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智障教育史
与视障教育和听障教育相比,福建智障教育则起步较晚。1985年10月,福州市在则徐小学开办1个弱智儿童、少年辅读班,这是福建最早的辅读班,当时招收12名8~12岁轻度弱智儿童,配备教职工7人,其中经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青年教师3人。1986年4月,该班续招14人,分设2个班,职工增至9人,其中专任教师5人。1987年2月,鼓楼区教育局在第五中心小学开办2个弱智儿童辅读班,招收学生26名。台江区在斗南小学附设1个弱智班。
1986年,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福州市义务教育实施(试行)方案》,强调“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积极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1987年9月,鼓楼区撤销开元小学普通教育建制,改办福建第一所弱智儿童、少年学校,定名开智学校,并将则徐小学原有2个弱智班并入该校,计有5个班,在校弱智学生68人,配备14名教师。1989年9月,鼓楼区第五中心小学2个辅读班13人也并入开智学校。1988年9月,台江区育智学校开办。1989年3月,仓山区培智学校开办,1989年将原台江区的1个弱智班并入台江区育智学校。至1989年底,福州市共有弱智儿童、少年学校3所,11个班,在籍弱智学生136人,教职工37人,其中专任教师21人。学制暂定8年,要求在应接受初等义务教育期间达到相当于小学四五年级的文化程度,并接受有关劳动技能、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和公民道德品质的培养。开设课程有:思想品德、语文、语言训练、数学、劳动技能、常识及体育、音乐、美术等。组织编织、刺绣、缝纫、气功、武术等兴趣小组。弱智学校开办试验班,分别同省电教馆、省教科所签订《关于用电教手段开发弱智教育的实验研究》、《弱智儿童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的试验研究》等协议,共同探讨弱智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弱智学生能养成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高年级学生能掌握印刷技术中拣字、排版、装订等技能。弱智学生自制编织品10件、刺绣30件、小制作60件,分别举办劳动技能现场表演及成果展览。实验班学生进行记忆训练,经测试,全班9人都能背诵圆周率(π)小数点后100位。全班70%以上学生智商数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1988年,福建省特殊教育研究会与香港明爱组织联合,在福州市举办全国首届弱智学校校长培训班,全国各省市校长70人参加,香港明爱黄绮湘等专家学者7人前来讲学。后来,全省各地市相继举办弱智学校,至1989年全省在籍弱智学生2090余人。1993年福州市启智学校开办。到1994年,福州市有弱智少年儿童学校(班)10所,其中有福州市开智学校,在校小学生81人,教职工21人;福州市育智学校,在校小学生74人,教职工15人;福州市培智学校,在校小学生45人,教职工12人;福州市启智学校,在校小学生8人,教职工2人;闽侯县陈厝校附设班,在校小学生14人,教职工1人;连江县梅里校附设班,在校小学生19人,教职工4人;闽清县文定校附设班,在校小学生10人,教职工1人;永泰县实小樟城校附设班,在校小学生19人;长乐市吴航校附设班,在校小学生28人,教职工4人;福清市东营校附设班,在校小学生30人,教职工2人。
厦门市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智障儿童学校教育。1988年3月厦门市开元区开智学校创办,1988年10月思明区培智学校成立,1990年3月同安县启智小学创办。
1991年9月,南平地区在建瓯、建阳、光泽、松溪4县(市)创办开智学校,各招弱智儿童1个班,南平、邵武、武夷山、顺昌、浦城、政和等6县(市)在普通小学各附设弱智儿童1个辅读班。南平地区1991年招生10个班,学生105人,有教职员19人,其中专任教师18人。1992年9月,政和县弱智儿童辅读班也单独立校,全区弱智儿童教育学校达7所,招生26人,在校生7个班77人;普通小学附设弱智儿童辅读班5个,招生10人,在校6个班,学生62人。两类合计13个班,学生139人,有教职员工39人,其中专任教师37人。还有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27所,在校弱智儿童62人。1993年9月,邵武市弱智儿童辅读班单独设校,全区单独设校的有8个县(市)8所,1993年招生63人,在校生16个班179人。南平、武夷山弱智儿童辅读班1993年招生12人,在校生3个班33人。两类学校合计19个班,在校生212人,有教职工员工55人,其中专任教师53人。还有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119所,302个班,在校弱智儿童624人。1994年9月,弱智儿童辅读学校发展到11所21个班级,在校生239人,教职工57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普通学校特殊班和随班就读的学生达1138人。弱智儿童教育的学制为8年,要求在接受初等义务教育期间达到相当小学四五年级文化知识水平,并接受有关劳动技能、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和公民道德品质的培养。开设课程有思想品德、语文、语言训练、数学、劳动技能、自然常识及体育、音乐、美术等。还设有编织、刺绣、缝纫、气功、武术、舞蹈等兴趣小组。
1991年秋,宁德地区福安阳头中心小学办起“特教班”,有弱智儿童12人。1992年春,霞浦县西关小学开办一个“辅智班”,有弱智儿童12人,教师2人。1992年9月,寿宁县在鳌阳小学开办弱智儿童“特教班”,有学生20人,其中8人在普通班随班就读。1992年秋,古田县湖滨乡开办一所明智学校,有一个教学班,学生14人,教职工3人。1992年秋,蕉城第三中心小学增设开智班,招收弱智儿童,当年入学13人,开宁德市区特殊教育之先河。1992年,全区弱智儿童在校生(包括在普通班就读的)1600多人,入学率达62%。其中古田县有弱智儿童339人,随班就读的有325人,入学率达95.8%。
1991年9月,龙岩地区永定县实验小学开设培智班,对弱智、多重残疾儿童施行特殊教育,为永定创办“特教学校”奠定基础。1991年招生24人,1992年招生18人。培智班教师从县实验小学教师中物色,课程主要设语文、数学两科,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通过严格施教,学生知识水平达到三年级正常班学生水准时,转到正常班就读。1998年8月,根据龙岩地区和县教育主管部门规划,县实验小学培智班停办,培智班学生转入正常班随班就读。1991年开始,连城县各小学吸收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儿童少年在校随班就读。1992年,连城县实验小学开办弱智儿童辅读班1个,招收学生14人,实现全县特殊教育单独办班零的突破。1993年,连城县城关二小开办聋童辅读班,招收聋哑生10人,县实验小学继续开办弱智辅读班2个,有学生25人。此外,连城县各小学吸收各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314人。1999年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增办培智部。
四、自闭症教育史
早期的自闭症儿童常常被误诊为智力障碍儿童,自闭症儿童主要进入普通学校特殊班或培智学校就读。福建省1985年开始在福州则徐小学创办特殊儿童辅读班,1987年在福州成立智障儿童学校,从此自闭症儿童开始进入普通学校辅读或智障儿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福建省自闭症儿童就开始接受特殊教育了。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福建省各市、区(县)智障儿童学校的纷纷建立,自闭症儿童纷纷进入这些学校就读,同时轻度的自闭症儿童也开始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到21世纪初福建省民办自闭症儿童训练机构也开始逐渐出现,2002年厦门市迦南自闭症教育培训中心成立,2004年泉州市洛江区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此前为泉州北斗星自闭症儿童训练中心)成立,后来泉州太阳雨(自闭症)儿童学校、爱心(自闭症)儿童培训学校等也相继成立。有的民办自闭症机构还办起了网站,多种训练方法被广泛应用。
2012年7月1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福州市星语学校。2012年新学年星语学校正式招生,但由于办学条件和招生指标有限,仍不能完全满足家长的需求。2012年9月,福州市星语(自闭症)学校办学模式专题研讨会在福州市盲校召开。大家认为福州市“自闭症”办学分工应以民办机构承担学前儿童语言、交往、行为训练为主,公办学校以学龄儿童文化教育为主,康复为辅,办学模式应以市办星语学校为主,各县(市)区智障学校办自闭症班为辅,共同承担起全市自闭症学生的康复和教育任务,目标尽可能让多数学生在康复基础上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学习。同时要加强“自闭症”教育教学专题和课题研究,在教育教学方法和方式上,提倡一对一的个别教育和班集体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康复教育和文化教育相结合、专人负责和全员参与相结合、封闭教育和开放教育相结合、医学康复和教育康复相结合,全面提高自闭症办学水平,促进自闭症儿童发展。福州市要求以星语学校为中心,带动各智障学校的自闭症班,共同承担起全市自闭症学生的教育教学任务。星语学校创建之初位于福州市盲校内,待新校建成后再搬迁。星语学校以语言训练为中心,以行为训练为辅导,以各学科渗透为基础,提供适应孩子个性需求的教育。对孩子们实施言语康复,力求让每个孩子都能开口说话。与家长共同规划孩子的未来,帮助自闭症儿童早干预、早准备,为孩子将来的独立生活打基础。
2007年,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与泉州市特殊教育研究会对泉州三家民办自闭症儿童机构、两家具有诊断评估自闭症症状资质的机构进行调研,经过调查研究,发布了泉州第一份《关于市区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情况的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泉州自闭症机构中,3~7岁的自闭症患儿占73%,伴有过激行为的占28%;民办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办学场所不断更换,办学时间越长,更换次数越多;办学场所偏小,功能教室少,教学设备和辅助设施较缺乏,接纳能力有限。许多自闭症儿童经过治疗、训练,康复到一定程度后,想进入普通幼儿园或学校,会被拒绝,有的入学一段时间后被退回,一些家长只能将孩子送入智障儿童学校,与智障孩子一起学习和生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2年泉州市教育局决定在泉州市盲聋哑学校成立“孤独症教学部”,这是泉州市公立学校第一个有建制的自闭症儿童教育机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相信不久之后福建省会有更多自闭症儿童班级和自闭症儿童学校出现。
第二节 福建全纳教育历史研究
一、全纳教育的提出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的经济逐步复苏。随着经济的发展,不仅要为残疾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更要为残疾人提供有质量的教育。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随之带来的对教育更高质量的追求,给西方反思和改革特殊教育体制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隔离教育的弊端与问题也日渐浮现,引起了教育者和特殊儿童家长更广泛的关注与质疑,人们开始对特殊儿童的隔离教育进行反思和批判,并开始了对全纳教育的探索。
全纳教育的发展可划分为探索和共识两个阶段。在探索阶段,全纳教育在各国经历了正常化运动、一体化运动、回归主流运动、随班就读运动等。在共识阶段,国际组织和各国结合自己的经验,不断深化和发展全纳教育理论与实践,逐渐达成全纳教育的共识。
正常化运动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发端于北欧的一种文化思潮,是指身心障碍者每天的生活模式应尽可能同普通的正常人一样,应让他们从被隔离的机构、学校回到社区,回归到正常的主流社会生活中来。一体化运动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正常化思潮影响,在北欧国家兴起的一种将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进行重组,从而使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并为一轨,为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和主流社会提供更多机会的特殊教育改革运动。回归主流运动是指受正常化思潮影响,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特殊教育改革运动。一般认为,美国颁布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PL94-142公法),是回归主流教育运动开始的标志。《所有障碍儿童教育法》提出了残疾儿童教育的六条基本原则:零拒绝,免费而适当的教育,无歧视性评估,最少限制的环境,程序保障和家长、学生的参与。回归主流运动的核心思想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将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班级接受教育,与普通儿童共同学习和生活,使特殊教育的“支流”回归到普通教育的“主流”中去,让特殊儿童在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教育,环境的限制程度视特殊儿童的具体情况而定。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了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首次正式提出“全纳教育”思想,并号召世界各国广泛开展全纳教育。全纳教育倡导学校教育应当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每一所学校必须接受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儿童入学,为这些儿童都能受到自身所需要的教育提供各种条件,并通过合适的课程、学校管理、资源及与所在社区合作,来确保教育质量。《萨拉曼卡宣言》声明:每一个儿童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必须给予他实现和保持一个可接受水平的学习之机会;每个儿童都有独一无二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体系的设计和教育方案的实施应充分考虑到这些特点与需要的广泛差异;有特殊教育需要者必须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这些学校应该将他们吸收在能满足其需要的、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活动中;实施全纳教育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创造欢迎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最有效途径。至此,全纳教育基本上算是达成了国际共识,并在以后的国际特殊教育会议上多次以“全纳教育”作为主题。例如,2000年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召开的第五届国际特殊教育大会,讨论的主题就是“全纳教育”。大会呼吁各国积极进行全纳教育改革,要求学校采取全纳教育模式,为实现特殊儿童的教育平等而努力。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日内瓦召开了第48届世界教育大会,这次教育大会的主题是“全纳教育:未来之路”。本次大会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推行全纳教育,实现全民教育的目标,并对全纳教育的概念、政策、结构与体系、实践进行了阐述。
二、随班就读及其发展
全纳教育在世界各国实践的形式不一样,在美国称为“回归主流”,在英国称为“一体化教育”、在港台地区称为“融合教育”,在大陆则称为“随班就读”。因此,我国的全纳教育,特别是全纳教育的实践探索,一般是指特殊儿童的随班就读。随班就读是指把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里,让他们和正常儿童一起接受教育。随班就读是一种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对特殊学生实施教育的形式。它不是把特殊儿童简单地放在普通班里,而是要创造条件,为特殊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现在,随班就读在中国特殊教育体系中起主体作用。
1983年8月,教育部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弱智儿童目前多数在普通小学就学”。1987年12月,国家教委在《关于印发“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到:“在普及初等教育过程中,大多数轻度弱智儿童已经进入当地小学随班就读。这种形式有利于弱智儿童与正常儿童的交往,是解决轻度弱智儿童入学问题的可行办法。”这是“随班就读”一词的首次出现。1988年颁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年)第42条规定:要“坚持多种形式办学。办好现有的盲、聋和弱智学校,新建一批特教学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普通学校和幼儿园附设特教班,及普通班中吸收肢残、轻度弱智、弱视和重听(含经过听力语言训练达三级康复标准的聋童)等残疾儿童随班就读”。1989年在《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特殊教育的基本方针是,着重抓好初等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盲童教育,原则上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划片设校,或以地市为单位设校,并有计划地在聋哑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盲童班,或吸收掌握盲文的盲童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1994年,国家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首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随班就读予以规定。《残疾人教育条例》第3章“义务教育”第17条规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通过下列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994年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试行办法》,明确提出:“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个主要办学形式,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新格局的需要。实践证明,这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共同提高。”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并使其逐步完善”。《办法》还对随班就读的对象、入学、教学要求、师资培训、家长工作、教育管理等做了全面的规定。
2003年教育部和中国残联印发了《全国随班就读工作经验交流会纪要》,指出:“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随班就读在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发展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策略,是我国基础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特殊教育工作者参照国际上其他国家融合教育的做法,结合我国的特殊教育实际情况所进行的一种教育创新,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一开始就深受欢迎,并不断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有效途径,它对发展我国特殊教育乃至推动整个基础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第19条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第57条规规定:对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因此,《义务教育法》对随班就读规定,对随班就读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新修订)第22条提出了特殊教育发展的新方针,规定:“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第25条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少年都有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对残疾人教育权利的最好保障。
20世纪80年代以后,对残疾儿童进行以“随班就读”为主要形式的全纳教育,即以普通学校接纳特殊儿童就近入学为主。我国经过近30年有计划、有组织的,以随班就读为主要形式的残疾儿童全纳教育实验,特殊儿童的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改变了以前明显的隔离式教育的状况,使残疾儿童有更多的机会进入普通学校学习;更多的残疾儿童能够就近入学,有效地提高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入学率;更有利于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相互交流、理解与合作;促进了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部分结合;促进了残疾儿童身心以及社会的融合;促进了全社会教育观念的逐步转变,对教育的功能、价值有了新的认识。根据教育部《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全国在校残疾儿童41.93万,其中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占64.88%,“十五”期间,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提高到80%。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29条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规划纲要》指出了随班就读发展的方向,强调在未来10年要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
三、福建全纳教育——随班就读发展史
福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发展是中国全纳教育——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发展的一个缩影。过去全纳教育研究者认为中国的全纳教育——随班就读,开始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其实这种观点应该是指有组织有计划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实践或实验。在我国,全纳教育(或随班就读)的思想其实在古代社会就存在了,例如,以孔孟思想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就从治国安邦的贵族主义教育出发,提倡仁爱为本的特殊教育观,即全纳教育的思想。
在福建地区,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其实在民国初期就开始了。据史料记载,1916年福建莆田善育孤子院由城厢亚美巷迁往黄石桂岭,改称善育堂,就开始收残疾儿童入学。[福建省情资料库[莆田县志]:www.fjsq.gov.cn]
1991年9月,龙岩地区永定县实验小学开设培智班,对弱智、复合残疾儿童施行特殊教育,通过严格施教,学生知识水平达到三年级正常班学生水准时,转到正常班就读。1998年8月,根据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永定县实验小学培智班停办,培智班学生转入普通班随班就读。1991年开始,连城县各小学吸收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儿童少年在校随班就读,到1993年,全县各小学吸收各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人数达314人。2003年龙岩市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新罗区被确定为全省5个全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验县(区)之一。
1992年,南平地区政和县有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27所,在校弱智儿童62人。1993年9月,南平地区有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119所,302个班,在校弱智儿童624人,1994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达1138人。
1992年,宁德地区古田县在两所小学中搞盲童随班就读试点,为宁德地区推广盲童随班就读积累经验,其中罗华中心小学还被定为省盲童随班就读试点校。1992年在古田县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有325人,在寿宁县有8人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随班就读。
1993年福州市有随班就读的小学生1466人,其中鼓楼区198人,台江区306人,仓山区128人,马尾区10人,郊区158人,闽侯县60人,连江县84人,罗源县38人,闽清县138人,永泰县85人,长乐市176人,平潭县35人。2000年,泉州市有随班就读残疾儿童1883人。2001年厦门市有随班就读的学生1260名。
到2007年,福建省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达28446人,占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在校生总数的81.3%,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不同区域和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尚不能完全满足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需要。
福建省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有关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要求,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规范管理,2008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通知》指出: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我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主要办学形式,也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并对随班就读的入学对象条件、筛查和鉴定、入学实施和教育教学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通知》规定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无传染疾病,生活能自理的儿童,包括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残疾儿童;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电子耳蜗,双耳补偿后的听力其中一耳在60分贝以下,参加过系统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具备听觉言语能力,或者会看话、唇读,有聆听习惯和言语交往意识的聋童;无间歇发作性疾病、无其他残疾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
《通知》规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只要家长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经评定验收达三类以上(含三类)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或当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出具的检测评估,对确实经过康复训练,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且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不得拒绝。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可以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就近入学。
《通知》还规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原则上,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残疾类型应相同,以便于管理和教育。原则上每年对智障学生进行一次复测,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残障情况和随班就读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残障状况好转,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明显改善,能跟上普通学生学习进度的残疾学生不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学校应及时将复测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教师应遵循教育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为每个残疾学生制定随班就读方案。加强其行为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并对其心理和生理的缺陷进行矫正。
第三节 福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历史研究
一、中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历史
中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如果从近代著名实业家张謇1915年创办“南通盲哑师范传习所[1902年张謇创建了”通州民立师范学校“1915年开办”南通盲哑师范传习所“成了我国第一所培养盲哑师资的学校。1916年创办”南通狼山盲哑学校“1952年校名改为”苏北南通师范学校“1953年改称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算起,到现在有近100年的历史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进入到一个大发展的历史时期。我国从1981年起,黑龙江的肇东师范学校创办特师班,开设四年制特殊教育专业。1982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筹建,1985年面向全国招生。1985年,山东昌乐师范学校改为山东昌乐特殊教育师范学校。1986年辽宁营口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创立。1987年河南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开始招生。1988年福建省在泉州师范学校成立特师部。到1993年止,一共建成24所中等特殊师范学校和特教师资培训部(中心)。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创办高师特殊教育专业,之后,华东师范大学(1988年)、华中师范大学(1990年)、西南师范大学(1993年)、陕西师范大学(1993年)和重庆师范学院(1993年)也分别开办了高师特殊教育专业。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力度。到2012年,我国已有52所高校设置了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培养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有169所师范院校开设了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能力。2010年起,教育部将特教教师培训全面纳入“国培计划”统筹实施,并与中国残联合作,共同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举办了多期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和教研员的培训班。2012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教育部、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和人社部等部委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就特教教师建设规划、条件准入、培养培训、教师管理、落实待遇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明确要求,教师要了解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掌握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二、福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历史
(一)特殊教育学校培养阶段
1987年以前,福建省特殊学校的专业师资主要由条件比较好,师资比较强的特殊学校通过短期培训来补充。福建省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如果从1929年雷静贞创办古田聋哑学校并举办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班算起,到现在也有80几年的历史了。从古田聋哑学校创办开始,到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该校一直都是福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中心,先后为福州、厦门、泉州、晋江、仙游、邵武和建瓯等地的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
1982年莆田聋哑学校承办福建省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师资培训班,曾是福建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1983年莆田聋哑学校承办了福建省第二聋哑手语师资培训班。1990年承办莆田市聋儿听力语言康复培训班,受训聋儿24人。仙游县教育局于1991年秋创办特殊教育学校,1992年向全县招收哑童34人,举办4期聋哑儿童语言训练班,在此之前仙游县民政局亦办聋哑儿童语言培训班,办学地点设在仙游福利院,主要教授语言发音,设听力训练、游戏、舌操等课程。
(二)中等特殊师范学校培养阶段
1988年3月,福建省教委颁布《福建省特殊教育发展与特殊师范教育发展规划》,确定了1988-1995年特殊教育及特殊师范教育发展规划,并提出从1988年秋季开始,在泉州师范学校增设“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部”,成为我国较早开办特殊教育专业并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的师范院校之一,也是福建省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重要机构。当年秋季正式招生,学制三年。除讲授普通师范科课程外,另设置手语基础、聋哑、弱智、语文、数学、常识的教材教法等专业课程。1989年国家教委和省教委将泉州师范学校特师部列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项目单位。从1990年起,该校承担福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师资培训任务。
1990年福建省聋校、盲校管理权正式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后,原有聋童学校“以工代教”教师的专业素质需要提高,学历需要达标。为此,福建省教委决定,在1991年秋季,由泉州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部从聋校招收“以工代教”教师班,脱产专修聋童教育专业二年,修业合格后获得中等特殊师范教育学历证书,解决教师学历达标和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为了适应福建省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及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泉州师范学校于1995年开始探索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的“3+1”改革。“3+1改革”指在福建省内招收有志于特殊教育的普通中等师范毕业生(学制三年),再接受一年的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与实践。学业合格后获取特殊教育专业结业证书,再持证上岗。
2002年6月,最后一届中等特殊师范专业学生毕业,福建省从此结束了中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
(三)高等特殊师范学院培养阶段
1.大专层次特教师资培养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对师资层次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对师资的层次的要求也在提高。顺应师范教育发展的历史潮流,1998年泉州师范学校并入到新组建的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专业与小学教育专业联合组建小学教育与特殊教育系。2000年,开始从中等师范和职业高中招生,培养专科层次(两年制)特殊教育专业学生。2004年始从普通高中招生培养专科学历层次(三年制)的特殊教育教师。2007年6月最后一届大专层次学生毕业,福建省从此结束了大专层次特教师资培养。
2.本科层次特教师资培养
2005年泉州师范学院向福建省教育厅、教育部专业设置委员会申请设置本科特殊教育专业,2006年获批,并开始招收本科层次的特殊教育专业学生。2008年面向全国招生。2010年,首届特殊教育本科学生毕业,特殊教育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开始与台湾屏东教育大学特殊教育系合作培养特殊教育师资。2009年泉州师范学院设置特殊体育教育专业,为特殊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提供特殊体育教育师资。
另外,2003年以来,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专业还先后在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开设了特殊教育相关课程或渗透相关特殊教育知识。同时,还安排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为期一周的教育见习工作,学习和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特殊学校的教学情况。泉州师范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在普通师范专业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培养具有特殊教育知识和能力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