院票房的售票表以后——这是华生医生的又一大功劳,我证实了那天夜里包厢的第二排三十号与三十二号都是空着的,我就预感到这个案件的严重性了。安博利并没有到剧院去,他不在场的证据根本就站不住脚。这个家伙犯了一个最严重的错误,他让精明的华生医生看清了为太太买的票的座号。然后的问题就是,我如何才能检查这栋房子。于是,我派了一个能干的助手到我所能想到的与此事最无关的村庄,在安博利根本不可能回来的时间把他骗过去。为了避免失误,我让华生医生跟着这个家伙。当然,埃尔曼牧师的名字是从我的名人录里找出来的,我都讲明白了吧?”
“真高明!”警官迈金龙敬畏地说。
福尔摩斯继续说:“趁安博利不在,我进入了他的这栋房子,而且不担心有人打搅。若我重新选择职业的话,我会毫不犹豫选择晚上偷盗这一行,并且肯定能成为一个能手。请注意,我发现了什么?瞧瞧这煤气管道,它是沿着壁脚板的,而且顺着墙角往上走,有一个龙头在角落里。这个管道延伸进保险库,终端就在天花板中央的圆花窗中,全部被花窗盖住,但管口大开着。不论任何时候,只要打开外边的开关,煤气就会充满屋子。在开关打开、紧闭门窗的情形下,被关在小屋里的人,几分钟以后都不可能保持正常状态。我不清楚,安博利是用什么卑鄙的方法、手段把他太太与欧内思特医生骗进这小屋的,但一进了这个门,他们就得任他摆布了。”
警官迈金龙颇有兴趣地检查了这管道一番。
“我的一个同行提到过煤气味。”他说,“当然,在那时,这里的门、窗户都已经打开了,油漆或者说一部分油漆已涂抹在墙上了。据安博利交代,他在行事的前一天,就已开始油漆了,福尔摩斯先生,下一步如何呢?”
福尔摩斯说:哦,后来,发生了一件我预料不到的事情。凌晨,当我从餐厅的窗子爬出来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衣领,一个声音说道:‘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扭过头,看见了我的朋友,也是老对手,戴着墨镜的巴克先生。这次奇妙的会面把我俩都逗笑了。巴克应该是受雷·欧内思特医生家的委托进行调查的,他同样得出了谋害的结论。他已经监视这栋房子好多天了,并且把华生医生当做来过这里的嫌疑分子跟踪。他没理由抓捕华生医生,但当他发现我从餐厅的窗子往外爬时,他就忍不住了。于是,我把自己了解的情况告诉了他,于是我们决定一同调查这个案件。”
“你为什么跟巴克而不跟我们警方一起调查呢?”
“因为,那时我已准备着手进行这个结果这样圆满的实验,恐怕你们警方不肯同意这样做吧!”
警官迈金龙微笑了,说道:“不错,我们警方大概不会这样做。福尔摩斯先生,根据我的理解,你如今是想撒手不管了,把你已获得的结果转交给我们警方。”
“当然,我一向都是如此。”
“那么,好吧,我以警方的名义对你表示感谢!根据你所说,这个案件是再清楚不过了,并且找到尸体也不会有任何困难。”
“我再让你看一个铁的事实。”我的伙伴说,“我相信,这一点,就连安博利本人也没有发现。迈金龙警官,在侦查探索结论的时候,你应该设身处地思考一番,若你是当事人,你会怎么做?这需要一定的想象力,不过,一般都很有效果。我们这样假设,你被关在这个小屋子里,已经没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以活了,你想跟外界取得联系,甚至想向门外正在嘲笑你的混蛋报复,这时候,你会如何做呢?”
“留下证据。”
“不错。你想告诉侦查人员你是如何死的。当然不能写在纸上,那样很容易就会被凶手发现。若写在墙上也会引起注意。现在,瞧这里!就在壁脚板的上方,有紫色铅笔划过的痕迹:‘我们是——’到这儿再无下文。”
“这个你如何解释呢?”
“这很明白。这是可怜的人躺在地板上临死之时写的。没等写完,他就昏死过去了。”
“他是想写‘我们是被谋杀的’吗?”
“我也如此推断。若你们能在尸体上发现紫色铅笔——”
“你放心吧,我们肯定仔细寻找。不过,那些证券又是怎么回事呢?显而易见,根本就没发生过偷盗,但安博利的确有这些证券,我们警方已证实过了。”
“我想,他一定把证券藏在某个他认为安全的处所了。当他妻子与欧内思特医生私奔事件被大家遗忘以后,他会突然找回这些钱财,或者宣布那私奔的一对良心发现把钱财寄回来了,要么说被他们掉在什么地方了。”
“看起来,你的确解释了所有的疑难问题。”警官迈金龙说:“他来找我们警方理所当然,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去找你呢?”
“完全是卖弄小聪明!”我的伙伴回答说:“他认为自己无比聪明,很自负,他以为没人可以把他绳之于法。他能够对怀疑他的邻居说:‘你们瞧一瞧,我采取了什么措施,我不但找了警察,甚至还请教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呢!’”
警官迈金龙笑了,说道:“我们一定要原谅你的‘甚至’这个词,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我所了解的最别具匠心的一个案件。”
两天以后,福尔摩斯扔给我一份《北撒利观察家》双周刊杂志。在一串以“凶宅”开始,以“警察厅杰出的探案”结尾,夸张的大标题下,有整整一栏新闻报道叙述了这一案件的经过。报道结尾的一段如此写道:
“迈金龙警官以他敏锐不凡的洞察力,从浓浓的油漆味道中推断出,凶手可能在掩饰另一种气味,比如煤气;而且大胆地推断出,行凶处即保险库;然后,在一口被狗窝掩饰起来的废井中发现了尸体;所有这一切,将作为职业侦探杰出才智的典范载入犯罪学历史。”
“好好好,迈金龙真是好样的。”我的伙伴宽容大度地笑着说:“亲爱的华生,你可以把这个案件写进我们自己的档案。总有一天,有人会了解到真实情况。”
“法律点评”
本文提到了“搜查”这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搜查前,应当了解被搜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搜查现场及周围环境,确定搜查的范围和重点,明确搜查人员的分工和责任。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搜查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参加或者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协助进行。搜查时,应当向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搜查证由检察长签发。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使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但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应当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及时补办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并且对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说明阻碍搜查、妨碍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