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播报
我儿子是理科生,今年高考时考了597分,超过重点线好几十分。他非常想上北京邮电大学,但是我看了看这个学校前几年的录取分数,觉得非常悬,可是又不想放弃冲刺的机会,所以报志愿时,我就让儿子把这个学校的两个招生代码都填上了,一个是北京邮电大学,一个是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当时只是认为两个招生代码只是代表校区不同,一个在北京市内,一个在北京郊区,没想别的什么。可是等录取通知书来了之后,我们傻眼了,原来宏福校区是中外合办专业,学费一年就要56000元,天哪,我们是工薪家庭,去哪儿凑这个钱啊!打电话到学校问能不能换个专业,人家一口回绝了,因为其他专业的录取分数都是600多分。唉,只怨我们当时没有仔细看清招生计划,看来,只能让儿子复读一年了。
案例点评
凡是对中外合办专业感兴趣的家长,大部分是由于孩子高考成绩不理想才格外关注的。一般来说,这类院校和专业都比同档次的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低一些。但是,无论上哪一批次的中外合办院校和专业,前提是考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必须能够承受,因为这类院校和专业的学费都比国内普通本科院校高出好几倍,如果中途申请到合作项目的外方院校去留学,其费用则更高,所以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三思而报”。
吕老师提醒
1.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
按照教育部红头文件的说法,“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内地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从中我们可以明确:(1)办学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2)办学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3)招生对象是中国内地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4)教育教学的地点主要在中国境内;(5)办学机构和项目都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证。
2.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
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教育主要有三种形式:(1)“2+2”模式,即在国内学两年,国外学两年。学生在国内须完成国外大学一、二年级的大部分课程,包括一些专业课程,其余课程在国外大学完成并获得学士学位。(2)“3+1”模式,即在国内学三年,国外学一年。学生在国内须完成国外大学前三年的大部分课程,最后一年到国外大学完成部分专业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3)“4+0”模式,即完全不出国的“本土留学”。所有本科课程全部在国内学习,外国合作院校提供教材、师资,按照外国院校的本科计划授课,最后获得学士学位。
3.中外合作办学的入学门槛
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校招生计划,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相应的招生计划数。录取时,学校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如东北大学与荷兰埃因霍温科技大学合办的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同济大学与德国合办的中德工程学院均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长春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生物技术专业、桂林理工大学与英国中英格兰大学合办的市场营销专业、黑龙江科技大学与加拿大合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财务管理专业等均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另外,由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都要借鉴国外高校的教材和教学方式,有的甚至直接由外籍教师任教,所以多数招生院校在录取时会对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如浙江工业大学规定:报考我校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均要求英语成绩100分(总分150分计)以上。
4.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文凭
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文凭有五种形式:(1)由开办此项目的国内高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国外高校不颁发任何证书,如齐齐哈尔大学与俄罗斯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由开办此项目的国外高校颁发,国内高校不颁发任何证书,如北京理工大学与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信息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3)由开办此项目的国内高校颁发文凭,国外高校颁发相关结业证书或写实性证书,如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4)由开办此项目的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所开设的各类本科专业;(5)由开办此项目的国内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只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如华北电力大学与法国格勒诺布尔国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