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仆之间通过长期反复的斗争来确定自己的地位,而他们之所以要争斗,其根本原因在于:如果奴仆是跟生命的存续相妥协,那么主人便是由于对自身欲望的妥协而无法否定奴仆;奴仆还要与自己的自身欲望相妥协,他自己无法尝到亲手制作的美味菜肴,无法享受主人所拥有的一切特权,他所做的一切成果必须让给主人享用。从主人的角度来看,把奴仆打死反而什么也得不到,而让他活着,为自己服务,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主人与奴仆间存在的差异,就在于他们是否能正视自身的独立性与差异性。这就像黑格尔所说的,主人对于奴仆的贬抑或者是扬弃,他最后却非得保存那个被扬弃的奴仆不可。换句话说,通过辩证来扬弃的手段并不是我们一般所认为的丢弃的概念,郭庭嘉在他的硕士研究论文《从<;精神现象学>;主奴之争一节中看欲望诠释的可能性》一文中指出:
扬弃所带来的第一个概念是“否定”,“保存”是扬弃所带来的第二个概念。扬弃本身所带来的第三个概念是“确定性”,通过扬弃,我们才能知道我们确定了些什么,扬弃了意识自身以外的意识,才能确定自我意识的存在。总的来说,意识的扬弃通过了保存被扬弃者,进而确定意识自身的存在。另外一方面,意识的扬弃还有一重大意义。意识的扬弃概念通常是为了这种反身性而存在,反身性就是意识在扬弃对方的过程中,自我也遭到对方的扬弃,意识努力地去否定对方,其实是否定、扬弃自己。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主仆之争中,主人意识和奴仆意识所呈现出的逆转性变化。它一方面表明主人由于对奴仆的过分依赖而日益失去其独立自主的意识;另一方面,奴仆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将物转化为主人所享受的物品,在这过程中具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随着这种转化的加剧,原来的主人成为具有依赖性的奴仆,而原来要依赖主人意识的奴仆则进而成为具有独立性的主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出,由于奴仆的生存状态是一种随时面临着死亡的临界状态,是“一种存在的死亡状态”,“绝对的否定”的状态,可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他可以使自己变成直接控制自然之物的主人,也就是通过某种手段来间接地控制自己的主人。
五、黑格尔的教育观
黑格尔作为哲学的巨匠,也一直在从事着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研究工作,他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又用自己独有的哲学观点去透析当时的教育思想,给现代我们的教育改革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教学视角。黑格尔认为,教育是实现人的自由的绝对环节,是对人的绝对精神的培养;“理性的目的乃在于除去自然的质朴性”,也就是说,教育就是要把人从蒙昧无知的自然状态中引导出来,解放出来,他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人才,以达到社会的发展,“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为政府”办事的、有良好教养的合格的“国家公民”。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和主仆论观点也渗透到他的教学观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自我与客体的关系,自我与他人的关系以及自我与自然的关系三个层次。
1、自我与客体的关系
黑格尔在其教育学著作《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说道:“子女有被抚养和被教育的权利,其费用由家庭共同财产来负担。”肯定了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认为家庭有抚养孩子并使其受教育的义务,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三方都有其相应的责任,教育的责任是全方位的,这与我们现在的教育观念基本是一致的。美国哲学家、教育学家杜威早期的教育思想与黑格尔的教学主张比较接近,杜威在《儿童与课程》的开篇便这样写道:无论任何问题其实皆会有矛盾或对立的情形,往往只有尝试从一种新的角度来观察与分析,我们才有可能摆脱原有概念意涵的局限并得出新的见解。杜威是站在儿童本位的观点上来看教育的,而黑格尔则在其《法哲学原理》中提出了与之相近的教育观点:“儿童所以感到有受教育的必要,乃是出于他们对自己现状的不满的感觉,也就是出于他们要进入所向往的较高阶段即成年人世界的冲动和出于他们长大成人的欲望。”从儿童受教育的原因来揭示教育的本质。
杜威认为,我们通常都由于自己的立场与所处情境的局限,或为坚持自己的观点而牺牲他人。从这里可以看出,儿童只是等待成熟的未成熟个体,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他们开阔眼界,认知自己所处的世界,从而使他们走向成熟。杜威提出,任何学科的教学内容都是以学生的成长为目的的,也就是说,只有当教材适合学生的学习需要时,才能发挥其本身所具有的功能。
我们仔细体味杜威在《儿童与课程》中的看法,可以看出在他的教学主张中不仅渗透着辩证法的色彩,而且也从主仆之争的角度对教育进行阐述,而这一切都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例如无论是儿童本位还是学科本位,在特定的条件和场合下,两者之间互为奴仆关系,一方以主人的姿态出现,具有相对的自主性,而另一方,则处于他我的状态下,处于受压制的地位,只是当我们这样来理解教育时,其本身所具有的全面性的教学实践活动,就会或多或少的有所偏废。
2、自我与他人的关系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的好坏,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扮演着传授知识的重要作用。唐代古文运动大家韩愈曾说过:“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就是对教师形象的一个定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教师这个角色应该在道德、学问等各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表现出为人师表的模范作用。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师德教育,换言之,我们把能够起到模范榜样作用的教师称为“师范”,胡锦涛指出:“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尊重教师是重视教育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具体体现。”其实质就是强调未来的教师培育应该注重生活教育、人格修养以及品格礼仪等方面的陶冶和熏陶。随着社会条件的发展变化,以及现代社会对人才、知识的尊重,我们越来越感觉到教师要转变自己观念的重要性,即从教师本位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过渡。由这一转变我们可以看到,过去“以教师为本位”的教学,就是黑格尔论述的主仆关系中的主人处于独立自主的地位,而奴仆则对主人有依赖的关系,教师以专家学者的姿态来主导整个教学活动;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则是主仆斗争之后出现的结果,这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已经形成某种依赖关系,沦为某种自然物的奴仆,学生则通过对知识的掌握和学习,开始逐渐拥有主人的自主意识。这给我们的提示是:师生关系应在于一方面教师并非学生学习活动的知识主宰者;另一方面,教学活动更不是彻底消极地“任其生长”的过程,教学的本质应该是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扮演促进者与推动者的作用,还学生在课堂上的中心地位。
3、自我与自然的关系
随着全球化在我们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呈现出了不同以往的面貌,手机、电脑成为我们了解世界、搜索知识的平台,为我们展示多彩的世界和丰富的人生;麦当劳、好莱坞、电子邮件、跨国金融服务项目,这些日益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心理情绪,使这个庞大的世界看起来已为人们所共有而不是独占。跨入21世纪的人们,看起来拥有一切资源,一切条件,但实际上全球化的副作用也在不断地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全球化造成了生态危机、环境破坏、疾病蔓延与全球冲突的不断,特别是就目前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教育问题的现状来看,当全球人类尝到环境遭到破坏后所造成的灾难性的后果,人类开始重新思考怎样改善“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1974年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国际环境教育方案以来,人类越来越关注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在1993年通过“气候变化纲要公约”,1997年在日本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等等一系列条款,都是对人类与环境问题的反省和思考,它表明,自我与自然的关系已经出现了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人逐渐认识到自然对于自我的重要性,开始有意识地去保护自然环境,人类已经开始敢于正视自己在自然中所处的地位以及过分的自我膨大所造成的对生态环境的伤害。这可以说是人的自主意识的一种觉醒,认识到与自然的关系就如同主仆关系一样,既存在斗争,又存在依赖关系。海德格尔早就提出过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存,他这样说道:
对于现代科技而言,其展现出一种人类对于自然极度苛求的特质,要自然源源不绝地提供本身可以被开采和储存的能量。但是,难道旧时代的风车磨坊不也是在运用自然的力量吗?仔细想想,它们却是不同的,风车的叶片虽然在风中不断转动,但叶片始终直接听任风的吹拂。很重要的是风车并不开发气流中的能力并加以储存。相反的,当人渴望能从自然界开采出煤和矿石,原本的土地自身在转眼间便展现为煤区与矿床。……现在,为了发展可以随时使用这一股能量,并将之储存以备不时之需,我们从矿石中分离出铀,并让铀交付出可以用来产出兹供利用的原子能。就此,人和自然就不再是和谐与对称的状态。
这里所说的“和谐与对称的状态”,实质上就是自我对自然的重新认知和思考,是希望能维持之前状态的一种反思,从黑格尔主奴争斗的观点来看,就是对生态环境由自主走向依赖的一种反应,是对我们提出的教育如何解决当前环境问题的一种收获和启示。
黑格尔哲学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之作,其思想之深刻,见解之独到,在当时可以说达到了哲学发展的一个高峰。卡尔·马克思继承了他的辩证法思想,进一步发展为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这样写道:“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对黑格尔的哲学所达到的高度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在我们今天看来,黑格尔的哲学直到现在仍然受到人们的喜爱和推崇,在不断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由此可见,马克思对他的评价并没有言过其实,更没有丝毫的浮夸。我们借用他的主仆斗争的观点来说明我们教育中出现的几个问题,如儿童与课程、教师与学生、人类与生态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囊括在黑格尔对教育教学的反思和实践之中,他提出的一些教育观点对于当今的我们来说依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当然,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并不是完善的,他崇尚绝对精神,从而把辩证法引到客观唯心主义的死胡同。
卢梭——爱的教育
一、生平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启蒙运动中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和文学家,是启蒙运动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作品反映在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各个方面,如在音乐、语言学、文学、教育、政治哲学等方面都有所反应,同时也显示出他对“人”的深刻关怀和极度重视。他写了论教育学的专著《爱弥尔》,并且自认为这部作品是“我的作品中最好、最重要的一部”。他的思想是面对混乱、多变、矛盾的社会与自己悲苦的人生遭际时的一种升华,是最原始也最终极的对抗力量。
卢梭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日内瓦的一个小城邦,他的父亲是一个钟表匠,脾气暴躁,情绪经常失控,对待卢梭很严苛;母亲在他出生不久就离开人世。十岁时,父亲因和当时“小议会”的一个人发生争执,最后选择愤然离开,留下卢梭一个人生活在日内瓦,由于家境贫寒,孤苦伶仃的卢梭并没有受过系统的学校教育,但他却读了不少的书,丰富了自己的学识,开阔了眼界。十六岁时他逃离日内瓦,到各地流浪,前后做过学徒、家庭教师、流浪音乐师等,这些经历,对他日后思想的发展和成熟有很大的影响,在流浪过程中得到华伦夫人的保护。在华伦夫人那里,他得到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阅读了大量当时各领域的书,包括数学、天文学、历史、地理、哲学等各个方面的书籍,累积了丰富的知识,对社会和生活也开始有了自己的见解。二十五岁时,卢梭生了一场大病,他做了一个对自己一生有重要影响的决定:立志研究文学和科学。在这一时期,他有机会接触到当时不少国家的著名作家、哲学家,如法国的蒙田、伏尔泰,英国的洛克等人。从这些作家身上,卢梭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吸收他们创作的风格和技巧,并汲取他们思想中优秀的部分。这些阅历和经验,使卢梭对自己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对教育也形成了基本的看法,他了解到自己虽然只做过短暂经历的家庭教师,但并适合于在学校里开展教育的实务性工作,于是他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在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上。1762年他出版了自己的教育学专著《爱弥尔》,采用小说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教育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