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你翻了我的手机,是故意想下次给我打电话的。所以我每天都把手机调震动带在身边,不时拿出来翻看,可是,那些发骚扰短信和未接来电的人,不是你;
我原以为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是故意要认识我的。所以我听见有关你的名字中的任何一个字眼的音节,都会敏感地捕捉一些讯息,可是,她们口中谈论的人,不是你;
我原以为你让我遇见了你,是故意要我们下次相见的。所以我看见同样颀长的身影就忍不住频频回头,想和你再次遇见,可是,那些跟你拥有相似的背影的人,不是你……
酸涩的感觉涌上我的鼻腔,第二人称果然是矫情的最佳叙述方式。
在日记本上写出这样矫情的字句,也算是我这不修边幅的人生中的一大壮举,可我竟然在这些酸不溜秋的文字的熏陶下,真的感觉失落得有些委屈了。
那种感觉就好比是,明明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承诺,可是对方没有给你相应的兑现时,还是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一般,尽管兑现的内容其实根本无关紧要。
我微红着眼眶盯着手机屏幕,懊恼着为什么自己没有问顾之森的手机号码,也路痴得找不到他家的路,甚至……甚至除了他那过分好听的名字和长相和花枝招展的绯闻女友,我对暗恋的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我拿着闪闪发亮的硬币面朝月光虔诚地来回抛着,正面代表我喜欢顾之森,反之则是不喜欢。
我知道这个把戏幼稚得可笑,可是除此以外我没有任何方法去证明我如何狗血地爱上了一个只见过一次的陌生人。可是那种得不到的感觉却痒痒的,滋长在我的心底某个潮湿的角落,仿佛要一点一点瓦解我的理性。
然而当我失落地以为不能与顾之森相见成为必然事件,决心一扫阴霾卷土重来的时候,他却出其不意地以偶像剧男主角出场的经典狗血桥段华丽丽地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