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情感的亏欠之外,在小说的另一对伤害关系中,更激烈地透露出韩少功在个人价值实现和道德承担这组矛盾上的偏倚。田家驹占了好友刘力出让的返城名额,而刘力最终与小豆子结婚,一辈子扎根在了农村。这一情节的安排似乎让刘力演练了田家驹的另一种人生,并通过两种人生的比较来强调了田家驹人生选择的“无悔”:“田家驹毕竟不愿成为现在的刘力。”更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刘力的牺牲,小说第三人称叙述丝毫没有表现田家驹的内心愧意,叙述者似乎不认为他应承受道义上的歉疚或良心上的负担。甚至当功成名就的田家驹面对刘力的苍老和平庸时,他的内心也并未有所触动。当他看到刘力因为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而在文学创作上表现出来的幼稚陈旧,他体会到的反而是“一种莫名的悲哀”,并对与他的探讨“失去了信心”。
回乡后的田家驹以一种成功者的姿态来面对刘力,以一个实现理想的人来面对刘力永远无法实现的理想,他并未反思与刘力之间的距离来自何处,并未觉得自己应该负有责任。在这部小说中,刘力在各方面都被表现为一个弱者,就连他与小豆子的婚姻,似乎也无法摆脱田家驹的阴影。在我看来,作品对于刘力命运的“不公”安排,十分明显地表明了韩少功的价值倾向——善良和义气并不能得到命运的眷顾,道义上的君子不具有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竞争力。刘力这个角色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来烘托田家驹抉择之正确,来烘托“个人”意志于人生的重要性和决定性。可以说,韩少功在《远方的树》中以一种激进的姿态张扬了个人的力量,他搁置了“好人好报”、“知恩图报”的道德守则,或许他已意识到“个人”同样在传统道德规范中的缺席,因此只有挣脱旧价值的束缚才能成为新时代的强者。
如果说田家驹返城一节体现出了作家挣脱“扎根话语”的决绝,那么在小说结尾田家驹十年之后再次“下乡”的情节中,作品的叙述却又有着一个游子归来的心情。在“返城”和“归乡”之间,小说暗含了主人公在个人追求中精神“无处为家”的迷惘与失落。尽管作家反复佐证田家驹选择的正确性,然而同时也表现了城市生活对其个人创作力的消磨及其情感上的空虚,于是田家驹暂时逃离城市,来到曾经下乡的地方。小说结尾,乡村的一切激发了他“很久以来都没有的创作冲动”,他要画一棵在舞蹈狂啸的杨梅树,来倾泻内心的激越。这个情节似乎暗示了田家驹在精神上对乡村的依恋,在城市里日益退化的艺术感觉只有在乡村的景致和情感中得以复活,乡村成了一种精神源泉。
由此看来,韩少功首先将个人发展的可能寄托于城市,但他又无法割舍精神上与乡村的维系,这包含了知青一代特有的夹缝心态。另一方面,这也透露了韩少功在早期对于城乡关系的辩证思考,城乡之间并非进步和落后的简单对立,城市发展的弊病与乡村特有的活力,在这部小说中都已有所展示。这些问题在他后来的创作中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至此,我们可以把对以“扎根话语”为代表的集体主义话语的突围看做韩少功早期知青小说的一个重心。对于“文革”造成的知青历史,韩少功并没有从受难或“青春祭”的狭窄视角来展现群体的特殊境遇,而尝试以个人价值坐标的建立来超越这场运动的荒诞逻辑,来改变个人被指定的命运。“个人”的发现(不只是“人”的发现),不仅使韩少功触摸到了诱发灾难的一个历史症结,同时也成为他较早走出“文革”教育阴影,摆脱意识形态思维挟制的一个契机。
二、“无私”的困境
对个人自由的强调在韩少功这一时期的创作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维度——私人利益合法性的谋求,即侧重于个人经济自由的层面。早在1979年的成名作《月兰》中,他就对势不两立的公私关系产生了质疑;小说《人人都有记忆》则针对集体主义导致的官本位弊端;而在《谷雨茶》等作品中他又将视点投注在新经济秩序下的公私矛盾上。我们可以发现,韩少功在这些文本里,有着与《远方的树》等作品明显不同的叙述态度。在展示公私矛盾问题的同时,他常常不能做出进一步的抉择与评判,从而陷入左右为难、无可奈何的境地。在一个长期以“大公无私”为美德的公共文化语境中,对于私利的正视和伸张无疑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韩少功的犹疑表达,源于其本身思考的困顿,一场“兴公灭私” 的思想专制运动刚刚停息,对它的反思往往仍跨不出它本身的话语逻辑。
如前所述,集体主义的理论缺陷事实上否认了一切利己行为的合理性,而至“文革”,这一理论的极端化实践更导致了公私利益矛盾的空前激化。小说《月兰》的悲剧性正在这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映现出来。农妇月兰不顾领导的严令禁止,放家鸡下公田,结果所有的鸡都被干部放的毒药毒死。失去了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又面临政治的惩罚和家庭的嫌弃,月兰投水以作了结。月兰的遭遇正是集体主义走向僵化偏执的结果。农民的基本生活,在集体收益的压制下,在干部的任意剥夺下毫无保障,最低限度的个人利益谋求也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并受到集体主义道德的谴责。在这部小说中,韩少功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思考,面对脱离实际的上级指令,农民的力量不再被理想化地夸大(如《吴四老倌》),他开始正视农民在集体主义话语下的弱势位置。在农民无法维持生存的现实面前,集体利益的绝对优先原则变得可疑。
值得一提的是,小说的叙述角度增加了质疑的力度。在下乡青年干部“我”的第一人称叙述中,“我”所坚持的集体原则与农民的谋私利行为产生了正面的冲突。为维护集体利益而对侵犯者施以惩戒,“我”对领导职责的履行无可非议,但却酿出了苦果。作品以肇事者“我”的内心争斗来加强两种价值的冲突,在叙述者不断的自我审问中,开始触及集体主义原则本身的合理性问题。面对月兰一家令人震惊的贫困景象,面对月兰的无路可走,“我”一直深信不疑的信念开始动摇。月兰说:“我不想损害集体,我是没法子”,六叔说“没吃没穿不是搞社会主义”。事实上,小说在叙述中已大胆触及了人民权利的政治哲学课题,但遗憾的是,它未进一步加以生发,相反却又回到了政治拥护的老路上: 我刚刚醒过来!我无意推脱我身上的罪责,也不敢祈求你对我宽恕。
可这是怎么回事啊?你热爱社会主义,我们工作队员也热爱社会主义。
我绝不相信那逼得你走上绝路的是你我都热爱的社会主义。
这段话中的内在矛盾显而易见,叙述者“我”在质疑和佐证之间徘徊,最终停留在人物的困惑中,并以社会主义信念的高调强音来结束原本颇为有力的反思。同样,在情节的处理上,小说也避重就轻地转移了视点,主人公放弃了无法理清无法解答的内心追问,转向道德上的自我忏悔。小说结尾,“我”以一种赎罪的心态负担起月兰儿子的读书费用,这时主人公已脱离了作为政策执行者自我反省的轨迹,而承担起传统道德上的罪责。尽管这一自我忏悔的姿态在同期的“文革”小说中同样缺乏,但这种书写事实上迷乱了小说的反思焦点,这表明作家的思考遭遇了障碍——他没能找出问题的症结,只好投注同情的眼光。所以说,《月兰》体现了韩少功对集体主义话语另一种有限度的反思,它最终没有触动“政治正确”这一大前提,虽然他开始认识到“政治正确”的内涵中应当包含个人的位置。
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形成和壮大于革命斗争的历史背景中。在夺取政权的主导目标之下,为了压倒和取消各种利益冲突间的矛盾,为了集中和调动分散的个人力量,集体主义显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然而当革命成功之后,集体主义原则是否同样适用于和平建设时期呢?韩少功80年以后的小说创作,关注了国家转型中个人和集体之间的新关系,这是他在个人权益思考上的新成果。
写于1982年的《谷雨茶》以农村公有制大锅饭转向包产到户责任制的改革过程为背景。小说首先触及的是农民的个体利益在这一转型中所受的损害,上级政策的多变扰乱了农民的经济生活,这是农民感到最担心也是最无奈的。小说中有一段主人公莲子嫂的内心描写:只要政策不往回变了,她相信自己也会作出几丘好禾,也会过好日子的。只要身体不垮,将来找干部说个情,兴怕还可以让她生一胎……怕只怕像胖大婶传的那样,明年西南方向要出一条龙,呼风唤雨闹乾坤,天下又要改规矩。会么?讲鬼话吧?老班子说君无戏言,广播里喊的报纸上写的不会不作数。……哎,世事啊,总是曲曲折折难得圆满。尽管莲子嫂的心事里还有些希望,但这种忐忑心情本身不正暗示了政策多变带来的心理压力。不论哪个朝代哪个政府下,人民都有着“君无戏言”的期盼,然而“改规矩”却是件常有的事。
小说的故事发展没有揭开新政策的面纱,这次的村妇主角们不再被动接受政策的调置,在新方案出台前,她们已积极投入到利益的争夺中。新语境下,各方力量重新布局,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冲突上演了一场好戏,而主人公莲子嫂则是其中失败的调停者。故事里,村妇们风闻公家的茶园要分田到户,便乘夜结群去私摘茶叶高价卖给茶叶贩子。这在莲子嫂看来是去“偷公家的茶叶”,但这“公家的茶叶”却又是她们自己辛苦种出来的,自己没尝过一口,都被小车拉去了县城。家境拮据、内心不平,莲子嫂最终加入到摘茶的队伍中。然而当她看到同行的村妇们下狠手乱揪茶叶、毁坏茶树,她又忍不住赶去向干部报告。小说结尾,莲子嫂还是被冤枉私摘茶叶,没收了农具,落得一个两边不讨好的下场。
这部小说首先反映了农村旧经济关系解体之际的无序状态。旧的经济政策排除个人利益,公田收成虽是个人的劳动成果,却均属于集体,个人付出辛勤劳动却得不到回报。这种长期失衡的关系导致被压制的私欲在新时期经济秩序转型之时爆发出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下的兴公灭私,没有使人更加崇公,反而更加重私。
莲子嫂在《谷雨茶》中代表了一种中间价值,她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但也反对私欲泛滥下的掠夺。由此可见,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也是韩少功思考的一个维度,他仍然持有一条界线来区别个人利益的正当与否。他对个人的强调并非建立在纯粹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念上,其真正意图仍在于将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社会的发展统一起来,使个人成为整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动力。《风吹唢呐声》中,对于笔下首先富起来的人物德成,小说并没有把他塑造成自力更生的创业先锋,反而透露他的神通广大源于行贿换取紧俏物资,并对他为富不仁的行为加以谴责。当个人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总体进步时,此“个人”便成了作家笔伐的对象。因此也可以说,韩少功在“文革”后初期的个人主张,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对非极端集体主义的认同。当个人利益受到集体的无端压迫时他给予伸张和维护,而当不合法不合理的个人谋利行为危害到了集体的发展时,他马上义不容辞地站到了集体的立场。
尽管韩少功在坚持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上有着明确的评判标准,但有趣的是,他的小说结局很少伸张“正义”。《风吹唢呐声》的结尾是为富不仁的德成继续为富不仁,而他善良的弟弟却要遭到坠山而亡的厄运。《谷雨茶》里的莲子嫂报告干部有功,却仍要承受不白之冤。在这些没有公理的结局中,只有胆大妄为者才有利可图。这多少体现出韩少功在面对新经济秩序形成时的消极态度,他或许已经觉察到缺乏健全机制的转型,并未改变弱小者的处境,反而让他们承担了更多的不公和无奈。
无论是“文革”的悲情,抑或是新时期的困窘,韩少功有关个体命运的书写都贯穿着一种努力:在对当下中国现代性状况的考察和反思中,建立起重视个人自由的现代性价值观念。五四传统中的个人主义一脉在左翼文化统治中逐渐萎缩,国家和集体话语对个人话语的压制在“文革”达到极致之后,在新时期同样暗藏于权力意志对自由主义的警惕中。在此语境梳理下来看待韩少功“文革”后初期的小说对“个人”的发现,便可把握其中明显的针对性及局限性。
如前所述,他对个人价值的张扬既不同于五四纵情式的个性主义,也并非西方个人至上的自由主义。他在个人权益合法性的争取中反抗极端化道德化的集体主义侵犯。私人财产的维护、私人生活的选择自主,更进一步到自由思想的获得和个人意志的实现,韩少功试从不同的角度来突破集体主义的话语逻辑,并在个人、公共与国家复杂的互动关系思考中,拼贴起他对新时期建设的现代性想象。
质疑与佐证并存
“文革”历史的罪责反思、个人价值坐标的重建,是韩少功“文革”后初期小说创作的两大主题。可以说,这两大主题正是韩少功对于“新时期”两大任务——否定“文革”、推动“新时期”建设——的一种回应,正传达了他对“文革”历史、现代化建设等现代性课题的思考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