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能——可替代能源的新尝试
当盐水与淡水在河口混合时温度会上升0.1摄氏度,人们可以从中获取两者混合时所释放的能量——盐能。在全世界河流入海口所蕴藏的这种能源,相当于全球电力需求的20%。
挪威、荷兰将海水与河水混合获取盐能的小型实验项目,是人类试图在河流入海口寻找洁净能源的一种新尝试。挪威的实验表明,盐水吸入淡水时产生的盐能,相当于270米高瀑布产生的电能,发电量约为5000千瓦时,足以开动洗衣机或为几十盏灯泡供电。此前,国际上的一些小实验所获取的盐能,只能为数量极少的灯泡供电。
挪威的实验系统侧重于淡水由膜渗透到盐渗透,荷兰的实验系统侧重于获取能够释放电流的盐微粒。虽然两者所使用的系统不同,但都需要在盐水与淡水之间放置渗透薄膜,在这一点上两者是共同的。这种薄膜与许多海水淡化厂使用的薄膜差不多,但在厚度上要更薄一些。
盐能一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能源,如今人们看到了希望,尽管盐能资源的利用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一旦最终获得大面积成功,将大大地为人类造福。
潮汐能等未开垦的处女地亟待开发
潮汐能——海水涨落及潮水流动所产生的能量。全球潮汐能的蕴藏量约为27亿千瓦。如果用于发电,年发电量约为1.2万亿千瓦时。潮汐能利用主要用于发电。英国、美国等国家有正在运行、在建和拟建的规模化潮汐电站139座,我国已建成小型潮汐电站9座。1980年,我国建成了第一座双向潮汐电站——江厦潮汐试验电站,是世界上较大的一座双向潮汐电站。
海流能——海水流动所产生的能量,稳定、持续性强。海洋占地球面积的71%,海流(洋流)蕴藏着巨大能量,用于发电是海流能利用的有效方式。海流电站的发电装置与风力发电装置比较相似,故又有“水下风车”之称。1979年,我国在舟山群岛进行过螺旋桨式海流发电试验。
波浪能——海水涌动所产生的能量,能量巨大、资源丰富,但属于低品位能源。波浪能的发电成本比常规电站的发电成本高10~20倍。如何建造既经济又实用的大型波浪能电站来利用廉价的波浪能资源,是人类所面临的一大挑战。
矿物燃料是全球气候变暖的罪魁祸首。长期以来人们始终在谋求能源多样化,大力开发清洁新能源是减少使用煤和石化燃料、缓解能源危机的有效途径。
五、我国的生态维护与绿色创建
生态省建设
我国生态省建设于2003年启动。目前国家已确定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13个。海南是全国第一个生态省试点省份。2006年辽宁生态省建设拉开了帷幕。
我国生态省建设起源于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生态示范区覆盖了一定的行政区域,是实现了生态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和持续发展的,既相对独立又对外开放的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复合的生态系统。我国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始于1995年,到2003年,我国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82个。我国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2001—2010年扩大到全国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县、市,2011—2050年全国整体区域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做到协调发展。
生态省、市、县覆盖了相应的行政区域。建设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省、市、县,是我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延续与发展的最终目标。
生态省建设要求,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学和环境经济学等原理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前提,抓住产业结构调整这一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与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和实施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基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良好并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环境污染基本消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经济社会加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化有长足发展。城市、乡村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辽宁生态省建设总体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生态省。全省80%以上的市、县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建设标准;初步建立起高效低耗的生态经济体系、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体系、优质可靠的环境安全体系、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体系、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过程中,走出一条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新路子。到2025年,努力把辽宁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生态省。
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变——生产方式基本完成从高消耗、高污染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转变,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具有辽宁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低于标准煤1.28吨,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低于100立方米。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大气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退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森林覆盖率达到39%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分别低于每万元6千克、每万元4.2千克。
人居环境优美舒适——城镇供水、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净化、绿化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卫生、清洁、优美、文明。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健全和完善生态省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形成提倡节约和保护环境的价值取向,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辽宁生态省建设阶段目标,2006—2010年初步形成生态省建设的机制和框架,初步搭建起生态经济、资源支撑、环境安全、自然生态、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的生态省建设框架;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法律规范、市场运作、科技先导和公众参与的生态省建设机制。建成一批生态市(县)和生态示范区试点,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部分地区生态状况有所好转,为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奠定基础。
2010—2020年90%以上的指标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标准,80%以上的市、县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建设标准。经济发展方式基本实现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经济,生态效益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全省大部分地区环境质量良好,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要求。全省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基本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
2020—2025年,进一步完善提高生态省建设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要求,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