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蒋春熙的脚步声忽然停下来,我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只见那个男子已经扶着她,朝自己的车上走去。
我大喊起来:“喂,你干什么?”
个头矮小的男子目光看着我,忽然,他衬衣上别着的笔,引起了我的注意——黑色的签字笔,上面有一匹飞翔的马。
是他!怎么是他!
他拿出笔,对我转动,一边说:“你朋友晕倒了,我送她去医院……”
声音飘忽不定,忽远忽近。
我顿时明白了,签字笔,就是他催眠猎物的道具。
而我目光也落在他另外的手上,那只手,背在身后,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如果催眠失败,他挥手出来,肯定是一把匕首,可以要我命的匕首。
蒋春熙,不过在这短短一分多钟的时间里,被这个矮小男子催眠了。
我瞬间,装作被催眠的样子,身体也摇摇欲坠,目光也微微咪了起来。
他顿时脸色放松了。
他轻声说:“小姐,你很累了,我送你回家。”
我点点头,低垂下头,他快速来到我身边,环顾四周无人,将我也扶到了他的车里。
狭小的车厢里,“斜躺”了我和蒋春熙两个女孩,车一路飞驰,竟然朝郊区而去。
我急了,该怎么和博亦缘和苏越明联系呢!
我一动不敢动,这个人,色胆包天,一旦发现自己的把戏穿帮,很可能会要人的命。
我,内心再强大,专业再精湛,毕竟,只是一个女孩,柔弱不堪,哪里会是他的对手,搞不好,我和蒋春熙的命,都会葬送在他的手上。
我可还不想死,我还没复仇,我甚至还没见到爱丽丝,如果就这么死了,我会死不瞑目。
多希望,现在车里出现一件啥铁具,让我可以一棒子敲晕他。
可,余光里,车厢里啥都没有,所以我只好继续“躺尸”,先保命再说。
车,一路飞驰,带我们来到一个郊区被废弃的仓库里。
他下了车,我在想,如果他第一个拖的女人,是蒋春熙,那我还有机会给博亦缘发微信。
哪里知道,他第一个,拖拽的女人,是我。
他先将我和蒋春熙的手机,远远丢到了草丛里,然后,将我横抱起来,朝仓库走去。
他的胳膊,是那么粗壮,呼出来的气息带着浓重的酒味和韭菜味,也许,是因为和博亦缘“同居”了好几天,也许,是因为我本身也是有洁癖的女子,我都快呕吐了。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么粗鄙的男子,在两个被害者那,都被描叙成了美男子。
他将我,一把扔在了仓库的一个破沙发上,这里,亮着暗淡的灯,破旧的桌子上,满是饭盒,和洒出来的米饭,还有几个酒瓶子。
住的地方,简直是像拾荒的人。
我在想,等他去抱蒋春熙进来的时候,我就先逃出去,可,没想到,他竟然一动不动,借着暗淡的灯光,看着我。
我忽然明白了,他的兴趣,已经积聚在我身上了。想到这里,我顿时感觉了恐惧。
重生在一个绝世美女的身上,美貌,对于女人来说,就是最幸运的资本,但落在见色起意的凶徒手上,那就是待宰的羔羊。
以往,秦臻因为外表的平凡,所以,才会更加激发事业的潜能,获得事业的认可也能得到别人的尊敬,因为不会有人相信,她是凭借潜规则上位。
而夏晴天不同,她是傻白甜,又靓又甜美,身材又好,当然,将容貌仅仅只是清秀可人的蒋春熙,比了下去。
所以,这个嫌疑人,此刻的目标,其实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