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红颜笑:汉宫有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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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不一会儿,陆十三端出一杯酒来,递给刘骜,说:“想办法,让邪神巫师喝下去。”

半个时辰后。

邪神巫师戴着面具,终于杀进正阳宫。

他见陆十三和刘骜正饶有兴致地喝酒,哈哈大笑:“狗皇帝,居然有心情喝酒,快受死吧。”

陆十三正在兴头上,并不将邪神的话放在心上,而是对邪神微微一笑:“你、来喝一杯么?”

邪神巫师哈哈大笑:“再好不过。”

过了今晚,天下都是他的了。还有什么可担心?却只见——邪神巫师的嘴唇刚沾酒杯,立刻毒发身亡。

刘骜大步上前,愤恨的扯下邪神巫师的面具,失声喊道:“康弟……”

居然是刘康,为什么是刘康,为什么,会是康弟?刘骜紧紧搂住刘康的尸体……

第二日,天微亮。

凉亭。

一盘未完的棋局。

陆十三已经有些苍老的模样,道,“您可听过一首歌?”

刘骜道:不妨说来听听。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陆十三唱了《好了歌》接着悲怆道:“一晃数年,大好山河,是多少人用自己换来的?”说完,拂袖而去。

棋局已定,刘骜即输。

刘骜泪眼昏花,感触着陆十三的话。

晚上,侍寝的赵合德早已安睡。

刘骜却如何也睡不着。忽然之间,刘骜忽见一蹁跹女子出现,他伸出手道:“是你么?”

女子笑靥生花,一抬手,便是三千繁华绚烂。

刘骜痴笑一声:“带我走好么?”

女子点头。

“皇上……”凌晨之际,赵合德醒来,惊慌失措,大喊着:“皇上,皇上……”

片刻之间,朝野轰动,汉成帝驾崩,定陶恭王之子刘欣即位……半月后,陆十三死于山林茅屋,死因不详。

新帝刘欣,从先帝刘骜的遗物之中发现一封信:

近来民不聊生。

有一日,婴缬私自去东海。

婴缬见一只一首两身、六足四翼、像蛇的动物,深感奇怪。

一位老人经过婴缬身边时,叹了一口气。婴缬便问道:“老人家,您老为何叹气呢?”

老人道:“老身对这些上古兽类有些研究,此物叫做肥遗,见之,则天下大旱,哎……”

婴缬道:“不过小小生物,哪里来通天神力?”

“世界万物,各类生灵各有其预知之神力。老身多年前曾于东海不远处的古林里,见过一种鸟类,同力鸟。”

“同力鸟?”

“同力鸟,又名文血。传说,它黑身赤目,羽毛大多为紫色,只有腹部和翅膀之间为绿色,尖而长的嘴椽犹如火蜈蚣般在空气中燃烧。阴郁的非公天空之时,令人窒息。它平日里深居简出,一旦外出,必有怪事发生。姑娘,生灵必有预知之灵力,只可惜世人皆不理解,依次为怪。就好比每每祸事发生,人们偏要怪那黑猫是灾星,殊不知,黑猫和同力鸟一样,是灾难的守护神。”

婴缬知道,邪神不死,江山不保。婴缬愿意以自己,来换取山河锦绣。皇上切莫怪罪十三,妾身跪求死于十三剑下而已。

皇上和太后多年的知遇之恩,妾身,无以为报……

同力鸟,又名鸩鸟。

妾身死后,其羽可以制为毒酒,毒性非常。

望陛下节哀。

婴缬绝笔。

我二十岁时,位列仙班,做神仙逍遥自在,却寂寞无比。

后来,天帝将我一旨送入凡间,派我渡化凡人和妖魔。

我在凡间生活了许多年,化名为王道长——王伟。

我最喜欢的是一首《好了歌》,总唱给人听: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我渡化凡人妖魔很多年,一直不懂****为何物。就像紫竹林的法海,固执的以为,妖人是不可结合、不可相恋的。

直到——我爱上了一只鸟,她叫做婴缬。

我爱上了她,便也失去了她。

我将她带入天宫,她受尽众人的艳羡和天帝王后的恩宠。却比任何仙人——都不快乐。

她每天都会去奈何桥,每天都在等一个人。

她看着他生生世世,然后落泪。

我站在角落,望着她。终于明白,她爱他,而我,也爱她。我记得最初见她的时候,她只是一直初出茅庐的小妖,躲在她的姑姑后面,神色焦灼,透着羞怯。

我渡她姑姑成仙之后,一直关注着她。

我也不明白为何从那之后,对她那样上心。后来,她变得越来越美丽,落落大方,倾倒世人。公元2012年,我无法眼睁睁看着她失去万年的法力和仙人的身份。

我决定,随她来到了那一年。

那一年,命运转折的那一年。苏世文是我尚未成仙之前的凡体,世俗、臭美、却真诚。我以苏世文的身份护她周全,直到她入宫。

历史的车轮必须保持前进,我无法改变它的轨迹。

不然,我们回不去2012年。我还记得,化作苏世文与她相遇的那一天。

客官,你不摘下斗笠,待会儿,如何进食?

我自是有我的办法。

可是,韵店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能戴着斗笠进店的。怎么办呢?

是么?

有男人调笑:“戴斗笠的,摘下来,让我们瞧瞧!掌柜的,你说,你这么好看,来的客人,怎么都这么入不得眼!”

兜兜转转,她摘下斗笠。

我当时心想,难道,我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人么?哎,白生了这样一副好看的皮囊!老天爷,既生我,何生她?

心中暗想:婴缬,多年不见,你还好么?原来,她成了婴缬,秦淮河岸的婴缬,倾城绝色,却冷漠无比。

来自东海之巅,眼睛,是朱红色,似乎是异族女子。来时,尚不知言语,然,聪慧无比,只一个月,便学成了说话,半年后,出口成章。

我装作惊异,装作初识,亦知道,她来到这个时代时,失忆了。她入宫以后,我被慕容家族寻回。

我的凡身——苏世文是慕容家大当家的儿子,多年前,苏世文和他的娘亲被二当家设计陷害出走慕容家族。

慕容二老爷将我接回府邸,为我复姓慕容世文。

这一刻,我算是从此与婴缬拉开距离。

因为苏世文变成了慕容世文。

秦婴缬变成了,赵飞燕。她再一次死在了陆十三的剑下。

我来到了他的身边。

她说:“你知道吗?我终于能再次爱他,爱了一生。”

我望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眸,没有作声。我想,就算我一直看着你爱他,生生世世。

没关系,我默默守护你,就够了,真的。我是苏世文,请忘记我仙人的身份吧,我不是王道长。

我是那个拥有着墨黑的头发,黑夜一般深邃的眼眸的男人。极度媚惑……一直爱,一直爱着我美丽的好姑娘……婴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