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范围,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2)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和体现了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制约,为人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保证。
(3)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有效措施。
(4)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对破坏民主权利行为的制裁措施,为扞卫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强大武器。
2.答:(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3.答: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是: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科学预测,确定目标;科学设计,拟定方案:综合评价,选择方案;实施检验,调整完美。
六、案例分析题
1.答:甲可以要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饲料费和误工损失费。乙应该满足甲的要求。《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甲乙之间构成无因管理之债,乙应当承担甲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2条规定:“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的实际损失。”可见,甲的要求完全是合法的,乙应满足甲的要求。
2.答:(1)构成侵权。本案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王某因侵害行为受到损害;该损害事实是公园内的枯枝所致,损害与公园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园存在违法行为;公园对王某受损害存在过错。公园对买了门票进入公园的游客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公园应定期修剪树枝,以免枯枝掉落伤人。本案中,枯枝掉落伤人表明公园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对王某受损害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侵权责任。
(2)应由公园对王某所遭损害进行赔偿。《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本案中,王某的身体已经受到侵害,对此公园应赔偿其医疗费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七、论述题
答: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密切相关的范畴,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建设中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二者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求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在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同时,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没有社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的进步,物质文明建设就没有动力,经济发展目标就难以实现,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去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战略性方针,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有利环境,提供有利的思想保证。只有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凉山自治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A
4.B
5.A
6.C
7.B
8.B
9.C
10.A
11.D
12.B
13.C
14.C
15.A
16.A
17.B
18.B
19.C
20.B
21.A
22.D
23.A
24.C
2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BCD
4.AC
5.BCD
6.ABD
7.ABC
8.ABCD
9.ABCD
10.ACD
11.ACD
12.ABCD
13.ABD
14.ABCD
15.AD
16.AD
17.ABD
18.ABC
19.ABC
20.A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四、案例分析题
1.答:(1)市公安局对李某的第一项复议请求不应受理,因为李某已丧失对县公安局行政罚款的复议申请权。根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提出。本案中李某在2007年12月8日接到县公安局对他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到2008年1月10日才提出复议请求,显然已经超过复议申请期限,因此市公安局不应再受理他的第一项复议请求。同时,李某也丧失了对该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县公安局对李某又处以行政拘留是合法的,市公安局应做出维持的复议决定。
2.答:根据《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本案中,甲的遗产为9000元。根据《继承法》关于胎儿的有关规定和继承顺序的规定,乙与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应为胎儿保留第一继承权的份额,这样9000元分为三份,每份3000元。丙、乙各继承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为其保留的3000元由乙和丙平分。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后死之,为其保留的3000元,由乙继承。
五、公文实务题
1.D
2.C
3.D
4.C
5.D
甘孜自治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B
4.A
5.D
6.A
7.A
8.A
9.D
10.A
11.B
12.A
13.D
14.C
15.C
16.B
17.C
18.C
19.B
20.A
21.B
22.A
23.D
24.D
25.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D
3.ABCD
4.ABD
5.CD
6.ABCD
7.ABC
8.AD
9.BCD
10.ABD
11.ABC
12.ABCD
13.ABCD
14.ABCD
15.BCD
16.ACD
17.ABD
18.ABC
19.ABC
20.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四、案例分析题
1.答:行政决策贵在执行。即便是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也要强化执行,落实实施,才能有效。
其一,有效实施法律,首先要阐述法律内容,广泛发动社会宣传,使执法者、守法者树立明确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严格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所取得的成效,同新闻媒介及全社会上下宣传教育是分不开的。
其二,有效实施法律,需要各方面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要求各部门步调一致、政令统一、权责明确,但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扯皮。
其三,有效实施法律,重在监督和检查落实其实施情况。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执法力度,严格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杜绝朝令夕改,有令不行。
其四,根据所颁布的法的执行情况,及时对它进行研究和评估,不断完善法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