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从它诞生到今天已50多年了。50多年间,摇滚乐像蔓草一样在世界上繁衍,它比任何一种文化都更具吸引力和渗透力,它改变着一代代西方青年人的心态、生活方式,乃至整个世界的流行文化。让我们看看这样的事实:一个宣称不愿生活在没有猫王世界的青年,闻知猫王猝逝,便以自杀殉葬;当约翰·列农被刺杀之后,西方各国元首像对待一个政府首脑的去世一样发出唁电;当一支重金属乐队在美国某座城市演出时,竟导致600多辆汽车的大堵塞。这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也许这就是摇滚乐的魅力所在。50多年来,摇滚乐在它的震耳发聩的音乐声中,导演着一幕幕人间悲喜剧。
摇滚乐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已成为现代西方青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因如此,摇滚乐方得以壮大发展。摇滚乐像一枚多棱镜,反映出西方社会生活中一个个侧面,既让人啼笑皆非,又让人不可思议;既让人毛骨悚然,又发人深思。也许,我们通过摇滚乐这面镜子能更直观地认识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质。
摇滚乐一方面能发人深思,反映青年一代内心世界的追求与欲望,反映社会价值观念及伦理道德的变化,另一方面也带来一些社会的副作用,如吸毒、犯罪等等。尽管今天人们已习惯、接受了摇滚乐,但它却一直受着各种各样的争议,可以说,摇滚乐是西方社会的文化缩影。
刚接触西方流行音乐的人, 很容易被排行榜所左右。它告诉你什么好听,什么不好听。这就意味着是别人在替你选择音乐,而你自己则失去了主动选择的权利和鉴别能力,完全处于被动地位,而国外的排行榜每日都在变化,因此你也不得不疲于奔命。对待排行榜的态度应该是:听,而不迷信它,把它当作了解国外音乐信息的一个途径,而非评定好坏的标准。
排行榜在很大程度上是唱片公司推销唱片的手段。格莱美奖也很保守,过于依赖获奖作品和歌星、乐队的商业状况,而不是从艺术角度出发;或许受到唱片公司的压力太大,评委也有苦衷。而且格莱美主要评选美国的歌星和乐队。美国人这种惟我独尊的老大哥心理很自然地排斥了一些真正优秀的欧洲乐队。所以,对待格莱美的态度也不应该过于迷信。听摇滚乐要有自己的理解,不可人云亦云。这就需要注意一点,即丰富自己的音乐知识。有些人所受的音乐教育很少,对音乐本身、演唱、配器、演奏技巧及风格等知之甚少。有时看到国外杂志介绍某某乐队的主音吉他比别人强,可听了之后不知究竟强在哪里,这就需要我们好好钻研一下。讲到听Prince的歌,听众只有经过学习才能了解他的优点。举例说:他在《假如我是你的女友》一曲中采用Motown形式的唱腔与和声,背景都以Funk贝司为主,大玩实验性组合。如果我们不知道何为Motown,何为Funk,那么这首歌对我们就没有那么大的意义了。
了解摇滚乐,更重要的是了解摇滚乐背后的东西,即社会文化背景。像为什么“性手枪”“冲撞”等乐队的歌曲把矛头直接指向资本主义制度?为什么路·里德的歌不受欢迎却在摇滚乐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什么鲍勃·迪伦的歌曲成为20世纪60年代青年文化的象征?为什么黑人一直引导着美国流行乐队的潮流?等等。许多摇滚歌星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都异常敏感,甚至与古典音乐、哲学、文学艺术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直接影响他们的创作。比如“平克·弗洛依德”乐队的《墙》专辑,如果不了解其作者罗杰·沃茨的生平(这个专辑几乎是他的自传)不了解二战期间西方社会的状况,不了解这场战争给西方社会留下的后遗症及人们心中留下的阴影,那它只不过是一张好听的唱片,也不会对“墙”这个概念有着真正的了解。1990年7月26日,罗杰·沃茨在柏林举办“墙”演唱会,虽没有Pink Floyd原班人马助阵,依然大获成功。原因何在?这就和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
另外,还有其他因素,如唱片制作人、乐队成员变更、地理文化等因素,对音乐的风格水平都有很大的影响。英国著名的“冲撞”乐队,有着明显的“创世纪”风格,原因是制作人是牙买加人;彼得加布里尔离开Genesis乐队后,原先那种古怪迷幻的艺术摇滚风格立刻被菲尔·科林斯搞得面目全非;“平克·弗洛依德”在失去罗杰·沃茨之后作品的水平也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