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企业已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2000年以来,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企业税收大大快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私营企业税收增长率5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2005年私营企业税收为2715.9亿元,是2000年的6.5倍。2006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共缴纳工商税收4690亿元,比上年增加588.4亿元,增长14.3%,占全国税收总额37636.3亿元(含车辆购置税)的12.5%;其中私营企业缴纳工商税收3495.2亿元,增长28.7%,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3%。从税收总量看,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70%~80%,甚至更高,成为地方的主体财源,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5.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企业已成为对外贸易和“走出去”的新兴生力军
“十五”期间,私营企业在外贸出口中的比例由2000年仅占1%提高到2005年的14.6%。此外,据全国工商联与商务部有关机构的联合调查,以家族企业占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生力军。按企业数计算,2005年对外直接投资的母体民营企业为2573家,占我国对外投资企业总数的64%。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产业分布主要是境外分销贸易及其他服务业和加工贸易生产,分别占48.6%和38.7%。2005年,中国在境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的投资近30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是以民营企业为主力军的轻工、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电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科技、电讯、农业开发等新兴领域,民营企业也开始积极进入。在投资地域分布上,中国民营企业已经在全球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经营和投资。特别是浙江的民营企业,在东欧、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积极探索,大胆开拓,建立了许多影响大、特色突出的中国商品专业市场和生产基地。
三、当代中国家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当代中国家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代中国家族企业在当前不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已经和正在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效率,但同时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
1.外部制度环境的不完善制约着当代中国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社会某些舆论对家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近年来,负面的社会舆论又有新表现,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收入分配不公等方面的讨论存在某些偏颇舆论。面对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和收入分配上存在的严重不公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部分社会舆论简单地将其主要归因于是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经济发展,归因于私营企业财富的迅速积累和集聚。这导致不少人对家族企业及企业家仍持某种异样眼光。二是关于“原罪”问题的再次争论给部分家族企业带来某种心理影响。家族企业在早期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某些违规行为,本应采取客观、历史和科学的态度来看待和评价,但受某种情绪的影响,一些人将此视为家族企业有“原罪”并进行谴责、批判甚至要求进行追究。这种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某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甚至还影响了某些司法行为。这对家族企业家造成了一定心理压力。
(2)有关部门在具体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时不够有力。这主要反映在一些政府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36条”时,具体的措施推进不平衡。这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行业准入总体上进展比较缓慢。主要是在一些垄断部门和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如邮政、通信、广电、电力和金融等,非公经济的进入遇到大量的“玻璃门”现象,即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比较突出的是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各种理由抬高行业准入门槛,使得家族企业实际上进不去。二是金融、税收政策总体改进不大。金融方面进展不大的主要表现是:①国有商业银行和主要股份制银行仍在信贷上对中小企业有种种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使得相当大一部分在经济效益、社会信誉和管理制度方面已经达到提供银行信贷条件要求的家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家族企业仍与银行信贷无缘;②社会普遍呼吁了多年的允许设立以民营资本为主的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中小银行的建议,一直不为主要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税收方面进展不大的主要表现:①内外资企业统一税制改革仍处在研究制定之中;②家族企业员工的计税工资标准政策既与外资、也与国有企业不平等,家族企业要为此承担明显高于外资和国有企业的工资税务成本。三是一些配套措施在执行中遭遇阻力。尽管不少部门相继出台了落实“非公经济36条”实施政策意见,但一些部门受传统的观念影响与习惯制约,在实际管理上对民营企业仍抱不太信任的态度,以致在具体工作上或有意或无意、或直接或间接地限制家族企业。四是某些垄断企业在实际上更加排挤家族企业。面对家族企业部分地、逐步地进入某些垄断行业和领域,一些垄断企业出于维护自身超常利益与抵御市场竞争的需要,往往采取某些直接、间接手段与办法,如长期维持垄断高价、通过影响政府部门抬高行业准入门槛等,排挤甚至阻止家族企业进入。
(3)社会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家族企业多属中小型企业,技术落后,配套设施少,属于市场上的弱势群体,需要政府支持和社会地方多方面的服务。但从全国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管理监督到位,服务指导不足”的现象。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的一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如决策咨询、市场营销、产权交易、投资融资、企业诊断、科技鉴定、信息交流、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等,研究不够、支持不力、工作不到位。根据社会分工的原则,家族企业的发展还有赖于中介机构提供许多相关的社会服务,但目前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严重落后。以各类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为主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这类组织高度发达,成为继企业、政府之后社会的第三极力量。但在中国,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政府类行业协会管理的行政化、官僚化倾向仍然严重,民间行业商会发展受现行政策法规和行政管理的严重限制,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三大组织力量之一的市场中介组织或称非政府组织的力量较弱、作用有限、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规范、行业发展的有序、企业行为的自律与自卫。
(4)政府职能错位及其机会主义行为时有发生。政府的职能错位及其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家族企业较高的交易成本,这是制约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体制因素。我国家族企业的管理政出多门,呈现“有利争着管,无利没人管”的局面。工商、税务、环卫、城建等各个部门都分管非公经济的一部分业务,却又缺乏统一的管理与协调。另一方面,当家族企业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各部门却又相互推诿,造成家族企业的贷款难、征地难、出口难等等,这些制度供给方面的障碍又严重制约了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部门甚至出于局部利益,利用各种名义,对家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导致家族企业的“渗漏”现象比较严重。政府部门的职能错位及其机会主义行为,使得家族企业的运行成本(交易成本)较高,影响了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我国家族企业将很难与国外企业竞争,适应全球化的挑战。
(5)市场环境面临诸多问题。据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的《2006-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2006年中国的综合商业环境排名比2005年提升了15位,居第93位,但在175个经济体中仍属中等偏下水平。其中申请许可排名第78位,投资者保护排名第83位,获得信贷排名第101位,开办企业排名第128位,缴纳税款排名第168位。这些评价结果能够较真实地反映中国民营经济的情况,说明我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的市场环境仍须加大力度进行改善。
2.家族企业自身存在的诸种因素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1)产权缺陷影响着家族企业的稳定和规模的扩张。相当多的家族企业有产权封闭的特征。他们很担心“肥水流入外人田”或大权旁落,为了保持本家族对企业的绝对控制,一般不愿意外界前来参股入伙。企业发展的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原有股东的再投入。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最近几年的调查,有不少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也仅有业主一人或夫妻儿女等少数几个家庭成员。这种封闭的产权结构,阻碍了资本最大限度、最大优势的组合,从而在规模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并且,封闭、单一的产权结构,往往造成个人或家庭财产与企业资产的等同合一,企业始终无法摆脱个人和家庭而独立存在,企业的发展受个人和家庭的严重制约。家族企业的产权界区对外一般是非常清晰的(早期的一些“红帽子”企业除外),而在家庭内部、家庭成员之间,则往往是含混不清的,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家庭“大锅饭”的现象。在企业有了相当的积累和发展之后,家庭、家族成员之间,创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就会逐步显现和加深。利益诱惑的增大会使得家庭、家族成员谋取自己所有资产的冲动逐步超过对企业资产的关心。当矛盾发展到无法协调的程度或第一代“家长”不在之后,产权纠纷最终就可能导致企业衰败或解体。
(2)家族企业内部人才匮乏,人才引进困难。家族企业创业之初,由于规模较小、市场竞争不激烈,人才问题并不突出。但随着外部市场环境和家族企业内部条件的变化,家族成员越来越不能驾驭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和解决企业因规模扩大而出现的新问题。然而,家族企业自身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其面临的人才困境很难解决。一方面,表现为家族企业以“亲疏远近”为用人准则,过于看重亲缘与忠诚,而不能根据德行与能力来选拔优秀人才。在管理上主要依赖几个“可靠的”亲属,把他们看做是“内部人”,把其他人看做是“外部人”。另一方面,表现为家族企业对“子承父业”的家族理念的过于看重所导致的接班人问题。创业者总希望将权力交给自己的下一代,并希望下一代能够按照自己已经设计好的路径进行管理。这里假设接班人有能力接班,但创业者的创业能力、智慧、管理风格和感召力很难传承,如果家族接班人不具备参与高层管理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不能驾驭企业,企业便岌岌可危了。还有,现实中人才市场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对经理人诚信的疑虑客观上增加了家族企业对“外部人”的不信任,最终使家族企业很难引进家族以外的管理人才。
(3)家族企业竞争力不强。尽管转轨时期中国家族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在缺乏保护甚至是在歧视的环境下成长的,具有很强的生存力和竞争力,但是它们是在中国市场经济并不发达和完善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有历史的机遇。但是,客观上讲,中国家族企业远远没有经历过像早期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自由而残酷的大范围激烈竞争时代,直到现在,大多数家族企业还缺乏国际竞争的经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家族企业产业分布比较集中,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不高。具体来看,我国家族企业产业分布最集中的是制造业,占38.3%,其次是商业餐饮业,占21.4%,接下来依次是建筑业(5.9%)和农业(5.6%)。有资料显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家族企业在第三产业的比重开始超过在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而且第三产业的比重仍在上升。但是,要看到家族企业产业分布的领域都是竞争性非常强的。也正是由于竞争性行业的进入壁垒较低,从而在导致大量中小型家族企业积极涌入的同时,还带来了家族企业间的互相残杀式的恶性竞争。而对大多数中小家族企业来说,由于资金和技术的原因,直接选择了比较容易进入的产业投资,使相当一部分企业成为高耗能、高污染和低附加值的落后企业。虽然现在有些家族企业已走上品牌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甚至开始染指高科技领域和进军国际市场,但技术水平、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总体不高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多数家族企业缺乏核心产业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