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奔跑,在梦将消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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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红牛圣斗士

头上的事其实都是大事。二十几岁扮浪子。三十过后扮孩童。年轻时一头乱发拼的是不羁,后来妄图一朝清爽里子原来还是幼稚。真是难办。

长发披肩的盛夏,明晃晃的太阳烘烤着每一根发丝,它们喊热,喊好热,喊好热好热。

进入中产阶级的标志就是拥有固定的理发师,定时定点去和某人商量搞定你的发型。走在路上产生一种虚妄的安全感。这个城市让你熟悉,这个城市让你温暖。

我一直拒绝这种念头。拒绝的方式便是随意地走进一家理发店,随意地让他们折磨我的头发。反正是夏天剪短,冬天留长。心情不好或者是暴好时便去剪一个光头。我在乎自己的形象。其实我又不在乎自己的形象。

十八岁以后我就拒绝再当偶像派了,他们口齿流利,目光柔和,浑身散发爱,他们其实是只鸡。

在村口一个小店剪了个头发。发型师用迷惑的眼神注视我,他看见我的长发以为我是个混混,便按照精品混混的造型帮我做了头发。我睁开眼,闭上眼,交上八块钱,走人。第二天,友人们笑话我是一个精致的妇人。我坚信这是一种极其恶毒的说法,我发誓一定会采用惨绝人寰的手段展开血性的报复。比如不和他们说话,或者狠狠的看他们几眼。

终于还是受不了了。一位友人在一个日本发型师那里剪去了他的长发。他花了二百四十块钱。我觉得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剪个头发至于要花那么多钱吗?他很满意。我觉得不过如此。但我那捅得死人的鬓角,以及一律齐整的刘海仍然散发着精致妇人的热度和辣度。在又一个暴晒的中午到来时,我毅然决然地决定下楼去剪个光头。

推门的那一瞬间我改变了主意。没有缘由。没有道理。所以,再后来我就变成了一个名叫阿毛的孩子。就是那种在街边你随时都可以看见的那种孩子。五六岁,普通人家,锅盖头,随手拿根棍子,晒得黑黑的,多热的太阳他都一个人在外面溜达,不时地拿棍子敲打着地面。

他在去寻找朋友的路上。又或者,仅仅只是离开家想去被烤得发烫的大街上待一会儿。但他让我觉得亲切。哪怕旁人觉得无聊。

如果我们存在的目的不是装,那么,我们就是在深度装。是这理吧?

一个留着童头的三十三岁的男人戴着墨镜,手上拿着一根棍子,穿着绿巨人的短裤,一边走一边在路上喝红牛。你能知道他的心事吗?那可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