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马的拉丁文名称]
Equus caballus
[马的动物学分类]
哺乳纲,奇蹄目,马科,马属。动物分类学中的奇蹄目,指大型草食性有蹄类哺乳动物。第三趾(指)特别发达,余趾不发达或完全退化。因趾(指)为单数,故名“奇蹄目”。无锁骨。种类不多。如貘、犀、马、驴等。野生奇蹄类分布于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各大陆。
马科马属动物为数很少,仅有马、野马、斑马、驴、野驴、骡等几种。
据考证,马是六千多年前从野马驯化而来的。马耳小直立,面长。颈上缘及尾有长毛。四肢强健,内侧有附蝉。仅有第三趾很发达,趾端为蹄,其余各趾退化。毛色复杂,有骝、栗、白、青、黑等。性温驯而敏捷。多在春夏发情,3~4岁开始配种,妊娠期11个月,每胎产一崽,寿命约三十年。
[马的地理分布]
马广布于世界各国,我国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
野马,喜群居,性凶野,分布于中国甘肃西北部和新疆临近地区及准噶尔盆地,蒙古亦产,数量稀少,在学术上有重要意义。
斑马是马家庭中最漂亮的成员,全身有黑色条纹,产于南非好望角山地,是非洲特产动物。斑马按身上的条纹又分为细纹斑马、山斑马和普通斑马三种。
[马在自然界的位置]
马奔跑速度极快,每小时可达70公里以上。
马是草食性动物,豺狼虎豹都是马的天敌。马无疑处于大自然这根食物链的下端。感觉机敏和奔跑迅速是马逃避敌害的主要法宝。
马虽然是“吃素”的动物,但被逼急了也会奋起抵抗。要是遇到孤狼挑衅,成年马会扬鬃嘶鸣,转身将屁股对准来犯者,用后蹄猛蹬,俗称尥蹶子;倘若踢中,狼非死即伤。所以在野外,豺、狼、鬣狗之类中小型兽类,一般是不敢去招惹马群的。
[马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马,以它的忠诚、勤恳、灵性获得了人类的认同。古人将马作为“六畜之首”,自从人类告别渔猎时代,进入农耕社会,马就成为人类最先饲养的动物之一。
马以它那聪明、坚毅、忠诚、耐劳的本性,成为人类可靠的朋友、得力的助手。无论在农耕、狩猎、运输、交通等方面,还是在古今中外血雨腥风的战场上,马都为人类立下了不可胜数的汗马功劳。
马是十二属相之一,马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中地位极高,具有一系列的象征和寓意。
龙马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所崇尚的奋斗不止、自强不息、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民族精神。祖先们认为,龙马就是仁马,它是黄河的精灵,是炎黄子孙的化身,代表了华夏民族的主体精神和最高道德。
马又是能力、圣贤、人才、有作为的象征。千里马是日行千里的骏马,人们常用“千里马”来比拟人中的俊杰。还有一句成语叫“天马行空”,象征无拘无束、辽阔高远的意境。
日常生活里还有许许多多与马相关的词汇,如马上、马车、马灯、马达、马力……可见马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何等密切。
[马的行为特征]
很多哺乳动物的幼崽刚出生的时候眼睛是紧闭的,浑身软弱无力,必须经过几个星期乃至几年的哺育才能完全自立。但马的幼年期却很短,出生后通常两三个小时就能站起来走路。
生活在非洲草原上的斑马就更奇特了,为了适应有狮子、猎豹出没的危机四伏的生存环境,怀孕的母斑马在分娩前一刻仍能像平常一样快速奔跑。幼崽的成熟过程快得惊人,小斑马生下时,全身都已长好了毛,一落地就能跌跌撞撞地站立起来,出生十五分钟后,就能够欢蹦乱跳地跟着马群行动。
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里,每群野马都有一匹头马。每当马群里出现病号,头马就会用嘴咬蹄踢的办法将病号逐出马群,即使这匹病马是头马的母亲,头马也会铁面无私地坚决不让病马待在马群里。病马孤独地在荒野流浪,假如过了一段时间身体痊愈了,头马会允许它重归集体。假如病死了,没有一匹马会到死马跟前吊唁。
动物学家解释说,这种驱逐病号的行为虽然看起来残忍,却有生存意义上的好处,能有效隔断传染源,使疫情不会扩散。
[马的趣闻逸事]
世界上最名贵的马要算阿哈尔捷金马了,每匹售价高达几十万美元,有的甚至高达上千万美元。
阿哈尔捷金马就是中国史书里记载的“汗血马”,因其身上出汗颜色如血而得名。此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的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
阿哈尔捷金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目前,这种马的最快速度记录为84天跑完4300公里。
德、俄、英等国的名马大都有阿哈尔捷金马的血统。
阿哈尔捷金马常见的毛色有淡金、枣红、银白及黑色等。
阿哈尔捷金马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
在中国历史文献中,阿哈尔捷金马亦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
中国对“汗血马”的最早记录是在两千年前的西汉。汉初白登之战时,汉高祖刘邦率三十万大军被匈奴骑兵所困,凶悍勇猛的匈奴骑兵给汉高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而当时,汗血马正是匈奴骑兵的重要坐骑。
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秋,有个名叫“暴利长”的敦煌囚徒,在当地捕得一匹汗血宝马献给汉武帝。汉武帝得到此马后,心喜若狂,称其为“天马”。但仅有一匹千里马不能改变国内马的品质,为夺取大量“汗血马”,中国西汉政权与当时西域的大宛国发生过两次血腥战争。
最初,汉武帝派百余人的使团,带着一具用纯金制作的马前去大宛国,希望以重礼换回大宛马的种马。来到大宛国首府贰师城(今土库曼斯坦阿斯哈巴特城)后,大宛国王也许是爱马心切,也许是从军事方面考虑(因为在西域用兵以骑兵为主,而良马是骑兵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肯以大宛马换汉朝的金马。汉使归国途中,金马在大宛国境内被劫,汉使被杀害。汉武帝大怒,宣称“敢犯强汉者,虽远必诛”,遂做出武力夺取汗血马的决定。
公元前104年,汉武帝命李广利率领骑兵数万人,行军四千余公里,到达大宛边境城市郁城。但初战不利,未能攻下大宛国,只好退回敦煌。回来时人马只剩下十分之一二。
三年后,汉武帝再次命李广利率军远征,带兵六万人,马三万匹,牛十万头,还带了两名相马专家前去大宛国。此时大宛国发生政变,与汉军议和,允许汉军自行选马,并约定以后每年大宛向汉朝选送两匹良马。汉军选良马数十匹,中等以下公母马三千匹。经过长途跋涉,到达玉门关时仅余汗血马一千多匹。
汗血马体形好,善解人意,快速,耐力好,适于长途行军,非常适合用作军马。引进了“汗血马”的汉朝骑兵,果然战斗力大增。甚至还发生了这样的故事:汉军与外军作战中,一支部队全部由汗血马上阵。久经驯养的汗血马,认为这是表演的舞台,作起舞步表演。敌方虽人数众多,但用的是普通的蒙古马,见汗血马高大、清细、勃发,以为是一种奇特的动物,不战自退。
[我与马的亲密接触]
那是三十多年前的往事了,那时我在西双版纳一个名叫曼广弄的傣族寨子插队落户。有一天我接到姐姐来信,说她胡琴的弓弦断了,上海买不到正宗的马尾弓弦,央求我弄一绺马尾寄给她。姐姐的事我当然要办。
寨子里不少人家养马,可我知道,谁也不会愿意让我在他们的马身上剪马尾的。没办法,只好偷。
半夜两点,我带着手电和剪刀,悄悄潜入岩庄家的马厩。之所以将作案目标锁定在岩庄家,是因为他家的狗前几天打猎时被野猪咬死了,没有看家狗,方便我下手。
傣族住的是竹楼,上层住人,下层养家禽家畜。马厩就在竹楼下,用几根竹竿做栅栏,一翻就翻进去了。
这是一匹枣红马,名叫糕糕。这畜生很机敏,我刚翻进马厩,它就哼哼打着响鼻,一双马眼警惕地盯着我。我温柔而又小声地叫它的名字:糕糕,糕糕!我希望它因此而放松警惕。
遗憾的是,我叫了几十声糕糕,它仍把我当陌生的来犯者看待,踢蹬前蹄,马嘴还做啃咬状,不让我靠近它。幸亏它戴着缰辔,缰绳的另一端系在食槽前的横梁上,束缚了它的行动,使它无法朝我冲撞过来。
我闪到房柱背后,向马尾靠拢。它似乎看出我有不良企图,越来越暴躁不安,还昂首扬鬃,大有要嘶鸣报警的意思。我急出了汗。
也许是急中生智吧,突然想到“拍马屁”这个词。拍马屁者,最原始的含义不就是为收买马心而采取的一种爱抚动作吗?事到如今,我别无良策,那就冒险试试拍马屁吧。
我抖抖嗦嗦地伸出一只手去,摸到马屁股,五根手指拳曲,就像一把梳子一样,给马搔痒。开始时,它觉得挺别扭,甩动马脖子想把我的手挪开。我坚持替它搔痒,千错万错马屁不错,就是要将拍马屁事业进行到底。
或许是马确实需要人替它梳理皮毛,或许是我的耐心和诚心感动了它,它的态度渐渐缓和。半个多小时后,它不再驱赶我,鬃毛柔顺地耷在肩上,马头自然垂落,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被我拍马屁拍得快陶醉了。
我瞅准机会,掏出剪刀,揪住一束马尾,咔嚓一剪刀,哈,小指头粗细的一绺马尾到我手里了。我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忘了该及时撤退。
就在我将一绺马尾剪断的一瞬间,这畜生突然弹跳起来,身体急转,屁股对准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便马屁股往上一撅,两只后蹄闪电般朝我踢来。我在农村已待了一年多,有点乡村生活的经验了,晓得这是马尥蹶子,极厉害的一种攻击行为。我还算反应快,立即往房柱背后躲。砰的一声,一只马蹄踢在房柱上,声音响得就像房子要倒了。另一只马蹄擦着我的小腿,仅仅是擦了一下而已,却已疼得我站都快站不稳了。
竹楼上男主人的鼾声戛然而止,寨子里的狗也狺狺狂吠。我咬着牙,一瘸一拐地逃出马厩……
逃回家我用手电一照,啧啧,小腿鼓起一块,肿得像只青馒头。想想真是后怕,倘若那只马蹄正踢中我的腿,我恐怕至今还在拄着拐杖走路呢。
[马的生存现状]
奥运会仍保留着传统的马术比赛。在云南、贵州等一些交通落后的边远山区,至今仍然山间铃响马帮来,马依然作为合适的交通工具默默地替人类运送货物。在看得见的将来,人类豢养的马不会绝迹。
过去,亚洲、欧洲和美洲都有野马的踪影,如今只有中国和蒙古有少量野马存在,总数已不足一千匹,归入濒危物种。野马在中国已被列入一级保护动物。
[关于马的寄语]
马曾经是人类主要的骑乘工具。随着汽车的发明,马在人类生活中逐渐被边缘化了。
军队里,过去威风凛凛的骑兵,如今已不复存在。即使还有骑兵番号,也大都以装甲车代替了战马。烽火狼烟,金戈铁马,士兵骑在马背上挥舞马刀勇往直前的镜头也只能在影视里看到了。
在几个追求时尚的城市,还有漂亮的女警官骑着高头大马巡逻街头,但显然其作秀成分大于实用价值。
人们不再大规模养殖马,马的数量越来越少。尽管如此,祖先遗传下来的恋马之情却永远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