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言和谐艺术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品位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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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新时期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文化影响力(1)

媒介在挖掘重点的同时也为自己产生出亮点,电视在推举各类焦点、各种名人明星的同时也成长出一批夺人耳目的主持人。这个群体自从他落户中国电视的那天起,便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今,这个群体被关注的势头非但未减,反而愈来愈旺:业界关注主持人的屏幕表现和收视率,学界关注主持人的成长轨迹、找寻发展规律,受众关注的则是屏幕上的主持人是否“好看”、“好听”。可以说,在当代中国的电视平台上,似乎没有比电视节目主持人更为幸运或是更为风光的了,凭借着特殊的职业,可以“随意出入”亿万个家庭,享受着“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恩泽;依托着电视的辐射,可以将节目的内容快速送抵观众,拥有着“一举成名天下闻”的荣耀。

电视媒介的出现早已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维习惯,而接受着社会与时代的熏陶、成长于电视媒介的主持人群体,是怎样吸引受众的目光,从而成为一支倍受关注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又是怎样回馈社会、服务社会,从而产生出他们应有的文化影响力?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过于强调政治影响力;进入市场经济后,又开始偏重经济影响力;现在,我们提出文化影响力的命题,应该说正是时候——“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的和谐,其本质体现为一种和谐的文化精神。没有和谐的文化,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全面实现,可以说,和谐文化正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所在。而和谐文化的建设,离不开新闻媒介的正确导向,其中,电视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弘扬真善美和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传播先进文化,等等,都将成为一种不可替代、不容忽视的文化影响。因而,作为电视文化影响力重要组成部分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的研究,不仅是对节目主持人文化责任的一种规指,对电视文化、电视媒体自身文化品格提升的路径指南,也是为建设和谐文化,为民众提供一种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的战略思考。

第一节电视文化影响力与主持人文化影响力

海德格尔曾经有过这样的预言“我们将会遭遇一个世界图像时代”,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到来,并正以它不可遏制的发展势头冲击着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其中,首当其冲的要数电视,电视文化也搭乘着人类科学与技术的列车,朝我们呼啸而来,展现给我们的是有别于以往任何时代的光怪陆离的崭新世界。

一、电视文化与电视文化影响力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做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这种在相对封闭的地域内形成的文化,是一种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在民族的生活模式、情感表现以及思维方式上都有着深深的民族文化烙印。而借由电视产生的电视文化则完全是一个超越时空、超越国界、超越民族界限的开放系统,为我们呈现的也是一个与以往任何时候都有很大不同的生活现实。这种颠覆性的变化,正是电视文化对人类社会最大的冲击波。

此外,内容上的无限性显示出来的包容,形式上的拼贴性带来的多元,以及“即时传真”的瞬间到达与瞬间接受,等等,都是电视文化有别于传统文化的区别所在。

如同文化的定义莫衷一是、纷纭复杂一样,电视文化的定义,也是版本颇多。这里,我们选取几位学者的说法:

苗棣教授在《电视文化学》中是这样定义的:“当代人类在电视传播的高度参与下所形成的新型的群体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

胡智锋教授在《影视文化论稿》中的定义是:“电视文化不仅包括电视媒介自身所传播的信息内容,包括电视传播过程中传播者之间、传播者与传播组织、传播制度之间、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还包括由于电视传播而带来的社会、民族、国家以及每个个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信仰追求以及心理状态等的深刻变革。”

陈旭光教授在《当代中国影视文化研究》一书中,给包括电视文化在内的影视文化划分了三个层次:“其一,影视文化首先是一种物质文化。因为它是一种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为媒介的大工业生产,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能够直接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商品。其二,影视文化也是一种制度。影视机构、电视台、电影的生产、发行、放映、经营、运行、管理、人力资源配置等等,都涉及到这一方面的问题。其三,影视文化更是一种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文化。与一切艺术的本质一样,影视艺术也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主体性的一种自我实现和‘认识你自己’的需要的产物。”

《社科新辞典》的解释是:电视文化,是指人们导演电视、操纵电视、接受电视与对电视节目的选择表现出的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观念与行为模式。

《文化学辞典》的解释是:所谓电视文化,并不是指电视所包容的一般文化内容,而是指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电视本身,以及以特殊方式加以组织的文化内容。它的含义需要从人类文明这一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明。

综合上述定义,大致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从电视文化的生成模式上看,电视文化是一种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的人类群体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展示;从电视文化的文化身份上看,电视文化以精神产品的方式跻身于人类现代文化的行列,在一定程度上显示着人类世界的文化进程和主观努力;从电视文化的总体概况上看,电视文化包括传播内容、传播关系以及传播效果三个层面。

文化学的原理告诉我们,人创造了文化,又被文化所创造。人是文化的主体,同时又是文化的对象。人类创造了电视文化,电视文化又给予人类以巨大的影响,电视文化影响力由此产生。

电视文化影响力的发生作用于电视文化传播效果的层面,那种由于电视文化而带来的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信仰追求、审美理念等的发展与变革,那种因为电视文化对社会、民族乃至国家所产生的氛围或环境,正是电视文化影响力的所辖区域。

然而,电视文化影响力与电视文化当中传播内容的关系是什么,与物质实力和技术手段的关系又是什么,电视文化既然是一种精神的产品,那么,这个特殊产品所产生的文化影响力的衡量标准又以什么为参照?

我们尝试从电视文化审美的角度,再一次对电视文化进行定义:电视文化是指以物质实力和技术手段为依托、以群体生活方式展示为基本内容的人类特有的精神性产品,它的核心是电视作品的文化品位和文化价值。

于是,电视文化与电视文化影响力之间有了更为恰切的对应点:

第一,电视文化影响力是电视文化传播效果的显性反映,电视文化是电视文化影响力的根据地;

第二,电视文化影响力与电视文化的文化品位和文化价值发生最大关联:在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上,二者之间的关系成正比;在影响力强弱方面,二者之间所呈现的则不一定是正比关系。也就是说,文化品位的高低决定影响力的性质,文化品位高的电视作品带来的是积极影响,反之,则是消极影响;但有时候,文化品位和文化价值低下的电视作品,也可能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并且收视率高,势头也强。

第三,电视文化影响力也不与物质实力和技术手段成正比。技术是电视发展的必备条件,但在电视文化影响力中起决定因素的是人。

如果说,电视文化是以物质实力和技术手段为依托的话,电视文化影响力的根本点则是由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创造性的电视人发出的。电视人里既有作为个体的电视人,也有作为群体的电视人,其中,与电视编导、电视摄像、电视化妆、电视编排等电视工作人员相比,在屏幕上出头露面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所生发的文化影响力以显性符号为主要特征,在整个电视节目制作的流程中,主持人所产生的影响力也是最为直观的。

二、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的界定

影响力是指对他人的行为施加影响以达到自己所期望结果的能力。这是一种与军事力量、命令式力量、强制性力量截然不同的力量,是一种可以称之为“软力量”的力量。

影响他人的行为可以有多种方式:威逼、利诱,或通过吸引和拉拢使对方想你所想,做你想做。文化影响力则是一种通过“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或者通过使他人无法表达喜好从而操纵他人的政治议程”。在全球化传播呈现网络化的今天,电视文化影响力自然是要通过吸引之后的说服和拉拢之后的操纵的方式,使自己拥有媒体的最大竞争力。而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文化影响力,则需要通过主持人在文化影响上的吸引与感染、渗透与支配,争取更多受众,以达到自己——既是媒体的也是个人的——所“期望的结果”。

首先来看两组数据:

目前,我国人口13亿,收视人口在12.38亿左右,电视人口的综合覆盖率是95.81%。据200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电视频道总量是2899个,节目全年播出总量为1259万小时。目前我国广播电视从业人员58万多人,其中播音员、主持人近五万多人,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大约是两三万人。

相对于近三千套电视节目,全年一千多万个小时的节目播出量,电视节目主持人队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这意味着每一位主持人做节目的次数多,出镜的频率高。然而令我们有些困惑不解的是,在几万人的队伍中,在频繁出现的情况下,有印象的、叫得出名字的、真正让受众能够记住的主持人却不多,甚至可以说屈指可数。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现象发生,也许,我们可以在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的界定中找到答案。

我们认为,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指的是部分知名主持人,在电视节目生产和传播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具有文化内涵的信息传导在受众当中的效果反应,它是主持人作用于受众精神层面并施以文化影响的一种能力。

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从本质上来说,它既是一种权力,是电视权力的“软化”表现;又是一种效果,是电视文化经由主持人作用于受众的传播效果;还是一种价值,是主持人的文化价值在使用价值上的价值体现。综合上述多重效应,在对受众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精神生活环境予以逐步影响的过程中,完成自己文化传播的媒介使命。从表现形式上来说,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既有主持人个体单独表现的个体影响,又有整个团队群体合力展示的群落影响;既有主持人在相对一段时间上带有持续性的影响累增,又有整个团队在一个瞬间、一个场合产生的集体影响冲击。

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具有强烈的开放性、鲜明的时代性、丰富的多元性、相对的稳定性,以及不易察觉的渗透性、社会舆论的聚合性、有意无意的指向性、日益活跃的互动性等特点。同时,在发生机制、发生机理以及效果形成方面,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特殊规律。

“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解才解决本质问题”。关于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的定义,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第一,关于部分知名主持人。

就一个特定的市场而言,最活跃、最有知名度、最受观众关注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永远只是主持人队伍中的某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陆地教授的“鞋底理论”就很可以佐证这个事实:“鞋底的任何部分都有接触地面的机会,但是,密切接触地面的只是鞋底的一小部分。”主持人文化影响力的发出者是电视节目主持人,但不是每一位主持人都具有文化影响力。主持人文化影响力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需要主持人具备对文化占有、诠释以及输出的能力;二是需要经过一个由“量”到“质”的变化过程,包括主持的时间、栏目的成熟度、观众的认同感、自身品牌建立等等。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两方面条件的相互叠加,才可能使受众的注意力资源持续保持在时间的序列上,才可能发生影响力的辐射效应。

一夜成名的歌星、影星不计其数,一次成名的主持人几乎很少。受众的接受需要时间,栏目的成熟需要时间,主持人自身魅力的展示更需要时间。比如英达初次主持《夫妻剧场》,尽管早已是名导演、名演员,但在主持的岗位上却几乎“溃不成军”。好在编导坚持,更加上英达本人的坚守,如今已经收放自如,在节目中的表现也驾轻就熟,得心应手。再比如崔永元的《实话实说》、杨锦麟的《有报天天读》,无一不是在时间的考量中,在主持人对文化的坚守中,焕发出主持人的文化影响力。由是观之,一期节目构不成风格,短时间内也难成影响,只有通过线性的积累、时空的舞台展示,才能够逐渐“成名”。而具有一定知名度乃是主持人文化影响力构成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