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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明清紫禁城与中国古代建筑(8)

但仅用木构架的优点,还不足以解释中国古代建筑之所以选择木料而不选择砖石等其他材料的原因。有的认为我国最早发祥地区——中原等黄土地区,多木材而少佳石,所以选择木构建筑,而石构建筑甚少。有的认为因为古人的生计基本上依靠农业,经济水平很低,因此尽管木结构房屋很易燃烧,几千年来仍然极力保留作为普遍使用的建筑方式。也有人认为中国也可以石材来构筑似于欧洲和西亚的巨大建筑物,不过石材大多被用之于陵墓、桥梁、道路等。之所以没有出现大型的石筑建筑而运用木结构建筑,其原因是中国早期缺乏大量的奴隶劳动。对此,李允曾作了评述。他不同意“多木少石”的就地取材说,在引用了杜牧的《阿房宫赋》的“蜀山兀,阿房出”的名句后,认为,阿房宫在陕西的咸阳,建筑用的是木材却是由四川千里迢迢地运去,说明了古代的重大建筑工程并不一定是坚持就地取材的原则。他也不同意“中国经济水平低下”说,认为,古代中国的经济水平或者说生产力水平是否低于其他国家呢?相信没有人下过这样的结论,而且在建筑历史上,并不是只有经济力量强大的国家和地区才去发展石头建筑的。他同样不同意“早期缺乏大量奴隶劳动”说,认为中国的奴隶社会同样可以调动大量的劳动力参加各种工程建设。最后他认为,中国建筑发展木结构的体系主要原因就是在技术上突破了木结构不足以构成重大建筑物要求的局限,在设计思想上确认这种建筑结构形式是最合理和最完善的形式。

从技术角度分析中国木构架建筑体系形成的原因,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赞同。

傅熹年认为,和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古代木构架技术是相当早熟的,砖石技术却相对晚出,其原因可能与铁工具使用较晚有关。从考古材料看,7000年前已出现榫卯搭接的木构架房屋。商周时期已有了木构架与夯土台基相结合的巨大的宫殿、台榭建筑,在技术上突破了木结构不足以构成重大建筑物要求的局限。秦汉时期虽然出现了砖石拱券结构技术,但很少运用于地面建筑。此时木构建筑技术已发展到能建造阿房宫、未央宫等宏大建筑群和高大的木楼阁建筑的水平,由木构建筑构成的庭院式布局也已基本定型,这足以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要。魏晋以后,砖石材料使用稍多,但也只是作为木构建筑的陪衬和补充,以木结构为主要特点的中国古代建筑一直延续到元、明、清时期。

1.梁柱式构架

既以木材为主,便自然发展出了梁柱式构架。从上述中国古代建筑发展过程的介绍中可以见到,这种梁柱式构架,在新石器时代已经萌芽,商周时期已初步完备并得到广泛采用,到了汉代发展得更为成熟。

从其构架方式上看,梁柱式构架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抬梁式;二是穿斗式。抬梁式构架是在前后柱间架设承屋顶之重的大梁,梁上重叠数层逐层缩短的小梁,梁间用矮柱垫托,构成两面坡的屋架;在相邻两道屋架的柱间架设额枋,对应的各层梁头间架檩,檩上架椽,构成两坡顶房屋的空间骨架。穿斗式结构的屋架也是两面坡,与抬梁式最大的不同是没有横向承重的梁,而把沿进深方向上的各柱随屋顶坡度升高,直接承檩,并用一种叫“串”的水平木枋穿过各柱,使之联成一体。抬梁式与穿斗式既有各自的优点,也有各自的局限。如抬梁式能使室内空间宽敞,但用料要求较高;而穿斗式用料要求不太高,但它难以构筑大空间的建筑。不过,各个时期的一些重要建筑往往都采用抬梁式构架。

抬梁式和穿斗式的相邻两组屋架之间的空间称为“间”,是房屋的基本单元。

一座单体建筑可以是一间,也可以是多间。以单体建筑为单元,通过组合形成各种院落。以院落为单元,可以构成规模不一的建筑组群。无论是村落还是城镇,都是由各种单体建筑、院落组群构成的。可以说,要了解中国建筑,首先要了解单体建筑开始,而要认识单体建筑,必须从了解构建单体建筑的木构架入手。所以,梁思成说:“我国建筑以木材为主要构材,其大木作制度,几可谓建筑结构之全部。观各时期大木作之蜕变,即可得中国建筑结构沿革之泰半矣。”

2.斗栱

斗栱是中国木构架建筑中最特殊的构件。斗是斗形垫木块,栱是弓形短木,它们逐层纵横交错迭加成一组上大下小的托架,安置在柱头上用以承托梁架的荷载和向外挑出的屋檐。用纵横相叠的短木和斗形方木相叠而成的向外挑悬的斗栱,本是立柱和横梁间的过渡构件,逐渐发展成为上下层柱网之间或柱网和屋顶梁架之间的整体构造层,这是中国古代木结构构造的巧妙形式。

为了增加屋檐挑出宽度以防雨,至迟汉代已出现从柱身逐层挑出横木以承托屋檐的斗栱。到了唐、宋,斗栱发展到高峰,从简单的垫托和挑檐构件发展成为联系梁枋置于柱网之上的一圈“井”字格形复合梁。它除了向外挑檐,向内承托天花板以外,主要功能是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成为大型建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宋以后木构架开间加大,柱身加高,木构架结点上所用的斗栱逐渐减少。到了元、明、清,柱头间使用了额枋和随梁枋等,构架整体性加强,斗栱的形体变小,排列也比唐、宋时丛密,由原先二柱之间用一至二朵增加到四至六朵,结构作用减弱,而装饰性作用加强,形成显示等级差别的饰物。

3.用材制度

斗栱还是木结构建筑的度量单位,并由此形成了模数制设计方法。这一特点至迟在唐代已形成,宋代成为定制。其方法是把常用为栱枋的构件——“材”分为八等,根据所建房屋的性质和规模选用,建筑的面宽、进深和构件断面都规定为材高的一定倍数。明清时改为以栱的宽度——“斗口”为基本模数。这种方法可以简化设计,甚至不需制图即可预制构件。

在谈到中国古代建筑发展的历程时,我们把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看做是中国古代建筑体系的形成时期。确实,中国古代木架建筑经秦汉至南北朝,无论是技术还是艺术都趋向成熟,式样也渐臻定型。由于年代久远,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的木构建筑已无存,但仿木的砖石构建筑或明器、画像留存不少。四川雅安高颐石阙便是突出一例。高颐石阙建于209年,它虽为当年陵寝建筑前的门阙,并且是用石构建筑构成,但它的细部采用了浮雕形式的仿木构,因而也可借以窥见当时木构建筑之一鳞半爪。高颐石阙由子母阙构成,母阙檐部具有三组完整的斗栱和3个单置的大斗,子阙部分只有两组斗栱和3个大斗,从这两个大小不同的阙所使用的斗栱中,似乎透露出匠师用材的意图。母阙的三组斗栱中,横栱的型制虽有弓臂和曲臂两种,但它们却都使用着共同的材和栔,且横栱的材高与上部枋子的材高完全相同。

子阙的两组斗栱的栱与枋也有共同的材高。子阙与母阙的转角斗栱上均显现出枋子之断面,即“材”的大小。子阙与母阙的用材尺寸不同,但断面之高、宽比几乎相同,子阙用材的高、宽比为11.20:10,母阙用材的高、宽比同样为11.20:10。子阙与母阙已使用了不同的材分等第,且不同材分等第的用材高、宽比相同,由此推测,此时或许有了类似后世所称的“材分”概念。由于使用了不同等第的材分,高颐石阙比较成功地区别了母阙和子阙的不同尺度和体量。无论是在母阙还是子阙中,每一朵斗栱,不论栱的造型有何变化,当斗与栱或枋组合在一起时,都采用了同样的构造组合方式,将一材大小的断面嵌入斗口中,体现了木结构标准化的节点构造做法已基本成熟。值得注意的是,高颐石阙地处四川,是一座地方官吏墓葬的门阙,建筑等级并不算高,而却能体现出一些木构建筑用材的基本理念,可以想见,当时建筑中“材分”的运用已较为普遍。特别是在较难加工的石构件上,居然也能反映斗栱用材的大小差别,说明此时工匠对于材分的运用已达到较为的熟练程度。进入隋唐后,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迎来了一个高峰。此时,不仅木结构的构架已完全成熟,而且中国古代建筑所特有的斗栱也已相当复杂,敦煌盛唐壁画中的佛殿已用了柱头七铺作和补间五铺作斗栱,这和现存的晚唐时期佛光寺大殿斗栱出跳数完全相同。木构架和铺作越来越复杂,势必要求有更严格、更统一的尺度标准,以便把大量分别加工的构件拼装起来。从南禅寺大殿和佛光寺大殿等现存木构架来看,唐代后期木构件用材已趋规格化、标准化,栱、枋断面接近3:2。南禅寺大殿用材尺寸为25厘米×16.66厘米,佛光寺大殿用材尺寸为30厘米×20.5厘米,天台庵大殿为用材尺寸为18厘米×12厘米,比例都近于15:10,和《营造法式》规定的基本一致。

二、“屋有三份”的单体造型和变化多样的装修与装饰

由于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方式,随之出现了独特的单体造型和变化多样的装修与装饰。

1.独特的单体造型

中国古代建筑以它优美柔和的轮廓和变化多样的形式而引人注意,令人赞赏。

但是这样的外形不是出于随意的设计,而是适应内部结构的性能和实际用途的需要而产生的。如像那些亭亭如盖、飞檐翘角的大屋顶,即是为了排除雨水、遮阴纳阳的需要,适应内部结构的条件而形成的。2000多年前的诗人们就曾经以“如翚斯飞”这样的诗句来描写大屋顶的形式。在建筑物的主要部分柱子的处理上,一般是把排列的柱子上端做成柱头内倾,让柱脚外侧的“侧脚”呈现上小下大的形式,还把柱子的高度从中间向外逐渐加高,使之呈现出柱头外高内低的曲线形式。这些做法既解决了建筑物的稳定功能,又增加了建筑物外形的优美曲线,把实用与美观恰当地结合起来,可以说是适用与美观统一的佳例。

中国古代建筑的艺术造型外观,一般可以分作台基、屋身和屋顶三个部分。台基是建筑物的下部基础,承托着全部上层建筑的重量。凡是重要建筑物都建在台基之上,一般台基为一层,大的殿堂如北京明清故宫太和殿,建在高大的三重台基之上。高大的台基不仅使上部建筑华丽壮观,而且也有防潮去湿的作用。单体建筑的平面形式多样,有长方形、正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圆形等。这些不同的平面形式,既丰富了台基的不同做法,也对构成建筑物单体的立面形象起着重要作用。

屋身部分由承重的柱梁和围护的墙体、门窗等构成,由于承重结构与围护结构分工明确,因此,屋身的处理显得十分灵活,一方面可以通过柱梁结构来灵活调度开间、面阔和步架、进深,另一方面可以任意确定门窗的位置和大小。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形式丰富多彩。早在汉代已有庑殿、歇山、悬山、囤顶、攒尖几种基本形式,并有了重檐顶。以后又出现了勾连搭、单坡顶、十字坡顶、拱券顶、穹窿顶等许多形式。

为了保护木构架,屋顶往往采用较大的出檐。以利采光和排水,南北朝以后出现了凹曲屋面。同时,四面坡的屋顶在角脊下要加一条角梁,角梁高度一般为椽径的3倍,在椽与角梁相并处,为使其上皮相平,就要在这部分椽下加三角形木条,逐渐垫高,这就出现屋檐在屋角处翘起的现象。屋面凹曲,屋角上翘,于是屋顶和屋角显得更为轻盈活泼。在重要的建筑物上,还以屋顶的形式来区分建筑的等级。

台基、屋身和屋顶三部分,共同构成了中国古建筑的艺术形象。它们的造型不仅庄严雄伟,而且优美柔和。

2.变化多样的装修与装饰

中国古代建筑对于装修、装饰特为讲究,凡一切建筑部位或构件,都要美化,所选用的形象、色彩因部位与构件性质不同而有别。

台基和台阶本是房屋的基座和进屋的踏步,但给以雕饰,配以栏杆,就显得格外庄严与雄伟。屋面装饰可以使屋顶的轮廓形象更加优美,特别是在一些华丽雄伟的建筑物屋顶上,除屋脊外还装饰着人物、飞禽、走兽和各种形式的图案花纹。

如故宫太和殿,重檐庑殿顶,五脊四坡,正脊两端各饰一龙形大吻,张口吞脊,尾部上卷,四条垂脊的檐角部位各饰有11个琉璃小兽,增加了屋顶形象的艺术感染力。

门窗、隔扇属外檐装修,它既是分隔室内外空间的间隔物,又是装饰性特强的构筑物。门窗以其各种形象、花纹、色彩增强了建筑物立面的艺术效果。内檐装修是用以划分房屋内部空间的装置,常用槅扇门、板壁、多宝格、书橱等,它们可以使室内空间产生既分隔又连通的效果。另一种划分室内空间的装置是各种罩,如几腿罩、落地罩、圆光罩、花罩、栏杆罩等,有的还要安装玻璃或糊纱,绘以花卉或题字,使室内充满书卷气息。天花即室内的顶棚,是室内上空的一种装修。一般民居房屋的天花制作较为简单,多用木条制成网架,钉在梁上,再糊纸,称“海墁天花”。重要建筑物如殿堂,则用木枝条在梁架间搭制方格网,格内装木板,绘以彩画,称“井口天花”。藻井是比天花更具有装饰性的一种屋顶内部装饰,它结构复杂,下方上圆,由多层木架交构组成一个向上隆起如井状的天花板,多用于殿堂、佛坛的上方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