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深夜看到这样一段话“一个作家要想获得尊敬,光是让读者发笑是不可以的,那样会让你显得轻薄,只有恰到好处的闷,才能赢得读者们的崇拜。”我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毛姆同学,真有你的!
深更半夜,总感觉身边站着一个不动声色却冷笑话四处横飞的家伙,你笑得前仰后倒,他却抽一口烟嘴,再眉头微皱地顺势瞥你一眼,仿佛好奇你的笑点为何总是如此之低。
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家伙是一个严重的口吃患者。不过他倒是的确非常吻合我一贯持有的作家标准生产线,十岁时父母离世,童年不幸,再加上口吃。哦,天啊,这简直就是作家必备标签,卡波特那种不算,会穿衣,会耍酷,但卡波特的童年也非常糟糕啊。修道院里长大的孩子,在衣柜中度过自己的幻想世界,黑暗给予他力量,只好依赖写作来寻找光明。
海明威曾说写作就是生命本身,其实这话不外乎是一种偏执狂后的执着表现。就像某件事情成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便只好不停地重复它,以便获得某种存在感。就像有人必须坐在麻将桌前,有人必须回到电脑游戏的世界里才感到自己是在真的活着一样。
现如今,精神分裂已经是一种道德要求。但相信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部分优秀作家才具备这一超级本领。就像我每夜观看的毛姆和那个结巴子毛姆必定判若两人一样。海明威又何尝不是卑劣者众呢?
很多年前,我去见我的第一个责任编辑,那是一个快五十岁的女人,她的眼镜滑了下来,鼻尖挽救了它,两道视线透过镜片上沿打量我,她两手拿着打印出来的厚厚的《北京桂花陈》,目光让我想起了我的中学化学老师,注视良久,她说你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你的东西很脏,人却看上去那么干净。
我说亲爱的责编老师,我们不是在网友见面好不好?
文如其人有时候是一句比较接近于扯淡的话。大多数时候我的外在表现总是温和,谦让,有礼,相当考虑他人感受,并在有限的时光里,能轻易获取长辈或是掌权者的喜爱。这是一种生存法则。
我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在进入一个陌生的气场时我能迅速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在短时间内看到这个气场的本质,从而安心将自己放置于此,就此将灵魂与外表隔离,两不相干。
我很早便发现自己具备了这个能力,社会教会了我。你不能奢望一个十五岁离家远行的孩子,棱角分明地活到今天并活得比大多数人好的同时,还能是一个外表彪悍、行为古怪的艺术家?
外表固然重要,但在这弱肉强食的社会里,让人一眼看穿岂不更加糟糕?
我知道怎么对付他们,我也知道怎么对付自己。如果说我们将所有的艺术门类摆放眼前,我们立即可以鲜明地得出一个结论:除了文学以外,其他所有的东西都来自于荷尔蒙的刺激。那些迸发的结果需要瞬间高光完成,即所谓灵感,而文学则不同,真正从事文学这种行业的家伙理所应当的都属于聪明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游刃有余,从而将多余的精力投注到关注他人的事业之中,并在人们鱼贯而过的窄巷之中留下一道长长地阴影,临死之时嘴角窃笑:呵呵,那都是我干的,你们想不到吧。
不分裂是不可能的,所有困扰于自身的写作必定会陷入某种“日记体”的情结,尽管每个写作者事实上都是在写那几个同样的人物,但岁月必定会教会他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就像马尔克斯在小隔间里拼命敲打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枯枝败叶》时,他仍旧处于自恋的核心打转。只有当他远离这一切时,他的《百年孤独》才姗姗来迟。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我个人认为例外这个词很有意义)凯鲁亚克是另一种小说家。他用生命在涂抹,并用完全经验蓝本替代想象空间,他的身体透明,精神透明,灵魂透明,更准确地说他应该是一个诗人,而不是小说家。我始终这么认为。
但一个真正老练的作家必定知道怎么讨你喜欢,这得取决于他是否愿意。他并不忠诚,他觉得生命是一个讽刺。他们很坏,但他们值得你去爱。抛弃自己是必要的,痛恨自己也是必要的,而由己及人的爱更是必要的。
然而,时代已改变,人们不再唯一依靠文字的灵动及多重排列组合来获得某种乐趣。世间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代入式的体验及恢宏的想象力均在游戏与影视领域获得了认可,动辄数百字的景物描写令人嗤之以鼻。
再想靠写作来骗姑娘——那些腰部盈盈一握的姑娘,基本上接近于盗梦空间,不知道石康这些年来是否得逞过一两次。
我们的日子飞快,我们的脑子无法跟上,蜗牛是不能抵达麦加的,就像你我都不可能进入天堂一样,尽管我一直在努力地让自己变成一个会说俏皮话的家伙,但事实上,我们无从改变自己。你也一样。
毛姆同学曾痛斥破折号是一种粗俗、简陋且缺乏文法的使用方式,但亲爱的毛姆,你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再拿那种多余的矜持及含蓄的忧愁出来哗众,谁又会买你的账呢?
同志们,欢迎来到“忽悠者生存”的时代——大时代——哪怕坚强如我,都不能随时抵御到位的时代。祝我们玩得愉快。
PS:昨晚我去见了我的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又犯病了。我说没有。医生说你真的犯病了。我说我真的没有。医生说那好吧,你没犯病。我说医生,其实我犯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