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同步辅导与强化训练10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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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3)

6.【答案】A、B、C、D

【解析】预归类决定仅对该决定的申请人和做出决定的海关具有约束力,对该决定书所述货物的海关商品归类在其有效期内具有约束力。直属海关做出的预归类决定在本关区范围内有效,海关总署做出的预归类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决定书自海关签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只准申请人使用。持有决定书的申请人在该决定的有效期内进出口货物,应向进口地海关递交决定书。

7.【答案】C、D

【解析】《协调制度》总规则五规定:①制成特定形状或形式,专门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即专门按所要盛装的物品进行设计的,有些容器还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②适合长期使用的,即容器的使用期限与所盛装的物品相比是相称的。在物品不使用期间(例如,运输或储藏期间),这些容器还起到保护物品的作用。③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的,不论其是否为了运输方便而与所装物品分开包装,单独报验的容器则应归入其所应归入的税(品)目号。④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⑤本身并不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本身只是物品的包装物,无论是从价值或是从作用看,它都是从属于物品的。上述包装要与货物一并归类,包装是从属于物品的。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本题的说法错误。当货物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归类的优先权的次序为:①具体列名。②基本特征。③从后归类。

2.【答案】×

【解析】对应总规则1、2不能解决归类问题的商品,而在应用规则3时,应首先采用”具体列名归类“(第1款);如不能解决该项商品归类才可采用按”基本特征“原则(第2款);当第1、2款不能解决问题时才可以采用”从后归类“原则(第3款)。因此”从后归类“原则不是进行商品归类时优先使用的原则。

3.【答案】×

【解析】还有其他条件,”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适用的条件下“、”条文和注释没有规定“。

4.【答案】×

【解析】应该是4个,规则三的(一)、(二)、(三)和规则四,但有实际意义的只有规则三的3个方法。

5.【答案】√

【解析】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只有按品目条文、类注或章注确定的归类,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第二,许多货品可直接按目录条文归类,而类注、章注的作用在于限定类、章和品目的商品范围。在《协调制度》中,常用的限定方法有:定义法、列举法、详列法和排他法。

6.【答案】√

【解析】“不完整品”指的是一个货品主要的部分都有了,但缺少一些非关键部分,如一辆汽车缺个门,未安装座位等。“未制成品”指的是一个货品已具有制成品的形状、特征,还不能直接使用,还需经加工才能使用。按照归类总规的规定,规则2(1)的第一部分将制成的某一些货品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货品,而且还包括该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7.【答案】×

【解析】归类总规则三(二)规定,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8.【答案】√

【解析】本题的说法正确,章、税(品)目、五、六位数级子目号列为《协调制度》原有的编码(又称HS子目),七、八位数级子目号列为我国增加的编码(又称本国子目)。

9.【答案】√

【解析】根据归类总规则中规则二的内容可知,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因此本题的说法正确。

10.【答案】×

【解析】本题不正确。子目归类首先按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确定。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子目的确定。

11.【答案】×

【解析】归类总规则中的规则三规定,当货品按规则二“(2)”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因此本题错误。

四、商品归类题

1.【答案】(15)7114.1100

2.【答案】(20)7315.1120

3.【答案】(24)3903.9000

4.【答案】(27)6812.9100

5.【答案】32

【解析】本题商品是光端机,从功能上看本题商品属于有线通信设备中的光通信设备。从类、章标题可知,应归入第16类第85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装置……”,章内相关品目为85.17“电话机,包括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进而归入以“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的通信设备”列名的一级子目,再归入二级子目“接收、转换并且发送再生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交换及路由设备”,三级子目“光通信设备”,最终归入子目8517.6221“光端机”,其和为32。

6.【答案】24

【解析】本题商品是钴60,是贱金属钴的放射性同位素。从类、章标题可知,钴60当作为前者时似应归入第15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第81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当作为后者时似应归入第6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28章“无机化学品”。两章内相关品目分别为81.05和28.44。从第6类类注1(1)得知凡符合品目28.44、28.45规定的货品(放射性矿砂除外),应分别归入这两个品目而不归入《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中的其他品目,即所有的放射性化学元素、放射性同位素(不论是无机还是有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是否制成一定剂量或零售包装、是否可以归入本类或协调制度其他类的品目),应一律归入品目28.44。因此可以判定本题商品应归入品目28.44“放射性化学元素及放射性同位素……”,进而归入以“除子目2844.10……以外的放射性元素、放射性同位素……”列名的一级子目,最终归入以“钴及钴盐”列名的子目2844.4020,其和为24。

7.【答案】28

【解析】本题商品是普通中巴客车,应归入第17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第87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对客车座位数的确定应遵循所有座位的原则,即客车座位数包括固定座、驾驶座和边座,因此本题所指中巴客车的座位数应为“22”而非“18”,所以本题商品应归入品目87.02“客运机动车辆,10座及以上(包括驾驶座)”。考虑到汽油发动机属于装有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机动车辆,进而归入以“其他”列名的一级子目,最终归入以“20座及以上,但不超过29座”列名的子目8702.9020,其和为28。

8.【答案】24

【解析】本题商品是氢化可的松,是皮质甾类激素。激素可以归入两章,当作为原药(未配定剂量或非零售包装)时应作为“有机化学品”归入第29章,当作为药品(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时应作为“药品”归入第30章。本题商品氢化可的松(未配定剂量,非零售包装)是前者应归入第29章。相关品目为29.37“天然或合成再制的激素……”,进而归入以“甾族激素及其衍生物和结构类似物”列名的一级子目,最终归入子目2937.2100“可的松、氢化可的松、脱氢可的松及脱氢皮质醇”,其和为24。

9.【答案】15

【解析】本题商品是菠萝原汁中加入了质量分数为20%的水组成的混合物,看起来既是果汁也是饮料。当作为前者时似应归入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当作为后者时似应归入第22章“饮料、酒及醋”。两章内相关品目分别为20.09“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包括酿酒葡萄汁)、蔬菜汁,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和22.02“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其他无酒精饮料,但不包括品目20.09的水果汁或蔬菜汁”。在正常的水果汁或蔬菜汁加入的水,或浓缩汁加入的水超出复制原天然汁所需的量,其稀释品则应按饮料归入第22章。可以确定本题商品应归入品目22.02,最终归入子目2202.9000,其和为15。

10.【答案】31

【解析】本题商品是牛骨制成的梳妆用梳子,各种材料制的梳子均归入96.15。牛骨制的梳妆用梳子归入9615.1900,其和为31。

11.【答案】12

【解析】本题商品是不锈钢钢材,作为钢铁材料应归入第15类第72章“钢铁”第3分章“不锈钢”。本题商品为宽50mm、厚5mm的卷材,据第72章章注1(10)对平板轧材的尺寸规定,因为当厚度大于4.75mm时,宽度必须大于150mm。所以本题商品显然不符合平板轧材的尺寸规定,又因热轧的加工状态使其不可能是丝;卷材的形状使其不可能是其他条、杆;所以它完全符合第72章章注1(11)对不规则盘绕的热轧条、杆的规格、形状和加工等方面的规定,应按不规则盘绕的热轧条、杆归类。因此本题商品应作为不锈钢不规则盘绕的热轧条、杆归类,归入品目72.21“不规则盘卷的热轧条、杆”,进而归入7221.0000,其和为12。

12.【答案】24

【解析】本题商品是检定参照物。依据第38章章注2(1)的规定,品目38.22所称的“检定参照物”,是指附有证书的参照物,该证书标明了参照物属性的指标,确定这些指标的方法以及与每一指标相关的确定度,这些参照物适用于分析、校准和比较;(2)中规定,除第28章和第29章的产品外,检定参照物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中应优先归入品目38.22,所以应优先归入品目38.22“附于衬背上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检定参照物”。最终归入子目3822.0090,其和为24。

13.【答案】15

【解析】本题商品是用于纺织工业的整理轧布机。从商品的功能上看是具有滚筒的滚压机器,从商品的用途上看是纺织工业上用的机器。查阅类、章标题应归入第84章“……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当作为前者时似应归入品目84.20“砑光机或其他滚压机器及其滚筒,但加工金属或玻璃用的除外”;当作为后者时似应归入品目84.51“纱线、织物及纺织制品的洗涤、清洁、绞拧、干燥、熨烫、挤压(包括熔压)、漂白、染色、上浆、整理、涂布或浸渍机器(品目84.50机器除外)……”。查阅第84章的注释,从注释2得知: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品目84.01~84.24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又符合品目84.25~84.80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则应归入品目84.01~84.24中的相应品目。故此本题商品应归入品目84.01~84.24中的相应品目即应归入品目84.20,进而归入子目8420.1000“砑光机或其他滚压机器”,其和为15。

14.【答案】16

【解析】本题商品是丙烯酸聚合物,溶于挥发性有机溶剂可以做涂料使用。本题商品溶于挥发性有机溶剂中的丙烯酸聚合物,丙烯酸聚合物占溶液总重量的45%,当作为涂料时,应归入第32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当作为饱和的合成高聚物时似应归入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两章内相关品目分别为32.08“以合成聚合物或化学改性天然聚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油漆及清漆(包括瓷漆及大漆),分散于或溶于非水介质的……”和39.06“初级形状的丙烯酸聚合物”。究竟应归入哪一个品目呢?据第32章章注4的规定:品目32.08包括由品目39.01至39.13所列产品溶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溶液(胶棉除外),但溶剂重量必须超过溶液重量的50%以及第39章章注2(5)的规定:第39章不包括品目39.01~39.13所列的任何产品溶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溶液(胶棉除外),但溶剂的重量必须超过溶液重量的50%(品目32.08)。可以判定本题商品应归入品目32.08,进而归入以“以丙烯酸聚合物或乙烯聚合物为基本成分”列名的一级子目,最终归入子目3208.2010,其和为16。

15.【答案】(15)2202.9000

16.【答案】(17)8710.0010

17.【答案】(23)8516.1020

18.【答案】(25)851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