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带着爱人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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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梦中爱情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把我当成妹妹来照顾。你常带我去肯德基,替我叫一杯有一杯的可乐;你常带我去游戏场,任凭我怎样疯狂的胡闹;你也常带我去酒吧,却从不许我喝酒。

你在有空的午后,站在暖暖的阳光里,微笑着看我跑向你。你的笑容象来自高原的风,吹散了乌云,留下一片湛蓝的天空,你让我在这片天空下找到了爱的自由,还有幸福和快乐。

因为要外出拍戏,你经常不在北京。于是,你替我买了手机,我从不曾打过电话给你,可是,每天我都会接到你很多次的电话,你说该起床了,记得吃早点,好好照顾自己。

北京的春天总是浑浑噩噩的,没有家乡的清爽,这让我怀念家人。我漫无目的地走过无数条街道,却不自觉地来到你的公寓,用你给我的钥匙,打开门。你不在,我蜷缩在沙发的角落开始哭泣,直到睡去。你回来的时候,为我这只从垃圾堆了捡来的猫心痛。风吹的声音把我弄醒,大厅的灯亮了。我知道你回来了我便安全了。

“以后不许再把我的沙发弄湿了。”你轻轻地刮我的鼻子,“还有啊,赶快洗脸,带你出去吃好吃的。”

“可是,我想吃你做的蛋炒饭。”看你在厨房忙碌的样子,让我想起小的时候,只要我取得好成绩,妈妈总会给我做蛋炒饭。

认识你的人太多,也不乏美女,可你至今没有女朋友。我记得有一次,你曾说过你喜欢那个跟你演对手戏的漂亮姐姐。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因为你们当了太多次的情侣。

每次出去,你总是习惯拉着我的手,似乎我是个迷路的小女孩。过马路的时候,你用你的右手拥住我,害怕我会出意外。

我喜欢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寻找在家乡才有的东西,虽然从没有找到过,但是每次都会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

在一个邋遢的地摊上,我看到了那枚梦中的戒指——星星伴着月亮。星星是我的指引,月亮代表我的名字。戒指淡蓝紫的色彩在黄昏的映衬下,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让我感动,让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些事。

那天我心情特别好,认识你以来第一次下厨房做饭,做我最喜欢喝的“米汤”。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做好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了。

“你怎么才回来,我都饿了。”我故意一脸无辜的看着你。

你拖带外套,靠着我坐下,用你的右手抱住我,问,“今天想吃什么?”

“蛋炒饭。”你站起来走向厨房。当你揭开锅盖,看到里面的东西时,一脸的惊讶。我钻到你的臂弯里自豪的宣称,“这是我做的饭。”

我给盛了一碗“米汤”,你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然后一古脑把碗里的吃光了,称赞到:“没想到那么好吃。”

“那当然。在老家,只有坐月子的女人才能吃。”

“天哪!我可爱的小妹什么时候也想做月子了。”你趁机取笑我。

“好呀!我辛辛苦苦做饭给你吃,你还取笑我,以后我再也不下厨房了。”

“别,”你坐到我身边的椅子上来,用右手拥住我,“以后我想吃你做的东西,你不下厨房,谁给我做啊。”

从那天以后,你一有空就哄着我下厨房,给你做家乡的东西吃。我第一次做油茶的时候,你就一连喝了五大碗。第二天,还邀了一大帮朋友来,让我一个人做那么多人吃的东西,结果我差一点就休克。

你每到一个地方拍戏,总是带回一些我喜欢的东西。我不记得我曾对你说过我喜欢藏式的手镯。可是,你却给我带了好几个回来,而且还是我喜欢的淡蓝紫色。

偶尔你也带我参加一些重大的颁奖典礼,虽然有人会误认为我是你的女人,闹出不少的绯闻,但是你还是带我去了。

这是我妹妹。你总是这样向朋友介绍我,而我则淡淡地微笑,不说一句话。所以你的朋友也慢慢成了我的朋友。他们说,没有人可以同时拥有冷艳和单纯。

你带我回过你在杭州你爸妈的家。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他们把我当成听话的女儿,或许是我真的很会讨老人家喜欢,他们要我叫他们爸爸妈妈。

我是爱他们的,真的,就象我爱我的爸爸妈妈。

我跟妈妈学做饭,跟她学打毛衣,让她讲你小时候的事,讲她和爸爸的爱情。当我们一起坐在客厅的时候,你用你的右手拥住我说,你妒忌我和妈妈的亲密。

有时候我也会去缠爸爸。爸爸喜欢摸着我的头告诉我你们经历的风雨,你们的爱。他用平淡的口气解析他和妈妈的爱情,爱——就是依赖。

我记得你曾在一次采访中说,想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认识一个陌生的女孩,她爱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你的名字。

有时候,爱情是不需要寻找的,真的。我相信,在一个特别的地方,特别的时间,我们就认识了对方。因为特别的原因。

我一直固执得认为,你是我的,尽管你没有说你爱我。

你就象我的心,比我更了解我自己,而我始终相信我就是你,从你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我都能猜到你想要的是什么。

冬天到了,就要过春节了,我没有跟你道别就回了老家。

经过二十几个小时的颠簸,终于到了,在和家人拥抱的时刻,我的心一下子满满的,那种你给我的幸福连同家人给我的幸福,在我心里沉淀。回家真好啊!

五岁的侄女好奇地张大眼睛问,姑姑,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因为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姑姑就不在家了。”是啊,五年是多少个日日夜夜,妈妈的企盼眼神不知失望了多少次!

“可你为什么不回来看我们呢?”没有人给我答案。

我走向妈妈,把头埋在她的白发里,直到自己不再颤抖。

相聚的喜悦盈满每一寸空间,寨子里的小孩全跑来跟我玩,他们吵啊,闹啊,他们的快乐感染着我。只有和小孩在一起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真实的。

第二天一大早爸爸妈妈就张罗着杀猪了,外公舅舅表哥表弟全都来我家吃“泡汤”,欢声笑语在我的耳边荡漾。我把礼物拿出来给他们,每个人都有。他们惊讶于我的细心,因为我没有漏掉哪个人,就连表弟刚出生几天的儿子。

他们把小时候我的故事告诉我,总是些顽皮的捣蛋和不听话的胡闹。我看到那么多人为我的归来而快乐,看到他们都在乎我的存在,看到他们幸福地生活着,我还有什么好悲伤的呢!

在我到家的第三天,也就是除夕,你的电话打过来,只是我关机了。当你到我的公寓时,才发现我的行李已经不见了,你一遍又一遍地打我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祈祷,发了疯似地满大街找我,只是没有我的踪影。你颓废地呆在我常做的沙发里,差点死掉。

等到我想起该告诉你我在哪里时,已经是午夜11:55。

“喂,是我。”这是我第一次打电话给你。

“你在哪里?你有没有事?你怎么还不回来?你快把我逼疯了。”你在电话里朝我吼。

“我没事。我在家,有爸爸妈妈,我很快乐。”我感觉到你终于松了口气。“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我们一起许愿,好吗?”我知道你会的,“你听,爸爸在放鞭炮。”

啪——十二只大炮全响了。在老家,人们在新年的时候,会点燃十二只炮竹祈求来年的平安。

“知道我许了什么愿吗?”你问我,我说我知道,你只是要我不要再不辞而别。“你许了什么愿?”

“我祈求上天给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健康快乐。”

“我属于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

“都是。”

“明天我要见到你。”

那天晚上我把你告诉了妈妈,我说,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没有人比年更了解我。或许我们不一定会纠合,到我们的爱是真正的永恒,可能我会伤心,我会失意,但是只要有你什么都会过去。

第二天,你居然真的来了,所有人都惊异你的出现,也惊异于你的帅气,更惊异于你对我的宠爱和宽容。他们都默认了你。于是,你每天都会陪着我去拜访亲戚,跟着我和五六十岁的大叔大妈唠家常,你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却从不要我走开,只是用你的右手拥住我。在这个保守的寨子里,他们接受了你对我的宠爱,因为他们读懂了你的真诚,只是你没察觉。

在我们准备离开的前一天,我带你去见了一个人。

我们在牌桌上见到了他,他肯定没有想到我会带你去见他,发愣之余,忙招呼他的妻子做吃的。

我走向他。看着他的眼睛说,在我生命最黑暗的日子里,你曾是我的快乐,谢谢你。

我抱住他,他什么都没有说,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只是我不属于他。我没有想过他的妻子是否会在意一个漂亮女孩拥抱他,也没有想过你会不会介意,我只是想这样感谢。

从他家出来的时候,你很用里力地用你的右手拥住我,害怕我倒下。我告诉你,我很坚强。你只是微笑着回答,可你需要我的保护,不是吗?

最舍不得我们离开的应该是外婆,那么多年地半身不遂让她只能回忆有我们的快乐,可是以前我们都不知道企盼是什么滋味。外婆希望我有一个好的归宿,看到你也算是了却了她的心愿,看到你那么宠着我,她已经满足了。

走的时候,你坚持要给外婆梳头,你说,外婆,你要都吃饭,不要老惦记我们,一有空我们就回来看你。外婆浑浊的眼里,我看到了清澈的东西。那一刻,我明白什么叫做感动。

回到北京你就坚持要我住到你的公寓去,因为你答应要照顾我,况且你愿意在疲惫的夜晚见到我,哪怕只是用你的右手拥着我。

正月初八是我的生日,我没有告诉你。我说我想让你爸爸妈妈和哥哥过来住几天。你微笑着表示赞同。我们就像过节一样,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晚上。饭后,我们围坐着聊天,你负责洗水果。当你端着水果出来,坐在我身边并用右手拥住我的时候,他们三个都用怪怪地看着我们,最终还是哥哥说出了那句话,你们是不是该结婚了?

我想那一刻我肯定连脖子根都是红的,我们不是为了结婚而相爱,况且我们并没有对彼此有过什么承诺。

“今晚有什么好看的节目?”我赶紧转换话题,可是没有人理会我的尴尬。

你故意看着我手忙脚乱地转换频道,饶有兴味地研究我的表情,“这个提议不错,我该考虑考虑。”

没在一起几天,你就要出门拍戏去了。天还没亮的时候,你就起床了,蹑手蹑脚地来和我告别,你坐在我的床边,以为我还没醒,低头吻了我的额头。这是你第一次吻我。我睁开眼睛,在你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自己。

“是不是我吵醒你了?”你歉意地问,用拇指摩挲着我的脸颊。

“你的胡子很扎人。”我老实回答。你笑起来,把搂入怀中。

“我爱你。”这也是你第一次这样告诉我。

“我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就是你啊!

“我要……”

“不要告诉我年去哪里,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只想静静地抱着你。”不用告诉我,你不说我也会知道。

你回来的时候,我去机场接你,因为有记者在场的缘故,我悄悄走开了,躲在角落里。我仔细研究每个经过我身边的人。你轻轻地从身后拥住我,问,“你在研究什么?”

“我在想他们是归来,还是离去。”

“我不是归来,也不是离去,因为我的心一直在你这里,没有离开过。”

你问我最想去哪里,我说和你去爬长城。你答应了。

第二天,我们真的去可。你牵着我的手,一级一级地往上爬,每上一层我都在心里说一次我爱你。我知道我的爱沉得只有长城明白,只有世上最伟大的长城能作证。我们爬的这段长城没有什么人,这是我选的。到达山顶的时候,我向着天空,向着青山,向着大地,向着长城大喊:“希,我爱你。”这声音在山谷回响。我知道你不会想到我会在这样的情境说出这三个字。你把我拉进怀里,我孩子气到看着你感动。

“我听妈妈说,今天有人过生日,所以我想告诉他我爱他。”“我也爱你。”

这是世上最美丽的爱情,我知道。

“铃铃——”闹钟响了,妈妈催我快点起床,不然,上课会迟到地。

带着爱人流浪

那一年,我高考落第,开了咖啡屋。北大的两个三年级女生到店里来打工,她俩是诸暨人,径直闯进来。当我出现在她们面前时,她俩还不相信我是老板哩,因为我们年龄一般大。有她俩在店里打工,获益匪浅,外国客人也吸引进来了,其中也有记者。这也促使我开始学外语。

小小咖啡馆,使我结识了许多朋友。在众多朋友中,还有一位使馆翻译,他是搞小语种的,上海人,有个温暖的小家庭,儿子上小学了,老婆是个小美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后来我才知道,每当他到店里来小坐片刻喝一杯咖啡时,就是他与美女老婆有点不愉快的时候。他不会说老婆不是,只是叹息一声,道:老婆不懂事。他老婆是不工作的,很瘦,年龄比他小多了,身体也不怎么好,脾气水涨船高,相辅相成。

1988年的夏天,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

一到深夜,送走最后一批顾客,员工们在街道梧桐树下坐了,一边吃夜宵,一边谈笑风生。她俩文明大方,聪敏好学。娟娟较活泼,爱问健谈,笑靥儿常开。我们天南海北,文史地理地纵横畅谈。

一天,娟娟洗澡出来,和我单独坐着。她一边甩着披散在肩后的秀发,一边漫不经心地问我:到底赚了多大钱。

我一向犯忌回答这类话,想不好如何回答一句合适的话儿。

她哈哈笑道:“不勉强你。请你放心,我是无心问问。”

我感觉出她无非是出自一种好奇,就满足了她的心理。

她哇地一声,愕然得张大了嘴:“我一辈子也赚不到你这么多钱。”她再问我今后如何计划人生。

我沉思了良久,给了她一个俏皮茫然的回答,但不敢讨她的便宜。

她惋惜道:“难道不想干一番大事业。”

我说:“怎可以与你们相提并论,你们倒应该有一番大事业的打算的,我可不敢如此想。”

“不对。”她见地分明地谈论说:“干,就是事业。恰恰相反,你干着的已是的的确确的事业了,而我们读书,还根本谈不上是事业,今后也不会有你这样的大成就,只能是永远的打工,智力型打工。你不应该那么自卑的,我看你也很了不起了。”

我以与她们有共同语言而感到自豪。

有一天,偶尔听说她家里在建房,缺钱。我马上自告奋勇提出赞助二万。这一下,使她哑然若失。我以为,她没想到老板会如此重感情而不重钱。的确,钱是身外之物,而友谊则是金钱买不到的。我有的是钱,但缺少的正是高格调的友谊。

娟娟心中大约轧出与我相同又与我有些不同的苗头来了。也许是我太高尚,自己也没意识到潜意识里的目的,而她却敏感地悟出来了。她非常温柔而又调皮地笑道:“老板,你很大方,我由衷地感激。钱,我是不敢收的,因为我怕有后遗症。”

这句话使我感到有些困窘,因为我已经感觉出她以为我是在献殷勤,向她收买芳心呢。也许我的确有这种潜意识内的念头,但的确更多的是意识到友谊的珍贵。我觉得自己有点赖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味道,的确太过火了。我的确不是个很善于说话的男人,尤其在这样的才女小姑娘面前,不是很放得开思维,所以没有多说解释的话儿,她也没接受我的盛情。

我淡淡地说:我只是把你视为朋友。

有点不一般的吧。

是有一点,不承认是不现实的。

她很怀疑地望着我。

我忍不住笑了,她也笑起来。

要说别有用心,我又何止于对她一人,要说出于对朋友的帮助,又何止于仅她一位,她的女同胞也是我暗暗帮助过的一个。就在一个月后,得知娟的女友家中,因要支付女儿的大学费用,把她哥准备结婚的彩礼钱都用光了。这次可没像上次那样直截了当的当面说白,干脆按地址寄了出去。几天后学校就要开课,邮件还在路上走呢。

开学了,店里为她们饯行,频频举杯,相互祝愿。

那时我醉了一点,胆子也大了,我对大家说了一句真真假假的笑话儿:“这二个月来,我觉悟到了恋爱的味道,爱上了女大学生中的其中一个。谁能猜出是哪一个,那我这个老板也要让位给这个人了。”

众人大笑。

我继续说:“但在得不到有力的鼓舞前,我是不会冒失去求爱的。因为这是我的初恋,很害怕失恋,会让我痛苦不堪,永远不敢谈恋爱了。现在,我要对这两位姑娘说:如果不接受爱情,那么也请求我们从此成为永远的好朋友。作为好朋友,我只有一句话,什么都不要见外,我的也就是你的。这是我对所有好朋友的态度,虽然我的好朋友不是多了,而到目前为止才只有五个。两个在座,另三个今晚不在此。”

大家拍手欢呼。

这一晚成了狂欢夜,终身难忘。

那天夜,我一直送她俩到校园门口。

一转眼,到了寒假,娟娟还是来到了店里打工,她说春节都不准备回家。我很惊讶,春节期间店里也放假三天,这三天她可没地方去了。她自嘲地讪笑道:就为节省路费吧,以后有时间回家的,何必在乎朝朝夕夕。明白她家里穷,再次提出帮助,她仍然拒绝了:没必要,我不愿欠你人情,没法还。

“没附加条件的啊。”

“也不愿意。”她坚持着摇头。

除夕的年夜饭,她是在我家吃的。不过我首先对家人宣布如何如何,她只是店里的员工,放弃了回家过年,过意不去才请来一块儿吃,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店里放假的三天里,我请客陪她游玩了。她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认知了北京全城。

我们相处得不错。不了解细节的人总以为我们是恋人,家里人也认同,鼓励我追追看,只有那些知心的朋友才劝我要有自知之明,别到后来身不由己控制不住情感而无法自拔。

经验老道的恋爱专家——一位道上的朋友,我们叫他恋爱专家,平时简称专家,给我摆的战谱是:奇袭速胜。专家告诫道:除此之外不能动真情,否则,会败得极惨。

我对男朋友们道:放心,我清醒得很呢,不会主动去找她的,除非她到我这儿来打工。

这点定力还是有的,我始终做到了这一点,就是最想与她见面,看到了她,与她几乎是擦肩而过,都没发过招呼。

当年那个春夏之交时节,哪个北京人没去过TAM?我自然也去了,看到曾经的店里两位美女员工也在这儿,有一次差不多是与娟娟近在尺许了。有次真想上前与之招呼,但看她俩忙得很,根本没注意到我这个俗人,也有点自惭形秽。人家是大学生,我只是一个名落孙山的人,很有忌讳。似乎被人家盯着一样,不自在,不敢贸然。

没去过TAM的人自然有啊,那个翻译朋友就是其中之一。他对我悄悄地说:我有个安全部的朋友,劝我多用脑子想一想,我们靠谁吃饭?朋友的忠告不能不听啊,人家知道内幕。明人无须直言。

那段时间,常到我店里人的还有二位外国朋友,他们一边休息一边找人聊天。他俩也同样认识娟娟。

翻译朋友对我道:这两个外国人要小心点,别跟他们太接近了。

我笑道:“来者都是客,没必要这样小心吧。”

他悄然道:“听我的,小心没大错。”

有道理啊。背着翻译朋友,我对约翰道:“以后你少来一次吧。工作这么空闲吗?被你老板看到不好。”

他耸耸肩笑起来,拍拍我的胳膊:看来我没给你带来好财运。他留下了一叠礼物和嘱托后,就很难见到他了。

这个外国人,在他那国家里也算白领中产阶级吧,很有道义的,也有社会身份和地位。

不由我想到了娟娟,想到她拒绝我的帮助。何苦呢,何必硬撑,如果我有那一天困难重重时,我是不会拒绝朋友好心帮助的,也许我是大男生,人家是小女生吧。

第二天,我去了一趟邮局,给娟娟家寄出了一张汇单。

我找到了娟娟,匆匆地聊了二句,没有告诉她汇单的事情。以后有的是机会嘛,说起来会有许多话儿,不是几分钟可以说明白的。她离开后不久,我又遇到了她的同学,这是位男生。

一列列军车停在通往城区的公路上的时,娟娟到我家来了,那是个深夜。我俩一晚没睡,交流感慨和心灵。她专程来表示感激,一见面就紧紧地盯着我,好象刚刚认识我,欲把我看穿似的。我们紧紧地握着手,激动不已。

我们终于到达了敞开心扉地交流感情的时候。如果以下的描写不会亵渎爱情,那就直说了,爱情到达了颠峰。我不会放弃机会,本来就没有太多的修养,没有过分的忌讳,缺少克己复礼的自制。一发不可收。虽然她也是躲躲闪闪,推推委委,但她没有反对,她只是有点害怕。也许我有些粗暴,或者说是太强烈,或者说是太大胆太勇敢了,她终于放开了。

人生最美丽的一夜。能够拥抱着朝思暮想的美女,而且是裸体,与之做爱,无疑是人生最大的快事。

她说,人生总会面对这一刻。

我说:我要爱你一辈子。

如果我没有这种态度呢,她说。

我明白,她指的是可能的变故,毕竟我们还年轻,日后还会有许多变数,初恋并不一定会白头皆老。我说:等你毕业以后再说吧,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角色。

她说:我没有处过恋爱。

这一点我十分清楚:知道的,所以我特别地爱你,我尊重你的选择。

以后再说吧。

总之,我都听你的。

你应该是这样的人,人生看得开。

这一晚的情景,到死都不会忘记的,想忘都不可能。

晨色微露,她起身走了。

这是我与娟娟的首次恋爱接触,首次达到了高潮,也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面谈。送她到门前,没有再送出远行,我们在门前进行了热恋人的最后一个接吻。

惊心动魄的一个晚上,彻夜未眠,整个城市都同样彻夜不眠。隆隆的车辆马达,断断续续的激烈枪声,声嘶力竭的呐喊,黑暗、火光和人影、硝烟,浓浓的血腥味和骨肉模糊的尸体,都是难以忘记的场面。

第二天,店里只来过寥寥几位顾客,其中两位是外国人,也是店里的常客了。大家聊了一会,感慨万千。有人端起摄影机,我立即严词拒绝。虽然不比大街上的摄像头更有厉害关系,但也不是可儿戏的。不照我,照我顾客也不行,我得保护我的顾客的肖像权,有些顾客未必懂得法律,在我这儿我就得顾及,离开本店我就不管了。本店有规矩:未经同意,不得照像。

我一直为娟娟担忧着。心惊肉跳。

大事过后的某晚,翻译朋友在我这儿呆久了一点,多聊了几句吧。他回去时稍晚了一会,他是最怕老婆生疑的人,在路上被人请进了公安。在里面他要求打个电话给朋友,请他出面为自己作证。人家一听这个电话号码就允许了。安全部的朋友赶了来,对大家说:我保证,他是自己人。有安全部的朋友前来救驾担保,面子真的够大了。

那晚,我的女友,匆匆地不期而至。当她出现在眼前时,又一次引得我心惊肉跳,如果她与娟娟一起来到我这儿,我会更放心更兴奋,好象她俩又来打工一样。

我俩聊到很晚。怕她上街出事,就留住了她,不敢放她出门,她是第一次在别人家里留宿。不过,她只是我的其中一个朋友而已,还算不上真正的恋人,所以我们那时还是相互清白的。也算是金屋藏娇了。

真的是金屋藏娇。我没有丝毫地威胁她,所以她也听劝,没有到处乱跑。

经济不景气,咖啡屋几乎关闭,空闲得很。

想起那两个来打工过的女学生,她们也是到了毕业分配的时候了,于是去了这所大学。试探着打听她俩的消息去向。

得知她俩去了不知方位的很远很远地方。

我极想找到她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们的去处。

问了许多人,没有人告诉我真相。

有希望总比噩耗让人宽慰。

也许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也许她身不由己了,没有了自由。

不明白吧,她们连毕业证书也不要了,学业已经完成,只要来拿毕业证学位证就可以了,可就是不来啊。

也许,娟真的走远了,很远,很远,很远……那时,真有点失魂落魄,不知以后可以干什么。与女友多次商量后,我决定放弃咖啡屋。

我完全地关闭了咖啡屋,带着我的女友,开始了流浪。我们两人深夜离开老家,走向了南方,去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我带着女友,开始了流浪生涯。

我作了一首自由诗,女友看了就发笑,大笑完毕,说:多读点书吧。以后她一直拿这做我的笑柄:

《流浪公告》

到处流浪,

流浪人生,

大千世界就是我的家乡。

为什么流浪,

还要流浪,

为的是追寻到我的自由理想。

可以不流浪,

放弃寻梦想,

但我的心灵因此会痛苦悲伤。

流浪呀流浪,

也许一生流浪,

流浪者的自由天地不知在何方。

定居成家,

生儿育女,

我的心灵还会去四处流浪。

继续流浪,

还在流浪,

为的是追寻到我的自由梦想。

辗转几个城市后,选择了一处落脚,开始了新的打拼。此时两人同心协力,很快站稳了脚跟。

多年来,女友一直与我相伴在一起,没有离开过我身边,哪怕只是一天24小时的离开都没有。

我们流浪着,忘了家乡在哪里,根本就没有回家过一趟。

在女友的鼓励帮助下,我也拿出了本科学历。文凭虽然对我没什么用处,只是谈问起学历时,响亮一点吧:学历本科。

我们有了孩子。

最遗憾的是,一直挂念的娟娟,却一直未见音讯。

我与娟娟的交往关系一直没与妻子说,只有等到下辈子才可以告诉她,如果我们还会相聚一起的话。

孩子会走后,我们利用商业机会转道去了一次娟娟家,当然不会希望在家里遇到她,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其实,理智上已经明白,再见娟娟只是一种奢望,我们只是生活在幻想中时才会相信娟娟还活着。我不相信娟不存在了,潜意识里坚信她还在身边,但是,连老婆都不信任我的潜感觉。有时候,一提起老婆的这个女伴,老婆总会诧异地长久地望着我。

“为什么这样看我。”我怕老婆知道娟与我的关系,害她吃醋。

老婆笑道:“你不会因此精神出毛病吧。”

我也怕精神恍惚的感觉滞留不走,收回回忆,笑开来道:“你怕会有情敌吧。”

老婆摇着头闭起了眼睛说:“如果她回来,我会成全你。但是她不会爱你的。”

“那你怎么会爱我的呢。”我不由好笑。

“我是被你骗的,上了当,没办法了。只得认命。”

在娟娟家里,我们放下了一些钱。她家真的很穷啊,比我想象中还要穷。她哥结婚了,孩子也已上学。那天刚下过雨,孩子穿着一双露出脚丫的破球鞋,破烂的成人衣服,在泥泞的操场上跑着笑着投篮球。这样的穷孩子还不止一个。我都流泪了,二十年没流泪,这一次真的情不自禁。

回来后,与妻子商量着怎么帮助那些孩子。正巧也看到网络上一个相关的贴子,就邮寄了一箱新衣鞋。后来,写贴子的老师在收到邮件后,又上了新贴子表示感谢。前后两组小孩子的照片,看了让人五味俱全。照片里的孩子中,也有娟娟的侄儿。

希望娟娟还活着。相信她活着的,只是不知在哪个角落。

我们一定会有机会见面。

我爱她们。

很想对她说这句话:你是我俩永恒的好友。

放手是福

放手是福,当他不在爱你时候请你放手,因为即使得到了也会有失去的那一天,放手了就等于放开了你自己,可以寻找值得你爱值得你难过值得你开心的伴侣陪你一生。相信自己,也放开自己,这一次一定是对的!用鲜艳的红色是为了让这篇文字引导自己去寻找幸福,让它美丽的颜色时时刻刻的提醒自己为自己而活,为真正爱自己的人而活!不要为那些无谓的人影响心情!

你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控制它的宽度。你不能左右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改变容貌,但你可以展现笑容。你不能控制他人,但你可以掌握自己。你不能预知明天,但你可以利用今天。你不能样样顺利,但你可以事事尽力。人常常不是因为失败而放弃,而是因为疲倦而放弃,更是因为伤害而放弃。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精神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在感动。适当的放手是福!抓着他给不了你幸福,何必呢?放手只是为了寻找下一次的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你真的爱过,还是真的受过伤害,那只是生命中必然要经历的东西,因为只有放手了,你才会在下一个爱情的转角找到真正属于你的真爱,也只有经历了这些伤害才会真正的长大,在下一次感情事件中适当的调节自己。不要发傻了,过上若干年以后,你一定会为今天的所作所为而大声的嘲笑自己,早早的收场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没收谁的幸福!也许时间真的是最好的良药。不难过是假的,谁都不信,连自己都欺骗不了。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在最后的选择中都会选择自己,选择生活,嘴上说出来的东西只是一种勇气,我们想要的是行动,是他心里真正有你。所以做人不能太实在了,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太实在了会时时刻刻的受伤,除非遇上好人!曾经的诺言都像一股青烟,只能停留一瞬间,不能当真。翻看那些誓言的时候我突然间的笑了,笑出了声音,那种笑声是那么的僵固。原来语言真的会是那么无能为力。前些日子还想为自己留点美好的回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结果,好像被侮辱了一样。想把这一切都毁掉,永远的格式化。难道真的要当作往事不堪回首吗?不,我不能,我也不恨,我反而希望他能幸福,能快乐的生活,毕竟曾经深爱过,不忍心诅咒,不忍心去想,不忍心去抛弃,更不忍心去忘记!但生活还是接着进行,只能把那些伤过心的东西划分到过去式的行列里。幸福吧!虽然这些东西都与我没有任何相干了,但只能算是祝福吧!

深深的感谢那个伤害我的人,感谢他没有剥夺我一生的幸福,更感谢他让我在伤痛中长大,从而变的坚强。我知道只要我愿意,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幸福,会找到宠我的男人!相信时间会将我从这些无谓的痛苦深渊中使劲的拽出来,只是时间……默认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懂得。一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地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著,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傻傻的执着换取不了任何值得的东西,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不是你的现在得到但还会有失去的那天,挽留只是换取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的前提。是啊,谁都不值得,值得的人永远不会让自己难为情。

今天以后一定要像同事说的那样,做一只快乐的翻身鼠,无论几年的恋情,无论多么深刻的记忆,随手抛弃吧,回忆只会让你在思念与痛苦中无力的挣扎,让你永远都走不出来!面对的只有今天,和无限美好的明天!今天我还和一个陌生的受伤网友说了很多话,把我自己做不到的也告诉了他,希望他能尽快的从那种痛苦中走出来,像迫切的希望我自己走出来那样,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毫无遮掩的安慰一个陌生人。只是我发现自己也许真的可以了,因为我可以将很多现实的东西展现给了他,让他走出阴影,毕竟没有人值得,放弃我们是他们的损失,未来的一天他们会后悔的,是他们自己将幸福毁掉,想想伤害过我的人,再想想曾经我伤害过的人,发现原来这只是相互的,认了吧!

我一定会活的很好,很好很好……爸爸妈妈那么爱我,我幸福了他们就幸福了,这才是真的,除了这两个人,任何人说你幸福了我就幸福这句话,那都是扯淡,纯属扯淡!这个世界上不爱你的人很多,爱你的人也很多,所以正确的对待生活,对待自己!今天我们一家买了那么多的好东东,幸福的三口,如果一辈子只停留在这一瞬间,那我愿意,愿意用我的生命换取。一辈子可以这样!呵呵,好久没有这样轻松了,感谢,真的很感谢!感谢让我看见很多我不该看到的东西让我坚强,感谢所有的行为让我从心底放开自己!

风扇情结

家是乡下的,家里称的上电器的,就是那台我花了八十元钱的台式电风扇。一年多来,那台风扇就像我的手一样,呵护着病中的母亲。

毕业后来到了北京,离家两千余里地,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每周一封简单的信还有深深的牵挂。

98年的七月,我回到了久别的家中,因为实习,自己也没有挣多少钱,回到家中,看到血压时常升高的母亲边在炕上做活,脸上热得出了很多的汗,灶火一到下雨天就不好烧,呛人眼泪,这样的境况我一下就记住并发誓要改变它,可是现在我的心里有而不能为力,离开家时,母亲汗淋淋地送我好远,她站在村口望着,让我一生都忘不掉,离开车还有半个小时,我突然转回头去,我跑向了商场,在一楼大厅里,我看到了一台式的风扇,二话没有说,我抱着电风扇回到家中。

母亲看到我半路又折了回来了,抱回一个亮闪闪的风扇,第一句话就是说不愿让我花钱,买那东西放在家干什么,又不当吃又不当喝的,我很快地把那风扇就按好了,放在靠炕边的那节柜上,打开,一阵经风徐来,整个屋子清爽了,我能眼睁睁地看到那些发黑柴禾烧火时冒出的烟一片一片地往窗外走,这是一种多么好的境界啊,我的心立时就大气起来,母亲用手放到一起不安地揉着,能看出她很激动,而多少年难以见到的激动又让我泪如泉涌。

在告诉母亲怎么使用时,我手把手地教她,怎么放才能放是大风,怎么放是小风,怎么开来风扇的头可以来回转,此时,小小的风扇已经不是一件普通的风扇,是一个女儿对母亲深深的爱的表白。

又逢夏季,对母亲的惦念又不减当年,但又一想到母亲身边有一台风扇,也就释然许多,毕竟,它能代我为母亲驱散酷热,那含着一颗晶莹赐透孝心,为她驱走一生一世的疲倦。哥哥最终没有从水里站起来,他就那样去了,离开了他那热恋的花还照样开,草还照样绿,水还照样流,阳光的灿烂依旧的美好世界……

飞走了

面对着蜂儿的诺言,蝶儿只轻轻的说:“一切随缘吧”,但蝶儿却仍在远方守候,等待……

还记得那个美丽的夏日黄昏,那片美丽的绿草地吗?还记得绿草地上充满梦想对你却欲言不能的女孩吗?还记得那你命名的只属于你俩的名字吗?景色依旧,却没有了你俊美高大的身影,没有了你含情脉脉的双眼。蜂儿你走了,毫不留恋地走了,难道过去的一切你割舍得下?难道你不想再回来了吗?

相遇是美丽的,相知却是痛苦的。

因为年轻,因为那青春的冲劲,彼此之间的友情披上了一层朦胧的感觉。当平静的水面泛起了涟漪,为了三年后能走进神圣的殿堂,为了你俩所追求的梦,为了不影响你的学习,女孩在你面前沉默了,甚至一次次地逃避你那充满关心与期望的眼神。即使抹不去的影子常常萦绕在头脑中,使她烦乱,但她仍时时克制自己,不去扰乱你。虽然她知道这样做会伤你的心,也会使她很痛苦,但这却是一个无奈的必须的选择。恍然间,三年居然很快就过去了,即将分离,女孩心中充满了惆怅却不能言语,怕因自己的表达不当破坏了保持了三年的表面上的那份宁静。

许是离别的愁绪萦绕。那个虽没有月亮却也明朗的夜晚,女孩赴约了。那片绿草地上,你们谈了许多许多,谈了许久许久,那是过去所不曾有过的那种默契。最后,你终于说出了那句埋藏已久而女孩最怕听的话,“蝶儿,不管以后你飞走哪儿,我都会等你,等你一辈子。我的心永远是你歇息的港湾,是你永远的避风港,因为我是蜂儿。”看着你一往情深的样子,女孩好感动,她真想说:“其实你早已印在我的心上,你洒脱的身影我永远忘不掉,你一双纯情的眸子我永远摆脱不掉,你对我的好将是我一生的珍藏……”。但她却不能说,不能接受。人生的路还很长,谁也无法预料将来会是怎样的结局,她不希望他在诺言的束缚下活得很累,更不希望诺言变谎言,所以只轻轻说了一句:“一切随缘吧。”

而今,女孩已经如愿以偿,享受着象牙塔里的一切,却好久没有了你的消息。心爱的蜂儿,不知你现在飞到了何方?是否还记得你的诺言?是否还记得痴痴等待你的蝶儿?你可知道,没有你的日子,女孩梦中的记忆依旧湛蓝,而现实的生活却少了一份欢笑?你可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是每一个写满你的日子?也许你等待的心已经厌倦,你的心里早已容不下蝶儿的身影,但远方的蝶儿仍在守候,守候一个刻骨铭心的诺言,仍在等待着你亲切地唤声:“蝶儿。”也许无言的开始最终会变成无奈的结局,但是,飞走了的蜂儿,请歇一歇,年年那一片片白云,那浮着蝶儿送给你的永远的祝福。

永逝的玫瑰

窗外,刮着风,下看雨。

夜,黑漆漆的。

风中的玫瑰,消逝在死寂的黎明……

窗外,你走了,永远地从我心底撤走了。在北国的旷野,找不到一丝你的蛛丝马迹,虽然,你路过的轨迹,还产闪烁着悲凄的莹光。

蕾,你走了,我已把你从我的心脏挖了出来,虽然,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但毕竟你又可以天马行空。在隔着一层空气的那头,你又可以获得新生,也许,对你来说,根本就没有死亡。

敲一敲另外一个世界的门,我想问,你听到了吗?死去的人不知活人的痛苦,我想,你还不至于麻木到如此的程度吧。

你可知道,现在的我,确实有很多很多想说的话;确实有很多很多想说的话;确实有很多很多流不尽的苦水;确实有太多太多抹不平的伤痕……虽然,我已尝尽了跋涉的艰辛;我已失去了太多的甜蜜;我已说尽了离别的话语……

你知道吗?在我心里,你曾经是那么美好,那么动人,那么清纯,那么醉人——简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间仙女。不知几回回梦里和你相见,不知几回回把别人叫成了你,不知儿回回痴望你远去的背景……只可惜伊人哪能堪知,痴人早已迷。你知道吗?我怎么那么动情地爱着你,我曾经那么用心地呵护着你。因为爱你,我一次一次地说服自己去接纳你的自私,你的放纵,你的固执,你的无情,我几近到了发狂的地步。

你不是已正式宣布失恋了吗?你不是说,不是因为不喜欢我,而是由于刚刚失恋而没有再次恋爱的心理吗?我千万次地说服我自己想念你的话,我还是坚持对你许下的诺言:“我会等你一辈子,直到你心情好起来。”于是,不管你给我制造了多少痛苦,我还是痴心地、苦苦地等待,等待。可是,有谁知,我等待的根本就是一个会来临的春天。

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你现在不会恋爱了吗?但是,某一天,我看到的分明就是你——多么妖艳、可人的姑娘跟上一个手拿大哥大的帅哥如沐春风般驶出校园……完全可以想象,在某个北方的第一大风景园里,要某块草地上,两个浪漫的骑士会怎样的一番风采呢?

你不是表明你不爱他,你恨他吗?难道你会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互守天年吗?

我从来想都想不到:一个女人竟然会在一天之内和几个男人约会,当我看到这惨不忍睹的一幕幕时,我只好闭上眼睛,让眼泪化作热血流人心底。就心底灌满血泪的当儿,我曾经疯爱过的人啊,已被挤得七零八落,血肉模糊——就在此刻,我曾爱恋的人,已真真的从这个世界逝去了。

你可能会笑我的痴,我的傻,你我可能会说,你也可以像他人那样,从我的唇边采取一些花蜜,吸取一些甘露,这样难道不好吗?你可能会说:干嘛这么认真!干嘛考虑什么结果?

干嘛折磨自己?干嘛与自己过不去?——也许你对,不要与自己过不去,享受现在才是真谛,也许你对,人不要负责,负责就是一种包袱。

也许你是对的,我可真的要向你学习了,也许,以后的我会追随你死去的躯壳。我相信,到了那么一天,我也会把痴情和真诚抛于九霄云外,我也会把责任和道德弃之阴沟。也许人生就在玩弄和享受;人生就在放纵和肉欲。老天,但愿我能那样。

现在的我,也应是“风独残年”,每天的黎明,就靠着吸取一些残留的雾水,我的生命才得以延伸下去。

死者业已死去,生者痛不欲生,这可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远逝的灵魂,不知还能遥感到人间的呐喊和渴望吗?冥冥中,摇曳的烛光预示着一场悲剧的终结。

蕾,你走了,你去了另一个世界,带走了我所有的热情,携走了我一生的渴望。在这凄风苦雨的晚上,放飞一群夜鸟,去寻觅你远逝的灵魂,祭奠你曾经美好的心灵。

好吧,既然缘已尽,咱们的故事也该在悲哀的牧歌里收场……

那时爱情

一排黄里透红的路灯,照得深秋的夜像黄昏一般,点点冷雨轻轻飘落,我把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徘徊在校园的梧桐树下。天上没有星星,四周一片宁谧,所有怀旧的思绪纷至沓来,让我想起了远在家乡的枫。

五年前的往事象退色照片乍现眼前,蓝天白云都已经模糊一片。

那还是上高中的第一天,同班六十多人,我几乎谁也不认识,呆呆地站在教室外面。突然,有注视的目光灼烫了我的脸,一回头,我便看见了一双亮得让人心颤的眼睛。那是个陌生的清秀男孩,却又象在心灵深处某个角落见过似的,我们相视一笑。

第二天,我们做了同桌,我这才知道,他叫枫,比我大两个月。枫幽默开朗,常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他自己也笑,笑容灿烂得像五月的阳光。没几天,我们就熟悉了。不久,我便惊讶于枫的博学,特别是对于当代文学,他独特的见解,往往令我这位“才女”自叹不如。其实,在班上,我虽有“才女”之誉,却对课外书涉猎很少,尤其是当代小说,几乎一片空白,可枫那时已侃侃谈起《雪城》、《动物凶猛》了。为了不让枫嘲笑我的浅薄,我只好借来一大堆书恶补。不过,我对唐诗宋词的如数家珍,枫也蛮佩服的,算是满足了我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我和枫都喜欢金庸,但我们经常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发生争吵,闹得面红耳赤仍不肯罢休。握手言和后,我们会一一给书中的人物画像,还配上简介。当然,一切都是在课堂上进行的,被老师发现了好几次,把画收去撕掉。

欢乐的时光一天天地飞逝,我和枫的友谊日益深厚,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直觉告诉我,有些什么已经到了发生的对候。一次晚自习,我正在背书,枫沉默了半晌后,忽然用异样的声调小声地对我说:“萱,和你在一起,我觉得特别快乐。”他清澈明亮的眼睛里闪烁着随时准备燎原的火。我心慌得厉害,仿佛有好多话就要涌出,但情怯让我选择了逃避,我什么也没说。

那天过后,我和枫便生疏起来,很少讲话。一星期后,我们换了座位,就莫名其妙地不讲话了,可我仍能感觉到枫默默地关心着我,我们是心心相通的。偶而,枫也会向我投来注视的目光,我总是惊慌失措地躲开。我变得越来越不对劲,凡是枫喜欢的,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去接受。听别人说枫迷上了陈百强,我竞买下了整整十二张Danny的专辑来听,来学。枫喜欢的歌手总是时常变换的,不久,他又被罗大佑感动,于是我只好无奈地转移目标。我想,这一切都是为了枫。

尽管我极力掩饰,好友情还是发现了我的秘密。“傻丫头,为什么不告诉他?”倩鼓励我。我苦笑着说:“不,我相信他会来找我的,我等着。”倩摇了摇头,枫是很骄傲的,这在班上谁都知道。

后来,枫和我一道进了高三文科班。可是,几个星期后,不知什么原因,他退学了。这以后,我很少看见他,但还能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过了两个月,知道他开了家歌厅,生意很兴隆。又过了半年,知道他恋爱了,女友是卖时装的,他很爱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为考大学而努力奋斗着。那天晚上,我抛开了所有的书本和试卷,在朋友那里喝醉了酒。情放弃了她的物理考试,赶来照顾我。她拉着我的手说:“萱,你这是何苦!”我呜咽着嘶声说:“我不甘——心!”然后捂着被子痛哭了一场。那是我平生第一次醉酒,心痛的感觉却比头痛强烈得多。我的心仿佛被划开了一道极深的口子,久久不能愈合。

在那段没有阳光的日子里,志冒失地闯进了我的世界。志是个顶优秀的男孩,高大而帅气,我们班的学习尖子,也是学校里有名的体育健将。志像大哥哥一样关心我,照顾我。自修时,他会悄悄送来万金油和水,学累了,他会拉我到操场打打羽毛球。志还花费了大量的宝贵时间,不厌其烦地给缺少数学细胞的我讲解一道又一道难题。我和志的交往,在校园里不知引来了多少女孩妒忌的目光。在很多时候,志都让我感动不已,但我们也仅仅停留在友情上。

高考结束了,在等待分数的漫长日子里,志常跟我和圈子里的朋友们聚会,一起唱歌、打牌、游泳。朋友们有时也开我和他的玩笑,让我们俩尬尴得脸红。一天晚上,本来约了四五位好友去看电影,谁知风云突变,下起了大雨。当我赶到老地方的时候,只有志在守候,街灯把他挺拔的身影拉得老长。志揽住我的肩说:“萱,做我的女朋友吧。”他眼里的深情如一潭湖水。我犹豫了,我明知自己不可能爱上志,却又不忍拒绝他的真诚,我们走到了一起。最初,我们也曾制造了许多浪漫,编织了许多甜蜜。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这场恋爱是难以有结果的。志和我性情、爱好都相差很远,在一起时常常无话可说,我们不是一对合适的情侣。更糟的是,本来我以为我能忘了枫,可在我心深处,枫的影子依然那么清晰,赶不走,挥不去,这让我对志有一种负罪感。

一个多月后,通知书下来了。我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志则去了遥远的北方一所著名的学府。志走的那天,我到车站送他,他动情地握着我的手,说:“萱,我走了,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志的眼里噙着泪花,我知道他深爱着我。

开学后,志频繁地给我写信,几乎每隔三四天便有厚厚一封,诉说他的相思之苦,而我却往往半个月才回一次信。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思念得最多的,不是志,竟是枫。偶然翻起以前的日记,掉出了一张书签,记得是曾准备送给枫的。淡雅的白底蓝边,漂亮的隶书写着几行诗句:为何总在相遇时/觉得你我早已熟悉/为何总在你的眼里/觉得自己一览无余/原来你是我的知己。霎时,一种难言的伤痛击中了我,枫的形象从四面八方涌来,将我围得透不过气。我突然强烈地感觉到,只有和枫在一起,我才会真正快乐。内心的煎熬让我日渐消瘦,在痛苦中挣扎了半个学期后,我终于下定决心,给志去了一封信。在信中,我说:“志,你是个好男孩,可惜他早来了一步,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了容纳你的空间,命里注定我们只能做朋友。”志收到信后,当天就给我打了电话;他用平静得近乎淡漠的语调说:“萱,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爱情是经不起距离的考验的。祝你幸福!”志显然误会了我,但我没有作任何解释,我为伤害了这样一个善良的男孩感到深深的内疚。

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我在家乡的街头遇见了枫。他还是老样子,只是清亮的双眼失去了旧日的那种摄人光彩。寒喧两句后,我淡淡一笑,说:“有空来找我。”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其实,我们俩家隔得很近,只是心已经离得太远,太远。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光一如既往地流逝。尘封的情感夹在书页里,已久久不曾翻动,而回亿却绽成了永不凋零的花朵,清香弥久。如今,枫已和女友订婚,志也找到个活泼的北方女孩,我还是原来的我。几片舞倦的黄叶飘落在我脚下,远处依稀传来苏慧伦纯净的歌声:如果不是倔强让人变得愚蠢/幸福不会变成被甩上的门/我想我们都是好人/可惜拥有太骄傲的灵魂……可惜只有做朋友的缘份……我鼻子一酸,有种咸咸的东西就要泛滥。

不可乱说我爱你

爱情是一首诗,倾吐无遗,则索然无味;含蓄朦胧,可能醉人心脾。

爱情的美,表现为恋爱方式的美:表面平静,内在热烈;表面质朴,内在丰富。

在现代这种开放的社会中,她也许跟你一样需要异性的慰藉。但如果你认为一句“我爱你”便能是女孩跟你走,这未免是天方夜谭。

求爱阶段,无论是通过交谈,还是有别人转告或是写信,向对方表示爱慕之情,都要态度自然,诚恳,语言要恰如其分。

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甚至咄咄逼人,更甚至下跪发誓或闪电式的拥抱……会使女孩感到你无病呻吟,甚至芳心大恐而退避三舍。

一男孩与女友才两次会面,就心血来潮写了一封二十多页的情书。开头便是“我最亲爱的……”整封信是“我的宝贝……我爱你……”贯穿,让姑娘读后脸红肉麻。姑娘透过这样洋溢着过分热情冲动的信的字里行间,感到小伙子不够庄重,太轻浮,于是给恋爱划上了休止符。

轻佻的话语,尤其是恋爱之初,给人以感情浅薄的感觉。如果双方已信心相印,互相爱慕,有时往往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一句巧妙得体的话就胜过一万句“我爱你”之类的空话。

因此,如果你过早轻率的说“我爱你”,是不妥当的。除非到水到渠成应该说的时候,否则,千万不要乱说“我爱你”!

农学爱情经

作物栽培的原则即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

种植作物的过程中要重视播前整地、疏松土壤、合理施肥灌水、确定适宜的密度、选择优良的种子、重视植物生长过程中的田间管理和采取必要的植物保护措施,并且要精确计算劳动力价值。整个过程都要做到合理,都要掌握好度。

人就同植物一样。植物种植有“度”的要求,人做任何事也有“度”的要求。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爱一个人首先要选择正确的对象(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遇见正确的人),就象种植一样要精挑细选,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一片土地,适合自己的这个环境气候条件生长,它才可能会发芽开花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只是“可能”而已。在这期间,还有很多值得学习的东西。你追别人或者别人追你,在追之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准备一切该准备的(比如说承受失败的勇气、品尝成功的果实等等)。在栽培上就是播前整地的工作了。在进行播种以前要对土地进行耕、翻、靶、耱等一系列的活动,这样才能一切都水到渠成、顺理成章。追求这个环节过关以后就要经营你的爱情了。所谓打江山容易做江山难啊!田间管理就是对植物要进行合理的施肥、灌溉、中耕除草等很多很多复杂的工作(农民是很辛苦的!)在对待作物病害的问题上,农业上是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吵架是难免的,那也是生活的一种乐趣,也是爱情的调味剂。你就要像对待植物那样提前喷洒农药对其进行病虫草害的防治。但是吵闹的太频繁了、太厉害了,以至于已经大打出手了,那样就得要互相之间好好的考虑考虑了,是不是你播种的时候密度太大了、还是有的高抗药剂的害虫侵入的太深了……如果还有救治的可能,就要保证产量。

上述一切的前提是你得仔细的计算成本,看看这一切值不值得你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做。好好计算计算产出与投入的比例。不要做赔本的买卖啊!市场经济啊!

在整个栽培过程中,要切记的是掌握好“度”。什么事情做得“过”了都不好,受伤的总是你自己。有些事情需要你认识的只有过程而已,只要你感受过就可以了,何必让自己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呢?不要为难自己!对自己好一点!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不会每天都跟你说我喜欢你,但是会不为什么就亲亲你;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让你给我做好吃的东西,即使做的不好我也不会介意;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拉着你的手过马路,让你可以不用担心过往的车辆;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把你当成小孩子一样,手牵着手晃来晃去,不时的让你转个360度,看着你龇着牙骂我坏;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亲自帮你挑衣服,挑项链,让每个男生都羡慕我有个漂亮的女朋友;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希望你给我轵羊毛的淡灰色围巾,即使在开头的几排有小洞,我也会幸福的说这比ESPRIT的还精致;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带你去看悲剧的电影,出来的时候看你还在哭,我会哄你说,那只是电影,我们不会那样的;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在你逛街突然听见你喊饿时,带你去吃火锅,点一大桌子的菜,看你睁大眼睛可怜后悔绝望样,嘿嘿,因为我要你全都吃完,喜欢看你吃到快撑死的样;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在吵架之后就买酒,然后跑到海边大声的喊;

如果是我错了,我会主动道歉,多贵的长途我都会打给你,然后静静地听你舍不得再教训我的叹气声,我则低着头心里暗自庆幸阴谋又得逞;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给你起很多很多可爱又笨笨的外号,有事没事换着叫;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勾引你喜欢上我爱吃的零食,让你再也找不到绝食减肥的理由;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在你的姐妹面前给足你面子,然后背地里算你又欠我多少个抱抱和亲亲;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让自己看上去很精神很幸福,不用我说,别人都知道你是我绝世好老婆;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只在你面前很笨,让你惊喜的发现原来在大家眼力聪明机灵的我也会犯只有你知道的低级错误;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在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很礼貌的和你的父母打招呼,让他们留个好印象;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跳舞比赛,唱歌比赛,还有我参加的联欢晚会,我都会暗示你一定要去,我想你知道,你喜欢的人真的很优秀,也要别人知道,我们因此彼此拥有而骄傲;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一定会给你买个特别的戒指,我会把带着两个情侣戒指的手指拉在一起,边看边傻笑很久很久;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鼓励你做你喜欢的事情,而不要只为了钱而劳累,因为人生短暂一瞬,快乐最重要;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给你讲郭敬明的书,讲一些虽然看上去有点俗的电视剧,知道你不一定喜欢听,但是我希望你感受的到我渴望真爱永久的心;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希望你不会阻止我有节制的玩PCGAME,希望你也会以当实况老婆为奋斗目标,陪我尽情在虚幻的世界里实现我儿时的梦想;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在特殊的日子里,给你个突然惊喜,呵呵,让你周围的人都十分羡慕你有我这样一个老公;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因为你而铭记一首歌,将来不论走到哪里,听到那首歌都会驻足,然后慢慢想起你;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如果我知道我们注定不可能在一起很久,我会永远做你的朋友,会告诉你我遇到了爱我的人很快乐,所以你也一定要快乐,然后用一生的孤独来向神换取你的幸福;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如果我知道我遇到了疾病或灾难而让我陪不了你很久,我会骗你说我爱上了别人,让我们分手;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如果我死在你前面,我会让你在过了很久不再很伤心的时候才知道我的事,希望那时侯已经有人在你的身旁可以安慰你;

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会希望有来世,让我还做你的男朋友。

这个夏天,爱情消逝

男孩笑着对女孩说。我走了,你要好好的“女孩笑着对男孩说。再见!”转身泪已挂满整张脸。男孩的离开也说明他们的爱情在这个炎热的夏天结束!02-男孩曾经对女孩说过要在她的身边陪着她直到两人老去,但现在那些都已经成为泡影。男孩的离开让女孩的心也跟着他走了。03-离开男孩的女孩并没有像所以人想的那样脆弱,而是那样的坚强,坚强的让别人看着都心疼!女孩还是像以前那样,开心的笑,但是越是她开心的笑,越是让人觉得心疼!04-你这个骗子,你说你会照顾我一辈子,会牵着我的手,一起去逛街,散步,旅游。可是你现在跑哪去了?你走了,为什么还要把我的心带走,请你把我的心还给我。你知道我多想把你忘了,我不想让你在我的世界里住一辈子,请你快离开我的世界。你曾经问过我,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我会用什么方法把你忘了?我当时给你答案是我会用另外一个男孩或者去旅游把你忘了。但是现在我不让任何一个男孩靠近我,漂亮的风景只会让我很伤心!无论到了哪里心里想的都是你,你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怎么样才可以把你彻底忘了,那么现在请你告诉我到底怎么样才可以把你忘了?我想我的世界让别的男孩来住,请你不要霸占着我的世界!你知道忘掉一个人有多难吗?女孩看着男孩的照片,对他说着只会让她自己很伤心的话。白天女孩很坚强,女孩的脆弱只会在夜晚或者没有人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来。05-离开男孩的女孩不再跟任何一个男孩走的近,哪怕只是一点点近。男孩的离开让女孩不再对以前认为很神圣的爱情抱任何的希望,女孩认为爱情只会让一个人伤的遍体鳞伤。从男孩离开的那天起,女孩不再哭泣,只会开心的笑!女孩还跟以前一样,她一直在默默地等着男孩回来,她希望男孩再一次回到她的世界!06-这个炎热的夏天,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太阳似乎想把所有的事物都烤了。这个夏天,一段爱情也随着消逝!

玫瑰花的葬礼

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在小学里。主人公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女孩的名字叫:雨雨男孩的名字叫:龙龙。他们的恋爱发生在他们5年级的下半学期里偶然的一天男孩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雨雨的女孩,这个女孩正好是他们学校里的,但是他们不一个班。

他们在一次晚上聊天,男孩:“你是谁了?”女孩:“我是你姐姐了。”

男孩:“晕倒了,你哪是我姐姐啊。”女孩:“呵呵,逗你玩呢。”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他们每次星期天在家里上网,等待着对方,一天,女孩:“我我我……我喜欢你,做我老公行吗?”男孩:“啊,说实话我也喜欢,呵呵,可以做你老公啊,老婆。么么……”女孩:“呵呵,老公。么么……”他们就这样成为了情侣。

过去了很久很久的时间,转眼间到了6年级。他们又开开心心过了一个学期时间过的真快。猪年到了……就在情人节的前一天,他们在一起玩梦幻西游的游戏,女孩说好和男孩一起在游戏上做夫妻结婚,可是女孩却在游戏上找了个老公,男孩知道了这事生气了,把女孩骂了一顿。女孩就从这一天不理了那个男孩。男孩就特别后悔,当初不该娜她。但是已经晚了。男孩哭了一整天。

这个男孩有些寻死的感觉,一天男孩走上了一个大楼的楼顶上,给那个女孩写了一份遗书:

小雨雨:

我真的很爱你啊。我说的全都是真的。虽然你一直不相信我爱你

但是我很爱你的。我今天就要离开是个悲欢离合的快乐悲伤世界了,

希望你嫁给个好丈夫,我像我这样贱的人。今天就以死证明我爱你。

遗书上滴着那个男孩的血。血组成了一个爱字。

男孩在跳楼前给女孩打了一个电话,女孩不肯接,男孩无能为力,买了许多苍白的玫瑰花从大楼上撒了下去,脚一点起,在空中,男孩和苍白的玫瑰花在一起飘扬男孩和玫瑰花组成了一个“爱”字。特警部队及时赶到把男孩从空中接下了但是没接好头部严重受伤。在送往医院时那个男孩醒了,跳下了救护车跑去找那个女孩了,那女孩还说他做的不够。

那个男孩退了学,去外地打工。

3年后……

男孩挣了很多钱回来了。买了9999朵玫瑰花送给那个女孩,女孩说还不够表达他的爱意。男孩就把9999朵玫瑰花组成了一个“爱”字,那个女孩感动的哭,男孩以前为她做了那么多。(男孩没看见女孩在哭)

最后男孩大声吼叫小雨雨我爱你一生一世,女孩没来的及说我也爱你男孩拿着匕首向自己的肚子上划了一个爱字死在了9999朵玫瑰花里。

女孩看到这样的场面,女孩在家随身带了一把水果刀跑到男孩的身边说了一声:“我爱你。”吻着男孩的额头,拿着水果刀捅进了自己的肚子里。