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领域与公民新闻
一、新媒体对公共领域的重构
1.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在国家这个公共权威的领域与市民社会这个私人领域之间的一个批判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民众有能力对各种公共问题和国家政策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公共领域的概念最早是由美籍德裔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来的,之后熊彼得、布鲁纳和杜威等人又从不同的角度研究过此问题。哈贝马斯是公共领域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
哈贝马斯是西方马克思主义重要流派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被公认为“当今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当代的黑格尔”。1961年,他完成了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在论文中他立足于批判的立场对公共领域的历史起源、结构、功能做了透彻的分析和展望。
哈贝马斯所谓公共领域,指的是介乎于国家与社会(即国家所不能触及的私人或民间活动范围)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它凸显了公民在政治过程中的互动。哈贝马斯认为,最早的公共领域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的广场集会,建立在自由发表意见和对话基础之上。到了17世纪,随着报刊、杂志的发展,它逐渐发展为一些贵族和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在咖啡馆里的定期沙龙,话题也渐渐从由文学转向政治,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在这里,公共领域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它作为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一部分,立足于不受公共领域管辖的私人领域,却又跨越个人和家庭的藩篱,致力于公共事务。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存在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由私人组成的公众。他们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在理性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2)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因为媒介是信息的载体,决定着信息的流量。单向的非沟通媒体将导致信息的匮乏和意义的缺失,在此基础上私人的“独立”与“理性”也就失去了意义;(3)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自由辩论、充分交流,进行理性批判达成共识,形成公共舆论。
总的说来,公共领域就是政治权力之外,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它不仅使等级制度阶梯的下层人们获得更多的信息接触,而且通过越来越多的横向共享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削弱权威,而且它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领域,和私人领域相对,其产生的基本前提是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一方面是,公共权力介入私人交往领域,另一方面是私人交往运用公共权力,从而加速了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进程。
公共领域的实现需要一定的载体。“当公众成为一个国家中的庞大团体,则必然需要以借助某种工具来实现团体内部的信息传递和相互影响。而今天,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则承担了这样的角色,成为公共领域的载体”。哈贝马斯把传媒力量看做是一种新的影响范畴,因为“它既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又统领了公共领域”,“被传媒力量尤其是大众传媒影响和控制的公共领域,既汇聚着无数的个体,同时又起到了组织社会的作用”。
哈贝马斯并没有就此止步,他在分析大众传媒在构建公共领域重要作用的同时,又十分忧虑媒体公共领域的转型。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首先是在18世纪初的英国出现的。17世纪末,新闻检查制度的废除标志着公共领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进入报刊,并使报刊变成一种工具,从而把政治决策提交给新的公众论坛”。这种报刊和咖啡馆、沙龙等聚会场所构成了在政治上抗衡宫廷文化的文学公共领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文学公共领域又衍生出政治公共领域(Political Public Sphere)。然而,自19世纪的最后20多年以来(以1873年经济大萧条为标志),国家干预主义渐趋强化,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以后,国家干预社会领域与公共权限向私人组织转移即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同步进行,这一辩证关系逐渐破坏了公共领域的基础——国家和社会的分离。随着国家和社会的渐趋融合所出现的结构转型,报刊从纯粹的新闻报道发展成为文化思想传播,从意识传播到商业赢利,媒体的公共品格逐渐让位于商业广告,媒体的公共话语空间逐渐丧失。媒体假借公共舆论的外衣传播伪公共话语的现象成为常态,理想的公共领域也就全盘瓦解了,哈贝马斯把这种表现称为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
哈贝马斯认为,一个重新政治化的社会领域摆脱了“公”与“私”的区别,消解了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自由主义公共领域。这种情形与封建社会晚期有类似之处,因此哈贝马斯称之为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在传媒领域,广告和公共关系的侵入使文化批判的公众丧失了理性和批判能力,变成了文化消费的公众,因而作为现代化必然结果的理性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倒退了,部分公众重新陷入愚昧状态而不自知。
2.新媒体语境下的公共领域重构
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是哈贝马斯着重分析的媒体类型。有研究者从“公共领域形成的三个条件”入手分析了公共领域在传统媒体中被侵蚀的原因:
(1)传统媒体的“点到面”传播,让“公众”成为“大众”。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是由“点”到“面”,这些“点”信息源为少数几个经理人、总编、主持人、记者和专栏作家所把持,“这些媒介所传播的内容,实际上限制了接收者的反应。这些节目将作为听众和观众的公众罗致于自己的魔力之下,而同时,却又剥夺了公众‘成熟’所必需的距离,也就是剥夺了言论和反驳的机会,阅读公众的批判逐渐让位于消费者交换彼此的品味与爱好,也成了消费行为本身的一部分”。(哈贝马斯,1999:249)对于形成公共领域的第一个条件——“有独立人格的公众”,传统媒体已经逐步失去了对其的塑造能力。大众传媒所塑造的不是理性批判的“公众”(Public),而是文化消费的“大众”(Mass),批判的公共性遭到了操纵的公共性的排挤,它所塑造出来的世界仅仅是具有公共领域的假象,或者说是一种“伪公共领域”。
(2)传统媒体的“守门人”规则,否定了“自由交流”初衷。“守门人”规则多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立场倾向性带来的。传统媒体通过议程设置筛选公共辩论的主题和程序,选择适合该议程的嘉宾和现场观众。“即便走进演播厅,一旦受众的观点越出了规定的议程,都会在后期编辑甚至现场直播中被掐掉”。这样就背离了“自由”的初衷,离构建公共领域的第二个条件——“有能自由交流的媒介”越来越远。
(3)传统媒体的商业化浪潮,吞噬了“理性批判”原则。大众传媒越来越受到商业利益的驱动,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某些个人或集团利益,乃至政府的控制。原本具有极强的“批判精神”的传统媒体变成了单纯为了讨好消费者的文化娱乐消费品的提供者,或者成为为利益集团或政府的宣传鼓吹者。
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是,新媒体独特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公共领域的重构。根据《连线》杂志给“新媒体”下的定义:它是“由所有人面对所有人进行的传播(Communication for all,by all)”。在新媒体中,传统媒体的“点对面”被ICQ、BBS、博客等“点对点”“多对多”的新传播形式所取代,它使每个人既有“听”的机会,也有“说”的条件。而且,ICQ、BBS、博客等新媒体是一个开放、平等和互动的空间,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流”和“理性批判”。“在一定程度上不依赖于他人而独立生存,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对公共事务保持热切关注的态度,特别是要有独立思考和批判的能力”。网络思想家霍华德·莱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认为:“任何一台电脑和移动设备,一旦接入互联网,就可以变成一个全球性的印刷、发行和组织的机器。在网络上,你可以接触到成千上万的潜在读者而无需花费多大成本;并且,你不需要说服编辑、出版商或制片人,你的思想值得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公众更是敢于质疑权威、论证权威。
道格拉斯·拉什科夫在《媒介病毒》一书中曾引述过一段话:“媒介是一种公司所有物,你没有办法参与到媒介中。让媒介从幕后走出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区别公众与受众的不同。受众是被动的,而公众则富于参与性。我们需要一种从公众角度对媒介的定义。”新媒体恰恰可以把传统媒体的受众转变为公众,在新媒体中,接收者和传播者的地位是可以互换的。正如《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曾说的那样:“从前所说的‘大众’媒介正演变为个人化的双向交流,信息不再被‘推给’(Push)消费者,相反,人们(或他们的电脑)将所需要的信息‘拉出来’(Pull),并参与到创造信息的活动中。”比如博客的出现,比以往的任何一种形式更鼓励这种公众性的表现。无论你是什么人,都可以建立自己的天地,发表自己的言论。
当今社会的各个地区、各个层级几乎都在互联网上建造了他们的信息传播平台,形成了一个功能丰富、结构多元、规模庞大的传播集群,公民的信息权利得到极大的实现,这种信息权利不仅是公民拥有的了解自身生存环境变化的知情权,而且还应该包括以信息传播手段实现的公共表达、公共监督、公共参与和公共协商等方面的信息权利。
2007年爆发的“华南虎事件”为公共领域的形成提供了例证。2007年10月,陕西省林业厅公开了一张“野生华南虎”照片。这张照片很快被网友指出存在众多漏洞,网友于是自发展开“调研”行动,通过各种方法对相关照片进行数据分析,包括AutoCAD重建拍摄现场,发现拍摄者角度变化以后,老虎的影像毫无变化;又通过色温对比,发现图中老虎身上有喷绘效果。于是展开了一场“华南虎”照片是真是假的争论,争论发展成“挺虎派”与“打虎派”两大阵营的对决。这一事件开辟了网络舆论新空间,真相在一个个网民的追查下逼近。民主开放的对话环境给真相的发现提供了空间与可能,打、压不是出路,对话才是办法。在“华南虎事件”中,网络哄客与看客都表现了相当的理性,他们摆事实、讲道理,不断地拷问真相,这些彼此本不相连的人因为一个共同话题而网聚在一起,并建立起了某种联系。网络公共空间正在形成,在这一空间中人们通过理性、建设性的自由讨论,能将事情真相还原。
2008年,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中,论坛公众为弄清事件真相,发表不同方向的事件描述材料,有来源于新华网的报道和照片,有英国广播公司(BBC)、《泰晤士报》、美国有限电视新闻网(CNN)、德国《柏林晨报》等西方媒体如何张冠李戴地报道这次事件的图片和报道文字,让公众可以一览无遗西方媒体歪曲事实的拙劣手段,形成了声讨分裂势力的浪潮,公众的共识形成公众舆论,反映了民意民生。
3.电子乌托邦
根据哈贝马斯的描述,公共领域是随着欧洲公民社会的形成出现的。公民社会是一个介于社会和国家之间,以自治个人组成的社团为主体、志愿参与、由公民自主管理和决定其事务的领域。个人对于公共事务发表自由看法,通过讨论和论辩达成共识是公民社会运转的基本制度之一,换句话说,公共领域既是公民社会的产物,又是其现实基础。
公共领域、公民社会这对概念是和民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民主的发展是和新的传播技术分不开的,公共领域的形成与传媒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由此产生了“电子乌托邦”的观点。
这种观点对媒介技术的发展寄予无条件的乐观主义期待,认为新的传播技术必将会把人类带入一个高度自由、民主和平等的理想国。“电子乌托邦”思想是建立在对新媒介某些技术特性的期待的基础上的。例如,有的学者认为,网络传播的双向性使每个人既是传播者又是受传者,它将改变传统的大众传播过程受到传播者支配的局面,使传播过程变得更加平等,而这种平等也必然带来社会关系的平等;有的学者认为,新媒介技术将保障每个人自主发表言论的权利和机会,并形成“真正的观点的自由市场”。但是,单纯的技术上的可能性并不能必然保证理想的社会形态的出现,而是需要更加复杂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