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掷直接任意球者。非法拖延执行间接任意球、球门球或角球者。一般犯规应由对方任一队员掷间接任意球。
十五、水球比赛间接任意球
裁判员应呜哨宣布犯规,并举与掷间接任意球的一方帽色相同的小旗。
在两米线区域内,防守队员的一般犯规应由对方在正对犯规地点两米禁线上掷球。除此球从球门线处掷出之外,都在犯规地点掷间接任意球。由于疾病、事故或另一些意外原因停止比赛,当比赛再开始时,原占有球队在原地点掷间接任意球。
把球捡回掷间接任意球。应由本方队员负责,对方没有这一责任。但任何队员都不得故意把球掷开以阻止比赛的正常进行。判给守门员的间接任意球应由守门员本人掷。
掷球时,应使其他队员能看清球离手。直传球前,允许掷球队员自己运球。
球离掷间接任意球队员之手,即为比赛开始,在此同时允许有队员改变位置。
在任何情况下,间接任意球、角球或裁判球,必须经两人以上队员(不包括守门员)接触后,进球得分才有效。接触球是指意识的触球。
守门员拦截未经第二个队员有意接触的球,不能算接触一球。如球越过球门线或出中球门柱或守门员,应留守门员掷球门球。执行间接任意球、角球、球门球、裁判球或直接任意球时,在球掷出前,如非控球一方故意妨碍发球,推(蹬)对方,或严重犯规,应判犯规者离场。罚离场时间为35秒或进一球或进攻队失去控球为止——三者取时间最短者,原判的掷球有效。如控球一方的队员同样犯规,(除直接任意球外),则应由对方掷间接任意球,并记犯规队员个人犯规一次。如双方队员同时犯规,则判双方犯规对员离场地35秒或至进一球或进攻队失去控制球为止——三者取时间最短者,原判的掷球有效。掷间接任意球不合规定,应重新执行。
十六、水球竞赛严重犯规
拖持、压沉、拖拉对方未持球的队员。
踢、打对方队员,或怀有此意图做不合理动作者。
在4未禁区内,影响对方有可能得分的任何犯规者。
在此区域内,目的为了阻止对方进球而拉低球门、握拳击球或两手触球(守门员除外),均属严重犯规,应判罚直接任意球,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目的为了阻止对方进球而把球门推倒,是失礼的表现,应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其替非队员可在35秒时间到或进一球或进攻队失去控制球时——三者取时间最短者。在监门员一侧,离场角2米内的本方球门线上(如未设监门员)则在计时员对方一侧进场比赛。除罚犯规队员离场外,再加判一直接任意球。
有意向对方脸上泼水者。
不服从或不尊重工作人员者,应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替补队员可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取其时间最短者,由离监门员最近的本方球门线处进场比赛:(1)35秒实际比赛时间终了。
(2)进一球。
(3)防守队重新夺得控制球权或比赛暂停后重新开始时。对其他队员或工作人员有粗野行为者,必须判由对方执行间接任意球,同时必须取消犯规队员的继续比赛资格,并不得替补。粗野行为包括故意踢人或打人和有踢、打对方的企图。
有不正当行为者。不正当行为指粗暴行为、骂人、坚持犯规行为等。妨碍执行间接任意球、球门球、角球或直接任意球者。
妨碍包括:故意将球踢开,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在球离掷者手之前,企图触球者。
离场队员再次入场或替补队员人场不按规定者。不合规定的入场或重新入场指:(1)35秒受罚时间终了未经记录员许可人场;(2)未得到负责守区的裁判员的入场手势;(3)自池(比赛场地)边跳入或蹬离池壁;(4)在规则指定以外的其它地方进场。当此犯规发生在比赛最后一节的最后一分钟内,或在两节决胜期任何一节的最后一分钟内,应取消犯规者的继续比赛资格,不得替补,并判对方掷直接任意球。不属当时在场上比赛的运动员,如进入场内(等候35秒被罚期间的队员可视为比赛中),应取消其比赛资格,此时可立即替补,并判对方掷直接任意球。队员在判罚离场期间,其目的是为了阻止对方进球而非法进入场内,应认为严重犯规,判对方掷直接任意球。
除以上规定外,严重犯规的判罚是:
犯规队员应判离场区至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止——取最先出现者:(1)35秒实际比赛时间终了;(2)进一球;(3)进攻队失球或比赛暂停后重新开始。在犯规队员已开始离场后,裁判员给予信号由对方队员执行时间任意球。判罚时间应由掷出间接任意球起计。如离场队员故意干扰比赛,则以严重犯规论处,判对方掷直接任意球。控球转换时,使有判罚离场35秒的队员可在负责守区的裁判员给予信号后立即重新入场。控球转换不受一节比赛结束的制约,而取决于下一节比赛开球的结果。被罚离场队员在35秒终止时,应在监门员一侧,离场面2米内的本方球门线内(如未没有监门员则在计时员对面一侧)重新入场,但不得影响球门的位置。双方队员同时犯规的情况下,应判罚双方犯规队员离场,并掷裁判球。
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应以最先出现者为准)双方犯规队员可返回场内:(1)35秒实际比赛时间终了;(2)进一球;(3)防守队重新或比赛暂停后重新开始。
十七、水球竞赛个人严重犯规
队员在场地任何位置严重犯规一次,应记一次个人犯规。在一次比赛中,三次个人严重犯规,应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替补队员可在规定的判罚时间终了时从离监门员最近的本方球线处进场。
如第三次个人犯规应罚直接任意球时,替补队员应在掷直接任意球之前立即入场。如控球一方的队员违反“间接任意球”规则而成第三次个人犯规,该队员继续比赛直到下一次裁判员暂停比赛或对方失去控球时为止。在裁判员暂停比赛或对方失球后替补队员可入场。
十八、水球竞赛直接任意球
如在本区4米线禁区内有犯规行为者,必须判罚直接任意球,同时,裁判员将犯规队员的号码通知记录员。
只有当犯规极其严重,以致非命令其离场取消比赛资格不可时,才罚犯规队员离场,并判罚直接任意球。掷直接任意球时,可由攻方任一队员(守门员除外)在4米线上任何位置执行。
掷球队员必须先持球,然后根据裁判员哨声和旗号(与掷球者帽色相同的小旗)从垂直位置降到水平位置,立即不停顿地射门。球从球门柱或横木弹回,仍继续进行比赛,此时球可不必经过其他队员接触,就可射门得分。掷球者掷球开始时,可将球从水面举起,或收球举在手上。准备向前射门时,允许将球从球门方向向后移,但必须是不停顿的连续运动。
在掷直接任意球时,其他队员(守方守门员除外)或规则允许的队员外,不得停留在4米禁区内,并与掷球者相距2米以外。
守门员应位于球门线上任何位置,裁判员认可后,才发出罚球的信号。守门员露出水面的身体任何部分不得超过球门线。如守方守门员被罚出场时,该队伍一队员可在罚球前位于球门线代替,但不行使守门员权利,也不受守门员规则限制。
队员应按上述规定掷直接任意球,违例时,由最近的对方队员掷间接任意球。
妨碍执行直接任意球者,或违反规则者,取消比赛资格,并重新执行直接任意球。
在裁判员判罚直接任意球的同时或掷球前,计时员鸣哨宣布一节终了或全场到时,应允许射门,当球从球门柱、横木弹回场内或被守门员挡回,即成死球。按此规则执行罚球时,所有队员(除守门员和掷球队员外)均应离场。
十九、水球竞赛球出界
队员将球掷出边线以外时,应由距离出界处最近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间接任意球。球从球门线与2米线之间的边线出界,应在球出界一边的2米线标记处掷间接任意球。
如球碰击或搁在场地上空障碍物时,应视为球出界,裁判员宣布比赛暂停,并掷裁判球。
在这种情况下,当球触及水面后,才开始比赛。如球从球门柱或横木或从水面的场地边界弹回时,仍为处于比赛状态。如球从水面以上的场地边界弹回时,则以球出界论。
二十、水球竞赛队员离场和替补
比赛进行中,队员不得离场或站在防梯上或池边,除非:(1)休息时间;(2)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的情况下;(3)经裁判员允许后。
违反上述规则为犯规。已离场的队员经裁判员允许后,可在本方球门线离监门员最近处再次进场比赛。
在出现意外事故或疾病的情况下,裁判员可酌情暂停比赛,但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同时裁判员应指令计时员开始计三分钟的中断时间。如队员因任何伤病而要求退出比赛,裁判员可允许立即由其他队员替补。只有当裁判员认为要求不合理时,才予以拒绝。这样退场的队员任何时候都不允许重新进场比赛。除此之外,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替补:(1)符合有关入场规定;(2)两节之间的休息时间;
(3)进球胜期开始前。
按规则被罚离场的队员不得作为替补队员。
二十一、水球竞赛决胜期
如在全场比赛结束时,得分相等,而比赛要决出胜负,应在休息五分钟后开始决胜期。决胜期包括两节,每节实际比赛时间为3分钟。两节之间休息片刻,并交换场地。
决胜期可继续,直至分出胜负为止。
经裁判员罚离出场,但不是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在决胜期中,只有当处罚时间终止或进一球后或防守队重新控球和进入比赛状态时(三者中取时间最短者)方可继续参加比赛。
二十二、水球裁判旗和监门旅
裁判旗为一端蓝色,一端白色的小旗。旗面为35厘米×20厘米,旗杆长70厘米。蓝、白旗短边分别套于旗杆两端。
每监门员都应备有白色及红色小旗各一面,旗面为35厘米×20厘米,旗杆长50厘米。一名记录员应备有白色和蓝色小旗各一面,以便向罚出场队员发出再次入场的信号。另一名记录应备有一面红旗,用以发出三次个人严重犯规的信号。这些旗子的尺寸也应为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