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我到福尔摩斯的住所去拜访。当我到达时,福尔摩斯正在和一位个头不高、面色红润、红头发、有些发胖的老者谈话。我感到自己的到来有些唐突,正当我要转身离开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拉住我,把我拽进了房间,并随手把门关上了。
他高兴地说:“亲爱的华生,你来的太好了!”
“我看你正忙着,怕打扰你。”
“是啊,我很忙。”
“那我到隔壁房间等你吧!”
“别、别,威尔逊先生,这位是我的伙伴和助手华生,他曾经帮我处理过很多案子,我敢肯定你的案子他能帮上我很大忙。”
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椅子里起身,半站着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眼皮下面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将信将疑的眼光。
“你在长靠背椅子上坐吧!”他对我说道,随后回到他那张扶手椅上坐了下来,两手的指尖并拢,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华生,我知道你和我比较像,不喜欢那些普通、平凡、单调的东西,而喜欢那些比较反常、稀奇古怪的事物。那么有激情的你就把这些事情记录下来,可以看出你很感兴趣。其实,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说你所做的给我的那些冒险事业增添了光彩。”
“我的确对你办理的那些案件感兴趣。”
“你肯定记得,那天在我们聊到玛丽·萨瑟兰小姐所提的问题之前说的那段话:‘为了获得更好的效果和超常的配合,我们必须深入生活,而它本身却总是比大胆的想象更冒险。’”
“我倒是不太同意你的这个说法。”
“是吗?医生。不过你必须同意我的说法,不然的话,我将列举一些事实,在这些事实面前你的道理就不攻自破啦,然后你还得承认我的看法。这位杰贝兹·威尔逊先生不错,他一早专门跑来找我,跟我说了一件好长时间以来我所听过的最稀奇古怪的事情之一。你应该听我说过,最古怪、最独特的事物常常并不是和比较大的罪行联系在一起,反而有时候和小的罪行有联系,有时候我很怀疑是不是有人犯了罪。目前听威尔逊先生所说的,我还不能断定这个案子是不是有人犯罪,但是事情的经过却是我所听过的再离奇不过的了。威尔逊先生,能不能请你把这件事从头到尾的经过再说一遍,我之所以让你从头讲,不光因为华生没有听到事情的开头那部分,还因为这件事很怪异,我想从你口中听到尽可能详细的细节。通常,当我听到一些能说明事情经过的情节时,我总能想起几千个其他的类似案件来引导自己。但这次我必须承认,这件事情非常特别。”
那位矮胖的委托人直起腰,看起来有点儿骄傲的样子,他从大衣里面的口袋中掏出一张又脏又皱的纸铺平在膝盖上,他低头看着上面的广告栏。我开始打量起这个人来,试图按照我朋友的方法,从其衣服或外表看出些什么来。
不过,虽然这样细看了一番,但是我并没有得到多少信息。从这个客人的外表看,就是一个很平常的英国商人而已。长得胖乎乎的,看起来有点儿浮躁,属于反应比较慢的那种人。他上身穿一件稍显不够整洁的燕尾服,没有扣扣子,露出里面的一件土褐色背心,并且背心上还带着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以及晃来晃去的中间有方孔的一小块金属装饰物。下身穿着一条宽松的,但是布料下垂的灰格裤子。身旁的椅子上,一顶有点儿破损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放在那儿,很明显能够看到,大衣的线绒领子都有点儿皱褶了。在我眼里,总的印象是,这个人除了那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和脸上显现出来的愤愤不满的表情外,和常人没什么两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凭着他那锐利的双眼已经看出了我的想法。面对我疑惑的目光,他面带笑容,摇了摇头。“他有一段干体力活的经历,喜欢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去过中国,那段时间写了很多东西。我只能看到这些很明显的信息,除此之外,我也推断不出什么了。”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突然从他的坐椅里挺直了身子,虽然食指还在压着那张报纸,可是眼睛已经往我的同伴这边转了过来。
他问道:“我的天哪!福尔摩斯先生,你居然知道我这么多的事情,你是如何知道的?比如,我干过体力活,这简直比福音书里说的还准确,我原来确实在船上当过木匠。”
“亲爱的朋友,你只要看看你的这双手就知道了,你的左手不如右手大,这说明你是用右手干活的,所以才会导致右手的肌肉比左手更发达。”
“噢,那你是怎么看出来我吸鼻烟和并且是共济会会员的呢?”
“这一点我不能说出来,因为我相信凭你的理解力应该可以知道的。何况你违反了你们社团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
“嗯,是的,我把这个给忘了。但是又怎么解释我的写作这件事呢?”
“还用多说吗?事情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你右边袖子上整整五寸长的地方都被磨得发亮,而左袖手腕处常贴在桌面上的位置则有一个很整齐的补丁。”
“那去过中国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你的右手腕靠上一点的位置有一只刺纹鱼,这是中国的特色。对刺花纹我曾做过一点儿研究,甚至还专门就这种题材写过文章。只有在中国才可以做到这种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的绝技,而且你的表链上挂着的一块中国钱币更让人一目了然啊!”
杰贝兹·威尔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说:“哎呀,我真是没想到呢!一开始我以为你很神的,可是一旦说透了觉得也没什么神秘的啊。”
福尔摩斯说:“华生,糟了,我都忘了不该把什么都说出来的。要做到‘大智若愚’才行,你是知道的,我本来就已经不怎么为人所欢迎了,太实诚是会被人弄得一败涂地的。威尔逊先生,你能帮我找到那个广告吗?”
“没问题,它就在这儿呢!”在他回答的时候,手指就指在那栏广告的中间呢!他说:“就是这儿,所有事情的起因都在这里了。先生,你们自己看吧!”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报纸,开始读上面的内容:
红发会:
因受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已故黎巴嫩人埃泽基亚·霍普金斯的遗赠,现留有另一空职,凡红发会会员皆有资格申请。薪资为每周4英镑,并无实质性工作,挂名而已。凡红发男性,年满21岁,身体健康,智力健全者皆可。应聘者请于星期一上午11时亲自到舰队街、教皇院7号红发会办公室邓肯·罗斯处填写申请,特此通知。
再把这则不一般的广告读了两遍之后,我禁不住叫了起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坐在椅子上禁不住格格地笑个不停,还一边扭动着身子。这是他特别开心的时候才会这样的。他说:“这个广告非同一般,对吧?行了,威尔逊先生,下面你就彻底把有关你自己,还有跟你同住的人,以及这个广告所带给你的好处都一股脑儿地告诉我们吧!大夫,你记一下报纸的名称和日期。”
“1890年4月27日,《纪事年报》,是两个月以前的报纸。”
“嗯,好。行了,威尔逊先生,请开始说吧!”“哦,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如我刚才所说。”杰贝兹边用手擦着他的额头边说,“我在离市区不远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开了个不大的当铺。当铺的生意很小,这几年只够我勉强支撑生活。以前是雇了两个伙计,可是现在只能雇一个了。其实要不是这个伙计自愿只拿一半的工资,我可能连这一个伙计都雇不起呢,而这个伙计之所以愿意这样,也是为了从我这里学点儿做这个生意的门道。”
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这位大方助人的小伙子叫什么名字?”
“他叫文森特·斯波尔丁。其实他也不是太年轻了,但是究竟多大了我还真不太清楚。福尔摩斯先生,我这个伙计是个特别精明强干的人。我也明白,他本来是可以生活得更好,赚得比我这里更多的。但是既然他愿意,我就没必要再去劝他多想什么了。”
“噢,是真的吗?那确实够幸运的了,居然能以这么低的工资雇到这么好的伙计。估计像你这种情况的雇主中,可是很少见啊!但不知你的伙计和你的广告是不是都很不一般。”
威尔逊先生说:“哦,他的身上肯定也是有点儿自己的小毛病的。他特别喜欢照相,他工作比较缺乏上进心,就喜欢拿着照相机乱拍。每次照完相就火急火燎地钻到地下室去冲洗胶片去了,跟兔子一样喜欢钻洞。除了这个最大的毛病以外,总的来说,还算是个很好的员工,至少没有什么坏心眼。”
“我估计他现在还在你们那里吧!”
对,先生。我的店里另外还有一个14岁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负责做饭、打扫屋内的卫生,我那里总共就这么几个人了。因为我是单身,一直没结过婚。先生,我们三个人在一起一直过着很平静的生活。大家在一起生活,假使经营不善的话,欠了债就一起还。
“第一个来干扰我们生活的就是这则广告。就在八个星期前的今天,斯波尔丁来到我的办公室,手上拿着这张报纸。他说:‘威尔逊先生,我真希望上帝能赐给我一头红头发。’”
我问他:‘怎么会这么想啊?’
他说:‘怎么会?红发会目前的职位又有个空缺。如果谁能获得这个职位的话,那就等于发大财了。据我所知,现在他们那里的空缺比找工作的人还多,被委托管理那笔资金的理事们现在都无计可施,因为有钱花不出去啊!假如我的头发能变颜色就好了,那我就可以去那儿享清福了。’
我又问他:‘那红发会是怎么回事呢?’福尔摩斯先生,你可能想象不到,我这个人一般都是待在家里不出门的。因为我的生意都是别人主动上门的,不用我在外奔波自己找生意。所以我常常几个星期都不出屋,因此也就对外面的事情知道得很少,也很喜欢打听点外面的事情。
斯波尔丁瞪大双眼反问我:‘你不会对红发会的事都不知道吧?’
‘一点儿都不知道。’
‘你这样一说,反倒让我感到太不可思议了,要知道你现在就已经具备了应聘那个空缺的资格啊!虽然一年只有二百英镑的工资,可是这个工作特别清闲,即使你同时有别的工作也没关系,不会有冲突的。’
这下你们不难想象,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因为这么多年了,我的生意其实一直不景气,如果能得到这笔额外的二百英镑,那真是赚钱赚得太轻松了。
于是我就告诉他:‘你把有关这件事的所有情况都说给我听听吧!’
他就边指着广告边说道:‘好,你看这里,上面写着呢!红发会现在职位出现空缺,只要按照这广告上的地址,到那里办理应聘手续就行了。对这个红发会我知道一些,它的创建人是美国一个名叫埃泽基亚·霍普金斯的百万富翁。这个人一向行事怪异。他自己也有一头红头发,并因此对所有红头发的人都怀有很深厚的感情。在他去世后,大家才了解到,他把自己的巨额财产交付给财产受托管理人来管理了,他在遗嘱中提出,要把他遗产的利息拿出来,作为提供给那些红头发的男子做舒适工作的报酬。根据我已知道的信息来看,这个工作待遇很不错,但是做的工作却特别少。’
我说:‘但是天底下有那么多红头发的男子呢,他们都会去应聘的。’
他回答:‘其实根本就没有你所想的那么多。你可以算一下,因为他要求的是,只限于伦敦人,并且一定是成年男子。因为这个美国人当初就是在伦敦发财的,所以他很想做点什么以回报这个古老的城市。我还听人说,他们要求的红头发必须是真正的火红色,浅红色或深红色都是不合格的,去申请也是没用的。行了,威尔逊先生,要是你很想应聘的话,那就赶快去吧!不过,为了区区几百英镑,到时候要是有什么麻烦,对你来说可能就不值了。’
二位先生,就像你们现在所看到的,我的头发属于那种真正的火红色。所以,我当时就想,要是需要为这个职位与别人进行竞争的话,那么我肯定会比别人更容易胜出的。看起来文森特·斯波尔丁对这件事比较了解,所以我想到时候没准他能帮上我一点儿忙。于是,我让他把门窗关好,立刻陪我一起去应聘那个职位。他能平白无故地休息一天,当然很高兴,因此我们暂时停止营业,按照广告上所刊登的那个地址过去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真是再也不想看到当时的那种场景了。一群来自不同方向、头发颜色深浅不一的人,根据广告上所提供的地址,纷纷涌到城里去应聘。舰队街上到处都是红头发的人群,远远看去,那一颗颗头颅就像叫卖水果的小摊贩手推车上的柑橘一样多。一个小广告,居然吸引了这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人,真是太让我意外了,而且这些人的头发更是五颜六色,什么样都有。比如稻黄色、柠檬色、橙色、砖红色、肝紫色、土黄色,以及爱尔兰长毛狗身上的颜色等。不过,跟斯波尔丁说的一样,这里面真正具有很纯正的火红色的头发并没有多少。本来在见到那么多人都在等待时,我是有点儿失望的,当时都想放弃了。可是斯波尔丁却极力阻止住了我。他当时连推带拉,将我从人群中拽到了办公楼前面,并一直走办公室的台阶前。楼梯上有两拨人,一拨是正满怀希望往里去的,另一拨是垂头丧气从里面出来的。我们拼了全身力气才挤到人群里面去,后来居然不知觉间被人群挤进了办公室里。
这位委托人停了一下,猛吸了一下手上的鼻烟,稍稍思索了一下,正准备接着说,福尔摩斯先生说话了:“你的故事真是太有意思了,请你继续往下说。”
办公室里只有几把木椅和一张办公桌放在那里。在那张办公桌后面,一个头发颜色比我的还要红的小个子男人坐在那里。他会跟每一个走到他面前的应聘者谈几句,接着就会想尽办法找出他们身上的毛病,以不合格作为结束。看来得到一个职位很困难。但是尽管如此,轮到我们的时候,这个小个子男人并没有像对别人那样挑剔,比刚才要和气多了。我们刚走进去,他就把门关上了,开始和我们单独谈话。
我的伙计跟那人介绍说:‘这位是我的老板杰贝兹·威尔逊先生,他想来应聘红发会的空缺职位。’
对方马上回答说:‘看起来他很适合我们这个职位啊!我们的所有条件他基本上都符合了。到目前为止,我记得好像没有人头发的颜色比他更好了。’他往后退了一步,歪着头,注视着我的头发好久,直看得我不知所措。然后他一个跨步走上前,一把拉过我的手,向我表示祝贺,告诉我,我已经被成功录取了。
他说:‘看来我们已经找到所需要的人了。但是,很抱歉,为了谨慎起见,并且我也相信你是能够理解我的心情的。’一边说着,他一边用两只手一把抓住我的头发,用劲地往上揪了揪,痛得我都叫了他才放手。然后告诉我:‘我看到你都流眼泪了。很明显,我觉得你的条件太符合我们的要求了。不过我不得不小心,因为之前我们已经被骗两次了。有两个带假发的混蛋和一个染头发的差点儿骗了我们。他竟然用鞋蜡把头发染红,你说恶不恶心?’说着他走到窗边,冲外面嚷道:‘我们要的人选已经有了。’于是窗下马上传来一阵大失所望的叹息声,人群开始慢慢散开,朝各自来时的方向去了。他们走了之后,只剩下我和那个两个红头发的人了。
他说:‘我叫邓肯·罗斯。我本人现在就是一个红发会基金的受益者。威尔逊先生,你结婚成家了没有?’
我回答:“一直没有。”
他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
然后一脸严肃地说:‘哎呀!这事可是有点儿严重了!这样的话只能让我为你感到遗憾了。毕竟我们的创建人当初设立这笔基金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红头发的人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红头发的人越来越多。可你居然一直保持单身,真是太遗憾了。’
福尔摩斯先生,当我一听到这些话,不禁觉得特别泄气。当时我就在心里想,这下完了,就要到嘴的肥肉吃不到了。不过他又想了一会,然后跟我说:‘这也没什么。’他说:‘要是换做另一个人的话,也许是个很大的不幸。不过,你的头发长得太好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对你这样一个人破格录取。那么,你何时能来上班呢?’
我说:‘哦,这个可能不是太好处理了,因为我自己也有一个店铺要照看。’
文森特·斯波尔丁在旁边说道:‘没关系,到时候还有我呢!’
我问:‘上下班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呢?’
‘从上午10点到下午2点之间。’
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开当铺的人生意大都是在晚上,尤其是在星期四、星期五晚上。而这也正是发工资的前两天,所以,能在上午多挣点钱正是我最想做的,并且我对我的伙计也比较了解,店铺要是交给他来照管应该是可以放心的。
我说,‘这个工作很适合我,那么工资是多少?’
‘每周4英镑。’
‘那工作职责呢?’
‘也就是挂个名罢了。’
‘挂名?什么意思?’
‘噢,是这样。也就是说,在整个工作时间内,你都必须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或者最起码不能离开那栋楼。一旦你离开了那里,也就意味着你永远主动放弃了自己的职位。关于这一点在创建人的遗嘱上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即使你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办公室一分钟都属于违反了规定。’
我说,‘总共不过就4个小时而已,我肯定会寸步不离的。’
邓肯·罗斯先生说:‘生病、有事或其他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你离开的借口。你务必踏踏实实地待在办公室,要不然你就会失去你的工作。’
‘具体是干什么工作呢?’
‘你的工作就是抄写《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这里有这个版本的第一卷。你得自带墨水、笔和吸墨纸,我们所能提供的就是这张桌子和这把椅子,你明天就可以来上班吗?’
我回答:‘没问题。’
‘那么,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明天见吧,再次对你获得这个重要职位表示祝贺!’他向我鞠了个躬告别。我也就马上离开了那里,和我伙计一起回了家。好运居然就这么一下子光临到我的头上了,我真是高兴得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哦,我整整一天都在想着这件事,而一到晚上,我的心情就一下子低落了起来,因为我老觉得这是个骗局,虽然我不明白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像这种有人立下遗嘱或者给那么多钱居然让人做抄写《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这种简单的工作,这都太让人感觉不太现实了,文森特·斯波尔丁则想方设法安慰我。到快要睡觉的时候,我已经就这件事做出了决定,无论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第二天都要去看看,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第二天我花了一个便士,买来一瓶墨水、一根羽毛笔、七张大页书写纸,就出发到我工作的地方去了。
噢,让我惊喜的是,事情很顺利。有人已经帮我摆好了桌子,邓肯·罗斯先生也早早到了那里,准备指导我开展工作。他吩咐我,从字母A开始抄写,安排好我的工作后,他就离开了,不过会时不时地走进来看看,询问我工作进行的状况。一到下午2点钟,他就跟我告别了,还夸我抄写得多呢!我刚离开办公室,他就把门锁上了。
福尔摩斯先生,事情就这样往下进行着,而等到星期六的时候,那个人就来到我的办公室,把4英镑的金币付给我,做为我一周工作的工资。下个星期也是如此,再过一个星期依然如此。我保持着每天上午10点到那里上班,下午2点下班的时间规律。渐渐地,邓肯·罗斯先生来得越来越少了,有时可能只在上午的时候过来一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就不再过来了。当然,我还是很小心地待在办公室,因为我觉得他随时都有可能过来的。何况这个工作的确很舒适,尤其对我来说更适合,我可不想丢掉这么好的工作。
“就这样,转眼八个星期过去了。在此期间,我抄写了‘男修道院院长’、‘盔甲’、‘建筑学’和‘雅典人’等词条。并且希望更加努力一些,这样就可以很快地开始抄写以字母B为首的词条了。为此我花了不少钱买大页书写纸,我抄写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架子。可是,紧接着,这整个事情竟然一下子戛然而止。”
“戛然而止?”
“没错,先生。停止了。就在今天上午,我跟往常一样,10点钟准时去上班,可是我发现居然大门紧锁,并且在门的夹缝中用图钉钉着一张方形小卡片。喏,就是这个,你们可以看看。”
他手里拿着一张大概有便条纸大小的白色卡片,上面这样写着:
红发会已经宣布解散,特此通告。
1890年10月9日
这张如此简短的通告让我们一下子没看出来是怎么回事,再看到站在后面的那个人一脸的懊恼与愁烦,这件事在我们看来简直太滑稽了,让我们暂时忘记了其他的事情,于是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两个人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的委托人一下子着急了,脸红脖子粗的,很恼火地嚷道:“你们觉得很好笑吗?要是你们除了会笑话人,不会干一些有意义的事的话,我立刻找别人去。”
福尔摩斯大声说:“不,不要这样。”他将已经激动得站了起来的威尔逊按回到椅子里,同时说道:“我保证不管怎样都要接手你这个案子,它真是太非同一般了,让人感觉很稀奇。不过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说,这件事确实是有点儿可笑。请问,在你看见了门上的卡片之后你做了什么呢?”
先生,我太惊讶了,一时间感到手足无措。我向办公室附近的邻居打听,可是,他们好像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最后,我去找房东,他就住在楼下,是做财务的。我让他告诉我红发会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他说,对这个团体根本就没听说过。我又接着向他打听邓肯·罗斯先生的身份,他说他也不认识。
我说,‘嗯,就是住在7号的那位先生。’‘噢,你是说那个红头发的人?’
‘对。’
他说:‘噢,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他是暂时租住的,因为他的新房子还没有装修好,昨天他刚好搬走了。’
‘我到哪儿可以找到他呢?’
‘噢,可以去他的新办公室看看,我知道他的新地址。没错,是爱德华王街17号,就在离圣保罗教堂不远的地方。’
福尔摩斯先生,我一点儿都不敢耽搁,立刻到他那里去了。可是,我找到那儿一看,居然是个护膝制造厂,而且那里的人都不知道这个叫威廉·莫里斯或叫邓肯·罗斯的人。
福尔摩斯问道:“那你后来又做什么了呢?”“我就回家了。我只好很不情愿地接受了伙计的劝告,但是,他的劝告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的问题。他只是说,只要我能耐着性子等待,应该会有来信说明这是怎么回事的。可是,福尔摩斯先生,这些话我怎么能听得进去呢?我不想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失去这么好的工作。后来我听说你愿意帮助无计可施的穷人出谋划策,所以我就马上来找你了。”
福尔摩斯先生说:“你的做法是很明智的。你这个案子很不一般,我倒是很乐意接手你的案子。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这里面的问题可能要比实际上看上去的要复杂严重得多。”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说:“已经很严重了!你要知道,我这样的话意味着每个星期损失4英镑啊!”
福尔摩斯又说:“从你的角度来看,我觉得你是不必对这个非同一般的团体有什么怨言的。恰好相反,根据你所告诉我的情况,你在这中间已经赚了30多个英镑呢!何况你还从抄写那么多以字母A为词头的词中增长了很多知识呢!在这件事上你一点都没有吃亏啊!”
“是没有吃亏。不过,先生,我总得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吧,那些人到底是做什么的?他们为什么要跟你我开这个玩笑?当然如果确实是开玩笑的话。要知道这个玩笑让他们花了32个英镑呢,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这一点你放心,我们会尽量帮你查明的。不过,威尔逊先生,请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第一,那个让你看广告的伙计在你那里干多长时间了?”
“在这件事之前大概一个月左右吧!”
“他是经由什么途径到你这里来的?”
“根据我登的广告应聘过来的。”
“当时就他一个人来应聘的吗?”
“不是的,应聘的一共有十几个人呢!”
“你怎么会选中他的呢?”
“因为他看起来心眼比较灵活,而且花费不多。”
“他实际上就领半份工资?”
“没错。”
“这个伙计长什么样子?”
“个子很矮,但是比较健壮,办事利落。虽然有30来岁了,但是脸的皮肤却比较润滑。他额头上有一块白色的伤疤,应该是被硫酸烧伤的。”
福尔摩斯不由得从椅子里坐直了身子,表现出一种异常的兴奋。他说:“这些我都想到了,那你是否注意到他的两只耳朵穿了戴耳环的孔?”
“看到了,先生。他告诉我,那是他小的时候让一个吉普赛人给他穿的孔。”
“噢,他现在还在你那里做事吗?”福尔摩斯说,然后又开始陷入思考中了。
“噢,对,我刚从家里过来时他还在呢!”
“当你不在店铺里的时候,都是他来照看的吗?”
“先生,在工作上面,我对他是很满意的,何况上午本来就生意不多。”
“好了,威尔逊先生,一两天之内就会把这件事的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这件事就该有个定论了。”
客人走后,福尔摩斯对我说道:“行了,华生,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怎么进行分析呢?”
我如实相告:“我觉得这件事有点儿太奇怪了,我没有看出问题所在。”
福尔摩斯先生说:“根据我的经验,越感到稀奇的事情,等到一旦弄清事实真相以后,你就会发现,一切其实都很平常,并没有那么神秘。实际上,反倒是那些看似普通、没有什么特点的案件才更让人捉摸不透呢!这就跟一个人一样,脸孔长得越是一般的人越难以辨认出一个人的好坏。不过,我需要抓紧时间去把这件事给办了才是。”
我问他:“那你下面打算如何做呢?”
他回答:“抽烟。这个问题需要把三斗烟都抽完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同时,我希望一个人思考50分钟,在此期间,你就不用和我说话了。”他蜷缩在椅子里,开始闭上眼睛,进入静坐状态,瘦瘦的膝盖快要碰着他那鹰钩鼻子了。嘴里叼着他那只黑色陶制烟斗,看起来特别像某种珍禽的又尖又长的嘴。看他那个样子,我还以为他睡着了,所以,我也忍不住打起瞌睡来。忽然,他从椅子里一下蹿了起来,脸上是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并随手把烟斗放在了壁炉台上。
他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士会堂有一场萨拉沙特的表演。华生,你觉得怎么样?下午可以暂时不用照看病人,花几小时的空闲去看看吗?”
“我今天倒是不怎么忙,我的工作一向是可以随时离开的。”
“那好,把帽子戴上,咱们过去吧!等一下在经过市区时,我们就顺便用点午餐吧!我发现演出的节目单上有不少是德国音乐。相比较意大利音乐和法国音乐而言,我觉得德国音乐要动听多了,而且更能引人深思。我正好需要自我反省一下。我们出发吧!”
我们先坐了一段地铁到奥尔德斯盖特,然后步行了一小段路,我们便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这儿正是我们上午所听说的那个奇怪的故事事发地点。这是一个很狭窄的巷子,眼前一幅破败杂乱的景象,四排两层的灰暗砖房被围在一个带着铁栏杆的围墙内。院子里有个草坪,不过因为没人修理,一片杂草丛生。草坪上还有几簇枯萎的月桂小树丛,在烟雾腾腾的环境中坚强地生存着。在街道拐角的一所房子上方,有一块写着“杰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的棕色木板和三个镀金的圆球,这个招牌告诉我们,我们的红头发委托人做生意的铺子就在这里。歇洛克·福尔摩斯停在了那栋房子前面,歪着头对它仔细观察了一番,皱纹密布的眼皮下一双眼睛闪闪发光。然后他又慢慢地踱着步子,回到街上,再走回到那个拐角,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栋房子不放。最后,他回到那家当铺所在地,使劲拿手杖敲打了两三下路面,然后就走到当铺门前去敲门。门很快就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一看就很精干、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的小伙子。
福尔摩斯说:“打扰了,我想跟您打听一下路,请问从这里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那个伙计马上回答:“从这里往前走,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然后再在第四个路口往左拐。”说完就马上把门关上了。
当我们离开那儿的时候,福尔摩斯说:“我觉得这个小伙子确实很精干。依我看,他算是伦敦城里第四个最精干的人了。不过至于胆识嘛,他能不能数第三我还有点说不准,对他我还是知道一点儿的。”
我说:“显而易见,威尔逊先生的这个伙计在整个红发会神秘事件中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我想你去跟他问路只是为了看一看他的反应吧!”
“不是去看他本人。”
“那是看什么?”
“想看看他裤子膝盖怎么样?”
“那你看到什么了吗?”
“看到了。”
“你敲打路面是为了什么?”
“我的亲爱的医生,现在可不是你发问的时候,而是需要我们仔细观察的时候。你要知道,我们现在可是正在我们对手的领地上呢!对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一些了,现在我们去广场后面再检查一下吧!”
从偏僻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拐角转过弯,在我们面前的道路上出现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景象,这就跟一幅画的正反面一样,完全是两码事。这是一条从市区通往西北的一条宽阔大道。整个街道上到处都是做生意的人,来来往往的人流把整条街道都堵住了。人流中,大家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川流不息。因为蜂拥而至的行人,整条街道都被人踩得发黑了。看着那一排华丽的商店和鳞次栉比的商业大楼,我们真是难以想象这些楼竟然是刚才所看到的那边的一片死寂的广场是一体的。
福尔摩斯在一个拐角站住,往那一排房子看了过去。他说道:“我很想把这些房子的顺序给记在脑子里。我的一个爱好就是想要很精确地把伦敦了解透。这里有一家叫莫蒂然的烟草店,那边是一家卖报纸的铺子!再往前是城市与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然后一直延伸到另一个街区。行了,医生,我们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可以去放松一下了。我们要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去音乐厅转转,那是个充满了悦耳动听的音乐的场所啊,而且也不会有红头发委托人给我们出难题来打搅我们。”
福尔摩斯是个充满激情的音乐家,他在演奏和作曲方面都达到了一流的水平。下午半天的时间里他都满怀喜悦地坐在观众席里,在音乐的节拍中,他轻轻地舞动他瘦长的手指,带着微笑的脸上,一双眼睛里却含着忧伤,如入幻境。这时的福尔摩斯与平时大不一样了,那足智多谋、铁面无私的大侦探,能够机智灵活地将那么多案件快速处理的大侦探,此时完全与往日不一样了。在他身上,因为那种古怪的双重性格,常常使他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地方,就像我一直以为的那样,他的敏锐、细心与偶尔出现在他身上的诗意的状态对比非常明显。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这种状态,即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有时他看起来很没精神,但是有时候又是那么的充满激情。据我所知,当他连续几天坐在扶手椅中陷入沉思中的时候,正是他最严肃的时候,而一旦产生了强烈的追捕欲望,又会让他的思想完全被它所支配,这时也就是他的推理能力最强的时候,许多人对此很不理解,都把他看做了全知全能的人。那天下午,我从他在圣詹姆士会堂沉醉于音乐的表现意识到,被他追查的人要倒霉了。
我们听完音乐以后,走出来时,他问我:“医生,看来你是需要回家了吧?”
“是的。”
“我可能还要耽搁几小时,需要把一些事情处理一下才行,这件发生在科伯格广场的案件可是个大案子啊!”
“何出此言?”
“我敢确定有人正在密谋策划一起重大犯罪活动,并且我相信我们是可以及时阻止他们的。不过,今天是周六,这样事情就比较麻烦了。所以,你今晚一定要帮帮我。”
“具体什么时候?”
“大概10点钟就差不多了。”
“那好,我在10点时就去贝克街!”
“太好了。但是,医生,我估计到时候可能会有点儿危险,所以最好把你以前在部队里用过的那把手枪带在身上。”他跟我挥了挥手,就转身离去,很快从人群中消失了。
可以说,我自认为在我的朋友中并不是属于太笨的人,可是一旦和歇洛克·福尔摩斯接触,就老是感觉有压力,觉得自己太笨了。比如现在的这件事就是这样,他的所见所闻与我没什么区别啊!可是一听他说话你就会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不但对已经发生的事情都已经了然于胸,而且对将要发生的事情也能早早地判断出来。可是我此时却还懵懵懂懂呢!根本无法判断事物的本来面目。坐车回家的路上,我又把今天的事情在脑子里梳理了一番,从我们的红头发委托人开始莫名其妙地帮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然后是我们到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进行调查,最后到福尔摩斯在与我分手时说的重大阴谋。夜间我们要去干什么呢?干吗要带着枪?我们的目的地是哪儿?要去干吗?根据福尔摩斯的暗示,当铺里的那个显得很年轻的伙计看来是个危险人物,这家伙可能会耍花招。我越想把这件事情理顺,越是没有个结果,最终剩下的只有失望,于是干脆置之一边,等到晚上自然可以看到结果。
我9点15分的时候从家里出发,从公园里穿过去,再横穿过牛津街,然后就到了贝克街。一到那儿就看到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门口。我刚走进过道就听到楼上传来说话声,当我走进福尔摩斯房间里时,正见到他在和两个人兴高采烈地说着话呢!其中一个人我认识,是警察局的官方侦探彼得·琼斯。另一个高个子男人显得特别瘦,脸色黄黄的,头上戴着一顶亮闪闪的帽子,上身穿一件厚厚的、非常考究的礼服大衣。
福尔摩斯说:“好了,人都已经到齐了。”他一面说话,他一面扣上粗呢上衣的扣子,并把他那根笨重的打猎鞭子从架子上取了下来。他又说:“华生,我想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你应该已经认识了吧?就让我给你介绍一下梅里韦瑟先生吧。今晚我们行动少不了他呢!”
琼斯态度很傲慢地说:“医生,你看,我们又在一起成搭档了。我们这位朋友可是个追捕能手呢!只要有一条老狗帮助他,他就可以擒住猎物。”
梅里韦瑟却明显有点儿情绪低落:“我只希望这次追捕能够成功,不要无功而返。”
琼斯先生依然很傲慢地说道:“先生,对福尔摩斯先生你应当有信心才对,他总是有自己的做事方法。不过请不要见怪,以我的观点来看,这套办法有点太理论化,并且比较怪异。不过总的来说,他还是很具备一名优秀侦探的素质的,像在肖尔托凶杀案和阿格拉珍宝大盗窃案中,他的判断都比官方侦探更加正确,我说这些可是从实事求是的角度来说的。”
梅里韦瑟很赞同地说道:“琼斯先生,对你的说法我表示赞同。但是,有一点我需要声明,这让我失去了打桥牌的机会,我可是27年来第一次在星期六晚上未打桥牌。”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向你保证,今晚将是你下过的赌注中最大的,而且场面绝对更加惊心动魄。梅里韦瑟先生,对你来说,赌注约值30000英镑,而对于琼斯先生来说呢,赌注就是你想要逮捕的人。
“梅里韦瑟先生,约翰·克莱这个家伙,不仅是杀人犯、盗窃犯、抢劫犯,还是诈骗犯,年龄虽然不大,但却是那一伙罪犯的首领。这是个值得关注的人物,我觉得逮捕他应该是目前头等重要的事情,甚至比抓捕伦敦的所有罪犯都重要。这个年轻人的祖父是王室公爵,他本人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他是个头脑特别灵活的人,可以说跟他的手一样灵活,尽管我们随处都可以发现他的踪迹,可是却一直找不到这个人。他这个星期可能会在苏格兰把人家的一个儿童床给砸了,而另一下星期可能又会在康沃尔筹建一个孤儿院。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跟踪他,但是竟然一次都没撞见过他。”
“但愿今晚能够有幸见到他。这个约翰·克莱我也曾与他打过两次交道。对你刚才说的他是个盗窃集团的首领,我表示同意。行了,已经10点多了,我们该出发了。要是你们俩选择坐第一辆马车的话,我就和华生在后面坐第二辆马车。”
一路上,歇洛克·福尔摩斯一直没怎么说话,在车厢的座位上仰着身子,一边嘴里哼着下午刚听过的曲子。马车在好像永远也走不完的马路上行驶着,因为煤气灯的缘故,路上显得雾蒙蒙的,就这样我们一直来到了法林顿街。
福尔摩斯告诉我:“我们已经快到了,现在跟你介绍一下他们两个人的情况。梅里韦瑟虽然是个银行董事长,但是他自己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所以就来了。而琼斯呢,之所以让他和我们一块来,是有考虑的。虽然从他所从事的行业来说,他就是一笨蛋,但是他还算是一个好人。在他身上有一个长处值得利用,那就是,在抓捕罪犯时,万一罪犯溜走了,他可以像勇猛的獒狗一样去帮我们追上他们。好,我们已经到了,他们还在等我们呢!”
眼前正是我们今天上午来过的那条街,当时这条街上到处挤满了人,特别拥挤。打发走了马车,我们在梅里韦瑟先生的带领下,通过一条狭窄的通道。他给我们打开了旁边的小门,我们跟着走了进去,发现里面有条小走廊,而在走廊的尽头有一扇大铁门。梅里韦瑟先生把那扇铁门打开了,进门后又看到一个盘旋式的石板台阶,它通向另一扇让人看了很害怕的大门。梅里韦瑟先生停了下来,先点亮手提灯,接着便把我们带到了另一条通道前。通道里有一股泥土的气息,沿着通道走下去,又看到了第三道门,然后再打开这第三道门就进入了一个有着庞大拱顶的地下室,那里堆满了箱子。
福尔摩斯从梅里韦瑟先生手里拿过提灯,举起来往周围看了看。他说:“看来从这个地下室上面突破的话有点难度啊!”
梅里韦瑟先生用手杖敲了敲地上的石板,一边说道:“从地下突破也很有难度啊!”然后立刻抬起头来,冲我们很惊讶地说道:“咦!好像是空的呢!”
福尔摩斯很不高兴地冲他们厉声说道:“你能不能保持安静!你的行动已经影响了我们这次远道而来的胜利成果了。我希望你最好还是找个箱子坐下来,不要再弄出什么动静好不好?”
穿着考究的这位梅里韦瑟先生只好满脸委屈地坐到了一只板条箱上。只见福尔摩斯双膝跪在铺着石板的地上,一手拿着提灯,一手拿着放大镜,开始对石板间的缝隙进行仔细检查。一会儿工夫,他就检查完了,然后挺身站了起来,顺手将放大镜放回口袋里。
他说:“看来我们至少要等上1个小时了,因为只有那个善良的当铺老板睡熟了以后,他们才敢采取行动。一旦这个老板睡熟了,他们就会马上采取行动,这样才能给他们自己留出足够多的逃跑时间。医生,我想你肯定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吧!我们目前所在的地下室正是伦敦一家大银行市内分行的地下室。梅里韦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要想知道伦敦的那些胆大包天的罪犯为什么会对这个地下室如此有兴趣,你可以问问他。”
董事长低声告诉我:“这里存有法国黄金,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我们知道可能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法国黄金?”
“对,就在几个月之前,有一个好机会可以让我们增加黄金储备,因此我们就向法兰西银行借了30000法国金币。因为我们总是没时间打开箱子把这些钱取出来,就一直存放在地下室里,就在我屁股底下的这个板条箱子里,就有两千个用锡箔层层包装起来的法国金币。我们的黄金储备目前拥有的数量大大超过了一家分所平时的储备量,所以董事们一直对此放心不下。”
福尔摩斯说:“他们不放心是对的。现在该我们好好筹划一下我们的计划了。我估计,不用一个小时,我们就可以看到事情的真相了。好了,梅里韦瑟先生,我们来把这个暗色提灯用布灯罩上吧!”
“难道就这样在黑暗中守株待兔吗?”
“大概得这样了。本来我身上是带了一副牌的,因为我们正好是四个人,还能让你继续有机会打桥牌。可是我没想到对方已经做好准备了,所以现在还是小心一点为好,必须避免漏出亮光的危险。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先要把位置选好,虽然我们会让他们预料不到,但是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要知道他们可都是一帮不要命的家伙,弄不好会伤了我们的。所以,我将站在这个板条箱后面,你们都到那些箱子的后面躲起来。到时候我用灯光照向他们,然后你们就赶紧跑过去。华生,要是他们胆敢开枪,你不要心慈手软,直接把他们打倒。”
子弹早已装在了枪里,我把手枪拿出来,放在我正蹲着的身后的那个木箱上面。福尔摩斯快速地把提灯给罩了起来,眼前一片漆黑,这可是我第一次在如此漆黑的地方待着。只有从被烤热了的金属身上发出的气味才能让我们意识到,灯仍然亮着,一旦收到信号就会马上亮起来。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在默默地守候着。而那猛然陷入黑暗的阴湿寒冷的地下室,让人突然感到很压抑,并有点情绪低落。
福尔摩斯低语道:“他们的退路只有一条,即退到屋子里去,然后再跑向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琼斯,我想我此前交待你的事情都应该照办了吧?”
“是的,在前门那里有一个巡官和两个警官已经守着了。”
“那就是说,我们已经把敌人的所有后路都堵死了,现在我们唯一要做的事就是静静地等待。”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往前走着!后来我们看了一下时钟,当时我们一共等了1小时15分钟,可是那时我的感觉就像是等了一夜一样,觉得天好像就要亮了。因为我一直保持着一种姿势不敢动,结果把自己累得手脚都麻了。我的神经此时已经紧张到了极点,不过听力倒是很敏锐,不管是同伙们轻轻的呼吸声,还是大个子琼斯粗重的吸气声,以及银行董事长轻微的叹息声,我基本上都能听出来。沿着我前面的箱子望过去,我突然看到从石板缝里冒出了一点点的亮光。
刚开始的时候,那只是一会儿闪一会儿灭的星星点点的亮光,紧接着那些亮点变成了一个光束。一愣神的功夫,地板上闪出一条裂缝,突然从里面冒出一只手,这只手又白又光滑,跟女人的手差不多。它在亮着光的那个位置摸索着。前后有一分钟左右,这只手渐渐地伸出了地面。然后猛地一下又缩了回去。周围重新陷入一片漆黑中,只剩下一点儿灰黄色的亮点照着石板缝。
但是,那只手刚消失了一会,这时地板下一种刺耳的撕裂声响突然传了过来,一块白石板从地板中央被掀翻了过来,马上就在原地出现了一个正方形的缺口。紧接着,缺口里一下子射出一线的提灯光亮。缓缓地,一张很清秀的娃娃脸露了出来。他很警觉地向四周扫视了一圈,然后双手扒着那个缺口的两边,慢慢升出了地面,最后整个人都出现在大家面前。然后他又伸出手,拉上来一个同伙。这个人也跟他一样,属于那种比较灵巧的小个子,脸比较白,头发乱蓬蓬的,呈红色。
他低声对他的同伴说道:“一切都很顺利。凿子和袋子都带来了吧?哎呀,糟了!艾奇,往下跳,往下跳,让我来对付他们!”
话未落音,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一下子跳了起来,奔过去一把揪住这个偷偷闯入者的衣领。同时另一个人一下子跳下了那个缺口,接着就听到一声撕破衣服的刺啦声,虽然琼斯一把扯住了他的衣襟,但是还是让他逃掉了。这时一道亮光闪了一下,剩下的那人手里掏出了一支左轮手枪,但还来不及扣动扳机,福尔摩斯一鞭子挥去,一下子正中那个人的手腕,只听“当”的一声,手枪掉在了石板上。
福尔摩斯不动声色地说道:“约翰·克莱,不要白费劲儿了,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了。”
对方居然很平静地回答道:“也许是这样,不过我想我的同伴会平安无事的,虽然你们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放心吧,门口有三个人正在那边等着他呢!”
“噢,真的吗,看来你们考虑得很周到啊,请允许我向你们致敬!”
福尔摩斯回答:“客气。客气。不过我觉得你出的那个红头发的主意也挺不错的。”
琼斯说:“你很快就会和你的同伴在一起了,他从洞里跳下去的动作居然比我还快。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当手铐铐住我们俘虏的手腕时,他说:“你们难道不知道我是皇族后代吗?我希望把你们的脏手拿开。另外,我还希望你们能在跟我说话时,时刻不要忘了用‘先生’和‘请’字。”
琼斯瞪圆了眼,强忍住笑说道:“那好吧,嗯,‘先生’,‘请’你上台阶吧,等上去以后,我们会雇一辆马车将阁下送往警察局去,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约翰·克莱很平静地说道:“这还差不多。”他冲我们三个人微微鞠了个躬,便默默地在警探的押送下走了出去。
大家相继跟着也从地下室走了出来。这时,梅里韦瑟先生说道:“对你们的付出,我真是感恩不尽。很显然,这是一桩精心谋划的银行盗窃案,而幸亏你们想出了这么周详的方案,才使得这件案子这么快就告破了。”
福尔摩斯说:“我本人也正有几笔账要跟约翰·克莱清算,不过我想我为这个案子花的钱,银行应该会付给我的。除此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从这个案子中得到比这多得多的回报,那就是这次破案的经验,这是任何东西都不能比得了的。其实,仅仅听那红发会的非同一般的故事就已经让我大受裨益了。”
早上,我和福尔摩斯在贝克街喝加苏打水的威士忌酒时,福尔摩斯解释说:“华生,你瞧,事情其实显而易见,这个所谓的红发会和他们那则乱七八糟的广告,还有什么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些事情,最终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把那个糊涂老板每天给支开几个小时,然后趁他不在店铺里的时候作案。可以说没有比这种做法还新奇的了,一般人很难想出这么绝妙的方法,而这一点表明,克莱还是很有头脑的。他利用店铺老板的头发颜色,并用每周4英镑的代价做为诱饵来引他上钩,而这点钱显然对于对他们这种做大买卖的人来说,成千上万英镑才是他们的目标,所以这点儿钱也就不算什么了。于是,他们便刊登了那则广告,然后其中一个人临时租一间办公室,另一个人负责去鼓动那个老板去应聘。他们联合起来,最终以保证那个老板能够于每天上午离开他的店铺。其实,在我知道那伙计自愿领一半工资的时候起,我就看出,他去那儿做事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是,他的动机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要是那个店里有女人的话,我可能会往那些风流韵事的角度去猜想。但是,事实绝不是所想象的那样。因为这个当铺老板做的只是小本生意,当铺里更没有什么贵重的物品,他们不至于为此费尽心机,还要花那么多冤枉钱。所以,由此判断,他们的目标是在别处,而不是在当铺。那是什么呢?于是,我又想到这个伙计喜欢照相的问题上,老板说这个伙计经常神出鬼没于地下室。而一旦想到地下室,也就找到了破解这个离奇案件的线索。后来,通过对这个伙计的调查才知道,我的对手竟然是伦敦城里遇事最冷静,也是最胆大的罪犯之一。他这么喜欢在地下室里活动,而且搞了这么长时间,不禁会让人产生疑问,会搞些什么活动呢?最后,我确定,唯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挖一条通往其他楼房的地道。
等到我们到现场一考察,我心里就有数了。当时你对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的举动感到很惊讶,是吧?其实我当时这样做就是为了弄清楚地下室是朝前延伸的还是朝后延伸的。结果我通过敲打知道,它是朝后延伸的。接着我就去按了门铃,如我所预料的,那个伙计为我们开了门。虽然此前我们打过交道,不过我们之间一直没有见过面。我当时都没去看他的脸,而只是想要看他膝盖的情况。你肯定也看到了,在他的裤子膝盖部位,看上去又脏又破。这些情况告诉我们,他一定耗费了很多时间在挖地道。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了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挖地道的目的是什么?于是,我站在那个拐角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发现在那位朋友的房子竟然与郊区银行相连。这下我就知道,我已经把问题给完满解决了。当我们在听完音乐出来,各自分手之后,你回家了,而我则去走访了苏格兰场和这家银行的董事长,最后就出现了你所看到的结果。
我问他:“他们当天晚上会作案,你是根据什么准确判断出来的呢?”
“噢,那个所谓的红发会办公室突然关门就是个信号,这说明他们对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不在当铺根本就不在乎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把地道挖通了。而最关键的是,因为地道随时都有被人发现的可能,黄金也随时有被运走的风险,他们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利用这条地道作案。而星期六无疑是一个最适合他们的日子。因为一旦作案成功,他们就可以给自己留出两天的逃跑时间。所以,凡此种种原因,我做出了他们会在今天晚动手的判断。”
我掩饰不住自己敬佩的心情,由衷地赞叹道:“你的推理简直太绝了,这么一大串的推理,结果却证明,每个环节你都推断对了。”
他回答说:“不这样的话我会感到很无趣的。”他打了个哈欠,接着说,“唉,在我心中,生活已经够没趣的了,我此生最大的追求就是不能让自己过得庸庸碌碌,多亏有这么一个个的小案件。”
我说:“你这可是造福人民的作为啊!”
他耸了耸肩,说道,“哦,反正不管怎样,都说明这些事没有白做。正如福楼拜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人是渺小的——著作才是一切。’”
“法律点评”
在“红发会”这个故事里,显然“聪明”的约翰·克莱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那么关于盗窃罪我国《刑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它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的犯罪构成: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第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刑法》对本罪有四个量刑幅度:第一,犯本罪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第三,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四,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对于前面提到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