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一股黄色的迷雾已充斥中国的各个角落,它更像一场瘟疫,使许多人虽生犹死。然而更难于幸免的,却是一群不谙世事,心地单纯,富有浪漫理想的少男少女们。他们不断被这种恶劣的环境腐蚀着、吞蚀着,而又由于他们自身的小环境出了问题,结果不是使他们精神堕落,就是一个个被推进了在劫难逃的深渊。然而良知在告诉人们: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接班人,如果他们出了问题,那么,这国家,这民族……所以,救救孩子们,救救我们的明天,这是时代的一声呐喊。
(第一节 )不可忽视的环境影响
从哲学角度讲,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而起主导作用的是内因。但是,在当今对青少年心灵污染的问题上,外因在一定条件下却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大环境的剧变
建国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新中国以崭新的面貌屹立在世界之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又卓有成效地进行了改革开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处于社会转轨时期的人们在道德水准、法制观念上也在悄然的发生变化。
也正是这些变化,使社会出现了从前没有接触过的一些社会性问题。一些家庭的不良环境,造成了子女心理的畸变,以致诱发犯罪。家庭生活中有下列情况,往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十分不利。一是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异,子女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严格教育,在被放纵不管的情况下,由沾染恶习到走向违法犯罪。二是父母过分溺爱,一味娇宠,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一旦满足不了,便以非法手段获取,走上犯罪道路。三是父母对待子女粗暴,方式简单,望子成龙心切。置子女的感情于不顾,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子女。子女稍有过错,拳脚相加,甚至撵出家门,使其流浪社会,结识有恶行的人,也开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父母忙于工作或经商,放弃对子女的管理教育,导致孩子放任自流,不能明辨是非。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检点,不规范,不能为子女做出好的表率,从而影响到子女。家庭教育的缺陷,使少年儿童在社会化进程早期就存在了偏离社会规范的基础。青少年在这种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下,再加上接受外界社会的影响,其人格很快就发生畸变,因而在一定条件下他们抑制不住冲动而实施犯罪行为。
学校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理想、法制教育十分薄弱。虽然目前也有这些方面的课程,但在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其收效甚微。从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情况分析,这些人中的80%以上在小学到初一年级时是学校里“双差生”,学校和教师对这些学生基本上持歧视态度,导致学生的自暴自弃。由于教育界当前的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缺陷,那些成绩较好的学生中,也有一些人自恃高人一等,处处颐指气使,个人私欲,名利欲和表现欲恶性膨胀,得不到满足便不惜采用各种手段甚至包括违法犯罪手段加以满足。可以说,在校生中的犯罪率上升,就是学校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割裂,使青少年染上恶习而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环境对中小学生的种种影响,若从方式和手段来看,大众传播媒介恐怕是独领风骚的了。而其他的方式和手段,诸如思想政治工作、老师的训导、父母的劝诫等等之类,是绝难以同大众传媒相抗衡的。无论是信息量,还是吸引力;无论是影响的深度还是广度,以及所涵盖的内容的多方面性、多层次性,甚至从教学艺术要求的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来衡量,大众传播媒介的优势都可以说是遥遥领先的。
电视、电台、报纸三大媒介又是其中的主力军。如今的电视台,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都有。甚至有的乡镇也有自办的差转台,乡镇的大小事情都作为本地新闻,跟在《新闻联播》之后播出。各地的有线电视,更是日以继夜地转播香港的电视节目或港台录像片,间或插进自己的广告。打开电视机,从专栏到广告,从电视剧到综艺节目,应有尽有,令人目不暇接。许多中小学生,特别是在节假日,长时间“泡”在电视里,乐此不疲。与电视相似的遍布城乡的录像室,特别以各类“少儿不宜”的片子吸引人。但身着学生服的少年儿童常常出入,并不见有人阻拦。少儿不宜变成了“掏钱就宜”。在双休日下午和晚上,杭州一些中低档的录像厅成了不少在校中学生光顾的场所,而所放映的录像片绝大多数是宣扬暴力和男女私情的内容。在星期日深夜,有些中学生还在观看不健康的片子,根本不考虑第二天就要参加的紧张学习。杭州不少出租图书的小书店也成了许多中学生热衷的去处。这些租书点一到双休日、生意特别兴隆,来租书的顾客许多是中学生,但架上的可租之书几乎全是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真正能使中学生开阔知识面、有教育意义的书籍很少。
无线电台的节目,则更是不受限制,无孔不入。一般的中波、短波、调频三功能收音机,可以任意收听国际国内的电台节目。而收音机或收录机,在中学生手中已是同钢笔一般属于文具用品了。
南京经济广播有个收听率很高的节目《今夜不设防》,解决热心听众难以启齿的私事隐衷。前来咨询的除了成年人,还有相当数量的中学生。节目临近午夜播出,但一些学生却以惊人的毅力耐心相候,甚至把电话打进直播室。他们询问的多是关于性文化的话题。电台考虑到舆论导向和社会影响,婉言劝阻,但每月电台还是接收到不少学生的咨询信或冒充成人打来的电话。
在市场上,报纸、刊物及各类印刷品更是多如牛毛。其中对学生影响最严重的莫过于各种下流、低级的非法出版物和黄色书籍。在大街小巷各类书报摊档,甚至一些正式的书店,都常常能发现各种充满着暴力、色情、荒诞、迷信、教唆犯罪及各种观念误导的东西,这些均属于打非扫黄之列。
二、泛滥的黄色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污泥也乘隙而入,与国内的各种丑恶现象相汇合。这首先表现在黄色文化的流入和泛滥上。我们说,文化既是宣传品,又是商品,因此,以牟利为目的之一的商品文化便能够客观存在,黄色文化自然也就有存在的土壤和条件,且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现象,无孔不入地流向四面八方,腐蚀人们的思想,成为诱发卖淫嫖娼活动的媒介。据有关调查表明,卖淫嫖娼中有46%的人员是直接受黄色文化的毒害所致。尽管国家对黄色刊物、淫秽物品不间断地进行查封,收缴,且开展了若干次专项斗争,但仍有大量的淫秽物品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在群众中暗地里传播,大量的黄色出版物充斥街头,大有屡禁不止之势。改革开放的实践,还使现代文化冲击着传统文化、西方文化冲击着本土文化,引起了人们道德观念的变化,产生了良莠互现的结果,其中以在性观念的变化上表现最为突出。性本是人的自然本能,要正确引导,才可能健康发展,封锁政策只能是抽刀断水。我国几千年来恰恰是性封闭和性禁锢,从反面强化了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性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使得一些人缺乏起码的性道德和性知识,对性诱惑的抵制能力减弱。当性解放、性自由的思潮浸入后,许多青少年的价值观和性观念都发生了变化,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些人不再有“万恶淫为首”的观念,反而形成了“笑贫不笑娼”的意识,不愿在性问题上受任何约束,向往性自由的生活。这种畸形的性观念被一部分法盲或文化素质低,精神极端空虚的青年男女所崇拜并付诸实践,从而使卖淫嫖娼活动肆无忌惮。可以从侧面映证这一现实的事实是,近年来,人们对早婚、婚外性行为、未婚先孕等现象不再大惊小怪,而是采取了从未有过的宽容态度。
三、黄色淫秽物对青少年的危害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有强烈的好奇心。调查研究表明,描写有关爱情和性内容的文艺作品,在青少年一系列文艺欣赏中高居首位。他们欣赏过程中,不时地体验着朦胧性意识的勃发。这一时期,大多数未成年人由于自我意识发展欠完善,自我控制力较弱,在一定条件下,便可能冲破现行法律规范与社会伦理道德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少年犯林某某,年仅17岁,因无业成天混迹于有恶习的人中,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看淫秽片等,可以说,无所不为。据他本人交代,入狱前,因不学无术,长期无业在家,空虚寂寞难耐,随着性的发育,久而久之便抑制不住生理的躁动,对异性似乎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渴求。从此,便开始大量接触淫秽录像,以排遣内心的紧张情绪。他曾有过一个月内看30余部淫秽录像的记录,堪称其欣赏之最。就这样日积月累,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毒颇深。一天,他乘邻居家只剩一个13岁的小女孩之机,暴力与哄骗兼施,残忍地将该女孩诱奸,导致该女孩怀孕。至此,他的犯罪行为也彻底暴露。又如,少年刘某某等4人(两个15岁,两个14岁),都是刚刚步入初中之门的中学生。一天刘某某乘父母上班,将其父母看过的录像放映,其中男欢女爱的镜头不仅吸引了他,他还神秘地找来“好朋友”一起看,越看越上瘾,竟成为他们终日谈论的内容,使他们过早地萌发了性意识,激发出对异性的强烈向往。一天晚上,他们4人刚喝完酒,一位路过的同校女生进入他们的视野,成了他们的泄欲目标,他们借着酒劲饿狼般地扑过去,轮奸了该女生,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不久四人锒铛入狱。
青少年模仿能力强,易受外界影响。一般地说,在落后的低层次群体中,只要其中一分子接触到淫秽物品,就会很快地改变这些群体的道德标准与行为模式,心理学早已揭示过一条规律:人对被感知的对象,有着“内模仿”本能。当然,未成年人的模仿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新奇的、初遇的、钦慕的、感兴趣的对象易被模仿。例如,少年犯张某说,他早在小学时,就成了“电视迷”,每天晚饭后,就坐在电视机旁,一直看到“节目预告”。那些男女搂抱、亲昵、做爱的镜头,在他幼小的心灵产生了较含蓄的性镜头,便利用闲暇时间与当地比他大得多的流氓阿飞一起观看淫秽录像,找女流氓鬼混,以至经常萎靡不振,精神恍惚。16岁那年,他模仿淫秽录像中的做法与一群狐朋狗友一起轮奸了一位成年妇女,因此受到了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