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物质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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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明清紫禁城与中国古代建筑(6)

伊斯兰教的礼拜寺、麻札等建筑在元代屡有兴建,尤以新疆地区为多。穹顶技术和琉璃饰面技术在伊斯兰教建筑上得到广泛应用。元代遗存的麻札以伊宁霍城的吐虎鲁克·铁木尔汗麻札最有代表性。吐虎鲁克·铁木尔汗麻札,亦译秃黑鲁·帖木儿麻扎,建于14世纪,距今已600余年,位于霍城县境内,距伊宁市70余公里,依傍阿力麻里故城遗址,是一座具有浓郁的伊斯兰教风格的古代建筑。建筑为穹窿顶,砖木结构,但无木柱横梁,室内有暗梯可登临其顶。

元代遗留的建筑不乏精品,其总体特点在继承宋代和金代的传统基础上又有变异。官式建筑用材的等级普遍降低,梁柱偏细,斗栱变矮,如永乐宫、曲阳北岳庙德宁殿等。地方建筑各有特色,北方多用圆木做梁及内额,构架灵活,风格粗犷,如赵城广胜寺下寺大殿等;南方则延续南宋特点,构架精整,风格秀丽,如上海真如寺大殿等。元代疆域广大,西藏、新疆建筑风格传入内地,也带来一些中亚、西亚建筑风格;内地建筑也对少数民族区有所影响,西藏日喀则夏鲁寺的斗栱及构架就有明显的元代内地建筑风格。

元大都的建设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元大都位于金中都旧城东北,至元四年(1267)开始动工,历时20余年,完成宫城、宫殿、皇城、外城、王府等工程的建造,形成新一代帝都。至元二十二年(1285)诏令规定,迁入大都新城必须以富有者和任官职者为先,结果大量平民百姓只得依旧留在中都旧城。新城、旧城并称为“南北二城”,二城分别设有居民坊75处和62处。大都新城的平面呈长方形,周长2.86万米,面积约50平方公里,相当于唐长安城面积的五分之三,接近宋东京的面积。元大都道路规划整齐、经纬分明。考古发掘证实,大都中轴线上的主街宽度为28米,其他大街宽度为25米,小街宽度为大街的一半,火巷(胡同)宽度大致是小街的一半。城墙用土夯筑而成,外表覆以苇帘。由于城市轮廓方整,街道砥直规则,使城市格局显得格外壮观。元大都是继隋、唐长安、洛阳以后第三个按规划新建的巨大都城。

明朝开国之初的53年(1368-1420)建都在长江下游的南京。南京是在元代集庆路旧城的基础上扩建的,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旧城区、皇宫区、驻军区,后两者是明初的扩展,环绕这三区修筑了长达33680米的砖石城墙。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为了仿照南京在宫前布置五部六府官衙的皇宫的形制,在元都旧城的基础上作了部分改建,将南城墙南移了约800米,街道横巷基本上沿袭大都旧制,皇城、宫城及宫殿则全部新建。嘉靖三十二年(1553),由于北方蒙古部族的军事进犯威胁到北京城的安全,又仿照南京城的办法,在城外加筑一道外郭城以加强城防。但限于当时财力,这道外郭城墙只修筑了南面8000米后,就从东西两端折而向北和旧城城墙相接,使整个城市形成一个“凸”字形轮廓。明北京城有长近8000米的南北中轴线,20余座城门、宫门、宫殿和钟鼓楼等分列其中,气势极为宏大。

明宫殿全用楠木建成,屋面满覆琉璃瓦。

明初建都南京,宫廷建筑摒弃元官式而继承苏、浙地区南宋以来的传统形式,永乐建北京时此种建筑形式传到北方,成为明代官式建筑风格主要来源。明初,朱元璋曾定建筑制度,王府、衙署、官民住宅均按不同级别作出规定,通令执行。此时重要的州府县城的城墙都用砖包砌,修建城楼,建设规模非常巨大,现存各州县城及其中的衙署大多是在这时期形成的。同时元代地方风格的建筑仍在官式范围之外继续着。

明中叶还修筑了万里长城,许多段落用砖石包砌,蜿蜒于山岭间,是极为艰巨险峻的巨大工程。沿着长城一线,还修筑数以百计的城堡和数以千计的墩台和烽堠,组成一个点线结合的完整防御体系。此外,为了消除倭患,明朝政府在南起广西钦州湾北至辽宁金州湾的漫长海岸线上,设置了53座卫城和103座所城,其间尤以浙江、福建两省最为密集。这156座防倭城堡组成了明朝的东方防卫体系,有力地遏止了倭寇的进犯。

北京昌平的十三陵无疑是明代在陵墓建筑方面的杰作。明初,营建南京孝陵、泗州祖陵、凤阳皇陵,已形成定制。取消了唐、宋两代陵墓的上宫、下宫形制,只保留陵墓中具有的祭祀功能的部分,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变化。同时,明代陵墓又简化了唐、宋方形陵体、四向辟门立阙、四隅设角楼的布局,改用圆形陵体、单向设门、无高大阙台的简洁而紧凑的布局。明代迁都北京后,在昌平天寿山形成集中陵区,即“十三陵”,其制度基本遵循孝陵形制。十三陵距北京约45公里,陵区的北、东、西三面山峦环抱,十三陵沿山麓散布,各据岗峦,面向中心——长陵。整个陵区,南北约9000米,东西约6000米,结合自然地形,各陵彼此呼应,成为气象宏廓而肃穆的整体。长陵据天寿山主峰,其南6000米处有崛起对峙的小山两座,成为整个陵区的入口。整个陵区的入口起点,是山口外一座面阔5间的石牌坊。石牌坊建于嘉靖年间,遥对天寿山主峰。自此往北,神道经大红门、碑亭、石象生(共18对,有马、骆驼、象、武将、文臣等)至龙凤门(即棂星门),均为嘉靖年间陆续补充完备。神道自牌坊至龙凤门约2600米;自龙风门至长陵约4000米。神道原专为长陵而设,但随即成为十三陵共同神道,各陵不再单独设置石象生、碑亭之类,这也是与唐、宋陵制不同之处。

明代,喇嘛教虽在内地渐衰,但在藏族地区得到很大发展。15世纪是西藏地区佛寺建筑的鼎盛期,以格鲁教派四大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的兴建为其标志。这四座寺院规模宏大,佛殿、经堂、喇嘛住宅等建筑物高低错落,形成壮观的建筑群。明代中期以后,在蒙古俺答汗的提倡下,藏传佛教迅速向青海、甘肃、内蒙古、四川等地区传播,格鲁派寺院开始在这些地区出现,如着名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大召、席力图召,以及土默特右旗的美岱召等。在建筑式样上,青海、甘肃、四川的藏传佛教寺庙受西藏影响较多,而内蒙古地区的寺庙则受内地建筑影响较大,形成了汉藏结合的建筑风格。明代内地佛教仍以禅宗为盛。宋元时期禅宗的“五山十刹”主宰佛教,明代则有四大名山取而代之。五台山为文殊道场,普陀山为观音道场,峨眉山为普贤道场,九华山为地藏道场。四山庙宇林立,规制恢宏,成为明代佛教建筑兴旺的标志。明代佛寺总平面追求完整的轴线对称与深邃的空间层次,如原来的山门演化为前有金刚殿,后有天王殿,成了两进建筑;中轴线上佛殿增至二进或三进,如明南京天界寺有正佛殿、三圣殿、毗卢殿,三殿前后对应;山门内侧左右配置钟楼与鼓楼,佛殿前侧左右配置观音殿和轮藏殿等,这都是明代佛寺布局的新特点。

砖拱建筑在明代佛教建筑中找到了发展的天地。由于《大藏经》屡次由皇家颁赐,藏经用的防火建筑成了一时的迫切需求,于是用砖拱建造的无梁殿建筑应运而兴。建于明洪武年间的南京灵谷寺无梁殿,面阔5间,达53.80米,正面设三门二窗,背面设一门二窗,门窗均为券洞式,高2米。进深3间,达37.85米,由三跨纵长筒形组成,中跨最大,净跨距11.25米,高14米,在筒拱两端设窗。重檐歇山顶,殿外为仿木结构形式,檐下挑出斗栱,正面门窗均以水磨砖嵌成门形,墙体浑厚,结构坚固。山西五台山显通寺无量寿殿,面阔7间,深4间,重檐歇山顶,砖雕精致,藻井镂刻富丽。四川峨嵋山万年寺砖殿修建于明万历年间,高16米,为方形平面的穹窿顶无梁殿结构。明中叶修建的山西太原永祚寺大雄宝殿及东西配殿与苏州开元寺无梁殿一样,其内部穹窿顶发展为多层的斗八形状。这些均是拱券式的砖结构的珍品。

明代的地方建筑也空前繁荣,各地的住宅、园林、祠堂、村镇建设普遍兴盛,其中以江南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诸省最为突出,直到今天,这些地区还留有众多的明代建筑。江南富裕地区的村镇多进行了有计划的建设,出现了许多环境优美、设施良好的优秀村镇实例。它们一般都有高质量的道路、桥梁、标榜本村杰出人士的牌坊、作为宗族联系纽带的祠堂、教育子弟用的书院,以及风雨桥、路亭、戏台、庙宇等其他公共建筑。

明代中晚期,各地的造园活动出现一个新高潮,一些专论园林的着述也迅速增多。其中,明末着名造园家计成所撰的《园冶》,是一部总结造园经验,反映中国古代造园成就的重要着作。《园冶》由“兴造论”和“园说”两篇组成。在“兴造论”中,作者阐明写书的目的,并着重指出园林兴建的特性是因地制宜,灵活布置。“园说”

是全书的主体,分相地、立基、屋宇、装折、门窗、墙垣、铺地、掇山、选石、借景十部分。作者把中国古代园林艺术的特征概括为“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在叙述过程中,作者着意把园林造景的刻画和意境感受联系起来,勾画出中国江南园林诗情画意、情景交融的特色。

清初平定三藩之乱以后,得以休养生息,在康熙、乾隆时期形成了一个经济复兴小高潮,史称“康乾盛世”。清代北京基本上继承了明朝都城的格局,仅局部作了改造更动。清代的府、州、县等地方城市基本沿用明城,数量增加不多,但规模多经改造扩展。由于人口的增加,商业、运输业的发展,集镇、村落的数量增加很多。同时,城乡居民点中的公共建筑,如书院、祠堂、旅店、会馆等有了巨大的增长。清代对宗教采取普遍开放的政策,尤对藏传佛教给予极大的重视。藏传佛教建筑在空间布局、艺术造型、装饰风格等方面都有创造与发展,为传统佛教建筑增添了新的艺术营养,并为其他宗教建筑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清代官式建筑是明的延续与发展。清代大型建筑的内檐构架基本上摆脱了斗栱的束缚,使梁柱直接榫接,形成整体框架,提高了建筑物的刚度。清代建造的一大批楼阁式建筑,就是采用这种新的框架方式,如承德普宁寺大乘阁、北京颐和园佛香阁、雍和宫万福阁等。由于大木材日趋稀少,清代建筑的一些梁柱还采用了以小木料攒聚成大材料的拼合方法。为加强建筑业的管理,雍正十二年(1734)由工部编定并刊行了一部《工程做法则例》的术书,作为控制官工预算、作法、工料的依据。书中包括有土木瓦石、搭材起重、油画裱糊等17个专业的内容和27种典型建筑的设计实例。该书虽然不尽完善,但对研究清代初期的建筑技术水平而言,是一份相当完备的资料。此外,清代政府还组织编写了多种具体工程的做法则例、做法册、物料价值等有关建筑的书籍作为辅助资料。同时民间匠师亦留传下不少工程做法抄本,所以说清代建筑营造方面的文字资料是历代中最丰富的。同时在政府的工程管理部门中特别设立了样式房及销算房,主管工程设计及核销经费,对提高宫殿官府工程的管理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样式房的雷氏家族及销算房的刘氏家族,皆是清代着名匠师世家。

清代民居建筑丰富多彩。粗略统计清代的民居形式超过百种,可概约地划分为7个大类,即:庭院式民居、窑洞式民居、干栏式民居、毡房和帐房、藏族民居、维吾尔族民居及其他特殊类型民居。庭院式民居应用最为普遍,是汉族、回族、满族、白族、纳西族,甚至包括部分蒙古族长期采用的民居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气候、传统及风俗习惯的不同,庭院式民居在具体表现上又可分成3种类型,即合院式、厅井式、组群式。入清以来木材积蓄日渐稀少,与明代住宅相比较,清代住宅的柱径、檩径、梁枋断面等明显变小变细。为减少边材的损失,江南一带圆木作梁架广泛使用。为减少木柱梁,硬山搁檩式结构自清中叶以后也在南北各地发展起来。在应用地方性材料方面亦达到十分纯熟的地步,一些古老的建造方式,如土窑洞及石头房子,不仅没有被淘汰,而且进一步焕发了新的生机。在福建、广东一带应用夯土或卵石,可砌筑高达四层的居住建筑;西藏工匠凭借经验,不挂线,不校正水平,可砌筑高峻的毛石墙。此外,浙江天台的石板墙、福建惠安的石墙和石屋面、贵州镇宁石头寨的石建筑等,皆是就地取材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