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死啊你?敢骂我是白痴。我龇牙咧嘴地扑过去打他,他拎着我的小包在前面假装躲闪地跑,阳光下两个人的影子不停地交叠又分开,这生动光景竟和从前在学校相恋时并无二致,往事瞬间被激活,我听到我们的笑声久违而又突兀地在空荡荡的厂区里穿梭,不知什么时候已跑过了保安室的大门。
盛夏的南方城市郊区有大片大片葱茏的树阴,我跟着肖为走过那些斑驳的影子,一路拐了好几个弯才到宿舍,一排同样灰扑扑的旧楼。虽然在电话里听他说起过业务已很是顺手,也升职加薪,但想象得出他在异乡一路走来到小有所成的艰辛。站在灰色的楼下,我微微有些心酸。在小店买了一些吃食,肖为将我带到他位于走廊尽头的房间,有点意外是一个带客厅的套间,并不是想象中的简陋,甚而有些华丽。我调侃地说,经理的房间是不大一样。他笑笑,表情里到底有些得意的神色。
只陪我坐了一支烟的时间,肖为起身说还有工作没做完。
我打趣,哇塞,你这个懒人,什么时候变成工作狂?
他看着我似笑非笑:蓝蓝,这不是你要的么?
肖为的神态让我隐隐有些不快,塞到嘴里的零食也木然得有些让人食不下咽。他又低头点烟。是的,我们都想到了落魄的以前,都想到我天天做两份工累到腰断而他一份闲职乐得优哉游哉的时候;想到我总是埋怨他没出息不上进连一个女人都养不起的时候;想到我叫他滚他也不离开的时候;他说他爱我,我冷笑你的爱可比西北风。那时候,那时候。
那时候我们在现实面前折腰,曾经的山盟海誓成为记忆的笑柄,爱情原来不堪房租水电交通生活费用的合力一击。终于在一个没有预兆的黄昏,肖为看到我坐在某男座驾里为谋一份更体面的职业而竭力戴着面具的献媚笑容,所有勉强维持的自尊顿时溃不成军。离开的那天,肖为对我说,蓝蓝,关于未来我给不了你任何承诺,我也没有资格让你等着熬到我衣锦还乡,你有你的自由。但我是不自由的,因为我爱你,这一点请你记得。
门被肖为轻轻地合拢,我的思绪中断,打开门追出去,他正走过楼道的转角,回过头来还是温暖笑容,记忆层打了一个微妙的褶皱,现在的我于蓦然间遇见过去的我们——刚刚从大学毕业,住在乱糟糟的阁楼里,有一天我发烧了,懒洋洋地倚在门口送肖为去上班,他也是这样回头,不放心地叮嘱说,蓝蓝,记得吃了东西睡一下,我很快就回来。我像过去彼时撒娇地张开双臂,于是肖为便真的折转身跑过来,给我一个紧紧的拥抱。
他低头亲吻我。所有想念都在那一瞬间落实,我恨不得当场死去。
在肖为窄窄的席梦思上辗转反复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法入睡,床头上有包开着的印象云烟,我抽出一根点燃,六十多块钱一包的烟,却又烈又燥。下午三点,他还没回来,墙上的冷气机轰轰作响,可是纵然它再敬业还是难敌南方灼热的夏日,我汗流浃背地爬起来在肖为的房间里翻箱倒柜,他的沐浴液洗发精皆换了昂贵考究的牌子,甚至还有一瓶男用香水。与它们面面相觑地站了几秒,我决定对那些陌生气味妥协。
我在浴室里哼起歌来,不过半日便完全忘记自己的忐忑,像真正在赴一场情人的约会。
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肖为还在,只要没有物是人非。
隐约的脚步声,大概是肖为回来了,我草草地擦干身体,套了一条裙子就衣衫不整地“哇”一声跳出去,站在房间里的却不是他,而是一个瘦瘦的女孩,穿了吊带衫短裤拖鞋,颈项露出嶙峋锁骨,小麦色的皮肤有种健康天然的性感。很显然,我们同时被彼此吓了一跳,她瞪大了一双灵动的眼睛赶紧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房门,确认了自己没有走错以后才舒了一口气,声音清脆地用好听的广东话问我,内喺禀个 (你是哪个)?
我是肖为的朋友。我在床上坐下来,冲她一笑:你坐啊。
噢。那女孩点点头在凳子上坐下,眼睛不断闪烁地打量我,看起来很局促的样子。
他加班还没有回来,你有事么?我依然笑对她,不知不觉摆出一副女主人的口吻,在这方窄窄的王国里,竟然开始防备,像是怕被人偷去自己心爱的东西——为何过去我从来不觉得肖为让我如此紧张呢?女孩仿佛并不介意我的森严,而是指了指我的头发用普通话说,姐姐,你头发还在滴水哦。说着便自顾自地打开她坐处旁边柜子的第三格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条新的毛巾递给我,我看着她轻车熟路的动作,想起柜子里那些陌生的品味,讷讷地道了谢接过毛巾对着镜子擦头发。
她竟然叫我姐姐,一时间胜负两分。
我嘲笑自己总是太好战,往往只能虚张声势。
女孩很快忘记了刚才的局促,瘦削的身体在椅子上舒展开,没有告辞的意思,开始娓娓地和我聊起天来。她叫黄薇,二十三岁,本地人,是肖为的同事。喜欢鸢尾花、陈丹燕的书和吕克贝松的电影,喜欢伊卡璐西柚味道的洗发乳,喜欢一切和陶瓷有关的物件,喜欢中药房,以及一个名字叫肖为的男人。她的心思一眼就可洞穿,手段也不甚高明,可不知为何我竟不厌恶,只是一径微笑地听她说。
黄薇眨着慧黠的眼睛问我,姐姐,你和肖为一定认识很久了,他,没有女朋友吧?
我装傻充愣地摇头说,不知道,我们很久不见了,没听他说有。
嘿,他没骗我。黄薇欢喜地两手一拍,然后托住俏丽的下巴往桌子上一趴,颇有几分苦闷地说,那姐姐你可得帮帮我,这个死肖为,实在太难搞定。总是忙忙忙,约他吃个饭,可是连放假都要加班,我只好厚着脸皮自己跑来……姐姐,不然晚上一起去我家里吃饭吧,肖为喜欢我做的甜品,你肯定也喜欢。
这聪明的女孩是在先发制人呐,可是肖为什么时候喜欢甜品了?从前与他一起的时候,巧克力、银耳汤、双皮奶通通都是给我吃掉喝掉,他半点也不肯碰。是什么在时间里发生了改变吗?还是像歌里唱的那样,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黄薇还在自说自话,我怔怔地失神,她步步为营的样子实在像极了谁,像谁呢?
你知道,就是那个叫廖蓝的,过去的我。
2002年秋天,我刚念大二。
在学校附近的KTV做点歌小妹,起因是一双昂贵漂亮的真皮凉鞋。人就是这样一种犯贱的动物,越是穷得叮当响就越是爱慕虚荣,当第三次在商场那个橱窗面前走不动路的时候,我决定去打工。光顾KTV的大部分都是学生,帮他们点一首歌也就是一块钱收入,离我要的数字遥遥无期,但我每天睡觉之前的必修课是将所得小费悉数从钱罐里拿出来数一遍再放进去,然后在心里默默祈祷的是上帝让天气再热久一些,这样我才能在存够钱买到凉鞋之后还有足够的时间穿着它游荡在校区。
当然,不是没有男人可以送我那双鞋,但我必须付出比点一首歌要多得多的代价。一起打工的女孩子常常做了几日就再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一身簇新一脸风尘,若无其事地说只是游戏。的确,游戏而已,也不是玩不起,但我有自己的底线和算计,仅仅是一双鞋子,忍受那些男人酒后凑在脖间的燥热呼吸和毛手毛脚已是极限,再过则连自己都要轻视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