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球台
1.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高76厘米。
2.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侧面。
3.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4.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合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5.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6.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二、球网装置
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三、球
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
2.球重2.7克。
3.球应用赛璐璐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黄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四、球拍
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2.底板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2)“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遍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物以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一个整体。
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拍身边缘上的包边应无光泽,不得呈白色。
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五、定义
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球处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一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4.一分:判分的回合。
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6.不执怕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8. 阻挡:对方击球后,处于比赛状态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超过比赛台面或其端线,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
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13.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
14.球从突出台外的球网装置之下或之外经过,或回击的球越过球网后又回弹过网,均应视作已“超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15.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