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物质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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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良渚古玉与中国古代玉器(6)

二、关于“玉器时代”的探讨

人类共同经历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唯有中国在青铜时代之前雕琢出了一个“玉器时代”。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学者在总结了中国史前玉文化后所发出了一种感叹。如果真的在新石器时代之后青铜时代之前加入一个“玉器时代”,那么一定会引起争论。事实上,这种争论早已开始。

1.《越绝书》与“以玉为兵”

“玉器时代”是一古老的概念。说它古老,得从相传为东汉袁康所着实应成书于战国晚期的《越绝书》一段记述说起。在该书卷十一《记宝剑》中记述了战国时期风胡子与楚王的对话:

晋郑王闻而求之,不得,兴师围楚之城,三年不解。仓谷粟索,库无兵革。

左右群臣、贤士,莫能禁止。于是楚王闻之,引泰阿之剑,登城而麾之。三军破败,士卒迷惑,流血千里,猛兽欧瞻,江水折扬,晋郑之头毕白。楚王于是大悦,曰:“此剑威耶?寡人力耶?”风胡子对曰:“剑之威也,因大王之神。”楚王曰:

“夫剑,铁耳,固能有精神若此乎?”风胡子对曰:“时各有使然。轩辕、神农、赫胥之时,以石为兵,断树木为宫室,死而龙臧。夫神圣主使然。至黄帝之时,以玉为兵,以伐树木为宫室,凿地。夫玉,亦神物也,又遇圣主使然,死而龙臧。

禹穴之时,以铜为兵,以凿伊阙,通龙门,决江导河,东注于东海。天下通平,治为宫室,岂非圣主之力哉?当此之时,作铁兵,威服三军。天下闻之,莫敢不服。此亦铁兵之神,大王有圣德。”楚王曰:“寡人闻命矣。”

在这里,风胡子已提出了“以石为兵”、“以玉为兵”、“以铜为兵”、“以铁为兵”的时代概念。但这段对话,粗看几近神话,因而2000多年来无人重视。近几十年来,随着史前玉文化遗存的不断发现,尤其是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等史前文化遗址中大量玉器的出土,这段记述才引起学者的高度关注。

尽管其他地区也曾出现过类似的传说,如古希腊诗人赫希奥德在《农作与日子》(又译《工作与时日》)的长诗中,把人类历史想象为黄金与众神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史诗的英雄时代、铁器与可怕的痛苦时代等五个阶段;古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在《物性论》中认为,人类最初是使用自己的指甲、牙齿以及石头、木头和火,后来又使用铜,再以后,铁才得到广泛的运用等,但没有像《越绝书》那样把前后相继的时代说得既清楚又概括,更没有把“玉”看作是一个阶段的标志的。

风胡子所讲述的“以石为兵”、“以玉为兵”、“以铜为兵”、“以铁为兵”的发展顺序不仅与近代考古学所建立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分期相暗合,而且其所提出的“以玉为兵”阶段,也并非空穴来风,痴人说梦。因为《越绝书》是越地人的着作,而良渚文化正是越地史前历史最辉煌的篇章之一。“以玉为兵”当是良渚文化昔日盛事在后人记忆中长期积淀的一种反映。

2.从“以玉为兵”到“玉器时代”

严格地讲,“时代”是晚起的一种词汇,因此“玉器时代”又是一个新鲜的概念。

究竟是谁首先使用“玉器时代”的概念,目前有一定的分歧。单就“玉器时代”一词而言,最早使用的可能是地质学家章鸿钊。1922年他在《中国地质学会志》发表的论文中已提到了“玉器时代”一词。之后,在有关中国史前时代的论着里,也常引用《越绝书》的记述,以说明中国古人已有了与近代考古学分期相似的认识,但往往回避“以玉为兵”这一阶段。一些辞书也不例外。如1989年出版的《辞海》所立“风胡子”条目:风胡子,春秋时期楚国人,相传奉楚昭王命到吴,请欧冶子、干将铸龙渊、泰阿、工布三把铁剑。曾说:轩辕(黄帝)、神农、赫胥之时以石为兵,禹时以铜为兵,当时作铁兵。见《越绝书·外传·记宝剑》。

在这里,《越绝书》原文中的石、玉、铜、铁四个阶段,只剩下石、铜、铁三个阶段。

原因可能是删去“以玉为兵”,才能合乎西方近代考古学所确立的三期说。

最早从考古学角度提出中国的青铜时代之前有一个玉器时代的,当推考古学家张光直。1959年,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断代》一文中,张光直也引用了《越绝书》的记述,所不同的是,他没有因为西方近代考古学三期说而去“削”《越绝书》中四个阶段说的“足”,而是认为风胡子似乎比丹麦的汤姆森早2000年就创始了石器时代、铜器时代与铁器时代的相承次序,并认为中国人在使用铜器之前曾使用玉器,因此石器的时代可分为前、后两期,即普通石器时代和玉器时代。不过,他只是作了初步的点题,而没有就玉器时代的内涵展开讨论。

20世纪80年代,玉器时代或类似的“玉兵时代”、“玉琮时代”开始被学者所提起。一个重要原因是史前玉文化的发现与研究都有了重大进展。如1983年,孙守道注意到红山文化遗址出土了成组玉器,而且其中有大量的斧、铲、刀、凿等“玉兵”类器物,故而提出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之间应该还有一个“以玉为兵”时代的观点。1986年,张光直再次提出上古至三代的中国历史应该划分为四个时期:石器时代、玉琮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并认为“玉琮时代”在中国正好代表从石器时代到铜器时代的转变,亦即从原始社会到国家城市社会中间的转变阶段。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牟永抗、吴汝祚、曲石、杨菊华等一些学者对玉器时代的概念、特征等问题展开了较系统的讨论。牟永抗与吴汝祚合作,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来阐述玉器时代是中华文明起源时代的观点,并提出了玉器时代的五个特点:出现成组的玉礼器;玉、神、巫三位一体;文字的出现;冶铜业的产生;出现了棺椁为特征的双重葬具和人祭或人殉的习俗。曲石、杨菊华基于良渚文化、红山文化内涵的探讨,认为那时已有等级制度、宗教礼仪、文字符号、城址、墓葬棺椁之制等文化因子,并由此得出结论:玉器时代是先于青铜时代进入文明社会的一个阶段,以玉器文明的形式表现出来,而良渚文化则是其典型代表。

与此同时,商榷、质疑的文章也不断出现。在反对使用玉器时代界定某一历史时期的学者中,张明华、戴尔俭、谢仲礼等学者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张明华注意到,目前考古发现的玉器基本上是装饰品或礼祭器具,生产工具在玉器中的比例很小且多是非实用器。而所谓玉器时代的五大特点,其主体并没有超越石器时代末期已包含的社会形态,也不是玉器时代所独具的特征。戴尔俭认为,倘若把划分时代的主要依据移至礼仪性器物,如玉琮、玉璧,或象征性工具和武器,如玉戈、玉矛等,显然就背离基础,失去本意。玉器充其量也只是文明前夜的文明因素之一,如此命名一个时代的话,则世界各地处于文明前夜的社会,就都可依各自特色来划分,这样势必造成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混淆。谢仲礼认为,玉器时代的概念并没有解决史前考古学的年代问题,也没有全面顾及玉器在整个中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不同地位与作用;从考古学史的角度看,玉器时代与汤姆森的三期说的时代,无论是其本意还是其目的,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不能在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之间加入一个玉器时代。

也有一些学者持更谨慎的态度。安志敏认为,从严格意义说,玉器时代并不是一个考古学的概念。在中国历史上有没有一个玉器时代,它的具体特征又是什么,仍需要深入论证。我们不能仅着眼于个别文献记载或强调某些局部现象,一味夸大玉器的作用而脱离考古学的实践要求。至少目前的玉器时代还缺乏必要的说服力,似以暂时搁置为好。陆建芳认为,中国新石器晚期有两条有关“礼”的发展轨迹:一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家庭-家族-宗族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礼仪制度;二是农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对天、地、祖先的崇拜,从而形成系统的玉礼。其中渤海湾地区和山东龙山文化、甘肃齐家文化、两湖石家河文化、广东石峡文化选择了玉器作为本文化走向文明的礼标。用玉器时代把这段历史与其他文明相区别,其创造性思维必须肯定,但具体提法尚可商榷以期更加精确。

第三节 中国历代玉器

以红山文化、良渚文化为代表的史前玉文化,是否构筑起了一个“玉器时代”仍存在争论,但有一点则是公认的,那就是史前玉器奠定了中国绵延数千年玉文化的基础。不仅在夏、商、周三代礼制文化中,可以较多地看到史前玉文化的影子,而且以后各代玉器中所表现出的精工、细致、传神的琢玉技艺,大多可以在史前玉器中找到其源头。在此,我们对进入历史时期的各代玉器作一简要的介绍。

一、先秦时期玉器

先秦时期玉器无论是器形、器类,还是功能、用途,抑或是雕琢技法、技艺,可以说都是直接承继史前玉器而来。当然先秦玉器在继承中也有创新,并逐渐把中国玉雕技艺推向了又一个高峰。

在时代和地域上与传统说中的夏代与夏人活动区域大体一致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和墓葬中,出土过一些玉器。有玉琮、玉圭、玉璜、玉刀、玉戈、玉璋、玉钺、玉戚、玉铲以及兽面纹柄形器等,其中玉圭、玉璋、玉戈为此时新出现的器形。

有不少器物的器形虽类似实用器,但器体极薄,也无使用痕迹,应是礼仪类用器。

如琢有阴线纹饰的七孔玉刀,长65厘米,宽9.6厘米,但厚不过0.1~0.4厘米,显然不堪实用。制造这种长而薄的玉器首先要从大块原生璞玉上锯片开料,此种做工尚不见于红山文化玉器,与良渚文化玉琮之开剥成方柱形玉坯的做法也不相同。

较大的柄形玉器,长17.1厘米,宽1.8厘米,通体分为10节,其中两节琢有兽面纹饰,精细光亮,以阳线表现目、口,似有良渚玉器的装饰遗风,又为殷墟兽面纹玉器之先声。

商代前期玉器以河南郑州二里岗文化的出土物为代表。同期的郑州铭功路、白家庄,湖北黄陂盘龙城,河北藁城台西,北京平谷刘家河等商代遗址和墓葬中也出土了玉璋、玉戈、玉璜、玉柄形器和小件装饰品。二里岗文化玉器很大程度上是承继了二里头文化的玉器传统,而且这种继承不仅仅是玉器种类的继承,而是一种传统和观念的全面吸收。当然,两者的差别还是有的,如二里头文化的戚、刀、圭、钺等在二里岗文化中基本不见或少见,而二里岗文化发现的各种装饰品却远比二里头文化丰富。这是二里岗文化玉器还吸收了其他文化因素的缘故。这时的玉器在工艺上未产生重大变化,只是有些器形更大,阴线纹饰更精。黄陂盘龙城出土的长达93厘米的玉戈,是目前所知最长的一件玉戈。

商代晚期玉器以殷墟的出土物为代表。殷墟王陵区的11座大墓均被盗,但仍有一些诸如玉戈、玉戚、玉刀、鸮形玉佩、水牛形玉佩等劫余幸存。1976年发掘的妇好墓虽然规模不大,但未被盗掘,因此出土了大量遗物,其中有玉器755件。目前发掘出土的商代晚期玉器已有数千件,主要器形、器类有璧、环、瑗、玦、璜、圭、琮、簋、盘等礼器,有刀、戈、矛、戚、钺等仪仗器,有斧、凿、锯、刀、铲、镰、纺轮等工具(其中大部分无使用痕迹,故也可能用于装饰或随葬),有臼、杵、盘、梳、耳勺、匕、觿等日常用具,有笄、钏、串珠、管、坠以及各种动物形象的佩饰品,还出现了块状或蝉形的玉琀,另有功能不明者如器座形器、拐尺形器、匕首形器、柱状或长条柄形器。

殷墟出土的玉器中有多种玉材,其中部分属新疆和田玉,说明和田玉料在此时已较多地进入到中原。殷墟出土的两件玉簋有着较大的内膛。其掏膛工艺与良渚玉琮从两头对钻不同,它只能从上部镟起,逐步磨磋成深腹。因此需要按照同心圆的规律,旋转簋坯,带动蘸水的解玉砂进行琢磨。但也可能是用小管钻多次取心后经琢磨而成。此时玉器上的重要细部多琢刻出阳线或双勾阴线,这大概是由二里头文化时期柄形玉器上的阳线兽面纹发展起来的,它须经勾、彻、挤、压多道工序才能完成。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玉器中有少量玉动物,但其形体均较扁平,不是真正的圆雕。殷墟出土玉器中则有一批立体的玉雕动物,如人物、熊、虎、龙等。此时还出现了巧作玉器。俏色玉器的出现时间可能很早,成功之作应是小屯北帝乙、帝辛时代房子遗址内出土的玉鳖,背甲呈黑色,头颈和腹部均呈灰白色。同出的俏色石鳖更为成功。

西周早期玉器有戈、钺、戚、玦、璜、珩以及人、虎、兔、牛、兽面、鸟、鱼等,器型虽简单,但勾勒清晰,在保留商代晚期玉器的遗韵和形迹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气象。洛阳东郊西周早期墓出土的玉立人,大头细身,“臣”字眼,几乎完全沿袭了商后期玉人的形式。而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墓中出土的2件玉人,则较商后期玉人多了一点现实气息。西周玉鸟类似殷墟玉鸟,但张家坡西周墓出土的一石鸟,与众不同,可作为研究玉鸟形式变化的一个例证。

西周中期玉器有戈、钺、戚、匕、虎、牛、兔、鹿、龙、兽面、鸟、鱼以及柄形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