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比法
类比法是根据梦象的某些特点,以比喻解释梦意,以类推说明人事。这种占法的关键是,抽取梦象的什么特点和怎样进行类推。同象征法和连类法相比,“类比”法更便于占梦家把梦说通说圆,并证明占而有验。对梦者来说,也会得到满足。
例如梦登高释为将要显贵;梦荆棘泥途释为谋事不遂;梦见丈尺,想正人之长短;梦筑亭,释为将要完成一项功业等,都是运用类比的方法进行释梦。因为登高和显贵都具有上升的特点;荆棘泥途和谋事不遂都有遇到阻挠,不顺利的特点;丈尺本身具有测量物体,以正长短的功能;筑亭即是在完成一项工程。因此,所谓“丈尺为人正长短也。梦得丈尺,欲正人也”,“亭为积功,民所成也。梦筑亭者,功积成也”,“将显贵则梦登高”,“谋为不遂则梦荆棘泥途”,实质上是运用类比推断进行释梦的体现。
像这样的比喻和类推,不能说没有根据,也不能说不会应验,但作为一种程式或教条,而不管梦者的具体情况,那是很难应验、很难信服人的。
(4)谐音法
谐音法是先取梦象的谐音,然后根据谐音来解释梦象和说明人事。
例如,《诗经》中“众维鱼矣、实惟丰年”,“众鱼”不但是丰收的象征,而且“鱼多”谐“余多”,也可以解释为丰收有余。现在农村表示丰收有余的年画,还常见一个胖娃娃抱一只大鲤鱼,其意即在于以“有鱼”谐“有余”。
东汉时先有许慎《说文》,后有刘熙《释名》。在训诂上,《说文》主要讲形训,《释名》主要讲声训或音训。声训或音训,就是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解释字义。《释名》总结了先秦以来这方面的成果,当时在社会上很有影响。所以三国时赵直占梦,就以“桑”谐“丧”,认为梦见桑树不吉利,晋代素沈以“火”谐“祸”,认为梦见火会有灾祸。
魏晋以来,以棺木之“棺”谐官职之“官”,无论在士林还是在民间都很普遍。“将莅官而梦棺”,见于《世说》,又见于《晋书》。据说,赵良器梦见十一个棺材,结果历任十一个官职,官至中书。高达夫梦见很多棺材,他坐在一个宽大的当中,结果由长史升任詹事。李逢吉婢女梦见人把棺材抬到堂中,结果李逢吉做了中书舍人。
《青箱杂记》载:李文定长着一嘴好胡须,参加御试前一天夜里,突然梦见自己的胡须被人剃光了,心里非常不安,于是请人释梦。释梦者认为,剃须就是“剃髭”,当时的状元名叫刘滋,“剃髭”谐“替滋”,预示着李文定要中状元。
《因话录》载;柳宗元从永州司马调任柳州刺史前,夜梦柳树仆地。卜者曰:“夫生则为柳树,死则为柳木。木者牧也,君其牧柳州乎。”这种先取谐音,然后再根据谐音解释梦象的释梦方法,也是古代释梦者常用的方法之一。
(5)解字法
解字法是把梦象先分解成汉字的笔画,然后根据笔画组成的汉字,再解释梦意和说明人事。例如,谢小娥的丈夫和公公在外经商,不幸被害。公公托梦说:“杀我者,車(车)中猴,門(门)東(东)草”。丈夫托梦说:“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谢小娥不解其意,到处打听,经李公佐解释,才弄明白。《唐人传奇·谢小娥传》载李公佐在解这个梦时说:“車(车)中猴者,申也;門(门)東(东)草者,兰也。禾中走者,穿田过,亦申也;一日夫者,春也。是杀汝夫者,申蘭;杀汝夫者,申春也”。“車”字中间是一个“申”字,在十二属相中,猴为“申”。故云:“車中猴者,申也”。“蘭”为草字头,“门”内有一个“柬”字,“柬”俗写为“東”。故云:“門東(门东)草,蘭(兰)也”。“禾中走”就是从“田”中穿过,“田”字穿过头即为“申”字。“一日夫”三字并合起来,即是一个“春”字。由此释出杀人者为申兰、申春。
(6)破译法
破译法是把梦象先转换成一种符号,然后根据符号来说明梦意和人事。这种方法比较复杂,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并且,释梦者转换的“符号”亦不尽相同,有转换为“八卦”者,有转换为“五行”者,有转换为“阴阳”者,也有综合利用者。例如,郡主簿张宅梦他走马上山,绕房舍转了三圈,但见一片松柏,而不知门在什么地方,请索紞为之占释。索紞占曰:“马属离,离为火。火,祸也。人上山,为‘凶’。但见松柏,墓门象也。不知门处,为无门也。三周,三期也。后三年必有大祸”。三年后张宅因谋反而被杀。
3.梦的反说
“反说”,顾名思义,就是把梦象反过来,从反面解释梦意和说明人事。直解和转释比较灵活,但有些梦例,梦象的内容同后来的人事正好成相反的关系,此时占梦者就很难把梦说圆了,为坚持梦象是人事的预兆,占梦者就说这是一种“反兆”。
例如,宋代苏轼《物类相感志》上说:梦“或翻倒成象,则号泣之死(者),却得拜官受爵之应”。
又如《太平广记》引《纪闻》,晋阳有人梦为老虎所啮,其母曰:“人言梦死得生,梦想颠倒故也。”
《南史·沈庆之传》载:沈庆之梦见他把皇帝的仪仗队领到了厕所里,他心里很讨厌。可是,当时有“善占梦者”却说他“必大富贵”。
《敦煌遗书》上有“梦见斩伤出血,大吉。梦见为刀所伤,大吉,得财”。诸如此类,称之为反说。
梦的反说法在我国民间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许多人相信梦的反说,认为梦和客观现实相反。比如,“梦凶为吉,梦吉为凶”;“梦见别人是自己,梦见自己是别人”;“梦见拾钱将会破财,梦见哭泣为福兆”;“梦中大笑则将遭不顺”。这种观点虽然不能解释所有梦境,但也有一定道理。细想来也符合“梦对现实生活有补偿作用”、“梦对机体、情志有调节作用”等说法。
由于梦与现实生活相反的现象的确存在,所以梦的反说法易被人们接受。但释梦者应在了解梦境和做梦者处境、心理之后,适宜采用梦的反说法,不要千篇一律地套用。否则将对做梦者产生不良后果和误导。
现代心理学家的解梦方法
现代心理学家解梦的常用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种:即主观解梦法、客观解梦法、冥想解梦法、诠释解梦法和联想解梦法。前两种方法适用于给别人解梦,后三种方法适用于给自己解梦。
1.主观解梦法
主观解梦法,就是指解梦者把梦境中的一切内容都当做梦者心理活动的象征进行分析。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运用主观法较合适呢?当梦境的内容与客观现实生活没有明显的联系,或者明显无关,而与做梦者本身的一般资料也无法联系的情况下,我们就要运用这种方法来进行梦的解析。如:梦境中出现了完全陌生的,从未见过或到过的地方、人物和事件,或者是从未见过的怪物,或者遥远的毫无印象的童年。运用主观方法,可以抛掉一切客观因素的干扰,纯粹地把梦境当做一场完全由梦者自编、自导、自演、自看、自评的电影或戏剧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