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双面猎犬
4962300000004

第4章 开篇的故事(4)

秃毛猴子毕竟年老体弱,才拖了几步,便气喘吁吁了,旋即停了下来,又朝崖顶的赤面猴王高声啸叫:哦,这真是一只已经断气的死豺啊,死沉死沉的,我实在搬不动,尊敬的王啊,您就亲自下来搬吧。

达维娅也暗暗诅咒:好你个疑神疑鬼的狡猾猴王,行了吧,该相信了吧,难道你要看着我大卸八块,肢体分离,才相信我真的是死了吗?

赤面猴王扬起手臂,做了个奇怪的手势。

秃毛老猴子转身揪起达维娅的尾巴,往猴嘴里塞。

达维娅心里一阵冰凉,像掉进了千年不化的冻土层。

尾巴像被一把生锈的钝锯在锯着,一阵阵揪心的疼。

豺尾在豺整个身体中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长长的蓬松的豺尾不仅能驱赶讨厌的蚊蝇,在急遽的蹿跳扑跃中,还是保持身体平衡的舵。对母豺来说,漂亮的尾巴又是对公豺具有特殊吸引力的装饰品。

达维娅舍不得自己红得像跳动的火焰似的尾巴被肮脏的猴嘴咬断。

短命的短尾猴,怎么偏偏要挑它的尾巴来折腾呢。想必是出于一种变态的阴暗的嫉妒心理。

沙啦沙啦,传来尾骨被猴的臼齿嚼咬碾磨的声音,疼得达维娅心里直打哆嗦。它实在忍无可忍了,奶奶的,“醒”过来算啦,管它什么猴灾不猴灾的,救自己的尾巴要紧。豺不是壁虎,尾巴断了还能长出来;对豺来说,尾巴一生中只有一条,断了就再也接不起来了。断尾豺,多难听,多难看,不仅影响扑蹿跳跃,还会在择偶期间掉价呢。

趁秃毛老猴子没有防备,它一个旋身就能把恶毒的老家伙扑在爪下,三口两口就可以送老家伙魂归西天。

它差不多已把利爪撑开准备挺腰跳起来了,但是,一种更为强大的情感阻止了它的冲动。咬死秃毛老猴子很容易,但对猴群来说,损失微乎其微。眼下正在进行的计谋一旦流产,恐怕永无机会再让赤面猴王上当受骗了。猴王不除,猴灾不绝,它就无法把洛戛那颗心拴紧在自己身边。

咬吧,就是咬断脊梁,我也不会“醒”的。

达维娅用罕见的毅力克制住冲动,忍受住剧烈的疼痛,仍然躺在地上纹丝不动。

“咔嚓”一声脆响,达维娅尾部一阵麻木,半截豺尾已落到秃毛老猴子嘴里。

秃毛老猴子高举着半截红艳艳的豺尾,就像举着一面胜利的旗帜,朝山崖上挥舞。

赤面猴王终于相信达维娅确实死了,矜持地长啸一声,在几只公猴的前呼后拥下,爬下山崖,踌躇满志地来到达维娅面前。

达维娅飓风般平地蹿起,罩在赤面猴王身上。委屈、愤怒、断尾的耻辱,一瞬间都化为复仇的火焰。这一扑既突然又凶猛,简直就是一颗球状闪电。

赤面猴王惊得目瞪口呆,如堕云里雾里,半天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随着猛烈的蹿扑,达维娅朝远处的洛戛发出一声尖嚣。

洛戛箭也似的朝这里赶来。

同赤面猴王一起下来的几只公猴和秃毛老猴子都吓坏了,朝山崖抱头鼠窜。

达维娅一口咬住赤面猴王的脖子,任凭对方怎样狠毒地掐它的脖子撕咬它的背,再也不松嘴,简直比蚂蟥叮得还牢。

洛戛冲刺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已逼近江隈。

赤面猴王知道不妙,挣扎着向山崖逃去。但它身上压着达维娅,就像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趔趔趄趄逃不快;喉咙被豺嘴咬着,呼吸不畅,差不多快窒息了。

赤面猴王勉强逃到山脚下,洛戛已赶到,三下五除二,便结果了猴王的性命。

崖顶上的猴群声声哀号着,悲恸地哭泣着,三三两两沿着绵长的山脊线向远方逃亡。

这些猴子,即使用仙桃去引诱,也没有谁胆敢再回到野猴岭来了。看来,野猴岭得改名叫豺狗岭了。

达维娅遍体鳞伤,这没什么,对豺来说,身上的疮疤就是美丽的纹身图案。只是那条豺尾断了,有点可惜。它太累了,软塌塌地卧在地上。洛戛来到它面前,背朝着它,平平地趴下。这个身体动作十分明显,是要驮它回石洞去。

达维娅虽说全身都挂满了彩,但都不算重,喘口气,是能自己跑回石洞去的。它没狗公主那样娇气。豺即使肚肠流一地,还得自己走。但此刻,它却满心欢喜地爬到洛戛的背上去。驮着走怪舒服的。洛戛跑起来身上的肌腱一块块鼓凸出来,很有节奏地颤动着,让它着迷。它为了消除猴灾,吃尽了苦头,还不该让洛戛驮它一回吗?断尾的懊恼像太阳下的雾消散得没了影。它抓住洛戛强壮的脖颈,把脸枕在洛戛的后脑勺上。它的眉眼上方有一道伤,滴着血,恰巧洛戛的后脑勺也在同赤面猴王格斗时被磕破了,血汪汪一片。它的血和洛戛的血流到了一起,永不分离。断了半截尾巴,看来还挺值得哩,它想。

当天夜里,猴心猴肝和猴脑成了达维娅和洛戛丰盛的婚宴,冬暖夏凉的石洞成了它们美妙的婚床。

狗和豺都属于哺乳纲犬科动物,远古时代同宗同族。日曲卡雪山和高黎贡雪山一带的山民至今都把豺称作豺狗。在山民眼里,豺是异化的狗,变种的狗。也许倒过来说更确切些。不管怎么说,就像驴和马能杂交一样,豺和狗也能配对成婚的。

达维娅很快就习惯了与洛戛朝夕相处的生活。它也习惯了嗅闻洛戛身上狗的气味,虽然开始还稍稍有点讨厌,慢慢就无所谓了。应当说,小日子过得还是蛮惬意的。这附近没有老虎和山豹,也没有狼群和豺群。赶走了短尾猴后,它们就是这一带当然的霸主。山崖上随时都可以望见岩羊褐色的身影,草丛里到处都可以闻到野兔的气味。充盈的食物,温馨的石洞,没有天敌和竞争的小环境,优哉游哉。一豺一狗,互相配合,很容易捕捉到猎物。

当然,作为群居性动物的豺,离群索居,有时免不了会感到寂寞,会想念远方的埃蒂斯红豺群。但也只是想想而已,用回忆解解闷罢了。达维娅的腹部已微微隆起,里面有小生命在蠕动。它没想过要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它晓得,豺群是绝不会容忍它带回去一条猎狗的。猎狗经常帮助人类围剿豺群,豺很恨猎狗,把猎狗列为头号大坏蛋。即使洛戛愿意做埃蒂斯红豺群的招赘女婿,豺群也不会收留的。那就干脆永远也别回豺群了,它愿意陪伴着洛戛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安家落户繁衍后代。

总的说来,它对洛戛是挺满意的。当它们吃饱睡足后,洛戛会领着它到铺着夕阳的温暖的草地上溜达,在五彩缤纷的山花丛中扭滚嬉戏。它喜欢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让夕阳毫无遮拦地照射着自己乳白色的腹部,希望未来的小宝贝有一身与夕阳同样红艳的毛色。每每这时,洛戛就会伏卧在它身边,激情澎湃地舔这隆起的腹部。它觉得洛戛比埃蒂斯红豺群中所有的大公豺都更懂得生活,更要有情趣得多。

幸福的生活过一辈子也不嫌多。

达维娅相信洛戛对它也抱有同样的感情和想法,永相厮守,一直到老。

它没想过有一天洛戛会背叛它。

它不晓得,天有不测风云,豺也有旦夕祸福。

那天中午,达维娅和洛戛懒洋洋地卧在洞外的树荫下,瞭望天空。天空有一只灰褐色的隼正在追逐一只翠金鸟。翠金鸟忽东忽西在空中画出一道道凌乱的线,竭力逃避着背后的死神。灰隼利用峡谷中升腾的气流,两只镶有白纹的翅膀几乎是静止不动,像片枯叶迅速扑到翠金鸟身上。白云间飘下几片金色的羽毛。

欣赏猛禽搏击倒不失为一种有趣的消遣。

就在这时,怒江对岸依稀传来人的吆喝声。“哎啰——哎啰”像在呼唤什么。江流的轰鸣声掩盖了人的叫喊声,模模糊糊的听不大清楚。达维娅无心去听人的声音。对它来说,与人离得越远越好。可卧在它身边的洛戛突然间浑身的狗毛一根根倒竖起来,倏的一下从地上弹跳起来,两只尖尖的耳廓来回摆动,四条狗腿似乎也激动得直打哆嗦。“汪!”它朝江对岸发出一声吠叫。

“洛戛——洛——戛——你在哪里?”江对岸的人讨厌的呼叫声逐渐清晰起来。

达维娅从洛戛极度兴奋的反应里意识到遇上了麻烦,一颗豺心顿时悬吊起来。瞧,洛戛的魂仿佛被叫声勾去了,撇下它箭一般地蹿出去,登上临江的山崖,发出一串串嘹亮的吠叫。那急不可耐的神情,就像是走散的幼崽在回答母兽的呼唤。达维娅随着洛戛也登上山崖,出于一种对人类畏惧的本能,它躲在一丛白花蛇舌草背后,悄悄窥望着。

对岸的梁子上冒出个人影来,挎着一支长长的猎枪,背着一只牛皮缝制的背囊,头发蓬乱,胡子拉碴,满身尘土。这段江面很窄,两山对峙,看得一清二楚。

洛戛一见那位猎人装束的汉子,狗尾巴摇得像朵野菊花,汪汪汪一个劲吠叫,叫声悲切哀怨,发自肺腑,传神地表达着刻骨思念。洛戛还在山崖上又跳又蹦,做出扑跃状,仿佛是想从山崖上跳过江去与那位猎人团聚。

看来,站在对岸梁子上的就是洛戛的旧主人了,达维娅想。

那位猎人手搭凉棚朝这儿张望着,突然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洛戛——洛戛——”活像在叫魂儿。

洛戛激动得连声音都有点呜咽了。

达维娅站在豺的立场上,根本无法理解洛戛为何一见到旧主人就像鱼见到水,鸟见到树林那般欣喜。它十分清楚人和狗的关系,其实是一种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主仆关系。人在需要狗的时候,把狗称为忠诚的朋友,或许还会把狗搂进怀里去亲昵地捋顺狗毛抚摸狗背叫一声我的宝贝。然而一旦狗年老体衰不能再看家护院撵山狩猎,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将狗宰掉清蒸红烧,煎炒爆烹。狗为主人鞍前马后地奔跑,哪怕累得口吐白沫也还死盯着猎物不放,遇见猛兽总是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拯救主人的性命,可到头来却逃不脱被木棒敲断鼻梁的厄运。何苦呢,干吗这样作践自己?

洛戛朝那位猎人隔江吠叫了一通,突然撒开腿从陡峭的山崖下到江隈,越过沙滩,蹚进浅水湾。瞧这模样,它是想凫过江去舔那位猎人脏兮兮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