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监督特权的行使过程中,媒介特权也有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因为舆论监督是一个为舆论监督对象定性的过程,它的定性方法却不是完整的。它只截取监督对象的一个断面,但在传播渠道上,这个断面所包含的一切就等于舆论对象的全部,对之进行的解释也必然会附加上去,成为舆论对象的一种定性。对舆论对象来说,这种做法自然有失公正,如果定性错误,必然会对舆论对象造成精神损害。从这一点上来说,对媒介的舆论监督特权进行舆论监督就显得相当必要。
舆论对媒介的监督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言论反馈,一种是收视率。言论反馈有来自受众的信件批评,也有来自媒介理论家的公开批评,两者的接引构成对媒介的精神压力。收视率高低具有多米诺骨牌的效应,相继影响着广告、效益、经费、节目水平,引出一个危机循环,从而在这个链条上直接影响大众媒介的生存和发展。
总而言之,舆论监督与大众媒介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大众媒介即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又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力。大众媒介实施正确的舆论监督应做到“三个必须”:第一,必须以有利于并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团结为目的,而不能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搞乱社会、搞乱人心,也不可像西方的“揭丑”报道那样进行人身攻击;第二,必须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大多数人的要求,反映真实的情况并形成正确的舆论,而不是利用虚伪的报道和虚伪的舆论,来混淆是非、蒙骗视听;第三,必须是提供事实、平等讨论,而不是把“批判的武器”当成“武器的批判”,给人打棍子、扣帽子,干预甚至代替司法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作用。
第四节媒介作为执政的特殊机构
对于现代媒介社会的执政者来说,运用媒介的能力是其执政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而言,它是一个由多项能力组成的综合性的系统结构。主要能力包括:发展市场经济的能力、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科学发展的能力等。上述各种能力互相联系,又或各自或综合地与使用大众媒介的能力密切相关。在某些情况下,执政者的以上各种能力都将在是否善于使用大众媒介的问题上受到严格检验。一个不善于在日常工作中使用大众媒介推进民主政治的领导者,一个不善于利用大众媒介培育社会和谐因素和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领导者,一个不善于在危机出现后合理应对大众媒介、借助各种力量包括大众媒介的力量化解危机的领导者,怎么可能是合格或优秀的执政者呢?因此,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资源提高执政能力,已经成为提升执政者形象和执政公信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介执政”的能力成为了衡量政府执政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媒介执政”就是指执政党利用媒介自身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更有效地实现其权力,达到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之目的。换句话说,媒介执政的权力主体并非大众媒介,仍然是我们的党和政府,另一方面媒介自身的属性功能决定了它必然会对人与社会产生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作用。
一、媒介对人与社会产生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作用
现代媒介社会,媒介无处不在,人们除了工作和睡觉外,用于传播的时间超过其他任何活动。人们无法离开媒介,离开了媒介人们几乎成为瞎子和聋子。现在人们外出少了,同朋友和邻居的闲谈少了,家里看电视、上网聊天的时间却多了。媒介扩大了人们的视野,拓宽了人们的眼界,使人们看到了凭自身无法看到的遥远的地方和远方的人民,并从中取得各种经验,看到一个不同于他们在家庭里看到的或是从身边知道的世界的图画。因此我们头脑中关于遥远的环境的几乎全部形象,都是通过媒介得到的。
李普曼论证说,媒介是“不可触、不可见、不可思议”的。在封闭的社会,个公民必须作出的决定很少超出他们的直接经验。但是现代人并不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中,传播媒介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封闭状态。他们被要求作出判断的问题可能是他们不能够有直接经验的。对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来说,外部世界已经过于辽阔而无法把握了。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中,人们只与世界的很小部分有联系,他们还被要求对世界事务作出决断,他们的依据可能大部分依赖于传播媒介。
媒介的传播极为重要,媒介重要性不一定是它的现实性,不一定是它的新闻质量,它的重要在于全国人民把它视为现实,某种意义上说,它比现实本身更接近于现实。媒介是一种公共的感觉器官、神经系统和传播肌肉系统,它代替了个人的眼、耳、鼻、舌,而成为感觉器官的延伸。我们利用它作为个人的雷达,既观察有什么新事物,也寻求涉及我们同周围社会关系的保证和指引,与此同时向别人证实我们的同一性和我们对关系的了解。这些信息告诉我们,社会已作出什么决定并期望我们什么。这些信息储存在头脑中,并据此作为衡量其他信息的标准。
在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大众媒介对人与社会的思想引导,政治控制作用还在不断扩大,主要原因即在于:
第一,媒介掌握传播通道和话语权力。在当今社会,媒介是掌握了较多话语权的“人”。大众媒介作为职业化的传播机构,通过现代化机械及电子传播工具向不特定多数人连续进行信息传递的行为和过程,同时,大众媒介本身主要是通过话语表达构成的,共同决定了大众传播媒介所掌握的话语权的社会影响力广泛而深刻。大众媒介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现存制度的工具,是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助推器和集散地,它通过舆论的力量对政治活动进行广泛的监督。不仅如此,社会的整合、政策的宣传、群众的发动、各种关系的协调、各种议题的讨论等无一不是大众媒介通过对话语权的使用实现的。
第二,媒介有设置和控制议程的功能。所谓议程设置,指的是大众媒介有能力选择并强调某些话题,造成这些话题被公众认可是重要的印象,或者说是大众媒介“确定辩论的范围以适合有权势者利益的过程”。也就是说,大众媒介通过其对信息内容的选择和传播,能够决定什么内容可以讨论,什么内容不能讨论,什么是热门话题,什么会被排斥出讨论的议程之外。许多实证研究表明,大众关于社会议题的次序与大众媒介有着惊人的相似,甚至几乎完全同步。
第三,媒介有监督、批评和审判的功用。权力所以需要监督,是因为它带有一种天然的腐败倾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大众媒介对政治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是“人民的喉舌”功能的体现,是从根本上巩固党和政府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公信力和合法性的有力保障。
二、执政者运用媒介实现其政治权力
持媒介控制思想观点的马尔库塞曾在“信息和娱乐媒介”论中说到:“人们真的能将作为信息和娱乐工具的大众媒介同作为操纵和灌输力量的大众媒介区别开来吗?”必须记住,大众媒介乍看是一种传播信息和提供娱乐的工具,但实质上不发挥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功能的大众媒介在现代社会是不存在的。大众媒介即使作为传播信息和娱乐群众的过程,它也是国家权力对群众进行灌输和操纵的过程。说到底,大众媒介是国家的“话筒”,是权力的工具,它的运作过程是受国家控制与操纵的。
尽管这一观点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一贯的否定性、悲观性特点,但不可否认的是,大众媒介对个人和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的软性力量控制。在我国,国家明文规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既有一般行业属性,又有意识形态特殊性,既是大众媒介,又是党的宣传思想阵地,事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负有重要社会责任。无论什么情况下,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介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要确保党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领导,确保宏观控制力。始终掌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宣传业务的审核权,对主要干部的任免权。”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曾经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 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定不移地根据党的统一部署工作,积极、准确、生动地宣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并且组织和引导群众贯彻执行,使党的政策化为亿万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说是媒介独立、新闻自由,实际上媒介也还是为政府所控制的。政府总能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对大众媒介施加影响。
执政党在获得政权前,借大众媒介的力量,形成于己有利的舆论,以夺取人心的方式辅佐其夺取政权;在取得政权后,借大众媒介的力量,传播自身的执政理念,将路线方针政策传递给广大公众,使自己的意志与人民大众的心声相统一。通过大众媒介的宣传,执政党把自己已经做和正在做的事情公之于众,与公众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交流,以取得理解、支持和拥护,进而塑造自己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并消减不利于自己执政的因素。通过大众媒介向公众发布重要的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以正确的导向对社会公众舆论进行引导,使舆论的正面影响力深入到公众心理层面。如果执政党能让大众媒介遵循自身规律,发挥自身功能,采用恰当和有效的方法,发挥其特殊执政资源的作用,那么,大众媒介还可以相对较少的经济投入对社会普遍心理和公众的个体心理形成持续的影响,并推动精神力量向物质力量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