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敢想过天长地久,像他那样一个人。只是到底太快了些,轻忽了些,做梦似的,只可惜没死在梦里。
——题记
不知不觉已经是很多年的事。二十一岁的周觉民不读书,在学校往南的巷子口开了间服装店,贴满废报纸的墙壁上高高挂着条白背心搭配的桃红色长裙,孙佩珊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要痴痴站上一会儿。周觉民歪在躺椅上抽烟,对门外驻足的姑娘抬手招呼:小美女,喜欢就进来看看。他说话时黑色衬衣朝上撩起,露出穿到胯部的牛仔裤,拉链是滑开的。孙佩珊一下就脸红了,她不知自己怎么刚好注意到那个敏感部位,脸上像火烧一般,非常窘迫地掉头就走。接下来的好几天,她只敢走在街的对面。
去问过那条红裙子,周觉民说三百八十块。在上世纪末的小镇算是天价。
彼时孙佩珊十五岁,与外婆一起生活,蚕食微薄的退休金,母亲是家庭的毒瘤,但凡出现必定引发痛楚。关于父亲的记忆她几乎是没有的,若要生硬拼凑,只有一点微薄印象,是留着胡须的胖男人抱着她坐在木工车床上玩耍。四岁之前的南方城市有多繁华,佩珊不记得,她只知父亲和母亲都是那个城市的外来者,他们在那里相遇,然后分开。
很明显孙佩珊没有钱买那条裙子,也深知自己没有穿曳地长裙的身段。那时的她尚未脱去孩子的幼圆体型,连说谎都会立刻赧然,但仍旧壮着胆子对周觉民说,能不能便宜些?我想买。男人眯起眼睛微笑:可以啊,不过最低不过三百块。
呃……她假意踟蹰,口袋里根本没有半毛钱。
要试试吗?或者你先试穿,你皮肤白,穿起来应该很衬。周觉民将那条裙子撑下交到孙佩珊手里,它像一缕彩虹那样轻飘美丽。孙佩珊犹豫了一下,将裙子还给他,她说,这会儿我赶着去上课,明天来买。她说得很肯定,临出门还回过头不放心地问,你不会卖给别人吧?周觉民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摇晃,小胡茬往右边轻轻斜起,他说,放心,上课去吧,哥给你留着。
那个哥字说得那么轻巧,佩珊不由得心中一软。
第二日孙佩珊自然是没能去。她说了大话,羞于经过那间店铺,只能每天让康迅去看红裙子还在不在,问得烦了,康迅就吼她,在在在!在你也买不起!买了穿上也难看!康迅是佩珊同母异父的哥哥,一样随着外婆长大,没有念书,总在外面混着,游戏厅里旁观,偶尔捡别人剩的残局玩几把,顺手牵羊拿走游戏币去换钱。
对于康迅的粗鲁暴躁佩珊早已习惯沉默。她开始每天帮班上同学写作业,一块钱一份,加上暑假时卖矿泉水瓶子所得,一共也只有五十八块八。离夏天结束越来越近,佩珊趴在课桌上模仿着同学的笔迹,觉得自己用力得差不多快死过去。
洛华看不惯她这样心心念念的记挂,点醒说那裙子是在批发市场淘的货,根本值不得三百块。洛华的父母在地税局上班,假期会带她去省城买衣服,对于面料和品牌向来很有见识,她评价该裙子款式颜色都好,只是质地不行。另外还附加一句,就跟那老板一样,长得帅,纯粹草包。
小老板周觉民算是学校附近的熟脸人,家里早年承包学校食堂,父亲出名凶悍,母亲极其抠门。孙佩珊和洛华都没有赶上那个时候,她们只听闻当年一把大火烧光了周家的生意,也烧掉了周觉民的双亲。自此学校门口多了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后来少年变成无所事事四处游荡的青年,守网吧,卖冷饮,地摊上铺满明星海报,时间很少超过两个月。
果然过不久周觉民的服装店也要转让,大甩卖那天,康迅跑到学校找佩珊,他说死丫头,快,你喜欢的那条裙子在削价,跑快点。佩珊冲回家拿钱,以最快的速度往周觉民的小店奔去,远远看到大纸板上五十元的字样在招摇,她的心好像要从胸腔里面跳出来。
红裙子?刚卖了。周觉民得意地说,随手捞起一条白底黑点的中裙塞给她,看看这条吧,这条也不错。
你说过留给我的,你说过的……孙佩珊攥着满满的零钱怨恨地看着周觉民,一下就哭了。
三年后他们有了一起吃饭的机会,都没有提起红裙子的事。
孙佩珊高中和同学沈迟交往,双双考上重庆的大学。临行之前沈迟说表哥想要为他践行,佩珊奇怪,与沈迟同窗三年,没听过他有个表哥。
那个傍晚窒闷非常,热闹的牛肉汤锅门前许多男人光膀子划拳喝冰啤酒,有个白衣男子侧身坐着,背微驼,孙佩珊的脚步短暂地迟疑一下,男子转过头来,是周觉民。他眼神与她交会,然后朗声招呼他们坐下,手中利索地拧开一瓶白酒。沈迟坐在一侧,佩珊坐在对面,二十四岁应是青春最好的时候,她却觉得他老,笑容里有沧桑感觉。
沈迟说,我表哥刚从俄罗斯回来……
周觉民马上接过话茬去:西伯利亚那鬼地方太冷了,根本不是人待的。老毛子把钱叫萝卜,你说明明是钱,它怎么能是萝卜?说罢他拍桌子大笑起来,引得旁边的人纷纷侧目,沈迟抱歉地对佩珊扁嘴,杯中的酒也执意半口不喝。周觉民不计较,自斟自酌饮得畅快,一边喝还一边用力搓着手,仿佛西伯利亚的寒流一夜之间刮到这中国西南的仲夏夜。
孙佩珊知道这事。三年前有人到小镇招工,说是去俄罗斯经营钢铁工厂赚外汇,当时有好些人都跟着去了,其中包括佩珊的哥哥康迅。出去的人们很长时间音信杳无,康迅在一年之后辗转回到国内,从黑龙江的某个边境城市打电话回来,愤愤咒骂当初坚持要他出境打工的外婆和母亲,据说是被拖欠了大半年工资,而且从来没有吃饱过,洗澡是凉水,二十来人睡一间,好不容易搭上旅行者的吉普车跑出来,却因为证件被扣在边境滞留两个月。
康迅发誓不再回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他的恨意和委屈在那通电话里全盘宣泄。外婆气得发抖,一夜里缩了两寸,次日清晨,佩珊见她跪在佛龛前烧香,颤颤巍巍的身体好像要溶在蒲团上。宿醉的母亲不省人事地深睡着,脏黑的脚将床单蹬出无数狼狈的印子。那个微风徐徐的周末清晨,窗外有太阳升起,老鼠在角落窸窸窣窣地啃噬着木头衣箱,佩珊站在自己的世界,她渴盼的一切从来没有得到过,她拥有的东西却眼见迅速损毁,只觉所有糟得不能再糟。
饮一口烈酒,辣得烧喉。沈迟摁住杯,说佩珊,你不能再喝了。沈迟见识过孙佩珊喝醉,是在班上的毕业酒会上,她从郊外的农家乐跑到山上去,到深夜他和洛华才找到她,像一只被丢弃的布娃娃躺在森冷的田野里。让她回家,她大声嚷嚷,我没有家。竟然还会唱那首叫《我想有个家》的老歌,在寂静中歇斯底里地喊妈妈,山间的狗将他们一路狂追。
你怕吗?佩珊看着沈迟,眼神里荡漾着脆弱的醉意。
沈迟心疼地握着她放在桌面的手说,怕。
没什么好怕的。周觉民不明就里地在旁边搭腔:老子什么都失去过,一无所有,还怕什么。是醉了,衬衣胸口解开了第三颗纽扣,露出里面红红的皮肤。他索性扯开衣襟袒露出结实的胸膛,拍着那道叉型的猩红伤疤说,跟老毛子赌钱赢了,他们想赖账,居然还来打我。钢筋戳进去1.5厘米深啊,在这里,我不是照样好好的,真的很深,不信你们摸——他过来抓他们的手,佩珊的手指刚刚触到那片滚烫的皮肤,随即像触电般弹开。
沈迟忍无可忍,冷着脸拉佩珊提前离席,将喝醉的周觉民留在喧哗的夜市。周围人人结伴,他独自呆呆坐着,佩珊转头看他在仍有热气腾腾的锅那边怔忡的神情,她跌跌撞撞地跟着沈迟上了一辆三轮车,车身颠簸着,她的心也在颠簸。沈迟拼命解释,表哥很早就失去父母,所以没有教养。佩珊闷声不语,沈迟马上联想到她的身世,又强调:他很没规矩,只顾自己吵闹,你和他是不同的。佩珊凄然无声地笑,她不知道哪点不同,她甚至没有一件规矩的内衣——都是捡母亲的。
站在路口告别,沈迟比往日更加不舍放开她的手,他说,佩珊,我总希望你能够开心,可是似乎好难好难。夜风吹乱了男孩的头发,月光浮照在他白净的面孔俊朗的眉目上,未经世事的神态里写着年少的温柔胆怯。佩珊忍不住伸手去摸摸他的脸,就像触碰一个遥不可及的完美梦想那样,在距离仅有几毫米的地方,她停住了手。
梦想易碎,她已早明白。
读大学的第三年外婆去世,她克制了自己大半生的恐惧选择火葬,只是想着要给佩珊留下一点念书的钱——火葬是有补助费的。佩珊手里拿着那叠薄薄的抚恤金,想起送外婆遗体去火化那天,巨大的焚化炉将她瘦小的身体吞噬进去,母亲跪在旁边的地上不停煽自己耳光,康迅和周觉民在门口蹲着,然后跑进来将哭到晕厥的母亲搀扶出去。
佩珊立在焚化炉前,她知道生命中有深切关系的人,又消失了一个。
归还沈家为她垫付的前两年学费,犹如将外婆的血肉拱手于人,佩珊心里充满无能为力的悲哀。沈妈妈推辞几下便将钱收入袋中,顺便说了几句安慰的话,提及沈迟打电话回来说替佩珊报名了英语六级考试,催促她料理完家事就赶紧回去。
母亲在这时病了下来,多年浪荡酗酒,与不同男人生下一双儿女,她放纵不羁地过落魄生活,只因为有一处贫穷但坚定的娘家可以依归。外婆的离世使她猛然崩塌,躺在家里几天几夜起不了床,身体像是被抽去骨骼,只剩下一具即将腐烂的肉体。母亲在这时和佩珊说起她的父亲,她说当年他有家庭,却是对她们好,最爱将佩珊扛在肩头骑马马,去公园里吹泡泡吃冰激凌。
这些温暖色泽的往事,佩珊总不能有记忆。
父亲家里原已有两个小孩,有一年他回老家后再也没去南方。母亲也就郁郁地回了老家,整日赌小牌,喝酒,与外婆吵架,动辄打骂不听话的康迅,佩珊倒是从不挨打,不过并不比挨打的滋味更好受。康迅小时候很荒唐,不肯读书,大字不识得半个,四处捡了塑胶袋扎成一捆带着佩珊去副食店换糖吃,兄妹俩被老板怒骂哄撵出来,彩色塑胶袋一捆重重掷在脸上,皮肤被擦出轻微的痛楚,可是透过它们看后面的世界,五彩斑斓,漂亮得好不真实。
外婆曾经诅咒康迅长大以后收一辈子破烂。母亲感慨,幸亏他慢慢懂事,年初回来和朋友开了间石艺作坊,也多少知道顾家。别的不说,外婆的碑还是刻得像模像样,不枉外婆抚养他这些年。佩珊问那个朋友是周觉民么?母亲点头,他们是前几年在俄罗斯打工熟起来的,都是一个小镇上长大的孩子,知根知底,合伙也容易。
闲聊中,母亲语气逐渐疲软松散,话题往往前后不继,这是衰老的明显标志。佩珊坐在床头,膝盖上覆了一层有香樟味的玫瑰红毯子。这依旧是十年前那张旧旧的木床,空气里还有外婆经年焚香的气息,暮色中窗外的秋意开始浓郁,外婆种在红砖墙头开了又谢的胭脂花,在这多年之后终于有了死绝的意思。
在外面好好念书,最好别再回来。母亲说。
康迅也说,妹,等毕业了找个有钱男人嫁掉,不要再回来吃苦。
哥哥从未说过这样体恤的话,一时间三人都有些泪眼婆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