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特默一直认为,暗示这种销售手段在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着神奇的力量。暗示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销售手段。交易一开始时,利用这种方式,提供一些暗示,客户的心理就会变得更加积极。一旦进入交易中期阶段时,客户虽会考虑我们所提供的暗示,却不会太过认真。但当我们试探客户的购买意愿时,他可能会再度想起那个暗示,而且还会认为是自己所发现的呢!而在签单阶段,暗示也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
当我们假定销售员在客户头脑中埋下了“欲望的炸弹”,并且已经完成试探,同时客户的语言、语气、语调或者动作等方面的反应使他们相信客户已经有了足够的购买冲动。那么,销售员现在就要趁热打铁地“引爆”客户大脑中的“炸弹”,使之“爆发”。要实现这—目标,销售员需要寻找到适当的方法作为引爆炸弹的“小火苗”。其一就是我们前面提到并且多次运用有效的“暗示法”。如果销售员向客户做出一些举动或暗示,这些举动或暗示将能够在客户的头脑中引起某些冲动,而这些冲动将进而引起客户实际的购买行为,那么,“炸弹”便被点燃了,销售员的目的就达到了。
签署订单,是一种将人头脑中的购买意图或者说精神活动落实到纸面之上的行动。心理学表明:人类负责进行权衡工作的大脑中枢同负责动作的大脑中枢不在一个区域。前者是制定决策方案的脑细胞,而后者则是发布行动命令的脑细胞。在签署订单阶段,我们需要控制的是通过刺激发布和执行命令的脑细胞。当这些脑细胞开始按照销售员的暗示进行运转或者效仿销售员的行为的时候,它们往往就会保持着这种动作一直到最后。所以,销售员可以暗示:发票给您开到哪里?您喜欢哪种赠送方案?您选择哪种外包装?等等。
暗示法有一个被用得最多,最广为人知的例子。那就是在权衡阶段结束的时候,先将订货单放在客户的面前,然后再给他们递上一支钢笔。
如果说暗示法还稍显消极,那么模仿则是更加积极而完全的干预行动。我们需要开一个头,让客户的手不能停下来,在形成的心理惯性推动下,完成我们的签单活动。
现在,假设我们正在销售一款复印机。就可以通过如下的方法来引爆客户头脑中的“炸弹”:首先把一些纸张放入我们正在展示的复印机的抽屉里,然后,再按动机器上的“开始”按钮。演示之后,邀请客户模仿我们的做法来亲自操作一下复印的过程。如果他们已经有意购买这款产品,那么,这个首次使用复印机的动作将很可能促使他们将购买欲望转变成为实际的购买行动。在销售员诱导之下尝试操作复印机的客户一旦开始操作复印机,就可能会抑制不住要反复地操作,并因此感到有必要立即签署订单。这种模仿使客户的购买决定变得相对容易确定下来。决定购买后,客户负责动作的大脑中枢将会发出在订单上签署自己名字的指令。这个阶段也在客户的头脑中轻易地过去了。其实这时候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爆发”了,只是一种温和的“膨胀”罢了。
模仿的方式给我们一个启发,那就是同其他方法相比,动作的连续性能够更有效地让人们开始一个新的动作。这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期待客户去做某一件事情,一种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开始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先让他们处于某一种动作当中,然后再让他们从这种动作转入下一个动作——这时我们希望他们做的签署订单的动作也变得非常容易了。突然冒失地要求一个客户开始动手签署订单是比较困难的。这时,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诱导他动手做一些同签署订单有关的其他事宜,使他的手指处于运动状态,事情就好办多了。当客户的手指带动大脑的运动中枢活跃起来并保持这一状态时,假如我们的订货单有两页,我们就可以请求客户将订单翻到后面一页去看某一项条款,然后抓紧时间向他解释这一条款,同时趁他的手指还没停止运动,递给他一支钢笔,订单大可期待。否则,要使静止的手指重新动起来,我们就必须再次克服肌肉的惯性,而事实上,每个人的基因里都是有惰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