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艺术品市场的公共选择问题
另外的一个问题是有关公共物品的提供数量以及是否提供公共物品,这是一个公共物品的决策问题,在经济学里面被称为公共选择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经济学提供了下面的几种解决方案:
1.选举制
在民主国家,对公共产品的提供,通常采用投票的原则来确定公共物品提供的游戏规则。因为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无法使资源配置实现优化,由投票来决定公共物品的选择,被称为集体选择,是所有的参与者依据一定的规则来确定集体行动方案的过程。采用投票的原则主要有下面几种方式:
(1)一致同意的规则。一项集体选择方案只有在所有参与者都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实施。也就是说,每一个成员都有否决权。在这样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能够保障每一个参与者的利益;如果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协议将是帕累托最优的。但在社会中的个人偏好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一致同意的规则的实现是很困难的。
(2)多数规则。一项集体选择方案在投票中采用多数人同意的方案。多数规则的协商成本较低,因而比较容易达成协议。但多数人同意方案的问题是忽略了少数人的利益,因而有可能使少数人的利益受损,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另外的一个问题是会出现收买选票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达成的协议就无法反映参与者的偏好。这种被利益集团操纵的选举,在资源配置上是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的。此外,多数人同意的方案,有可能出现社会成员在不同的投票次序会投出不同的集体选择结果,甚至是前后矛盾的选择。这种现象被称为周期多数现象。
(3)加权规则。一个集体选择方案对不同的参与者会有不同的重要性。于是,可以按照重要性的不同,给参与者的意愿“加权”,即分配选举的票数。相对重要的,分配的票数越多,否则就越少,最后按实际得到的票数来决定集体行动的方案。
(4)否决规则。这一规则的具体做法是,让每个参加集体行动方案的成员都提出自己的选择方案,经过汇总之后,再让每个成员从中否决掉自己所反对的那些方案,最后剩下的没有被否决的方案就是所有成员都可以接受的集体选择方案了。否决规则可以使集体选择的方案实现“帕累托最优”。
2.中央集权制
很显然,中央集权制是中国人最熟悉的集体选择方案了。在中国,大到国家领导人的选拔,小到经济特区的定点、博物馆的修建、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设,都是由中央的计划部门来决定的。虽然中国的私人物品的生产已经实现了市场化,但是,公共物品的提供仍然采用的是不折不扣的中央集权制。
中央集权制的好处是可以全国一盘棋,国家可以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资源,不受公众的约束,加快发展;不好的地方是往往会照顾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忽略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计划部门也在转变观念,开始采用一些投票制的方式来决定公共物品的提供,例如采用公示、听证会的方法等等,但总的来说我国仍然是以中央集权制为主。
3.征收克拉克税
公共物品的提供的另外一个方法是征收克拉克税。所谓的克拉克税,就是对所有参与公共物品决策的参与者的评价的货币价值进行加总,如果参与者的评价的货币价值大于被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成本,则该公共物品的供应就是有效率的。而在所有参与公共物品决策的参与者中间,有一些对公共物品的供应起关键作用的关键人物,由于这些关键人物的决策,导致了公共物品的提供或者不提供,那么这种决策,会使那些赞成该公共物品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而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损失的货币价值,就是关键人物应该缴纳的税。这种税,被称为克拉克税。设计克拉克税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决策的关键人物表达自己对公共物品提供的真实的评价。因为评价的表达是有成本的,所以关键人物的评价是真实的。
经济学认为,上面的三种集体选择方案,没有一种是可以完全实现“帕累托最优”同时又可以决定是否要提供公共物品的,因而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案。因为根据“阿罗不可能定理”,要找到满足所有人偏好的社会福利曲线(函数)是不可能的。在实际的集体选择方案的决策中,都面临着谈判和协调的问题。
(九)公共艺术机构的信息不对称与激励机制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公共艺术机构的财产属于公有财产,公共财产的性质决定了在这些公共物品的管理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例如,公共艺术机构的实际管理者是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财产的所有人是国家,国家把这些公共机构委托给相关的部门来管理,如文化局、文物局等等。对于这些具体的机构,掌握最充分信息的是下面的具体管理人员,财产的所有人和社会公众并不掌握最充分的信息。因而这里存在一个信息的不对称。当然,国家可以通过考评、检查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但信息的不对称仍然存在。例如,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的管理人员可以把国家划拨的用于购买艺术品、图书、古董的资金用于员工的福利,或者建办公楼,而国家可能并不一定了解充分的信息。馆长也可能把自己的熟人、朋友招进来吃皇粮,而把真正的文物专家、艺术家、文献专家拒之于门外。这些问题,是属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这种由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和制度安排的不合理所带来的高昂的内生交易成本,是导致这些公共艺术机构的低效率和所谓的市场失灵的原因。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这些机构的制度框架(包括激励体系和监管制度)进行设计,形成有效率的制度,减少制度内生的交易成本,使资源的配置得到优化。
要解决公共艺术机构管理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现代经济学提出了很多的方法。首要的是要增强信息的透明度。
(1)信息调控,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公众和政府对于公共艺术机构的信息的充分掌握。例如,对这些机构的雇员规定一个比较严格的准入标准和考核要求,定期聘请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评估,要求这些机构定期向监管部门公开信息,等等。
(2)采用委托-代理的理论来为这些公共艺术机构设计一套有效的激励制度和体系。
目前我国采用的事业单位的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最大特点就是强调对员工的完全保障。这种体制的好处是给员工职业的安全感,没有风险;弊端是所谓的吃大锅饭和偷懒,以及管理人员的其他道德风险问题。应该说,这种体制在目前我国经济整体上已经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也就显得非常落后。
但是,一般的公共艺术机构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都属于高度专业化的机构,这些机构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往往都是经过几十年的培训形成的,转行的风险和成本都非常高。因此,对公共艺术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的激励体制,比较适宜于采用能够较好地折中就业风险与激励的两难冲突的体制。例如,能否打破目前采用的终身铁饭碗制度,采用一种部分保障员工终身就业的制度?例如美国大学采用的制度,并不是对每一个员工都保证终身雇佣,而是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终身教授,但是又给其中的足够努力的人最终成为终身雇员留下了可能性。这种部分铁饭碗的制度,比较适合事业单位,特别是公共艺术机构这一类的单位。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如何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制定一整套针对公共艺术机构从业人员的准确、客观的评价标准,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1]薛求知、黄佩燕、鲁直、张晓蓉:《行为经济学——理论与应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