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板决定把“兵力”从高档酒宴上撤回来,以面向工薪阶层为主,集中精力经营中低档饭菜。饭店既保留粤式名菜、名点,又增加了湘、川风味和京津风味的家常菜及狗不理包子,还增设早点服务项目,供应馄饨、豆汁、油条、蒸饺、牛肉面等等。在饭店二层腾出空间、新辟一个西餐部,采取以大化小,零散供应、订菜上门的方式,增加了老幼适宜的西餐套菜。在“六一”儿童节前后,该饭店还开办了20元一份的少儿西餐,外送玩具。此招一出,引来不少家长携子女前往,饭店爆满。自从余老板转移经营方向,开辟新市场以来,生意奇佳,平均日营业额超过2万元,再没打白条赊帐的情况发生了。
在上面案例中,余老板手拿大把白条,讨催无门;制止赊帐,他又无能为力,对那帮头头脑脑得罪不起;而面对这些坏帐,每年亏空20来万,饭店确实也承受不住。余老板真不愧是生意场上的高手,眼光独到,颇具胆识,他当机立断,一“走”了之,改变饭店的市场定位,转换经营发展方向,因而得以迅速地以令人头痛的债务纠纷中脱身。“退一步,天宽地阔”,该饭店甩掉了日益增重的债务包袱,自此开始轻装上阵,旋即频出高招,面向大众,拓宽市场,创下平均日营业额突破2万元的优秀业绩。有谁不夸其“走为上催款方法”(实为避债)之高明呢?
总而言之,“走为上”之催款方法是所有催款兵法中的上策,属于高明、巧妙之法。此法,非心胸开阔、谋深计远之士不能运用。能否做到洒脱地一“走”了之,从令人头痛的复杂债务纠纷中激流勇退并以退为进,对于每个用计之人的金钱观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能明白并贯彻“钱财乃身外之物”这一原则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其实,在生意场上,胜败乃兵家常事,赖帐不还之事时有发生,因此须具备一颗平常心,对金钱持超然态度,“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切切不可深陷钱眼之中,身缚债务链而不求解脱,枉自伤神费力,遭受牵制,以至处处被动。
最后,告诫诸位,运用此法之前,需对自身秉性作一细致琢磨,以求全面深刻掌握。若是心胸狭隘,眼光短浅,贪财重利且易反易覆之人,定当慎之又慎,以免画虎不成反类犬!
方法21:锲而不舍追踪“杨白劳”
赖账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东躲西藏,尽可能让你找不到人。很显然找不到欠债人,一般而言,催款就无从谈起。
今天的“杨白劳”绝不同于年30买不起红头绳的喜儿爹。就逃债的人而言,躲躲藏藏者绝不是没有钱,就是不想还,如果真的穷得叮当响,那就用不着躲了。生活中有不少拖债者,有家不归,在外面过着“大款”的日子。
寻找逃债者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有时候不仅白跑路,甚至还要冒风险,但不管怎么,要想抓住“杨白劳”就要锲而不舍的去追。哪怕寻找逃债人就像公安人员追踪逃犯一样,也要追踪到底。
上海债务研究会的戚昌盛律师受一家无线电厂的委托已经在这个小镇上“守株待兔”了一个上午。这是一起典型的赖账案例。两个湖南人持某县家电公司的介绍信,银行账号等证明文件,订了3万元的电子琴。货一发走,两个湖南人便杳无音信。戚律师花了两天的时间才赶到这个小镇。他先找到了当地的工商所,查找债务人的住处,谁知工商所一口回绝:“我们也有难处……”戚律师明白,当地人不可能告诉债务人住处。怕得罪人,以后有麻烦,要找,只能靠自己。
这次,戚律师还算运气好,没过多久,便在老乡中打听到了债务人的住处。借着中午吃饭的光景,便找到了债务人。一看催款讨到家门口,债务人先是吃惊,接着又是上茶,又是上酒,可一提起债务问题,就立即装可怜。几个小时过去了,债务人看赖不过去就答应以货抵债(用积压货抵债是逃债人惯用的手法)。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如此办。戚律师催马上看货。在抵货之前,赖债者又耍花招,一会儿又给戚律师塞钱,一会儿又请吃饭,一会儿又介绍女人。戚律师知道,一旦中了他们的套子,他们抵债的货就会漫天要价。经过几天的努力,戚律师终于为债权人讨回了1000条混纺毛毯,2000双鞋和数百斤绒线。按照市场实际价格,债权人损失了1000多元。这个结果应当说相当不错。
在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到,寻找债务人是关键。如果没有忍耐和执着,在一个偏僻的小镇找到债务人,虽说不是大海捞针,也可以说有相当的难度。催款就要有一种跟踪追击、锲而不舍的精神。对付狡猾的赖账者,就得练就一身更高的本领。催款就是抓住任何一处线索,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催款的路虽然艰难,但也要走。因为对债权人来讲,债绝不能拖。据有关机构调查,催款的成功关键取决于欠债时间的长短,而不是金额的大小。欠债60天到180天追债成功率可达75%~80%,欠债2年以上者追债成功率只有10%~20%。换而言之,迅速决断,摸清债务人的底细是催款成功的第一步。
在更多时候,催款要像公安人员一样,采取蹲坑守候,当债务人一旦出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面前,然后再根据既定方案催款。优柔寡断,往往会丧失机会。在现实中,有许多债务人就是不及时催款,使本来应当讨回的债务变成烂账。
有人就有钱。在商场上这似乎是一条规律。与赖账者狭路相逢,万不得已,还债以求解脱。然而遇上走南闯北的江湖骗子,就是把他堵在家门口,是不是也能奏效呢?
在众多的债务实例中,往往债权人在找债务人上并不花费很多。一是觉得难度大,二是觉得既然他成心赖账,找到他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以上的事告诉我们: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具备锲而不舍追踪“杨白劳”的精神,就不信有款催不回!
方法22:家里持久战
据说,赖账的人最怕的就是到他家里去磨。好端端的日子让催款一搅和就没法过了。精明的催款人都紧紧地抓住赖账者的这一弱点,以断其后路。
山东的李秋忠,号称中国催款第一人。1997年成立了“万帮催款公司”。他的催款“绝活”是身穿催款服,手持催款小旗、小锣,骑一辆摩托“讨”天下。“家里持久战”是他常用的催款法。
火车站旁边人民商场一姓王的先生,借给临淄金岭的熟人4500元钱,一年多了也没还。李秋忠知道欠债人家的住址后,亲自登门催款。他看其家装修不下两万元,欠债人老婆手上戴了3枚戒指,心想:这债我讨定了。李秋忠不吵不闹在欠债人家里讲道理,吃住在欠债人家,耗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上午9点多,主人耗不下去了,出门一趟拿回4500元还了债。
有关资料表明,追到家里催款的,只要拖债人有能力偿还,十有八九催款能够成功。躲是赖账人的强项,家则是他们最终的落脚点。找到了他的老窝也就等于抓住了他的要害。
四川省巴中石油煤建公司与陕西省安塞县炼油厂签订了购汽油协议,协议签订后,巴中石油煤建公司即按照约定汇出了70万元的汽油款。然而,安塞炼油厂却迟迟不供油。经多次催问,仍然没有结果。无奈,巴中石油煤建公司要退回汽油款,对方既不说不退,也不积极退款,采取软磨的办法躲债。
四川省巴中律师事务所接案后,派律师同石油煤建公司代表前往炼油厂催债。一连住了十几天,炼油厂的领导和承办人一直不露面。实在没办法,律师和石油煤建公司的代表只好到处托朋友打听他们的住处。找到住处后,他们主动“上门拜访”,证明他们催款的决心。炼油厂的负责人大概是觉得为了大家闹得自己不安宁不合算,很快便答应退款,并约定了退款日期。当巴中石油煤建公司的代表和律师再次按约定退款日期来到安塞清账时,炼油厂便很快将70万元的油款退给了巴中石油煤建公司。
生活中,有些事情并不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美好。有时候,坏人能把好人“治”得没招儿,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
38岁的刘二喜膝下有一对双胞胎。70多岁的老母亲也跟着他过,一家5口人就3亩薄田和他撑着。日子挺紧的。通过老同学的引见,他进城给临村包工头李强打工。谁知,到了年终,李老板硬是拖着二喜2600元的工钱不给。当然也找了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如干活时损坏了工具,打工是他自己找来的,就那么多活,打工的多了,工钱就得少等等。二喜找过引荐人,也找过乡的领导,都无济于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二喜决心到李老板家里打“持久战”。
眼看着乡里人比较看重的春节就要到了,李老板财大气粗,衣锦还乡,到处张罗买年货,家里更是张灯结彩。二喜也看到此时正是“下手”的机会,于是,带着两个儿子背着一个铺盖卷就来到李老板家。一看这阵势李老板就明白了。看样子,不给钱就别想过年,况且,二喜也不打不闹。两个儿子还不断地叫“伯伯”。李庄是个大村,这要是让人知道了该是什么情景。李老板想着想着,便不由得心里发虚。他可能也觉得自己理亏。事到如此也想不了那么多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二喜便顺顺当当地拿着2600元钱回家。
人常说,“亏众不亏一”,李老板的“损”就在于和穷乡党过不去。山高皇帝远,这里可没有那么多理可讲。每个农民都像上帝一样,他们心理都有一本“公正”的经。只要他们认准的理,你就别想逃。
话又翻回来说,要是遇上不名一文的“困难户”,你就是把他家翻个底朝天,也只能不了了之。如果你非要讨个不罢休,那就是逼债,你可要当心落个“黄世仁”的坏名声。碰上这种穷乡党,连催款大师也要“让”三分。
李秋忠就曾遇到过这种事。一次,淄博市张店乡某商场一女士找上门来,说青州一农村姓宁的人拿她3000元合伙做买卖,之后,买卖没做,钱也不还。为此,李秋忠去了一趟青州宁家。
一进门,宋的父母在,两个老人有病在床。家里穷得只有一个破沙发,几件破家具。李秋忠一看,赶紧走人。
上门催款,天经地义。不仅中国有,国外也有,人也常以此法使拖债人无路可退。据说,在奥地利,企业的债务往往请一些专业催款人“登门拜访”拖债者,或者打电话,发电传,发信件,对债务人“轮番轰炸”。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在当今经济发展的不规范地区,逃债现象日益普遍化。“家里持久战”催款方法虽说并不完美,或者说,缺乏法律依据,但仍不失为一行之有效的方法。
方法23:在以理服人下强势压头
单凭心平气和对催款而言,有时很难奏效。在条件有利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势压头”催款法,迫使其做出让步付清欠款。
北京市通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北关综合商店巧取活证,依法追回×万元货款,就是一个“强势压头”的催款例子。
2003年2月4日,北京通县某综合商店经理等一行3人来到通县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经了解,2002年11月,商店聘请的业务员胡某,擅自购进北京牌24寸彩电200台,每台进价1160元。因北京地区无法销售,遂与河北廊坊振北实业公司签订了彩电和挂历代销合同,将彩电185台和挂历29700册同时运去交付对方。但由于缺乏法律和经营常识,不仅交货时没有让对方开收条,甚至将合同随便扔掉了,因而手中没有任何证据。
振北实业公司,实质上是个夫妻店,夫妻分任经理和副经理,背靠关系网,颇有势力。得知对方合同毁失,夫妻俩人见有机可乘,便借口拒付货款。对这样一起缺乏证据的代销合同纠纷,要代理索回货款是困难的。但考虑到国家贷款不受损失,律师毅然接受了这一重任,经过四昼夜的努力,首先将逃避的业务员胡某找回。经律师耐心教育,胡某将委托振北实业公司代销彩电和挂历的经过及内情全盘托出,并表示愿意协助律师同去廊坊,使律师有了较为可靠的证人。
2月9日,在对方毫无准备、没来得及统一口径的情况下,律师突然出现在振北实业公司。首先分别找该公司总经理、副经理核实,然后又找了会计一些经办人,取得了比较可靠的证言。
会计说到:“进185台彩电是没错的,从门市部的销售账上也查得出来。”还告诉律师一共有5本账的下落。在会计及门市部的有关人员对证下,副经理不得不交出另两本账。尽管振北诡称他们的合同也找不到了,但律师已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了弄清22万元资金的下落,律师又走访了廊坊支行金融服务所,对振北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的资金周转进行了调查,发现对方在2003年1月20日已将彩电售完,货款已经全部作为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现账上只有1万多元。当晚,律师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门市部销售彩电和挂历的原始账目进行清点,查得实销挂历3145册,其余已由大北关运回;彩电实销183台,其余2台振北声称不是来货没有点对就是丢了。至此,振北两位经理理屈词穷,不得不在事实面前低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